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号三:男神如何躲开仙人跳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4-03 07:27

根号三

根号三作者

文学传媒资深编辑

在这个处处设局的世界上,要做一个不惹尘埃的男人,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

有个叫五岳散人的朋友,说了个真事儿。前两年他去杭州,有位半熟的朋友介绍个老板一起吃饭,吃饭后唱歌,从外面叫了小妹陪酒,然后亲送上车让他带回酒店。到了酒店,他马上给小妹两百块,请她打车回家,他回房间睡觉。他说他不知道人家是不是好意,但这种事坚决不能做。不是道德多高尚,而是处处要小心。

百度了一下五岳散人的照片,死胖子一个,两百块陪个厨子坐车游西湖,其实是那小妹亏了。

但像三叔这样有几分姿色的中老年,事情要复杂得多。

区伯

比方说吧,万一哪一天,三叔被哪个半熟的朋友介绍的老板拉去伯爵夜总会(是伯爵,不是伯嚼);万一陪酒的妹子看三叔顺眼,当男神膜拜;万一三叔又觉得那妹子长得像初恋女友苏菲·玛索;万一三叔酒喝高歌唱嗨,被妹子架着开房聊天洗澡;万一妹子洗完澡裹着浴巾出来,万一浴巾又不慎滑落……

世界将会怎样?《废都》里,庄之蝶的小保姆柳月说:稍一松劲,就成了妇人身子。

当然,有比柳月更悲催的,箭上弦,拉满弓,说时迟,那时快,雷政富“红霞我爱你”刚要出口,快递小哥,一脚踹开了房门。

此事古称仙人跳。最近跳坑里的是区伯少坤。

在区伯被释放后,某媒体对他进行了1.5小时的专访,事理清晰、证据确凿,细节生动。作为色情文学的忠实读者,三叔把这则好新闻精读了三遍。读罢,痛心疾首,不由感叹:区伯,曾经有一个好机会放在你面前,可以躲过此劫,但是你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帮区伯复复盘吧。故事前半段,跟死胖子在杭州的遭遇类似,略。从区伯在卡拉OK里唱完《路在脚下》,胸闷不适,回房休息说起,叙述手法,我就抄袭《废都》了,挑干货——

大概9点半,我回房间……门突然响了,一看是陪我唱歌的小女孩,她就说陈老板叫下来陪你聊聊天。……我打开门让她进来……她说,坤哥,借个洗手间洗洗澡吧,唱歌很热出了好多汗。五分钟后,她出来了。……她走到我身边马上把浴巾解开,我一看是裸体的女孩子……一个大男人,一路推脱不要,她都脱光了,还脱掉了我的衣服……我不自觉地就搂住了她的腰。她就吻我嘴巴,我也吻她。吻了以后,她就躺下来。……正在亲她身体的时候,房门啪地被一脚踹开了……

三叔考考大家,可以让区伯躲过此劫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在哪?答案是:开门。

试问,区伯可以不开门吗?应该可以。里面人不开门,你敢“一脚踹开”,就是打劫。

试问,区伯不开门,后面的一切还会发生吗?当然不会。里面人不开门,女孩子进不了房间,在楼道里聊天洗澡,那是行为艺术。

试问,区伯开了门,后面的一切还能避免吗?肯定不能。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热烘烘的妹子脱光了往你怀里一钻。工作进展到这一步,莫说你手头把玩的是手机,即便握着手枪,也难免把持不住,缴械投降。从这个角度说,区伯道德感还是比较强的,只是“不自觉地就搂住了她的腰”。换作意志薄弱的,譬如三叔,早就“自觉”了。

说到这,三叔想小小地冒犯一下区伯。老哥哥,你是缺心眼啊?私信上搭识的一个半熟的朋友,他介绍一个来路不明的老板,还在外地,你就敢跟着他们去声色场所HAPPY,胆儿肥啊!

更何况,你整天守候伏击监督公车,想必得罪的人不会少,就不怕仇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说白了,仙人跳是所有骗局里环节最多难度最大又最容易被人看穿识破的,却屡试不爽。原因何在?它巧妙地利用了人的侥幸心理。你真以为夜总会里会蹦出一个清纯妹子,她还把你当男神,一口一个哥地腻歪你,一夜情蜕变成一见钟情?此等美事,三叔仅限于憧憬。

重申一点,把话说那么重,没有批评区伯的意思。三叔赞同律师们的看法,以嫖娼来定义区伯行为是不妥当的,整个过程中双方没有金钱交易;三叔也赞同公知们的说法,即便嫖娼被抓也无碍区伯继续监督公车;三叔甚至不觉得,区伯因此私德有多大的亏损。

三叔认为,区伯唯一亏欠的,是他那位已经离婚但依然同居着的女子,暂且还是叫她区婶吧。其实,她才是真正把区伯当男神供着的女人,或许是世上的唯一。扪心自问,那一晚上即便没被仙人跳,能顺顺利利地把床上的程序走完,区伯能脸不红心不跳地把长沙的经历告诉区婶吗?修炼到这份上,那你就不是区少坤,你是单立文。所以啊,男人出了这种事,别动辄以单纯幼稚轻信来自我开脱,真正单纯幼稚轻信的是你家里的女人。想到这一层,你就不会轻易去开门了。

责任编辑:李楚悦
区伯 广州 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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