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通报李某某案7名律师最终处分 周翠丽坚称“没做错”

来源:北京晚报等

2014-04-19 16:40

昨天(18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会通报了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相关律师的最终处分决定。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案外律师雷海军、被告人魏某的辩护律师李在珂三人被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其余4名律师中,3人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处分,1人接到了规范执业建议书。周翠丽在微博上称“我真的被处分了,但我坚持认为自己没做错”。此前,协会已给了受处分律师复查申请时间,周翠丽律师的复查申请又经过了审查,并被维持原处罚决定。因此,这批处分决定已是律协的最终结论。

业内人士介绍,律协的处分结果对律师是个“污点”,降低委托人对律师的信任,但是处分不是“行政处罚”,不会对律师执业产生实质性影响。

李某某案被告人王某的律师周翠丽

三名律师被公开谴责

其实,除了李在珂律师的处分之外,周翠丽和雷海军律师早已在微博上公布了律协对自己的处罚。

记者注意到,律协的公告中专门列明了三位律师的立案时间、违规违纪行为、处分依据等。其中,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周翠丽律师的违规违纪行为是:“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雷海军律师因“贬损同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受处;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律师则是因为“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

在律协的公告中,对其他4名律师的处分只做了笼统介绍:“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为何对他们不逐一点名道姓呢?

据记者了解,按照律协的处分规则,凡公开谴责以上的处分才会对社会公布。因此,其他律师受到的训诫、通报批评等处分还未到公开的地步,所以只是隐名通报。

只有周翠丽申请复查

根据律协的通报,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律协向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经审查,于今年1月13日和1月29日分别对7名律师做出了处理决定。为何又过去了三个月,律协才最终通报处分决定呢?

北京律协介绍说,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会员对惩戒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的30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协会复查机构申请复查。截至今年3月25日,6名受到处分的律师申请复查期限均已届满。复查期内,只有周翠丽律师一人提出了复查申请,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认为周翠丽律师提出的复查理由不能成立,维持纪律委员会的原处分决定。有了最终定论,律协才向外统一公告。

北京律协表态,将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加大行业纪律处分力度,促进首都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启动审查源于当事人投诉

北京市律师协会介绍,自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发生以来,个别北京律师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及北京律师行业的强烈不满。2013年7月26日,协会接到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当事人对相关律师的投诉后,立即启动了受理审查程序。

随后,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决定依职权主动对李某某强奸案中其他虽未被投诉但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处理,并与该被投诉律师一并立案审查。

据悉,在正式立案前,北京律协就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的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进行了约谈,明确要求各位律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依法依规履行代理职责;妥善处理与公众媒体的关系,慎重对待媒体采访,谨慎司法评论;对通过其他途径获悉的未经核实的信息不传播、不扩散;对宣判结果有不同看法或对司法机关有不同意见应依法通过正常程序反映。

不过,显然不少律师没有听从律协的要求,不仅被害人及未成年被告人的个人信息被公之于众,律师们之间也大打口水战。

综合人民网、《北京晚报》等报道

责任编辑: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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