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违规被罚720万!华鑫信托董事长朱勇曾称“风控是金融机构核心能力”

来源:观察者网

2026-04-10 10:29

【文/羽扇观金工作室 李丽梦】

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华鑫信托因13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720万元,同时6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罚——张南、周拯、朱镭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陈立洲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王罡、赵吉祥被给予警告。

据公开资料,张南现任华鑫信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朱镭现任固定收益部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陈立洲为华鑫信托投资总监;赵吉祥为上海业务总部总经理;周拯为江浙业务总部负责人。从这一追责名单来看,监管的处罚并不局限于一线操作人员,而是直指中高层管理者。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华鑫信托发布临时公告称,本次处罚涉及事项主要发生在2024年之前,公司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相关事项已基本整改完毕。下一步,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发展。

“已基本整改完毕”,这一表态是否足以取信于监管和投资者,尚有待时间检验。

业绩高增与合规漏洞的悖论

华鑫信托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0年2月重新登记,注册资本73.95亿元,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6.25%,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从2010年重新登记时的3.2亿元注册资本,到如今73.95亿元的体量,华鑫信托的成长之路堪称迅猛。

业绩方面同样令人侧目。截至2025年底,华鑫信托总资产达216.67亿元,信托业务存续实收信托规模达5086.75亿元。公司已连续7年实现营收和净利润双增长。然而,正是这样一个被业内视为“优等生”的信托公司,却暴露出如此大范围、深层次的合规问题。

回溯华鑫信托的被罚历史,不难发现其违规行为具有高度的重复性:2019年,因“未向上穿透审查信托产品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及实质为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产品”等问题,被原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合计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因信托财产违规用于土地储备、信托资金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等多项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款210万元;2022年,又因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缴纳土地款等问题,被处以罚款。

2024年以来,华鑫信托接连卷入两起市场争议事件,凸显其历史业务中潜藏的风险。

首先是2024年6月,新湖集团内部员工理财产品曝出兑付危机,涉及华鑫信托发行的两只产品。截至当年7月15日,尚有合计超46.8亿元本金及收益未兑付。分析指出,这实质上是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资金最终流向了新湖集团自身。此后,新湖集团实控人黄伟回应称,危机源于新疆宜化矿业纠纷导致的流动性困难。

随后在2025年7月,华鑫信托因与杭州汇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等的合同纠纷,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5.91亿元。华鑫信托迅速回应,声明该事项源于其历史开展的单一资金事务管理类项目,其仅需配合解除相关股票质押,不涉及现金给付义务,对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董事长朱勇曾表示:风控能力才是金融机构的核心能力

面对此次罚单,华鑫信托管理层虽未直接出面回应,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勇此前的公开表态,与罚单揭示的合规漏洞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对照。

朱勇于2023年11月正式获批担任华鑫信托董事长。他生于1968年,具备横跨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及信托公司的丰富金融履历,曾任职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证券和中信信托,自2010年11月起担任华鑫信托总经理。2024年8月,原财务总监吴艳坤获批接任总经理一职,华鑫信托由此完成了新一届“一二把手”的组建。吴艳坤为“75后”女性,在华电集团工作20余年,曾任风控与法律部总经理,从财务总监岗位内部晋升。

罚单落地前不到四个月,即2025年12月,朱勇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2025南通投资大会上公开表示,“风控能力才是金融机构的核心能力”,并称自其2010年担任华鑫信托总经理以来,“始终将风控作为首要职责,也因此使华鑫信托保持了优异的资产质量,有效规避了各类风险”。这一表述与720万元罚单所揭示的“系统性违规”事实形成了鲜明反差。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将华鑫信托的违规事项归为三类:风险掩盖与数据造假、资金挪用与投资者保护缺失、监管套利行为,并直言这些违规“呈现系统性违规特征,而非单一业务疏漏”。

至于新任总经理吴艳坤,其过往履历中虽包含风控与法律部门的管理经验,但此次罚单中暴露的违规行为主要发生在2024年之前,彼时她尚未担任总经理一职。2026年2月,她在公司年度工作会上就经营管理及转型创新情况作了介绍。如今面对13项历史违规行为的集中曝光,这位新任总经理如何带领团队补齐风控短板、重建合规体系,无疑是外界关注的焦点。

二股东“清仓”退出九折降价,至今未果

如果说720万罚单暴露的是华鑫信托合规管理的短板,那么二股东股权转让的久拖不决,折射出的则是信托行业整体估值的困境。

华鑫信托共有两位股东: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6.248%;二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23.752%,两者均系中国华电集团成员单位。此番股权转让的缘由,并非股东经营不善或对公司前景不看好,而是监管规则调整下的被动退出。

图为华鑫信托股权结构图

根据原银保监会2022年发布的《关于做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已不在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且应当自《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清理。据此,华电财务公司需在2024年11月13日前完成持有的华鑫信托股权清退。

华电财务公司于2024年9月6日首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所持华鑫信托23.75%股权,转让底价为55.96亿元。四个月后,即2025年1月6日,上述股权再次挂牌转让,转让底价降至50.37亿元,打了九折,直降5亿多元。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清退工作已经逾期,而二次挂牌是否觅得买家,至今仍无明确消息。

华电财务公司此番转让的股权比例接近四分之一,对应华鑫信托超过5000亿元的信托资产规模和连续7年双增长的良好业绩,这本应是一笔“优质资产”,但两次挂牌无人问津。受让华鑫信托23.75%股权意味着需要一次性支付超过50亿元现金,仅保证金就高达5000万元。在资本市场上,有能力也有意愿接手如此大体量信托股权的机构本就屈指可数。

从行业大环境来看,信托公司股权转让正整体遇冷。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北方信托、华信信托、大业信托、北京信托、新时代信托、中海信托的股权转让仍在进行中或转让不顺。过去依靠通道业务和融资类信托“躺赚”的时代已经结束,新的盈利模式尚未完全成熟,这使得信托股权在市场上的吸引力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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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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