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趁韩亚空难疯狂涨价,政府袖手旁观?

来源:观察者网

2013-07-16 06:18

冷哲

冷哲作者

留美博士生,观察者网驻美国观察员

2013年7月6日上午,一架韩国韩亚航空波音777客机在美国旧金山机场降落时,失事滑出跑道,机身起火。作为世界上最繁忙的机场之一,只今年5月间,由该机场飞离旧金山的旅客总数就达到了194万人以上。换句话说,平均下来,每天离港人数几乎达到6万人。本次韩亚航空坠机事件后,旧金山机场长时间关闭,导致旧金山地区出现了几万的滞留旅客。对于这种情况,航空公司并不负责住宿。所以乘客必须自己解决住处。一时间,各大旅馆纷纷爆满。

据美国NBC湾区电视台报导,已经有一些旅馆出现了非常离谱的价格。一些旅馆的价格涨了七八倍。比如一家“最佳西部”(Best Western)连锁酒店就把价格从平时约140美元上升到了约1000美元。记者采访酒店经理,对方回答说:“有时候价格是会上升的。”然后拒绝做出更多的评论。其他一些大幅提价的酒店则声称:“那些极度需要住酒店的人自然会支付这个价格。”

记者和一些美国网民将之评论为“趁火打劫”或“可质疑的商业行为”。有一些负责为团体订酒店的人员说,未来一定不会再订这些酒店的房间。

到此为止,其实都是媒体曝光和民众不满。那么司法机构有没有可能介入呢?

就美国法律来看,介入的可能性不大。主要是此次事件的波及面比较小。如果是在自然灾害的条件下,那么美国部分州的司法机构就会介入了。

美国一部分州常常遭遇自然灾害,诸如台风、强风暴、雪灾、龙卷风、地震等等。但凡遭遇灾害,总有无良商人大幅提高商品价格,使灾情雪上加霜。尤其是,美国社会一直强调政府应严守小政府的本分,不应涉入太多民间事务,因此美国一直没有一个非常强有力的国内救灾体系。一旦发生大灾,灾民往往只能依靠自己和社区的力量。其他地区民间团体虽然一般也会提供一定的慈善捐款,但是在频繁的灾害面前,捐款总是很有限的。

2005年美国新奥尔良市受到卡特里娜台风袭击,全城遭灾,美国政府派出了国民警卫队,却只是去维护治安,而不是救灾。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只能靠自己,导致新奥尔良的救灾工作水平之差,与美国的国力和经济水平极不相称。

既然民众在大灾中往往只能靠自己,飞涨的物价就尤其令人愤慨了。美国法律将这种行为称为“价格欺诈”(Price Gouging)。一些被灾害频繁光顾的州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设立法律惩罚价格欺诈行为。到目前为止,已有34个州订立了反价格欺诈法案。放在美国版图上就会发现,东西海岸的州,以及东部那些容易被龙卷风袭击的州都已经订立这种法案。而那些没有订立相关法律的州,全都是一年到头也没什么自然灾害的地方。

订立了反价格欺诈法案的州,这种法律一般有三条底线:

1. 紧急状态:只有在当地政府宣布出现险情或该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时,大幅提价才是违法的。

2. 生活必需品:法律只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价格。

3. 价格上限:法律限定提价的最大幅度,如果超过这个上限,才要进行惩处。这就考虑了灾害条件下经商成本的上升。

比如新泽西州就规定,在州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时,如果商品提价幅度超过进入紧急状态前价格的10%,就认为是价格欺诈。初犯罚款1万美元,以后每犯一次,罚款2万美元。

再比如阿肯萨斯州法律规定在联邦、州、本地政府或国土安全部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时禁止“过度的、毫无正当理由的”提价。除非出售者能证明提价是因为购入价格上升或有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附加成本,否则超过10%即为“过度的、毫无正当理由的”提价。在该州,价格欺诈不但会导致罚款和退回不当得利,还有可能受到刑事起诉。

加州相关法律与阿肯萨斯州类似。由于本次航班延误并没有政府部门宣布是“紧急状态”,所以不可能用司法手段打击那些趁火打劫的酒店。

但是这些法律确实也派上过用场。

比如去年10月间,强台风桑迪袭击了美国东海岸,造成131人死亡,约630亿美元损失。当时各个州都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比如新泽西就在10月27日中午11点30分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就出现了多例价格欺诈。仅新泽西一个州就有约100名民众向州检察官打电话,举报价格欺诈。

新泽西州检察官从2012年11月开始,连续起诉了包括A-1汽车旅馆在内的一系列企业。其中A-1汽车旅馆在紧急状态期间将其房间提价了17%到117%不等。检察官在起诉书中列举了15次违法行为。如果全部罪名成立,最终罚款将达到29万美元之巨。要知道这家汽车旅馆一个房间的房费平时也就37到50美元。15次违规的非法所得加起来都不到1000美元,而且这些钱都要退回给消费者。不过大多数类似的官司都不会罚全款,而是双方会达成一个较低的赔偿协议。

消费者对此当然是欢欣鼓舞。

但是也有一些人则不以为然。比方说有人指出,限制商家的售价,就可能有平民买去囤积居奇。平民自己出售时不存在所谓“紧急状况之前的价格”,因为他们在紧急状况之前不出售这种商品。因此法律不能限制这种情况。但是,也恰恰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州的反价格欺诈法案往往就是和反囤积居奇法案平行设立,互为补充。

另外,西方主流经济学则认为,在供给不足时(比方说是灾害期间),按照“价高者得”的思路来售出,就有助于让最需要的人获得相关资源。这些经济学家评估“需要”程度的方式就是看谁愿意出更多的价钱。

这种原则,在长期、广义范畴看,当然是对的。从根本上讲,出钱多少往往代表了该物品对买家的效用,这个效用往往是该物品能带来的实际利益相关。

但实际上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理性的人。尤其是在灾害条件下,一个人认定自己的“需要”水平并不见得是客观上的需要水平。换句话说,两个客观上“需要”水平一致的人,主观上也不见得就觉得自己“需要”的水平是一样的。此外,金钱对于不同的人效用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在灾害条件下,这样的交易并不见得就比平价售空对社会的实际效果更好。

此外,还有人认为,如果不控制价格,灾区之外的人就会觉得有利可图,而尝试把商品贩运进灾区增加灾区的供给,从而增进灾区人民的福利。

这种说法在诸如桑迪台风之类的短期灾害中是根本不适用的。这种灾害不但时间短,信息还不通畅。等到灾区外的人把东西运进来,散播广告,开始贩售,灾害都该结束了。如果是那种真的会长期存在的大灾大难,还有什么商人能比政府的力量更有效地提供物资给灾区呢?那个时候把国家力量动员起来才是更好的选择。

因此,动用国家力量来管控非常时期的物价,不但可行,而且有必要。美国政府虽然从传统上不倾向于介入商业经营,但近年来还是因应历次灾害的经验,逐步加强反价格欺诈的立法工作。比如美国两级国会这几年都在讨论订立一个《联邦价格欺诈防范法案》(Federal Price Gouging Prevention Act),这就是起源于对2005年台风后油价普遍上升的反思。

因此可以说,即便是最不情愿让政府涉入经济运营的国度,如今也在不断加大政府在非常时期对物价的干涉力度。政府,而不是私人,才是在非常时期保护公民利益的终极力量。与其考虑在这种非常时期如何更好地通过私人商业活动来减灾、救灾,不如考虑一下这种时候政府都该做些什么。

责任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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