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集团创始人、原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申请取保候审

来源:澎湃新闻

2016-07-20 11:21

据澎湃新闻7月19日报道,7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于7月13日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下称《意见》),这让被外界称为“中国科技第一案”的褚健案有了新的变化。

《意见》提到,对于关键岗位的涉案科研人员,尽量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一般不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中控集团创始人、原浙江大学副校长

于是,7月18日,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党委抄送,申请为中控集团创始人、原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取保候审,重回正常工作岗位。

19日下午,中控集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控”中,公开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书引用了《意见》的部分内容,将其作为第一条申请理由。

中控集团在申请书中写道:

(《意见》)其中“对于身兼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特别是学术带头人,要区分其科研人员与公务人员的身份”、“区分科研人员合法的股权分红、知识产权收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与贪污、受贿之间的界限”以及“区分突破现有规章制度,按照科技创新需求使用科研经费与贪污、挪用、私分科研经费的界限”均与“褚健案”中的几大焦点一一对应,为“褚健案”中的身份交叉、股权买卖、科研经费使用等核心问题的性质做了明确划分,并指出“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在被捕前,褚健身兼浙江大学副校长、中控科技集团总裁双重身份,同时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申请书阐述理由称:“不能因其它身份而抹灭褚健科研工作者的本质,更不能因其行政、企业经营的工作而忽视其更为重要的科研工作”,并写道“在褚健被捕期间,由其主持的‘863’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一拖再拖,难以结题,事关国家工业安全的众多重大技术研究一并陷入停滞。”

据悉,原以褚健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于1993年,是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产品与解决方案供应商,宣称“要做中国的霍尼韦尔”。其业务涉及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公用工程信息化、装备工业自动化等领域,年营业额数十亿元。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设有8家子公司、1家研究院、17家分公司、3家海外分支机构。

在申请书中,中控科技集团表示“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有决心承担担保责任,切实履行担保义务,保证褚健在取保候审期间依法行动,耐心等待司法部门对于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结果,并积极配合案件的进一步审理。”

褚健案回顾:

2013年10月18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褚健立案侦查,次日以涉嫌行贿罪对其补充立案;

2013年10月19日,褚健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1月5日被逮捕;

2014年8月,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完成侦查后制作了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主要罪责集中在2003年校企产权私有化过程中的问题;

同月,被移交审查起诉后,浙江大学部分师生、中控技术(中控科技旗下公司)部分员工等800余人,签名为褚健取保候审作保;

2015年2月25日,浙江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宣布,对褚健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行贿等罪名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6月16日,褚健的庭审再次延期。距离2015年2月被提起公诉,庭审已经延期五次,尚未开庭。

(澎湃新闻/撰稿:王盈颖)

责任编辑: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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