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保副总经理戴春宁被立案 中纪委罕见以通奸通报违纪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4-06-06 08:05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5日)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戴春宁伙同他人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在其违纪情况通报中,罕见出现了“与他人通奸”一条。“通奸”一词很少用在处理干部上,最近一次是在2012年,无锡市委原书记毛小平落马,违纪情况有“与两名女子通奸”。

中纪委昨日通报中信保副总经理戴春宁严重违纪违法,罕见使用“通奸”表述。

此前,中纪委在通报官员违纪涉不正当男女关系时曾多次使用“作风腐化”、“道德败坏”等词。比如2013年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中纪委通报其案情时,表述为“道德败坏”。

《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由此可见,“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要比“通奸”的处罚重,而“包养情妇”处罚更重。

另外,“通奸”在《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中的释义为“男女双方(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没有夫妇关系而自愿发生性的行为”,而《条例》中“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限定语为“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

新闻背景:戴春宁任职一年被调查

中央纪委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资料图)

戴春宁于2012年4月出任中信保副总经理。中信保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目前保险行业仅有的4家副部级央企之一。

2013年12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戴春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观察者网综合中纪委网站、人民网、新华网消息)

责任编辑:钟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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