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集资诈骗等9种死刑罪名

来源:新华社等

2014-10-27 10:51

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做出修改,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属于犯罪。增加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还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拟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九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取消这九个后,我国现有46个适用死刑的罪名。

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1997年新《刑法》生效后,我国已对其进行了八次修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阮齐林指出,此次修正将集中在两大类别的内容。

阮齐林:随着社会生活的进步,出现一些新的危害社会的类型,主要是增加新的犯罪的种类、新的罪名。第二个方面是法律在适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需要改进的地方。

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阮齐林透露,此次提交的草案或将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

阮齐林:现代社会渐渐把死刑归入极端的措施,控制死刑先行一步是从立法上减少死刑的罪名,减少死刑的罪名应该从非暴力犯罪开始,逐渐涉及到暴力犯罪问题。

美媒:中国对死刑判决更谨慎

美国《纽约时报》网站今年7月8日刊发题为《中国反思死刑》的报道称,据信中国每年执行的死刑数量超过世界其他地方的总和。一开始,43岁的李彦被执行死刑的可能性似乎很大。2010年,她用枪管把自己的丈夫打死,随后肢解尸体并用水煮。但是,警方照片和医学报告支持了李女士的说法,即她的丈夫曾经虐待她——用烟头烫她的身体、把她的头往墙上撞以及用枪威胁她。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这些情况符合重审条件。

报道说,中国正在对死刑进行限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学者刘仁文说,从2007年到2011年,中国的年死刑执行量减少了一半。许多暴力罪犯现在被判所谓的死缓,而死缓后几乎无一例外地会被减为无期徒刑。这种克制已经赢得公众的广泛支持。

中国为什么开始倾向于用更加人道的手段取代死刑呢?

报道称,如今,中国的死刑案常常会激起更多的民愤,而不是平息民愤。一项得到欧盟委员会资助的调查在2007年至2008年间走访了三个省份的近4500人。这项调查发现,仅有58%的受访者支持死刑——而美国有近60%的受访者支持死刑。60%的受访者认为,无辜的人可能会被错判。确实,中国媒体一直在大肆报道冤假错案——比如,一名河南男子被判杀人罪,结果“被害人”在2010年活着现身。

其他民调显示,中国法学界和政界精英比普通公众更支持死刑。然而,这些人也听从了公众要求变革的呼声。中国正设法打造其法律制度比过去更现代、更公正的形象。

报道说,对犯罪学家的采访表明,国际上的批评也产生了影响。1977年,只有16个国家废除了死刑,如今则有140个国家(占世界国家总数的三分之二强)在法律上或实际操作中废除了死刑。中国法律学者和法官完全清楚他们的国家正扮演着局外人的角色。

据报道,2006年,一些主张改革的法官开始正式提倡处罚适度。在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带领下,他们奉行“少杀、慎杀”的原则。第二年,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从而为下级法院报送死刑案制造了强大的阻力。结果,许多死刑判决被死缓判决代替。在实际操作中,死缓意味着服刑约25年。

报道称,这一转变遭到了强硬派的抵制,他们警告说犯罪率可能会攀升,但是结果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些犯罪学家现在提出,过去的严厉做法事实上导致了暴力犯罪增多,因为罪犯不愿留下活口。

观察者网综合新华社、《参考消息》、人民网等报道

责任编辑: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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