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绍伟:重要的是谁来检验真理

来源:观察者网

2013-11-10 09:12

方绍伟

方绍伟作者

旅美学者

备受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在召开,三十年前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言犹在耳。近日,观察者网刊发茅于轼、陈平等学者的私人邮件(讨论之一讨论之二),他们围绕真理检验标准、西方经济学地位等话题展开讨论。陈平认为经济学不是科学,只是前科学。而茅于轼则回应检验真理的不是实验,而是逻辑。陈禹、孙涤等诸多其他学者也参与其中,引发了这次国内少见的争论。

旅美学者、芝加哥“制度经济研究中心”创办人方绍伟先生也给我们来信参与讨论。方绍伟先生认为,真理的标准不是实践和逻辑,是综合实践的成功性、逻辑的相关性、认识的无可疑性和判断的主体性。观察者网刊发全文,盼更多读者参与讨论

在当代中国的语境里,真理与“按真理行事”、“追求探索真理”、“为真理献身”等等相联系。我们说真理时,往往想的是真理的“价值性”和“真实性”。真理是西方“科学哲学”的热门话题,西方人讨论真理时,也同样关心真理的“价值性”和“真实性”,但是,他们比中国人更多地涉及真理的“逻辑性”和“社会性”,即除了讨论“真理是什么”之外,他们比中国人更多地去讨论“真理是如何在逻辑推理和社会关系的意义上成为真理的”。

这是一个非常微小的区别,因为,在关心真理的“价值性”和“真实性”的时候,我们中国人确实也关心真理的“逻辑性”和“社会性”,只是在程度上没有西方人那么热切和执着,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似乎“只做不说”。

这个微小的区别包含着一个重大的制度文化含义:在确定真理的问题上,我们同其他事情一样更倾向于“单一权威”而不是“多元权威”,当涉及的真理是“社会真理”而不是“自然真理”时情况就更加明显(诺贝尔经济学奖发给错误的“有效市场理论”既是偏见也是多元解读的体现)。

我这里所说的这种制度文化差异,当然仅仅是一种“情感反应速度和程度”上的微弱差别,即问题不是西方人有而中国人没有,而是在都有的情况下程度不同。

这个文化差别的要害是:“谁来确定真理”其实比“什么是真理”更加重要。最近几十年,中国大大小小的历次真理讨论中,“谁来确定真理”极少被提到,即便涉及真理的“逻辑性”时也极少涉及“谁来判断逻辑真假”的问题。我把这种现象称为“主体性丢失”。在西方,除了库恩、拉卡托斯、费耶阿本德等哲学家,其他多数哲学家也存在这个“主体性丢失”问题。夏佩尔在《理由及知识的探索》里对真理标准进行的一次比较全面的总结时,也没有强调这个“主体性”问题。

更明确地说,对这个“主体性”问题,中国人说得少,西方人说得多一些;在不说的时候,我们中国人的潜意识里更倾向“单一权威”确定真理,而西方人更倾向“多元权威”确定真理。

这就是说,大家在讨论真理标准时,其实说的都是“真理的标准应该是什么”而不是“真理的标准实际是什么”,大家关注的是“真理的规范标准”而不是“真理的实证标准”。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如果某个权威按照“价值性”去确定真理(如“亩产万斤”),这种真理就不可能有持续的“真实性”,它在事后、甚至在事前都只能是“伪真理”。

但是,在事前就能判断“伪真理”却不那么简单。人不是认识决定信念的动物,人的有限理性导致人有时只能让信念决定认识。所以,“相对真理”有双重含义,一是真理是相对于特定“政治共同体”和“科学共同体”而言的(近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诺贝尔和平奖就特别滑稽),二是真理是相对于认识的发展而修正的,实践归纳会碰到可能性难测的“归纳问题”。“亩产万斤”现在我们能在事前就断定为“伪真理”,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亩产万斤”未必是绝对不可能的。

信念有时决定认识,现有技术和现有理论也能决定认识。我们爱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问题不是“检验”,问题是“谁来检验”。“谁来检验”是真理的“主体性”问题,真理的“主体性”决定了“实践的相对性”。“实践的相对性”包括已有信念对经验观察的干扰,也包括经验观察的技术局限和已有理论对经验观察的“污染”。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真理最终要由经验观察来确定”的意义上是对的,但真理的“实践标准”终究也只是一种“真理的规范标准”,因为“实践标准”在操作的意义上必然是“谁的什么实践”,“真理的实证标准”说的就是“谁的什么实践”,我们根本不可能脱离“谁的什么实践”去确定真理。

人不仅有记忆力,人还有想象力。所以,已有理论会对经验观察的产生“污染”,新产生的理论也可能完全推翻经验观察。不仅仅是实践会证伪理论,也不仅仅是已有理论会强化“伪真理”,新产生的理论或由想象力引发的逻辑推理也可能推翻已有的“真理”。“太阳东升西落”曾经是每天被人们直观的经验观察所认定的“真理”,但是,古希腊天文学家阿里斯塔克和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提出的“日心说”,却远在伽利略发明天文望远镜之前就预言了“太阳东升西落”是常识错误。

显然,事实证伪理论(但以无法重复的事实为基础的理论也可能无法通过观察来证伪),理论也能证伪事实,真理的“逻辑性”取决于逻辑推理所依赖的理论假说。

逻辑只是工具,“逻辑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更大;想象力(或直觉归纳)本身不是逻辑,如果起点“假设”或“约定”有问题,就算逻辑推理自洽,也无法检验出真理来。“归纳法的背后还是逻辑。……人类所有的知识都是逻辑推导出来的”,但推导不是检验,推导也可能是循环论证和同义反复。

事实并不能证伪理论,因为可能会有非常多的人仍相信这个理论。知道波普的“朴素证伪主义”的人可能大惑不解,怎么事实就居然没能证伪违反事实的理论呢?怎么人们居然可以不顾事实的存在呢?是啊,有什么么办法呢?现实就这么冷酷啊。

波普的高徒拉卡托斯由此得出结论说:“同朴素的证伪主义相反,任何实验、实验报告、观察陈述或业经充分证认的低层证伪假说,都不能单独导致证伪。在一个更好的理论出现之前是不会有证伪的。”

拉卡托斯的“精致证伪主义”说的是:由于事实中渗透着理论,所以经验不仅不能证伪理论,有时反而是理论证伪了经验;因此,只有事实加上替代的新理论,旧的理论才能被证伪。但是,已故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说过一句话:“科学是在一个又一个的葬礼之后才取得进步的”。

就是说,不管事实多么确凿,不管替代理论多么有说服力,只要相信旧理论的人还活着,旧理论就还是无法被证伪。不是“葬礼证伪主义”冷酷无情,是现实就这么冷酷无情,“葬礼证伪主义”只不过是把“该死的”现实描述出来而已。

我们所说的真理,其实是一种“层次累加的金字塔”,信念、理论、技术、主体,都在不同程度地决定哪个认识能沉淀到金字塔底部。

这个“真理的金字塔”是上下流动的,有些认识越来越坚实而向下流动,有些认识则越来越荒唐而向上流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真理其实可能没有想象的那么多。真理的“价值性”有时使真理变成一种精神利益甚至物质利益的表达,以至于人们常常只能在事后说出自己的“后见之明”。“思想市场”也不可能是纯粹的,有限理性、思考费用、开放程度等等都是大问题。

如果一定要给真理定标准,我们只能说:真理的标准是实践的成功性、逻辑的相关性、认识的无可疑性、判断的主体性。当有人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或“逻辑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我们应该警惕的是,这会不会在逻辑上暗含着说:我的实践、我的检验、我的逻辑才是确定真理的唯一标准。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

责任编辑: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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