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4年共取缔逾20个黑帮 最大黑帮插手基层成立“二政府”

来源:南方都市报等

2014-11-27 09:11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香港黑帮电影中的这句经典台词,是黑老大们最后的人生注解。在据《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广州14年来审判的逾20个重要“黑帮”案件中,有26宗影响较大,最大黑帮插手基层成立“二政府”,其中还有4宗是村官涉黑案件。黑老大们的结局多数是被科以重刑,无期、死缓者众,有两名黑老大甚至被判处死刑。(注:本文提及的“黑帮”,全称均为我国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最早“黑帮”:垄断火车站货运,猎枪轰走对手

“东南西北中,发财到广东。”在这样的淘金谚语下,上世纪90年代,东北籍男子周广龙来到广州谋生。到广东首先要到广州,到广州首先会到火车站。“黑老大”周广龙的成名之路,就从彼时治安环境相对混乱、鱼龙混杂的广州火车站开始。

2001年11月,周广龙涉黑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周广龙等24人被控7宗罪。当时的媒体报道称,该案是广州开展“严打”期间最大一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也是广州市司法机关审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首例案件。

周广龙

周广龙最早只是在火车站东广场强行拉客,后来逐渐发展为以暴力手段向火车站附近的商户强收拉客费、保护费,并有意识地拉拢有关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寻求“保护伞”,盘踞火车站长达5年。

在司法机关披露的案情中,最令人愤慨的是,一商户杜某因拒交2万元保护费,被周广龙手下劫至一仓库暴打,用铁钉钉进其脸部。还有一名竞争对手不愿合作,被周广龙的手下用硫酸泼成重伤,容貌损毁。

此外,周广龙团伙还拉拢多名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了15万元,并“孝敬”了两辆富康牌轿车。

据统计,周广龙“黑帮”致5人重伤、10人轻伤,其中一人严重残疾。

2002年8月15日,广州中院判处周广龙死刑。历经重审、二审,多年之后的2006年10月,广东省高院最终改判周广龙为死缓,他的两名手下也由死刑改为死缓、无期徒刑。

2002年 澳门“黑帮”渗透内地:放高利贷,绑架开枪

香港新义安、澳门14K、台湾竹联帮……港澳台“黑帮”现象于诸多影视作品中展现。

2003年11月29日上午,一宗有着境外黑社会背景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广州中院宣判,该案因其特殊背景轰动一时。李德亮、麦国庆等22人被判刑。

被告人李德亮接受法庭询问

司法机关查明,与该案有关的同案人陈氏兄弟,均系澳门黑社会组织“14K”的帮派成员,主要在澳门葡京赌场放高利贷、“叠码”。1996年以来,陈氏兄弟为了追收高利贷,在内地发展成立了“行动组”。

由于“行动组”原头目曾继军涉及命案被抓获后判处了死刑,麦国庆等原本在澳门赌场负责“叠码”、拉人参赌放贷的同伙,被陈氏兄弟派回内地“主持大局”。

麦国庆并没有限于帮人“追数”,他开始与广州本地以李德亮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勾结,从事了大量非法拘禁、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短时间内攫取了非法利益700余万元。

1997年3月31日晚11时许,朱某因与上述追债团伙发生争执,在消夜时被对方在大排档连开数枪打成重伤。

1999年3月,上海一家公司老板杨某因在澳门赌场欠下30万港币的高利贷,被上述追债团伙追到上海。在杨某的办公室内,团伙成员用特备的金属指环套猛击杨某女友周某头部,并持尖刀连刺周某臀部,致女子周某当场死亡。周某之子闻讯而出,被团伙成员曾继军持刀挑断右手拇指肌腱和右脚跟腱部。

麦国庆、李德亮团伙覆灭之时,警方缴获各类枪支10支,子弹276发。

2005年 简氏“黑帮”创下多宗“最”:垄断水果批发市场与赌场

在广州早期的“黑帮”审判史上,芳村“黑老大”简竹醒可谓“浓墨重彩”。

2005年3月在广州中院审理的“简氏黑帮”35人案,创下了当时的六宗最:打掉人数最多、武器装备最多、规模最庞大、犯罪种类最齐全、犯罪性质最恶劣、对社会危害最严重。检方称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

简氏“黑帮”开赌档起家后,“简老大”名声在外,带领一众手下“打江山”,在芳村一带打架、砍人、寻仇、追债……兄弟受了伤,由老大出钱奖励;马仔砍死了人,由老大支付逃亡费。简氏“黑帮”逐渐壮大。

2002年8月,简氏“黑帮”为垄断花都新华镇机保段水果批发市场,挑断竞争对手的手筋,致其重伤残废。

2003年6月,简氏“黑帮”向另一赌场收保护费未果,出动60余人,持猎枪、手枪、砍刀等工具约对方在南海一处山头“开片”(决斗)。对方人马因被简竹醒手下半路伏击,落荒而逃。“黑帮”火拼之后,简氏“黑帮”恶名更盛。简氏“黑帮”后来更是枪击试图东山再起的对方头目崔某,致其半身瘫痪,简氏“黑帮”从此在芳村、南海一带独霸一方。

2006年,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处简竹醒死缓。

简竹醒黑帮35人受审

2007年 最年轻“黑帮”叫“黑龙会”:网罗中学生入会,拜“关二哥”写保证书

“本人愿意加入工作组,听从组长的一切安排……绝不出卖会中人员。”入会要写保证书,还要拜“关二哥”。2006年8月,白云区竹料镇一个叫“黑龙会”的涉黑组织被警方摧毁。

除了“黑老大”冯志希是1978年出生的外,团伙其余十多名骨干成员均是80后,成员中还有3名是未成年人。“黑龙会”势力渗透进了白云区竹料镇多所中小学,网罗了60多名中学生当“马仔”。

2007年7月中旬,广州中院公开审理了以冯志希、冯志钊两兄弟为头目,有14名成员组成的“黑龙会”涉黑案。该组织涉及3宗命案,并拥有6支手枪和70发子弹。

该团伙入会要拜“关二哥”,强迫中小学生入会,所有成员上交“生辰八字”、电话号码及家庭情况等资料,并登记在案,装订成册。

他们定期开会,宣扬“组织纪律”,勒令“马仔”们“服从指挥、忠于帮会”、“不准出卖组织秘密”、“内部人员必须团结、切忌勾心斗角”等。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冯志希身犯5罪并致死2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其弟弟冯志钊被判死缓。2009年10月,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黑龙会”两大头目冯志希(左)、冯志钊(右)分别被判死刑和死缓。

2008年 最先进“黑帮”:架电台,开兵工厂,造精美枪支

案发前盘踞在海珠区沥滘一带,覆灭于2007年5月的邓伟波涉黑团伙12人,可谓是技术含量最高的一个“黑帮”。

从2004年开始,邓伟波让手下刘伟光将经营的塑料模具厂改成了制造枪支、弹药的地下兵工厂。由邓伟波提供枪支图纸和原材料,刘伟光等人研制出雷鸣登猎枪、手枪数十支,子弹数百发。

邓伟波团伙被警方打掉后,警方在制枪窝点缴获仿“五四”、“六四”等各类枪支27支、子弹558发,枪用望远镜等一大批。

“黑老大”邓伟波被判死缓

当时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负责人评价,该团伙制造的枪支非常精美,改装枪支水平之高超,十分少见。

沥滘“黑帮”中,有一名号称“大姐大”的成员龚南敏,系主要首领之一。龚南敏与邓伟波一起,对手下进行企业式管理,“看场”成员必须统一穿黑衣、剃平头。邓伟波还为手下配备对讲机,专门架设无线电台用于管理。团伙成员非常迷信,开山刀刀柄用红绸布包裹,使用时还要戴白手套。

2008年11月,邓伟波被判死缓;“大姐大”龚南敏获刑五年半。

2009年行业一霸:钢霸“李忠”、“水霸”黎桂廷

2009年7月、10月,广州中院分别开庭审理了以垄断21市钢材供应、被誉为“钢霸”的李忠涉黑案,和垄断了白云部分地下赌档、桶装水市场的“水霸”黎桂廷涉黑案。

广东省高院曾分析,两宗案件垄断市场的特征十分明显。时任广州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曾分析,“钢霸”、“水霸”与以往的涉黑组织有很大不同,该类组织涉及多项经济犯罪,是由暴力犯罪向经济犯罪转换的一种涉黑组织。

“钢霸”案中,以湖南衡山人李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成员多达37人,超过了简竹醒案。

“钢霸”李忠涉黑案庭审。

该团伙垄断了广东省21个工地的钢材供应权。李忠团伙拥有枪支18支,子弹数百发,“黑帮”内部争执时,团伙成员都拔枪对峙。2009年12月,广州中院对李忠特大涉黑团伙宣判。“钢霸”李忠、戴洪亮被判无期徒刑。

同年审理的“水霸”黎桂廷案,白云区黎桂廷团伙34人被指犯下10多宗罪。黎桂廷团伙从2004年开始,涉及煤气代充、空调销售等多个经济领域,采取恐吓、威胁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垄断了白云区多地的桶装水批发市场。

绰号“水霸”、“师傅廷”的黎桂廷,2010年5月,被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0年最凶残“黑帮”:夺数命,配冲锋枪、炸药、手雷

在广州“黑帮”审判史上,以荔湾男子伍志坚、伍志伟兄弟为首的涉黑团伙,被称为最凶残、火力最强的“黑帮”。

伍氏兄弟团伙一共19人,主要涉及武装贩毒,并牵涉4宗命案,各类刑事案件犯下17宗。

伍氏“黑帮”的主业是制毒贩毒,为了增强实力,团伙从境外购置了大批军用武器。其中包括两支苏式四三式微型冲锋枪,4把手枪。警方端掉该团伙时,缴获枪支共10支、手雷9枚、子弹390发、雷管384个、硝铵炸药18千克。

伍志坚生性多疑,反侦查能力强。2008年10月,团伙成员陈某被怀疑贪污了2斤咖啡因,被伍志坚执行“家法”,遭灌食冰毒死亡。

2009年1月,男子朱某因欠毒资不还,朱某和女友被伍志坚指使手下杀害,并抛尸虎门大桥、淡水大桥。

另外,伍志坚团伙的一名成员韩某被怀疑抽水,遭禁锢10多天后被残忍杀害。

2009年4月,感觉到警方在逼近的伍志坚,携带贩毒工具和军火转移至肇庆,不料在街头与便衣刑警队长因让车产生争执。伍志坚拔枪威胁,“信不信我一枪打死你”。刑警队长遂掏枪反制,并调集警力将伍氏兄弟擒获。

广州近十年来最残忍、火力最强“黑帮”被彻底剿灭。

2010年12月24日,广州中院对伍志坚团伙共19人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伍志坚死刑。该团伙另外18人中,有3名骨干成员被判处死缓,4人被判无期徒刑,最低的判刑也在7年以上。

2010年6月3日,广州市公安局公布了摧毁伍志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辉煌战果。在庭审过程中,该黑帮成员向人们讲述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真实的黑帮生活内幕,令人闻之骇然。武志坚自豪地说,我一句话就能要一条人命。

警方从伍志坚团伙缴获的枪支、手雷、雷管等杀伤性武器。

2012年人数最多“黑帮”:插手基层政权成“二政府”

从化黄建堂44人涉黑案,是2012年广东开展“三打两建”期间审理的多宗涉黑案之一。该案以人数众多著称。

以黄建堂为首的涉黑团伙,从1995年开始就盘踞在从化的温泉、街口等镇,通过组建公司、强揽工程、开设赌场等行为获得资金。当“公司”经营受阻时,他们动辄召集上百人,统一扎红布带,戴白手套持械群殴以扫清障碍。

为了赌场不被查处,团伙成员还向警方个别人员行贿,获得了派出所所长的庇护。

以黄建堂为首的涉黑势力,被从化当地群众称为“二政府”。因为该团伙勾结个别腐败官员,侵入农村基层政权。

广州警方成立专案组,最终出动740名警力,一举将该团伙捣毁。该案成为广州市开展“打击欺行霸市”行动中出动警力最多、刑拘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广州中院二审判处黄建堂有期徒刑19年。黄建堂等4人名下近900万元的款项、宝马、路虎汽车及房产被尽数没收。

黄建堂

2014年称霸15年作恶时间最长:芳村“地主”涉千亿网络赌博案

2014年9月,荔湾警方通报称成功摧毁了以陈某伟为首、盘踞在芳村一带作恶15年之久的特大涉黑团伙。没错,又是芳村,就是黑老大简竹醒曾经的地盘。

现年53岁的广州男子陈某伟,绰号“地主”。案情显示,陈某伟从1998年开始,就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芳村一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称他手下有30多人的专门打手队伍,控制了芳村地区大部分娱乐场所。陈某伟团伙涉嫌以公司的形式进行“黄赌毒”、绑架勒索、追收赌债,涉千亿网络赌博案。

村官涉黑

广州影响较大的村官涉黑案件多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或骨干通过暴力恐吓、贿赂村民等方式获得选票,得以当选村官。

曾担任白云区钟落潭村村委会主任十年之久的朱健康,在2012年被检察机关指控,通过暴力、恐吓、贿选等手段干扰基层选举。据许多村民反映,朱健康当选村主任时大部分选票都来路不正。一名曾姓村民说,他曾将自己的选票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朱健康的手下,“空白的,连名字都没写”,“早些年1袋大米就换了”。尽管在此后的几次选举中,有些村民对朱健康颇有微词,但他们依然将选票卖给朱健康,“大家都卖,你一个人不卖有什么用,也不敢不卖”。

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也存在类似情况,不少村民证实,在村委会原主任殷卓波竞选期间,他让马仔挨家挨户发钱,每人200元,收了钱就得投他一票,没收钱的也要登记。村民们担心遭报复,只得纷纷收钱投票。该村更是闹过“黑社会贼喊捉贼”的闹剧,殷卓波组织100多名手下和部分村民,持木棍、水管、锄头等工具,打着“打倒黑社会”的横幅前往竞选对手的公司门口闹事。

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也曾对2005年至2010年间广州发生的十宗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了实证研究,对打黑、防黑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溯源 猛龙过江特区扫黑

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国门打开,曾一度在中国内地绝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悄然出现。1981年,深圳就发现有香港的14K、新义安等黑社会组织成员以强迫或拉拢为手段,吸收渔民和边民加入黑社会组织,并利用回乡探亲、访友、旅游等机会发展会员。

1982年深圳市颁布了《关于取缔黑社会组织的通告》,一度销声匿迹的“黑社会”一词再次出现在我国政府机构的文件之中。

“黑社会分子”一词被广泛使用,是在1983年中央发动的“严打”之后。至1997年,《刑法》经修订后,首次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纳入了法律。如今,“打黑”已经成为我国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广州市检察院的分析人员认为,社会的分层加速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产生。在城市,由于城乡差别、收入悬殊、竞争激烈等因素,部分外来人员被沉淀下来,形成了社会底层,快速致富的愿望,让他们极易自发组织形成犯罪团伙。在农村,多数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组织,区域集中,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贿选等手段可以操控村组选举,获取非法利益。

铁腕 打黑加码多方出击

针对涉黑犯罪,国家在立法层面一度取消了需要保护伞才能认定的门槛,客观上加大了打黑的力度。公安机关多年来采取“打早打小、冒头就打”的严厉刑事政策,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在增多,法院在量刑上依法从重的同时,也越来越强调铲断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追缴全部非法所得。

立法:有无保护伞不影响涉黑认定

2002年以前,认定涉黑要有4方面特征:即有稳定的组织,通过犯罪获取一定的经济实力,用暴力威胁手段欺压残害群众,还有一个是要有保护伞。

但在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解释中,是否存在保护伞不再是涉黑组织认定的必要条件。“没有保护伞,也可能构成涉黑。”律师丁一元称。当年周广龙的律师以没有保护伞为名进行辩护,结果人大常委会新的立法解释刚好出台,周广龙最终被认定涉黑。

严打:“黑帮”组织特征弱化

与早期的涉黑组织结构相对紧密,有明确的“黑老大”,有帮规相比,分析人士何剑称,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许多涉黑案件的组织特征非常不明显。谁是老大,谁是老二,“不会承认的”。非法控制特征则比较明显,很多涉黑组织对当地某个行业造成了事实上的垄断。

律师丁一元也认为,涉黑犯罪案件越来越少,这与公检法机关保持冒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有关。

审判:侧重铲断经济基础

分析人士何剑称,现在法院在对涉黑组织及其犯罪的认定上,对证据要求越来越严格。量刑上,因为罪名多,数罪并罚可能处罚会更重。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上越来越规范,强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侧重铲断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当黑老大没有钱的时候,他也很难东山再起,死灰复燃。”

检察官佘斌娜:程序合法性愈加被重视

广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佘斌娜有着十年左右的公诉生涯,曾担任过多宗涉黑案件的公诉人。

“涉黑案件办理一直强调重调查、重证据原则,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佘斌娜称,公安机关的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我们越来越重视,律师揪住程序合法性进行辩护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以法院庭审为中心的办案模式逐渐被强化。“说实话,对检察官的挑战越来越多。”佘斌娜称,出庭支持涉黑案件公诉,检察官除了面临业务上的挑战,也面临体力的考验。法庭上,往往是三四名公诉人,面对辩方三四十名律师,“1比10,人数多,证据多,事实多,能开到我们体力透支”。

检察院分析人员:完善立法严打保护伞

对于涉黑组织破坏村委会选举,对村事务进行控制以攫取非法利益的现象,检方建议在《刑法》修订中完善破坏选举罪的规定。同时,涉黑“保护伞”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之一,对此类职务犯罪的打击,既要健全举报制度,也要规范职务犯罪查处机制。

另外,检方还建议构建反洗钱信息沟通机制,打击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的洗钱行为。

责任编辑:张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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