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水节,女子被强拉开车门泼水”,当事人已报警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报”
2026-04-16 14:40
近日,“女子被强拉开车门泼水”一事,冲上热搜第一。
据九派新闻报道,4月14日,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泼水节现场一汽车车门及后备箱被人拉开,多人向内喷水。
4月15日,汽车驾驶员妻子称,当时她坐在副驾,淋水后车内部冒烟,她计划将车送去检查,如检查出问题会报警。该女子表示,多人向车内喷水时,自己的父母正坐在车内,全身被淋湿。
4月16日,当事人称自己和家人是从东北到西双版纳旅游的,其称车辆目前停放在4s店,已经报警等警方来处理。其丈夫称,本来他们打算还要开车去广州,现在旅游计划已被打乱。
另据新京报此前报道,事发地所在街道办工作人员称,泼水节现场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制止不文明行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车主关闭车门已经表示拒绝参与泼水活动,而多人强行拉车门、围堵喷水致车辆受损,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主观上具有毁坏车辆的故意,客观上存在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泼水节属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者以及主管部门必须设置警示、安排安保、及时制止危险行为,未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具有过错,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据微信公号“西双版纳发布”,西双版纳州傣历1388年新年节(2026泼水节)于4月12日至15日举行。此前,西双版纳州及景洪市多部门发布泼水节文明倡议,要求不使用高压水枪等具有攻击性或容易造成伤害的工具泼水,让每一滴水都承载祝福,而非困扰。在泼水活动中,请勿使用暴力、粗俗的方式泼水。请勿以泼水为名侮辱调戏妇女,不向行驶中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泼水,不堵截车辆强行泼水,不借泼水之名骚扰他人或实施低俗行为。
而就在前几天,“两女子遭高压水枪喷水”的画面,也一度在网络流传。
视频显示,两名女子穿着清凉,骑着电动车,被人群围在路中央,周围人群使用高压水枪向其身上喷水。一女子连连摆手表示拒绝,但周围的人仍不停喷水。另一女子试图逃离,但因同伴无法脱身只得返回。
评论区中有当地网友表示,泼水活动是为了表达祝福,当地人会自发约定不对骑车的人进行泼水,以防止发生危险,对女性也会尽量温柔。视频中的做法显然已超过正常尺度,行为过于粗俗暴力,属于骚扰行为。
极目新闻发表评论称:泼水节是云南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不该被某些人的恶意和低级趣味玷污。真正热爱这个节日、珍惜传统民俗文化的人们都应该站出来制止恶劣行为、抵制不良风气、维护民俗节日的纯粹,这也是对文化传承的一种敬畏。
中青评论此前也曾就此类现象发文指出:如何保证不法行为被及时发现并制止?一旦有人逾越了基本边界,又该如何建立有效的处置机制?对于这些问题,还有待在规定和后续执行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泼水节的本意,是用水洗去污浊,而不是任由低俗趣味流淌。拿粗鲁当有趣,把冒犯当好玩的做法,该被叫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