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摔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被告韩磊死刑

来源:央视等

2013-11-29 16:30

摔童案最新消息:据央视报道,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今日(29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韩磊死刑原判。此前,摔童案嫌犯韩磊一审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

而韩父表示,对此已有心理准备。据悉,韩父韩母曾7次登门到被害人家道歉,韩母甚至说,“我觉得他们打死我们都是应该……”

二审中的摔童案凶犯 韩磊

案情回顾

7月23日晚,韩磊乘坐李明驾驶的白色北京现代牌轿车,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公共交通车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韩磊对李某进行殴打,后将李某之女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而李明则在明知韩磊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况下,仍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

7月26 日,被摔女童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9月25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韩磊将女童高举过头顶摔在地上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1月19日,该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韩磊的辩护人表示,韩磊的行为属法律上的客体认识错误,是对侵犯对象发生的错误认识,本案系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而不是故意杀人案件。一审法院在证明标准上不够确实充分,不能排除韩磊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合理怀疑,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宣判后的韩磊被带离法庭

而在二审中公诉人表示,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当庭出示了新的证人证言。通过对各种证据综合判断认定,上诉人韩磊在事发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明知车内是一个孩子并将其举过头顶然后摔下,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请求,维持原判。

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二审维持原判,被告韩磊获死刑。

韩父称已有心理准备 韩家曾7次上被害人家道歉

韩磊的父亲表示,他已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心理准备,“但我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他还说:“我们非常想和受害人家里达成和解,想真诚地给受害人赔罪,让自己的良心得到宽恕。”

据悉,从10月10日起,韩磊父母7次登门到被害人家道歉,但不是赶上对方家中无人,就是让对方情绪激动地将他们轰出房门。韩磊的父亲对记者说,“即使维持原判,我们也希望能得到谅解。”

北京大兴摔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被告韩磊死刑

在第七次登门道歉时,韩母在被情绪激动的被害人家属追打中,不慎摔倒休克。苏醒后的韩母仍然满怀歉意,“我觉得他们打死我们都是应该……”

对于是否坚持继续登门道歉,韩磊父母态度坚决。当被问到如果韩磊最终被维持原判,老两口是否还会坚持道歉?韩磊父亲说:“孩子(韩磊)现在已经被判死刑了,我们不是去求他们,而是从良心上讲,我们觉得必须去,不管他们怎么对待我们,我们都应该去……”

在整个采访中,韩磊父亲不止一次地表示,希望通过媒体表达他们的歉意,“我也是当姥爷的人,如果用我的命可以换回他们家孩子的命,我都愿意。”

被害方 拒绝接受赔偿

记者联系到曾经为受害女童一家做民事赔偿代理的马律师。“一审宣判时受害人家属撤诉,我们已经终止了代理关系。”马律师说,9月28日一审宣判时,被害方撤销了民事赔偿的要求,坚决要求法院判处韩磊死刑。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果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获得谅解,是得以从轻发落的因素之一。

马律师表示,韩磊当初委托的律师在一次庭前会议上提出过赔偿,一审后,韩家也曾联系他希望对被害方进行赔偿,但被害方家属明确表示“不同意”。他说目前被害人母亲情绪还很不稳定,“肯定不会接受赔偿!”

(综合凤凰网、法制晚报等消息)

责任编辑: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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