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纪录:奥克斯侵犯格力专利被罚4600万元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5-11 12:10
去年11月,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空调涉嫌专利侵权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格力电器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4000万元。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判令奥克斯共计赔偿格力4600万元,刷新了空调行业专利诉讼案件的记录。
格力电器诉称,第一被告奥克斯以及第二被告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晶东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格力电器专利技术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侵犯了格力电器的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被告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0万元。
而被告奥克斯辩称,原告格力电器专利权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部分无效,因此该专利权处于不稳定状态,法院应驳回原告起诉或中止本案审理。奥克斯还称,其生产的被诉产品所使用的技术未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
据了解,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奥克斯拒不提供其侵权获利的账簿、资料,导致法院无法查明其侵权获利,应承担举证妨碍责任。同时奥克斯在已经被判决侵犯格力专利权的情况下,仍然扩大生产涉案型号产品,性质恶劣、侵权行为十分恶意。
同时,结合线上销售额、线下销售额、利润率、专利技术方案利润贡献率等,判定被告方赔偿4600万元是十分合理的。
法院审理查明,格力于2008年4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实用新型专利权,2009年5月20日获得授权公告。
格力称,在以往空调机的生产中,前接水槽、后接水槽、引水槽、排水口等各零件或组件均为分开设计,需要分别开制多幅模具,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生产效率的低下。而且由于装备工序较多、装配关系较为复杂,容易产生因装配不严密导致的漏水、漏风凝露问题,空调运转时也容易产生因各零件热胀冷缩程度不同而导致的异响。
而格力的专利空调机,底壳与前后接水槽、引水槽均是一体成型,可以减少零件数量,减少装配工序,提高生产效率。空调机的漏水、漏风凝露、异响问题也大大减弱,由此获得市场青睐。
然而格力发现,这一专利技术竟出现在竞争对手的产品上。格力电器诉称,第一被告奥克斯以及第二被告广州某东贸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格力电器专利技术的八个型号空调产品,侵犯了格力电器的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被告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0万元。2017年10月10日及11月16日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涉案空调在法庭上被现场拆卸,以便法官与技术调查官比对技术细节。
2018年4月24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诉侵权产品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奥克斯公司提出的技术抗辩不能成立,判令奥克斯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