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容留他人吸毒罪获刑六个月 父母未到场后天获释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1-27 11:19

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刚刚庭审结束,又一位当红影星张国立之子张默涉毒的审判今日开庭。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这样的审判结果,和房祖名的几乎相同。从张默被抓日(2014729日)开始计算刑期,张默将于后天获释(129日)。

27日上午,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030分,案件准时开庭。上午8点左右,海淀法院外已聚集了大批的媒体记者。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进入法庭。海淀区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七十余人旁听今天的庭审。张默的父母张国立、邓婕也像成龙一样没有出现在公众视线中。张默有两名辩护律师到场。

张默庭审现场

1030分,案件准时开庭。宣判员宣布开庭后,张默被带上法庭。张默身穿红色卫衣、灰色运动裤,神情严肃,略显紧张。

本案实行简易程序审理。

随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20144月至6月间,张默在东城区其住所内容留吴某某、周某某、许某某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张默表示同意。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张默也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公诉机关出具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张默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等证据,证明了20144月至6月张默在其住处两次容留三人吸毒的犯罪事实,容留的人分别是做音乐的和酒吧老板。被告人张默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均予以认可。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故作罪轻辩护。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表示认罪,希望从轻处罚。

“没有意见,内容属实。”张默说。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据悉,张默将于129日被释放。

观察者网对比房祖名案与张默案:

罪名相同:容留他人吸毒罪

刑期相同:六个月

审理程序相同:实行简易程序审理

父母:均未到场


工作人员拉起警戒线

海淀看守所

张默从警车向外探望

张默抵达法院

张默时隔6个月首露面,小编觉得长得真像房祖名啊~

张默从法院离开


(观察者网综合新京报、网易娱乐等消息报道)

责任编辑:张璐
吸毒 文体明星 刑事审判 房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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