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巴西达成1900亿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 或在金砖国家峰会上签订

来源:中国网等

2013-03-23 00:07

3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证实,中国与巴西拟于近期签署规模为1900亿元人民币(合600亿巴西雷亚尔)的双边本币互换机制协议。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证实,中国与巴西拟于近期签署规模为19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机制协议。

据报道,巴西工业贸易发展部部长费尔南多·皮门特尔21日表示,下周巴西和中国有望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期间签署规模至多为300亿美元的本币互换协议。皮门特尔称,巴西和中国去年已经就本币互换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下周两国或将签署正式协议,今年下半年可以开始本币互换。

外交部22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据报道,21日,巴西工业贸易部负责人称,巴希望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期间,与中方签订两国货币互换协议。中方对此持何立场?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已就建立规模为1900亿元人民币/600亿巴西雷亚尔的双边本币互换机制协议文本达成一致,拟于近期签署。建立中巴双边本币互换机制,有利于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两国经贸往来,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2012年6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巴西,与巴西总统罗塞夫举行会谈,就货币互换达成协议

中国与巴西去年6月即已就这一货币互换协议达成意向。

2012年6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巴西,与巴西总统罗塞夫举行会谈,双方宣布将中巴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外长级全面战略对话。两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巴政府《十年合作规划》。

两国同意,将于未来签署1900亿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将达十年。

背景:

截止今年三月份,中国已经和19个国家建立了货币互换关系,涉及金额达16000亿元人民币。

中国近年来已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包括:

2008年12月,央行和韩国签订了260亿美元(按当时汇率约合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货币互换协议。

2009年1月20日,央行和香港金管局签署2000亿元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

2009年2月8日,央行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协议实施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9年3月11日,央行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9年3月23日,央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在北京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9年3月29日,央行和阿根廷中央银行在亚麦德林签署了700亿元等值人民币的货币互换框架协议。

2010年6月9日,央行和冰岛签署一项价值超过5亿美元(按当时汇率约合35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

2010年7月24日,央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1年4月19日,央行和与新西兰储备银行在北京签署了金额为2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1年4月19日,央行和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人民币7亿元货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1年5月6日,央行和蒙古国中央银行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1年6月13日,央行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签署了金额为7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1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中央银行)在首尔续签中韩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扩大至3600亿元人民币/64万亿韩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4月20日签署的原中韩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自本续签之日起失效。

2011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续签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币扩大至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币,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1月20日签署的原货币互换协议自续签之日起失效。

2011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在曼谷签署了中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200亿泰铢,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1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在伊斯兰堡签署了中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互换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1400亿卢比,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2年01月17日,中国央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在迪拜签署了中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约55.4亿美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该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2012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了中马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2月8日签署的原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自续签之日起失效。双方认为,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续签将有利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

2012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在安卡拉签署了中土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互换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30亿土耳其里拉,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2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银行在北京签署了中蒙双边本币互换补充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50亿元人民币/1万亿图格里特扩大至100亿元人民币/2万亿图格里特。双方认为双边本币互换补充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

2012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在北京签署了中澳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互换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澳大利亚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2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乌克兰国家银行在北京签署了中乌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互换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190亿格里夫纳,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责任编辑:张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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