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心借”通报不止,这家小贷公司实控人竟是“老赖”
来源:观察者网
2026-01-30 09:53
【文/羽扇观金工作室】
近日,广西通信管理局公布的一份APP侵权通报单再次将小额贷款行业的合规乱象暴露在阳光下。
曾因非法收集个人数据被点名的“随心借”再度被监管部门通报,其运营方南宁市同正旭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正旭宁小贷”)的违规问题呈现出系统性和持续性特征。
(截图来自广西通信管理局通告附件)
通过股权穿透和关联企业梳理发现,这家注册资本仅5000万元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关联方在过去两年内密集上线了多个借款应用,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金融业务网络。值得警惕的是,公司控股股东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家关联企业同样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更令人担忧的是,用户投诉显示该公司旗下产品存在利息超标、违规收费等多重问题,甚至突破了法律规定的36%利息上限。
在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同正旭宁小贷及其关联方通过多APP运营模式规避单一应用监管、扩大业务覆盖面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现有监管规定,更暴露了消费金融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风险隐患。
“多APP套壳”背后的监管困局:小贷公司如何规避单一应用监管
同正旭宁小贷之所以引起监管部门关注,根本原因在于其采用了明显的“多APP套壳”运营模式。
根据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开查询,该公司及其关联方自2024年起,该公司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密集备案了至少五款与借款相关的移动应用,包括“随心借”、“闪借备用金”、“放心花借款”、“车主快贷”、“小鹅借钱花”等。这种集中化的应用布局反是消费金融企业在面临监管压力时的选择——通过拆分应用来分散风险、规避单一平台的关注。
(截图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从监管的角度看,这种运营模式存在明显的漏洞。
当前,各地通信管理部门对APP的监管往往针对单个应用进行,通常以数据安全、信息收集规范为重点。而一旦同一运营方拥有多个应用,即使某个APP因违规被通报整改,用户的数据仍可能通过其他应用继续被非法收集或滥用。
同正旭宁小贷在2025年8月因“闪借备用金”被通报后,依然继续运营“随心借”等其他应用,甚至在随后几个月内又上线新的借款产品,这充分说明单一APP监管的局限性。一家公司旗下多个应用反复被点名违规,足以反映出其整体的合规意识和制度建设存在根本性缺陷。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多APP运营”的背后隐含着复杂的股权关联。
同正旭宁小贷的第一大股东桂林市亿铭贸易有限公司,本身就独立备案了两款应用“放心用”和“随心花”。而同正旭宁小贷还通过与融资担保公司顺宁融担的关联关系,进一步扩展了其借款产品线。这种多层次、多主体的运营架构,使得用户数据在不同实体之间的流转变得更加隐蔽和难以追踪。一旦某个环节发生数据泄露或被不当使用,责任主体往往难以确定,监管部门也难以形成有力制约。
在这种复杂的商业结构下,合规成本反而被大幅降低。每个应用单独看可能规模相对较小,但整体而言却形成了覆盖数十万甚至百万级用户群体的庞大信息库。这些数据可能被用于精准推送金融产品,可能被非法倒卖,也可能遭遇不当使用。即使监管部门对某个应用进行处罚,由于责任主体众多、数据流向复杂,处罚的实际约束力往往大打折扣。这反映了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在面对复杂商业结构时的真实困境——单一应用维度的监管无法触及整体生态。
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建立跨应用、跨主体的联合监管机制,对同一实控人控制的所有金融应用进行统一评估和监管。与此同时,金融机构自身也需要认识到,多APP运营模式虽然可能在短期内规避监管,但长期来看必然面临更严厉的政策压制。唯有建立健全的数据保护制度、提升合规意识,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
失信“老赖”为何仍能掌控借贷平台?
更令人震惊的发现在于这家小贷公司背后的资本构成。从企查查通过股权穿透,同正旭宁小贷的第一大股东桂林市亿铭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蒋双林,已经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在民间俗称为“老赖”。这意味着,一个因欠债被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债务的自然人,却在通过其控制的商业实体大规模从事金融借贷业务。
(截图来自企查查)
这种状况之所以能够存在,反映了当前金融监管体系的一个重要漏洞:对实际控制人的资信审查不足。根据现行法律,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本要求和业务资格,但对于自然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信用记录,往往缺乏强有力的否决权规定。
蒋双林虽然本人被列入失信名单,但其通过持股桂林亿铭、进而控制同正旭宁小贷,绕过了对个人经营资格的严格审查。这意味着,即使一个人因违约行为失信,他仍然可以通过公司这一法律壳层,继续从事金融业务,甚至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借贷服务。
更加深层的问题在于,这种资本结构本身就埋下了风险隐患。一个曾因债务纠纷被法院认定为失信的人,其商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显然存在严重问题。这种"道德风险"很容易延伸到其控制的企业经营中。事实上,从同正旭宁小贷频繁被通报、用户反映产品涉嫌高利贷、关联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多个现象来看,企业的违规行为似乎与其幕后控制人的信用状况形成了某种程度的“对应”。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2月,同正旭宁小贷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一被动式的行政处罚通常意味着企业在经营上已经出现了明显问题——要么是地址变动未及时报告,要么是企业已经实质性停止了正常经营。而恰好就在这个时间节点,同正旭宁小贷及其关联方并未停止App的运营和用户服务,这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看似经营异常的公司,实际上仍在通过多个App大规模开展借贷业务。这说明,经营异常的行政处罚与实际业务运营之间存在明显的时滞和脱节。
从金融稳定的角度看,这种状况更加令人担忧。一旦这家公司因为各种原因出现经营困难或资金链断裂,已经向平台借款的数十万用户将直接受到影响。而公司控股股东的失信身份,使得通过民事诉讼等手段追偿用户损失的可能性大幅降低。这意味着,普通消费者在这样的平台上借贷,实际上是在承担股东失信带来的额外风险。
从监管改革的角度看,迫切需要建立更加严格的“实控人诚信审查制度”。金融机构,特别是直接接触消费者的小额贷款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应当满足较高的信用标准。对于已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自然人,应明确禁止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