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哲:所以只有“为女儿洗澡”是真的?

来源:观察者网

2013-10-26 07:52

关哲

关哲作者

政经资讯观察者

22日,一篇题为《华裔男子为10岁女儿洗澡被夺抚养权 抵抗警方遭击毙》的新闻引发多方关注,包括新华网、央视网、凤凰网、腾讯网等各大门户网站都转载了这条新闻。报道称,近来纽约不断发生华人因打孩子等原因失去抚养权甚至吃官司的事件,提出华人应该“入乡随俗”融入美国文化。报道还引用了一起多年前的家庭惨案,据华策会布鲁克林分会家庭协调员李江华说,一名华人父亲为幼女洗澡反遭其举报,但因不愿放弃监护权以致用菜刀对抗警察的子弹,最终毙命。

这篇报道的影响很快借助微博进一步扩散。23日上午,@这里是美国转发了环球网的新闻链接,并摘取了李江华提供的例子。该微博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转发,不少网友为此事震惊,认为“第一反应还以为是电影”、“大开眼界”,还有人指责起美国儿童保护制度的不近人情之处。但从评论中可以看出,虽然微博给出了新闻链接,但大多数网友并未发现此事已经是“多年前发生的一个家庭惨案”,还把它当做最近发生的事情来评价。而这条新闻随之引发的舆论转变和讨论,则似乎比案件本身更耐人寻味。

 原新闻引发网友极大关注

质疑一:用刀?用枪?确定说的一件事?

在7千的微博转发中,一名叫@中杯冰柠蜜的网友补充了4点更关键的内容:当事人用的不是刀而是枪,不是女儿生父,有精神病,更重要的是,名叫曹显庆。

于是舆论开始转向,网友批评“现在的人为了哗众取宠,断章取义都到淋漓尽致”,甚至有人指责@这里是美国“专门以污蔑美国为己任”。而@中杯冰柠蜜在微博被转发4万条后,删除了相关微博。

@中杯冰柠蜜在微博被转发4万条后,删除了相关微博

微博删除但线索仍在。网友@浅浅不开心按@中杯冰柠蜜提供的信息,搜索“曹显庆”很快就找到相关资料:

“当时(2001年)美籍华人曹显庆因替患有尿道炎的8岁女儿涂药和换衣服,而被当局指控对儿童性侵犯,当社工强行带走他的4名子女时,曹显庆与美国警察发生冲突,结果被开枪打死,曹显庆的妻子弋真因被控“忽视和未尽责任”,而被剥夺了对两个女儿(一个12岁,一个8岁)的监护权。

曹显庆是四年前与同样来自中国内地、拥有罗德岛大学化学博士学位的弋真结婚的。两年前,因为弋真就任新职,全家搬到距离大底特律区约两个半小时车程的卡拉马卒城。为了让在药厂担任研究员的妻子安心工作,曹显庆全职在家照顾4名子女。4名子女中,12及8岁的女儿是弋真和她的前夫所生,而2岁半的女儿和10个月大的儿子是曹显庆与弋真所生。”

对比可知两案有不少共同点,比如都是因文化差异,被美方判定触犯儿童权利而被剥夺抚养权,在执行过程中都因抵抗警察而遭击毙。但一个是开枪,一个是用菜刀,可见曹案与此次传播的案件不一定是一回事。

于是只能再次回到最初的信息源,根据@这里是美国提供的链接,原新闻是环球新闻转自中国新闻网的文章,而中新网的新闻发布于2013年10月22号下午。

可以再次确认,这位单身父亲为女儿洗澡的事是发生在多年以前。但由于报道内容语焉不详,无法再找到更详细的资料。

不过,中新网的报道显示消息来自《侨报》,于是,网友@浅浅不高兴回到《侨报》网试图搜寻最初的新闻,也的确搜到了,是21号发布的:

但问题又来了,两条相关新闻的链接已经无法显示,而且只有这两个链接是无法显示的,其他的链接都没有问题……

补充:谢谢@花落成蚀 他发现纽约侨报网还没有删掉这篇文章,链接(国内媒体是全文照搬,其实也可以不看,所以就等于说也没有新的线索。)

于是,来自可查信息源的线索都已经断了,只剩下最后一招,google。但是,用这个事件中的几个关键词“华裔、枪击、单身父亲、洗澡、女儿、监护权”在谷歌中搜索时,却完全找不到相关的线索,也就是说,现在网上是没有有关这个事件的记载的。但这并不太合理,因为在美国,媒体是不太会放过少数族裔被警察枪杀这样的事件。当然笔者也不能排除这是在还没有网络的时候发生的事情的可能性,但……

至此,线索也就断了,没有办法再追查下去。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单身父亲为女儿洗澡”是确有其事。但到底是有人把曹显庆事件这件旧事,以讹传讹,又传成了一次“新闻”,还是有心人故意改头换面,搏新闻热点,就不得而知了。

质疑二:新闻很热,但根本没发生过

面对同样的新闻,作为在美国生活了快二十年、并亲手养育了一个已九岁女儿的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网友@心路独舞疑窦丛生。她的许多观点与@浅浅不高兴不谋而合。在凤凰网的博客上她首先提出三个疑点:

首先,在美国的教育环境下,不管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在5、6岁时已开始对自己的身体有很强的隐私概念了,多数早已自己换衣服和淋浴,作为母亲我偶然需要给女儿递换洗衣服和毛巾都要事先敲卫生间的门,透过窄缝递进去,到了现在丫丫9岁了,我进她的房间都要事先敲门,更别说给她洗澡了。

其二,在美国要剥夺亲生父母的养育权是一个难度很大且非常严格的法律过程,仅凭父亲给女儿洗澡这一条法庭就剥夺父亲的监护权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一点我专门给美国相关律师打了电话并得到了证实。

其三,在美国少数族裔被警察枪杀是个了不得的大事情,不仅美国媒体不会放过,就是华裔媒体本身也会连篇累牍热炒到有个说法的,可在美国这么多年了,新闻敏感的我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案子。

@心路独舞也追踪到了《侨报》引用的原文《父亲帮10岁女儿洗澡惹祸》,发现侨报记者崔国萁的引用并未经过证实:“华策会布鲁克林分会家庭协调员李江华日前讲述了多年前发生的一个家庭惨案,希望华裔家长能引以为戒……”而她也同样用谷歌搜索了文中提到的“单身华裔父亲、给10岁女儿洗澡、监护权、法庭判决送寄养家庭、挥菜刀反抗、被警察击毙”等各种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无论用中英文,都无法找到任何吻合的案例。

侨报原文的拷屏

最后,@心路独舞也搜寻到了曹显庆案,不同的是她借助了家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助理,请其查询了美国律师常用的法律数据库LexisNexis,“父亲帮10岁女儿洗澡惹祸”是查无此案的,唯一比较接近的是2001年发生在密歇根州的曹显庆被警察枪杀一案。案情与@浅浅不开心所查大致吻合。

至此,@心路独舞基本肯定,“单身父亲为女儿洗澡而惹命案”的事情是不存在的,至于是不是因时间太久导致纽约这位李姓家庭协调员记错了、或者《侨报》记者听错了、抑或是当年轰动全美的曹显庆旧案被以讹传讹了,她无从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个被虚构出来的新闻热点

当年拍下这张(左)全家福后四天,曹显庆就被警察击毙

同性娈童案阴影下,监护权真的说夺就夺?

而面对广大网友一开始质疑的美国儿童保护制度,@心路独舞写道,如前文第二个疑点中所提,美国是非常保护亲生父母对孩子监护权的,一个例子是曾被媒体炒得很热的贺梅监护权案。贺梅的父亲贺绍强因惹上性侵和伪造移民文件官司,与妻子罗秦通过领养机构将贺梅交给田纳西当地的白人贝克夫妇看护,并签署了移交监护权的文件。但不久贝克夫妇与贺家夫妇产生争执,以至最后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剥夺亲生父母的监护权,理由是遗弃,孟菲斯法院一审判决贝克胜诉,案件后来上诉到了高院,贺家夺回了监护权,并把贺梅带回了中国。

这个案子是现在美国律师常引用的亲生父母监护权获胜的经典案例,因为它还涉及了很多案中案,比如贺绍强的性侵、伪造婚姻文件为罗秦骗取签证表格、罗秦擅闯私人土地案等,这些案件都足以诋毁当事父母的人品,况且他们还签署了移交监护权的法律文件,但美国法律最终还是保护了亲生父母的监护权。

美国法律一直努力试图在把政府的介入和父母管教孩子的权利之间加以平衡,一方面,是父母而不是政府决定如何教养孩子;另一方面,父母不能滥用对孩子管教的权利和责任,尤其当孩子年纪还小,属未成年人,如果父母滥用他们的权利,政府就必须出面保护孩子。

实际上只有在一个条件下美国政府会毫不犹豫地启动法律程序来剥夺亲生父母的养育权,那就是孩子被父母虐待了,其利益和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美国法律上确立的儿童虐待行为包括四个方面:精神情绪上的虐待、肉体上的虐待(打孩子是最明显的例子)、对儿童照料上的忽视、性骚扰或性侵害等,一旦证实上述行为存在,儿童福利机构会马上干预把儿童临时保护起来,但要彻底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却是一个非常漫长的法律过程,最终要法官依照法律拍板才行。

通常情况下对这类案子各州的法院可以做出几种裁决:一是允许州政府把孩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二是有条件地允许孩子继续留在父母身边;三是终止父母抚养孩子的权利而由他人收养。

再回到前面说的“华裔单身父亲给10岁女儿洗澡惹祸”一文,虽是一个虚构的新闻热点,但也给来美华人敲响了警钟,美国对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是很细很严格的。

有网友曾长时间跟班参加孩子学校的活动,开始的培训让所有自认谨慎的人都大吃一惊,培训的老师首先指出了教职员工专用的卫生间,并反复告诫不能使用孩子们的卫生间,若是因特殊原因需要照顾孩子的话,必须有其他老师或者护士同时在场。

在同性娈童案阴影下的美国,《华裔男子为10岁女儿洗澡被夺抚养权 抵抗警方遭击毙》一文中建议的在美国“六岁以后要父亲给儿子、母亲给女儿洗澡”的说法也是有问题的,正确的做法是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自己洗澡了。所以,到了美国入乡随俗只是最基本的,详细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才是最重要的,否则到了儿童福利机构介入麻烦可就大了,更多的详情可以参看@心路独舞的其他文章《美国是这样对待儿童安全的》、《教师性侵学生在美国会怎么处理?》和《美国是这样保护儿童的》。

(综合网友@浅浅不高兴和@心路独舞文章)

责任编辑: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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