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周翠丽曝光李某某案判决书披露细节 北京律协近日将约谈

来源:《北京晚报》等

2014-01-24 08:37

昨天下午开始,李某某案同案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在微博上陆续贴出12条微博,曝光李某某案一审、二审判决书。虽然周翠丽隐去了姓名等信息,但内容还是一目了然。5天前,周翠丽刚在微博自曝了律协的处分决定书,这次再度曝光案件细节,意在为自己作公开申辩。北京律协获悉此事,已决定近一两天约周翠丽律师谈话。周翠丽律师是否会因此次行为承担更严重的处理结果,不得而知。

李某某案一审判决书

周翠丽:并未觉得不妥

网友“审丑疲劳综合症”@北京司法,表示“周翠丽律师公开了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判决书是否违法?违法是否可以立案?”

另一名网友“王卫兵在行动”则认为,在此案二审宣判后,周作为辩护律师有权利公开与成年人王某有关的案件信息。支持周律师继续公布与成年人王某有关的案件信息。

记者上午联系到周翠丽律师本人,对于公开判决书,周律师并未觉得不妥。“不公开审理案件是审理过程不公开,但是宣判是公开的,判决书自然也是公开的。我已经对姓名等个人信息,甚至是车库号、酒吧名字和地址等都处理了,尽可能保护隐私。”

律协的处分尚在复查期,其它律师都已收声,周律师为什么没有顾忌?周翠丽律师表示,如果将来真的就这么认定,她也想说,不是自己有意违规,她就是这么理解的。“现在考虑不了太多,在这个紧急时候,我不能沉默。” 一名资深刑辩律师告诉记者,周律师即便隐去了一些信息,对外公布判决书也是不妥的。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都是带封章的,特别是判刑5年以下的都要特殊封存,不得对外公布。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李某某案自然也不例外。而且对于这种知名度很高的案件,即便隐去一些信息,大众仍然能知道是哪起案件,也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另外,律师是需要高度自律的职业,不应该按照自己的观点行事,会破坏律师执业的操守。

2013年11月27日,李某某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嫌疑人王某律师周翠丽被逐出法庭。

将该案判决书发到网上是否妥当各界说法不一

据介绍,李某某案是团伙案件,他们的判决书内容是完全一样的。李某某案涉及的五名罪犯,有的是未成年,有的是成年。在一份判决书中,未成年被告拿到的判决书上印着“犯罪记录封存”红章,而成年被告拿到的则没有。封存还是不封存,尚没有统一说法。

另外,将这份判决书发到网上,是否妥当,各界说法不一。

检察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对北青报记者说,李某某案已成关注度极高的案件,又涉及未成年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将判决书发到网上都不应该。

而据另一名律师说,周翠丽律师的做法,法律方面,似乎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如果实在要追究的话,那也只是属于律师职业道德层面的问题。

一位业内人士称,如果说周翠丽律师以前曾因不恰当披露信息,泄露当事人隐私被有关部门处理,那此次周律师的行为,无疑是将以前的错误再次表现。因为仔细阅读判决书,所有涉案人员作案细节,几乎曝光无遗。虽然她将部分个人信息做了处理,但涉案人的隐私,公众还是一目了然。他认为有关部门应该严肃处理这种行为。

律协表示已知此事准备着手调查

据法院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绍,“悬案封存”是法院的基本原则,李某某案的犯罪档案是肯定要封存的,而且全案封存。因为必须保护几名未成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和缓刑的罪犯。这位人士称,周翠丽律师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法院已向司法局,市律协投诉。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给予处理。

北青报记者致电北京市律协,有关人士称,律协已得知周翠丽律师将判决书发到微博上的事,准备着手调查。纪律部门准备责令从网上撤下。律协已决定近一两天约周翠丽律师谈话。周翠丽律师是否会因此次行为承担更严重的处理结果,不得而知。

下一页附周翠丽曝光的李某某案判决书

 

 

 

 

 

 

 

 

 

 

 

 

 

 

 

 

 

 

 

 

 

 

 

 

 

 

 

 

 

 

 

 

 

 

 

 

 

 

综合《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新浪微博等消息

责任编辑: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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