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县高考志愿篡改案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来源:齐鲁网

2016-10-25 19:49

据齐鲁网10月25日报道,25日15时,山东菏泽单县高考志愿篡改案正式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上诉。

今年8月份,继青岛考生常升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事件后,山东单县曝出有考生志愿被篡改。警方介绍,嫌疑人陈某由于嫉妒心理,一共进入5名同班同学的报名系统,篡改了4人高考志愿,第5人因为分数没有他高,就没改。他填报的志愿和被篡改的4名同学的志愿并不相同,不存在相互竞争。8月5日,陈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然而,单县4名被篡改志愿考生却没有常升这般“幸运”。据报道,因迟迟未有解决办法,4人只能来到被篡改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从而与心仪的大学失之交臂。

(记者/杨本敬、杜文娟

责任编辑:何书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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