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托诉湘财证券重审开启:3.43亿连带责任悬而未决

来源:观察者网

2026-02-26 18:36

【文/羽扇观金工作室】

六年前震惊金融圈的“承兴系”骗局余波未了。2月24日,湘财股份发布公告,旗下湘财证券收到昆明中院重审一审应诉通知书,云南信托诉湘财证券金融纠纷案正式进入重审程序。这起涉及3.43亿元债务的诉讼,将两家昔日的骗局受害者推上法庭对立面。

截图来自湘财股份公告

此次重审的关键变化在于,云南信托对诉讼策略作出重大调整:将案由从“民事信托纠纷”变更为“侵权责任纠纷”,并将此前要求湘财证券承担56%补充责任的主张,升级为要求其对全部3.43亿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湘财证券面临的潜在财务压力较一审判决几乎翻倍。

案件时间轴显示,2024年12月昆明中院一审判决中诚公司向云南信托支付3.43亿元回购款,湘财证券承担56%补充责任。2025年7月,云南高院以“一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湘财证券已基于审慎原则计提2.33亿元预计负债,这一金额几乎相当于其2024年全年利润。

300亿“萝卜章”骗局旧案新变

要理解这场诉讼,必须回溯“承兴系”骗局。2015年至2019年间,罗静实际控制的承兴系企业,利用与苏宁等电商平台的真实合作背景,虚构应收账款债权,通过私刻印章、伪造合同、冒充员工等隐蔽手段,向多家金融机构兜售供应链金融产品。2024年1月,上海高院二审维持原判,罗静因合同诈骗罪、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经认定,该骗局涉案金额超300亿元,实际造成各机构损失超80亿元,其中云南信托损失约15亿元,湘财证券损失约9亿元。

在这场骗局中,中诚公司是当之无愧的“始作俑者”。作为罗静控制下的融资平台,它一手炮制了虚假的应收账款债权,是导致资金链断裂的第一责任方。在刑事判决中,法院也明确判令中诚公司向云南信托支付3.43亿元的回购款。然而,该公司目前已被吊销,基本丧失偿付能力,这使得云南信托不得不将追偿的目光投向链条上的其他环节。

两家机构均为直接受害方,之所以对簿公堂,关键在于信托产品的代销链条。云南信托作为涉案信托产品的发行方,在骗局曝光、产品无法兑付后,将目光投向参与销售的湘财证券,认为其在代销过程中存在合规瑕疵。

湘财证券的被告身份,也体现金融中介在暴雷事件中复杂的“错位”处境。一方面,它是骗局的“受害者”。 刑事判决已明确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未参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其自身也因此案损失约9亿元。另一方面,它又被指控为有过错的“侵权方”。 云南信托此次将案由变更为“侵权责任纠纷”,正是抓住了湘财证券在销售环节的两大把柄:

其一,合规瑕疵。湖南证监局早在2020年就对湘财证券开出罚单,指出其存在“尽职调查不审慎”、“代销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这意味着它在“卖产品”这个本职工作上存在过错。

其二,说不清的“顾问协议”。除了代销协议,湘财证券还与中诚公司签订了一份《财务顾问框架协议》。湘财证券虽辩称该协议仅为收取部分代销费用且“未实质性提供服务”,但这却成为云南信托指控其为融资方“借新还旧、资金空转提供帮助”的重要证据。

云南信托此次将案由由“民事信托纠纷”变更为“侵权责任纠纷”,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举证责任分配与赔偿认定规则。民事信托纠纷更多依赖合同约定层面的违约举证,而侵权责任纠纷则将诉讼焦点转向湘财证券行为本身是否对云南信托及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害。同时,放弃补充责任、直接要求连带责任,意味着一旦法院支持,湘财证券将与中诚公司共同对全额债务负责,不再享有仅在主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时方需代偿的缓冲空间。

湘财证券方面始终坚称自身系骗局受害方,刑事判决明确认定其及相关工作人员未参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公司援引此前投资者针对该款信托产品提起的多宗诉讼,指出法院在这些案件中均认可其已履行代销机构的法定义务。对于上交所2024年12月下发的监管函中“为融资方借新还旧提供帮助”的指控,湘财证券予以否认,仅承认与中诚公司签订了一份框架性财务顾问协议,并未实质性提供服务。

然而,监管层面的定性早有先例。2020年8月,湖南证监局已就该案相关事项向湘财证券开具罚单,明确指出其存在资产管理业务尽职调查不审慎、代销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未充分揭示产品风险等多项违规,并要求限期整改。这一行政处罚记录或将在重审过程中成为原告方援引的重要背景依据。


多重压力叠加,诉讼悬局如何影响湘财股份整体战局?

从业绩层面看,湘财证券2025年交出了一份亮眼成绩单,根据此前湘财股份发布的湘财证券未经审计业绩表,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约19.55亿元,同比增长28.8%;净利润从2024年的2.15亿元攀升至5.53亿元,增幅高达157.5%,核心驱动力来自经纪业务的大幅增长。然而,若重审结果支持云南信托的连带责任诉求,湘财证券将须额外承担超过1亿元的潜在损失(在已计提2.33亿元预计负债的基础上,与3.43亿元全额连带责任之间的差额),这对于2025年净利润5.53亿元的湘财证券而言,虽非致命,却足以对年度盈利形成实质性侵蚀。

截图来自湘财证券业绩公告(未经审计)

更大的战略隐忧在于这场诉讼与湘财股份正在推进的重大资本运作之间的微妙关联。根据重组方案,湘财股份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大智慧,换股比例为1:1.27,同步募集不超过80亿元配套资金,用于金融大模型研发、大数据工程建设及财富管理一体化平台搭建。目前该重组方案已于2025年10月获上交所受理,正处于实质性审核阶段。这场诉讼的悬而未决,叠加2.33亿元预计负债的账面压力,势必成为审核方在评估存续主体资产质量与或有负债时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

大智慧方面的现实处境同样不容乐观。这家老牌金融信息服务商近年业绩持续低迷,2025年度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3400万元至50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亏损预计在6900万元至8500万元之间。尽管与2024年约2亿元的亏损相比已有所改善,但扭亏为盈的拐点仍未到来。在同花顺、东方财富强势碾压的市场格局下,2024年数据显示大智慧App月均活跃用户约1053.5万人,与东方财富的1614万人、同花顺的3246万人相去甚远,“券商+金融科技”的协同愿景能否如期兑现,市场分歧明显。

截图来自大智慧业绩预告

从更宏观的行业背景看,这场诉讼所折射的代销机构合规边界问题,并非湘财证券独有的困境,而是中小券商群体普遍面临的深层挑战。在监管层持续强化金融产品销售规范、不断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政策导向下,代销业务的法律风险正从模糊地带走向更为清晰的认定框架。

此外,案件背后还有一个更令人唏嘘的群体——购买了涉案信托产品的普通自然人投资者。作为骗局链条末端的直接受损方,他们自2019年案发后便提起诉讼,却因金融机构间的责任界定错综复杂、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程序迁延漫长,诉讼至今已历六年,仍无实质性进展。

对于湘财股份而言,眼前的考题可谓内外交困:既要在3.43亿连带责任的重审中坚守阵地,又要推动与大智慧的重组整合顺利过审落地,同时在行业马太效应持续加剧的背景下构筑可持续的竞争壁垒,这场诉讼的终局,将是对湘财股份的又一次考验。

责任编辑: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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