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瑾:新中国扫盲路起步艰难,曾差点折戟沉沙

来源:观察者网

2016-10-10 09:48

额尔瑾

额尔瑾作者

历史发烧友

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在最近的一档节目中,声称“大陆还有2、3亿人口是文盲”。这种观点让作者感觉十分有趣,恐怕他并不清楚大陆在扫盲这条道路上付出了多少辛苦与努力。

新中国成立后,对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都要有一个新开始。相对应的,扫除文盲、提高农民的识字率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

受旧教育体制的影响,加上近代以来连年征战,工农阶层的受教育权利长期被剥夺。当时,全国近乎八成左右的民众都是文盲,而这其中,工农占据了绝大多数,妇女文盲又成了工农群体中的大多数。

对于那个时候一般的农村来说,虽然有一些数量不多的小学学堂,但普通儿童根本上不起,能上学的都是有钱人家的男孩子,女孩子和一般人家的小孩基本全文盲。那些上学的孩子有时也会读几年就辍学了,属于半文盲状态。

1949年,黄渡地区的青壮年中,81.4%是文盲。在贫农、下中农的家里找不到一个识字的人。如沈家浜村解放前24户人家,有19户三代都没有进过学堂门,家家户户连一支铅笔也找不到,写一封信都要去四里以外的镇上求人。此时的全国来说,小学也仅有28.9万所,在校学生2368万人。

外国人拍摄的40年代上海街头:农村妇女正向代人写信的人口述生活近况,以寄给她在城里的亲戚

在这种形势下,处于政治经济发展上的考虑,扫盲运动就不得不提上日程了。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指出,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11月,教育部成立“识字运动委员会”,专职领导农民、工人、干部的扫盲教育。12月,政务院教育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从1951年开始进行全国规模的识字运动,并颁布《关于开展一九四九年冬学工作的指示》,指出冬学运动是适应广大群众需要的、与实际工作密切结合的教育方式,能够切实推动识字运动的开展,应当在全国农村中普遍试行。

“速成识字法”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某部文化教育指导员祁建华在部队干部和战士学文化的过程中创造的一种认字法,分三步教学:第一步学会注音符号和拼音,掌握识字的辅助工具;第二步突击识字,先求会读,初步会讲;第三步学习语文课本,展开阅读、写字、写话活动,巩固已认的汉字,并进一步提高。由于该法借助符号和拼音等辅助工具,能够先读再写、突击认字,一般只要半个月就能认识1500个字以上。

教育部在1951年12月,召开了“速成识字法”座谈会。次年5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各地开展“速成识字法”的教学实验工作的通知》,将要在全国范围内,在广大的工人农民中,大力推进速成识字法,有步骤地扫除文盲。

那个时候,新中国刚刚建立,上下的积极性都很高。这个政策出来之后,村子里的人更是争先恐后地参与学习。有的地方甚至一家子全部都报名,父母替子女报名、妻子替丈夫报名都是普遍现象,每一个报名的学员都表示一定会坚持学到底。

学习的过程中,还会有比赛学习。在1952年8月的新华社新闻稿中可以看到,这个月举办的全军运动会上,甚至有过“识字赛跑”和“文化测验”的项目。至于在田间,识字比赛更是常见,一些学员家中的墙上、门上甚至是劳动工具上也都写着字。有时候,一个识字“积极分子”的称号,可以让邻居家羡慕好一段时间。

新华社公布的关于1952年全军运动会识字赛跑的老照片

虽然扫盲行动如火如荼,但在推行过程中,有些地方不顾实际条件,也出现过一些急功冒进的情况。“速成识字法”中过急过躁、不能稳固的缺陷也日益突出。在1952年结束后,全国真正意义上的扫除文盲仅有55.04万人,一些人原本很快学会了,但没多久就忘记了。

1953年1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的大区文教委员会主任会议上提出,文化教育工作要按计划办事,指出扫盲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任务,不是三五年而是需要十几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完成,要求继续纠正1952年秋后扫盲工作的冒进倾向。

针对无统一扫盲标准等问题所引发的工作缺陷和杂乱,1953年11月24日,教育部根据干部、工人、农民的不同对象,在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界定了文盲、半文盲概念,颁布统一的扫盲标准及相关脱盲考试的规章制度,即《关于扫盲标准、毕业考试等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在识字方面暂以能识到500字以上而未达到扫盲标准者为半文盲;不识字或识字数在500以下者为文盲”;“农民一般可订为认识1000常用字,大体上能阅读最通俗的书报,能写农村中常用的便条、收据等”;“扫除文盲的毕业考试,由各扫盲基层领导机构或专职干部、教师主持……考试内容:可分为识字、阅读、写作三项”。

自此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扫盲运动开始了有序稳步的发展。据统计,1957年扫除农民和居民文盲有600多万,达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扫盲教育发展的最高潮。

1959年至1961年的这段时间,中国农村的经济出现了严重困难,受制于此,农村扫盲跌入谷底。并且,此时的扫盲已经开始有政治倾向,而不单纯是教育了。1966年后的十年,教育发展陷入困境,扫盲运动几乎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只有少数的乡村仍然在坚持中,例如四川巴中县、湖南桃江县纷纷在1969年、1971年起恢复扫盲。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教育也成为重中之重。

以全国社会发展、教育整顿为基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提出加快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措施,开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进程。伴随农村改革进程的深入,扫盲工作重新被纳入国家建设的日程和轨道,恢复制度化、正规化的发展道路,并越来越高扬为当地经济服务的理念。

在1977年扫盲秩序逐渐恢复的基础上,1978年11月6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把扫盲工作提上日程,“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扫盲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并总结建国以来“强调扫,忽视堵”的教训,第一次正式提出“努力做到‘一堵、二扫、三提高’。一堵就是抓好普及小学五年教育……二扫就是要把12周岁到45周岁的少年青年壮年中的文盲基本扫除……三提高就是对已脱盲的,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他们继续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巩固提高”的扫盲基本方针。

在此指导下,1977年之后,1978年、1979年、1980年我国扫盲工作快速发展,呈现出自1966年以来最好的发展图景。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显示:全国12岁以上文盲、半文盲有2.3722亿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3.5%;其中农村文盲占91%,40岁以上文盲有2.1853亿人。据此,扫盲教育于12月4日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表明了政府的扫盲决心和扫盲的重要地位。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这其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1988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指出:“凡15周岁至40周岁的文盲、半文盲公民,除不具备接受扫盲教育能力的以外,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条例中还要求“扫除文盲实行验收制度。扫除文盲的学员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同级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考核,对达到脱盲标准的,发给‘脱盲证书’。基本扫除文盲的市、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验收”,并首次提出“扫除文盲与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应当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已经实现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尚未完成扫除文盲任务的地方,应在5年以内实现基本扫除文盲的目标”。

七十年代的“脱盲证书”

这之后的数年间,国务院更是不断颁布相关要求,对于扫盲普及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及至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面向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00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在职人员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层次和形式的教育与培训。到2010年,在全面实现“两基”目标的基础上,全国人口受教育年限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以及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2000年如期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扫盲工作要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切实巩固脱盲的成效,把脱盲与脱贫结合起来。

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继续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积极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完善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现如今,我国的文盲率已经下降到了4.08%,虽然有些地方仍然存在文盲,但已经足见建国至今,党和政府作出的努力。新中国扫盲运动不仅仅自身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为世界扫盲运动作出了重要贡献。

注:部分数据参考自《新中国农村扫盲教育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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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顺子
扫盲 农村教育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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