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
来源:观察者网
2025-10-28 15:40
据云南法院网消息,2025年10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原审被告人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9月,田永明因强奸赵某某被判刑。刑满释放4个月后,田永明持刀报复赵某某被刘铭富劝阻,即连续捅刺刘铭富,并追撵捅刺赵某某,致刘铭富死亡、赵某某轻伤,后潜逃近二十年被抓获归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永明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裁判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本案启动再审。
公开报道显示,1996年6月,赵某某被其丈夫的四弟田永明强奸,后被其持刀故意杀害(未遂),田永明被判9年。减刑出狱后他心怀不满,2002年11月再次持刀到大嫂赵某某家泄愤,并将同村见义勇为的村民刘铭富用刀刺死,又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后逃跑,经伤情鉴定赵某某达轻伤。
田永明从此开启了长达20年的逃亡人生,2022年2月在长沙县一出租房内被抓获。
据@九派新闻 从被害人刘铭富的儿子处获悉,二审庭审中,被告人田永明不仅没有一丝悔改,还辩称他自己也是受害者,称二十几年的逃亡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遵纪守法,此前强奸大嫂有冤,“还说我父亲是被他间接杀害,非故意,是另一名受害者抱着我父亲往他刀尖上推,请求从轻判罚。”
当年刘铭富遇难后,村民们帮他撰写了见义勇为《申请书》。2004年12月,刘铭富被云南省政府授予“云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据云南见义勇为网,刘铭富为阻止田永明对赵某某行凶,被凶狠的田永明用锋利的长刀朝身上猛刺三刀,刺中左手臂外侧、右肩锁关节、右锁骨中段,贯通背部,伤及胸腔、动脉、右肺,当即死亡。尽管赵某某后来也被田永明刺中七刀,但在刘铭富劝阻下赢得时间获救了,刘铭富却献出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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