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校长张杰: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
2014-11-24 19:38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高校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须将法治理念贯穿大学管理和教育的全过程,牢固树立依法办学理念、构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就这一问题,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张杰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高等教育》上,发表题为《推进以人为本的制度激励》的文章,谈如何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全文如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依法治校与大学治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依法治校与大学治理是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高等教育领域的具体要求。大学作为特殊的社会组织和学术共同体,以学术创新为价值导向,体现为一个高智商、多元化、长时序的复杂组织系统。从本质上讲,大学必须形成持续激发师生创新活力的环境和文化,以满足国家创新发展和人类美好生活的需要。大学一定要依托系统化的制度设计,以保障创新所必需的独立思考、学术自由和自律。为此,基于制度激励的大学治理,成为中国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的道路选择。
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张杰(资料图)
一、大学治理的中心环节是以人为本的制度激励
大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和学术共同体,具有自身独特的地位分工、价值活动和行为规范。大学是创新人才最密集、创新活力最旺盛、创新创意最丰富的不竭源泉。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时期,大学理应担当起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支撑和推动创新实践。然而,大学能否真正做到向社会源源不断地输出创新动力,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学术水准的导向、关注需求的自觉、鼓励创新的机制和持续创新的能力,取决于造就创新性人才这一立学之本,其中尤以激励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制度环境为要。以人为本的制度激励,顺应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合乎法治精神特别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方法论层面解决问题的系统性、周延性和可靠性。正因为如此,以人为本的制度激励,成为大学治理的中心环节。
制度激励是一种内生动力机制,通过规则、制度、文化实现对组织成员的方向引导、动机激发与行为强化,持续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它强调以人为本的制度设计,突出其法规权威和激励功能,一方面高度重视制度自身的草根基础、吐故纳新、自我完善和新陈代谢,一方面从根本上持续激发大学师生员工这一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的内生动力,实现制度功能的边际效应最大化。因此,制度激励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制度创新的本质要求,是大学综合改革的根本动力机制。
制度激励的核心理念是依法治理,强调维护制度的法权地位,通过制度设计和文化建立打开所有人的梦想空间,为所有人提供追求梦想的保障。其本质要求是以人为本,注重实现事业繁荣与主体发展的统一,增强主体对制度的认同感、融和度和支撑力。其关键环节是在“摸石头过河”的经验基础上加强理念的顶层设计,突出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主体自觉性,以及制度落地的整体性、系统性、全面性和持续性。其根本途径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推动大学治理模式转型,真正落实依法治校。其目标追求是形成良好的制度文化生态,强调人与制度的良性互动,进而形成以大学章程为基础,以制度激励为主线,以大学治理能力建设为基本内容的制度文化生态,激发教师的尊严感、学生的自豪感和全体员工的成就感。
二、中国大学亟需制度激励的治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由于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差,办学水平与世界一流大学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尚未满足中国经济社会创新型发展的迫切要求。我们目前正面临转型发展的机遇窗口。能否成功实现转型,关键在于能否将发展驱动力由资源型粗放投入顺利转向创新型要素集约投入。“引领创新”已经成为21世纪中国大学的历史使命。中国大学要成为未来发展的创新引擎和动力源泉,必须在治理模式上实现深刻变革。破解当前难题的中心环节,在于通过以人为本的制度激励,不断提升中国大学的治理水平,逐步探索并建立现代大学依法治理的制度体系。
从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来看,中国大学的宏观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应当充分尊重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充分尊重大学的办学自主权,主动克服“父爱式”家长作风,切实减少过多的行政干预。政府对大学的依法管理,应当基于法治思维,强调信任授权,强化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通过制度激励所形成的目标管理、政策约束和内生驱动来实现。基于法治思维和制度激励的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是实现中国大学治理体系变革的根本性制约环节。当前,国家教育部正在推动“两校一市”综合改革试点之外,正在受理上海交通大学等部分高校的综合改革备案,朝着这一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此举将有利于充分释放并有效激发大学主体的内生活力和创造力,显著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治理水平。
从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领域或环节的制度缺失、制度滞后、制度失灵、制度多变等。这些问题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中逐渐暴露出来的,是发展中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在于制度激励,不断提升大学内部依法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让制度充满正面双向的激励力量,而不是一厢情愿的强制性单向要求;让制度以人为本、声息相通、环环紧扣、相得益彰,而不是龃龉扯皮、摩擦抵消、相互羁绊,甚至背向逆行;让制度既高瞻远瞩又符合实际,充满亲和力、吸引力和凝聚力,而不是冷漠生硬、不近人情、好高骛远,乃至裹足不前。
三、制度激励在中国大学治理中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代表的中国大学深入推进以制度激励为主线的综合改革实践,初步探索出一条既符合中国国情和学校实际,又满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需要的中国特色的大学治理之路,从而引起了海内外不少大学校长和专家学者的兴趣。近期《Nature》杂志专门约稿,发文介绍交大制度激励的发展理念和改革实践,肯定了制度激励对于大学竞争全球化潮流的引领作用。[1]制度激励的主体对象是广大师生,院系是创新人才成长的实体,创新人才的成长还需要良好的学术创新环境。因此,制度激励的实施主要聚焦在教师、学生、院系和文化氛围四个层面。
1.实施“三步走”人才发展战略,激发教师的创新活力
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对于我国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来说,最具挑战性的问题是如何在规模化引进世界一流师资的同时,实现本土师资队伍的转型升级。针对这一难题,交大创新性地提出了制度激励的理念,在大量调研和反复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符合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和发展需求的体系化制度,使得引进人才与本土人才逐步实现了“并轨发展”,初步建立起基于制度激励的大学治理体系。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循序渐进地推动了虽然难度很大但却意义深远的一系列改革。目前,改革成效已逐步显现,面对创新竞争全球化的新形势,交大保持了高水平快速发展,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过去10年来,交大有步骤、分阶段、层层递进地实施了“三步走”的人才发展战略。自2007年起,启动了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规模化引进和校内青年人才的批次化培养,引育并举,明确树立起世界水准的学术“标杆”。从2010年开始,在现有师资队伍中全面启动分类发展改革,包括定位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与薪酬体系改革等内容,为各级各类人才搭建个性化的“人才成长阶梯”,让合适的人才选到合适的发展道路,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从2013年开始,构建长聘教职和长聘教轨师资队伍体系,全面推动引进人才队伍与本土人才队伍发展道路的并轨运行,逐步形成了以世界一流为标准的师资队伍,全方位、系统化、持续性地激发了教师的创新活力。
2.强化“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
大学的根本使命是培养人才。随着知识更新速度的进一步加快,知识老化的速度也在加快,网络时代也使得知识获取的方式也有了根本的变化。因此,单纯把大学定位为知识传授的地方,已经不能够满足需要。传统教育中只重知识传授,忽视人的能力和人格培养的倾向,严重阻碍了创新型领袖人才的培养。为此,2007年,交大开展了全校范围的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改变过去单一知识传授的育人模式,形成“知识探究、能力建设和人格养成”的“三位一体”育人理念。其中,知识探究是基础,能力建设是核心,人格养成是根本。为了推进“三位一体”的育人理念,学校提出“一个中心,三个结合”,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注重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人文与科技相结合。
近年来,交大逐渐完善学生成长成才体系,并启动和持续推动了一系列改革试点项目。自2008年起,启动了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试点,并成立了致远学院,引导学生将投身科学事业作为人生的价值追求。致远学院的探索与实践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肯定,目前,“致远模式”荣誉课程体系已经推广到全校。以培养未来企业界的领军人物和未来医学界、法学界卓越人才为目标,分别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和卓越法学等试点计划。在国际化培养人才方面,自2004年起与美国密西根大学通力合作,经过历时10年的探索和实践,交大密西根学院已经成为中美高等教育合作的典型,并产生了重要国际影响,获得了2014年国际教育最高荣誉奖之一的海斯克尔国际教育革新奖;2012年,与法国巴黎高科集团合作成立了工程师学院;持续实施“海外游学计划”等。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全校范围对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系统工程,自2010年启动以来,亦已开始显现成效。
3.推进“院为实体”改革,增大院系办学的自主权
院系是大学创新人才成长的实体。当前,国内高校普遍的发展模式是学校主导院系发展的模式,院系的办学自主权尚未得到真正落实,其发展动力主要依靠学校的资源配置,造成院系的发展动力不足,影响了办学效益的进一步提升。基于此,应充分发挥院系积极性,赋予院系更多的自主权,真正实现院系责、权、利的统一。
上海交大高度重视“院为实体”的改革,充分尊重院系办学的主体地位。自2008年起,学校以制定战略规划为突破口,要求各院系在学校发展总目标的指导下制定各自的发展规划和发展举措,并以此作为6年一个周期的国际评估标准,调动各院系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在师资分类发展改革中,以院系为执行单位,在尊重院系改革和发展的思路,鼓励院系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采取符合本院系发展目标的改革途径和节奏,促进分类发展改革顺利进行。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学校召开12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门审议21个院系的分类发展改革方案,积极推动院系真正转变为人才成长和学科建设的实体,充分发挥院系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发院系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特别是,学校积极推动院系综合预算改革,各院系可自主配置资源,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薪酬体系和改革推进方案。2014年,七个试点院系正式成为综合预算试点单位,为全面实现“院为实体”的建成奠定基础。
4.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文化体系,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环境
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环境,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制度激励师生创新活力充分释放的重要保证。从2006年开始,交大取消了对发表一般论文的现金奖励,提倡“问题导向”研究,着力解决世界科技前沿问题、国家重大需求问题以及中华民族复兴过程中所遇到的重大人文社会科学问题。此外,将量化的年度考核改变为学术为本、追求卓越的长周期国际评估。配合国际评估,建立鼓励原始创新的宽松、宽容、宽厚的学术环境。从2007年起,学校开始实施大学管理制度的改革,以实现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2007年、2008年,学校实施“规范管理”,对过去几十年颁布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地清理和修订,重新制定了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向制度要效率。2009年以来,根据“交大2020”战略规划的年度目标,启动了“目标管理”,每年初在学科、人事、教学、科研、财务、资产、后勤等方面提出年度发展目标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随着“目标管理”的实施,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执行力明显加强。从2012年起,学校启动“绩效管理”,形成了以“规范管理”为基础,“目标管理”为重点,逐步实现“绩效管理、系统管理”,以推进大学管理从经验走向科学。
“学术追求”是大学的灵魂。为了发挥学术管理和学术决策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专业发展中的作用,学校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自2007年起,学校开展了院系中长期国际评估,以6年为周期对院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功能指标,特别是其发展现状、学术水准和未来潜力等表现,进行国际同行综合评价,以更加深入具体地掌握各院系学科在国内外的坐标位置,并把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制定学科发展战略的依据。目前,已完成全部院系的第一轮国际评估,并已启动了部分院系的第二轮评估。2008年初,以各学科民主推举为基础,重新组建了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和学部学术委员会,在学校重大决策过程中,提高了学术判断的地位和作用,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对推进教授治学,落实现代大学制度,营造宽容、宽厚、宽松的学术创新和发展氛围,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当前,上海交大正朝着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快速迈进。在制度激励的主线下,正在实现大学治理的“三大转变”,即在发展模式上实现由行政主导向学术主导的转变,在管理模式上实现由“校办院”向“院办校”的转变,在激励方式上实现由学校主导发展向师生自我实现的转变,从根本上不断激发大学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与此同时,为社会提供持续创新驱动力的卓越的“三大创新体系”已然成形,即卓越的创新人才成长体系、卓越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和卓越的思想文化创新体系。
中国正处于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中国的大学有责任为这一举世瞩目的伟大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中国的大学坚持依法治校,实施综合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制度激励为主线的大学治理,在不久的将来,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世界高水平大学必将出现,并会对世界和中国的创新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来源于《中国高等教育》2014年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