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平坟复耕”考验地方治理

来源:观察者网

2013-02-27 15:33

李昌金

李昌金作者

江西宜黄政协文史委员会主任,县政协委员,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

河南周口市如火如荼的“平坟复耕”运动,由于豫省人士、媒体学界乃至官方媒体的集体质疑,以及《殡葬管理条例》的修改而偃旗息鼓,是喜是忧?是逗还是句号?周口市政府真的做了一件大逆不道甚至千夫所指的事吗?

笔者不赞同舆论对周口市政府一边倒的批评,周口市的“平坟复耕”尽管有瑕疵,但并无大错。笔者认为,周口“平坟复耕”运动在现阶段中国地方治理中具有正当性和合道德性,或者说它符合中国乡村治理逻辑。因此,在针对周口“平坟复耕”的舆论风暴平息之后,回过头来对其进行一番冷静思考十分必要。这一思考的结果或关乎中国地方乡村治理的未来走向。

周口“平坟复耕”运动在现阶段中国地方治理中具有正当性和合道德性,或者说它符合中国乡村治理逻辑

迁坟有违孝道?

周口“平坟复耕”运动饱受争议并成为众矢之的主因,是许多人认为周口“平坟复耕”有违孝道文化和丧葬文化、“平坟复耕”实为“平坟卖地”、“平坟复耕”变成殡改风暴……等等。先说说周口“平坟复耕”是否有违孝道文化和丧葬文化。

周口“平坟复耕”不是“毁坟复耕”而是“迁坟复耕”。“迁坟”自古有之,“穷搬家、富迁坟”就是这一丧葬习俗的体现。在中国,“平坟复耕”也非周口市政府首创,殡葬制度改革从来就没有停步,上古三代乃至秦汉盛行厚葬,战国秦汉逐渐地改以木偶泥俑取代活人入葬,宋朝大儒程颐、司马光等都反对厚葬。清末新政改革中,也有人提出革除厚葬陋习,移风易俗。随着西风东渐,火葬更成为当政者提倡的殡葬形式。共和国建政之初,开国元老们就签字同意死后火化。上世纪七十年代,周恩来总理自掏了70元,将其在淮安的七座祖坟全部平掉(当然,文革时期的“平坟烧尸”是绝对错误的)。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建设迅猛发展,工业化、城镇化,修铁路、建高速等都涉及大量迁坟,如果大家都死守“迁坟”就是违背人伦、泯灭人性,政府动员迁坟就是野蛮的暴政,进而抵制一切形式的迁坟,那么今天的“中国奇迹”、 “中国经验” 还会存在吗?

诚如一位网友在论坛发贴所言:“我认为平坟没错,以我生活的地方广州市番禺区为例,番禺十年前就做了平坟的事,当时我也很不理解,也以为对不起先人,我爷爷及祖先的坟就是当时被平的。当时扫墓的山头到处是山坟,现在坟山变成了大岗十八罗汉山森林公园,现在番禺的大夫山森林公园也是平坟后出来的。不平坟的话,现在那些公园都是光山头,全是坟地,哪会成为我们假日游玩的地方。死人与活人争地在我们这里是不争的事实,不平坟,活人以后真的没地生存的”(其实网络也不乏支持周口做法的声音)。因此,周口“迁坟复耕”与孝道无大碍,也不违丧葬文化。

周口政府错了吗?

在周口平坟舆情继续发酵过程中,经过记者的深度挖掘,发现周口“平坟复耕”的动机源于当地政府的“土地饥渴”,即地方政府通过平坟复耕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找到连接点。媒体报道称,周口市通过平坟复耕增加了3万亩耕地。对此,周口市政府没有给出正面的回答。

笔者以为,就算“平坟复耕”是为了换取建设用地也没错到哪里去,甚至可以说无可厚非的,因为“发展才是硬道理”。当今的中国,地方政府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可谓千帆竞发、百舸争流。发展靠什么?工业化、城市化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而制约工业化、城市化的最大瓶颈就是土地。有媒体报道,近年中央批给河南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每年只有25万亩左右,而根据河南自身的建设规划,其每年土地指标缺口在50万亩。周口市“十二五”期间,仅机场建设就需要用地1.5万亩。没有土地拿什么去发展?

周口市政府在“平坟复耕”运动中的确采用了某些运动的方式,即以行政手段,层层下达任务,通过典型引路、党员干部带头推进平坟复耕的做法。周口市政府网站刊文:“对还没有平、迁的坟头,坚决平、迁到位,不留死角”、“要一战到底”。 商水县朱集村村支书朱伟要求,村干部不带头,就免职;教师不带头,就停课;党员不带头,就撤销党籍。笔者认为,这些做法的确有些简单粗暴,不过,对此应从多维视角全面、辩证地看待。

在农村实际工作中,这些做法有时甚至可以说必不可少。在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如果不动用强大的行政资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拿出矫枉过正的决心和措施,要冲破千百年来传统习惯势力,开展像殡葬改革这种涉及千家万户利益、个人诉求千差万别的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笔者赞同商水县杨珺县长说的:“殡葬改革是我国社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几千年封建陋俗彻底决裂的伟大壮举。”

周口“平坟复耕”所采取的工作方式,其实是运用我们党在长期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形成工作方式,即政治动员机制,同时也是社会动员机制。实践证明,这种具有中国社会特色的社会治理机制,符合中国社会的特点,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模式。可以这么说,政治动员机制是我们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功的一大法宝,也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的政治优势之一。建国以来(包括改革开放以来),在我们取得成功的领域,如水利建设、植树造林、土地改革、计划生育、粮食征购、农技推广……等等无不是采取这种社会动员所取得成果。

不可否认,这种带有人治色彩社会治理方式与法治社会的要求有差距,它终将淡化直至消失,但基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这种政治动员机制,以及压力型行政体制,还有它的存在空间。

部分村民恢复被平的坟头

殡葬改革不能停

周口“平坟复耕”运动引发如此大的激烈争议,是微博时代社会多元化和“自由化”语境下,公众的共同利益与个性化利益冲突的体现,也是我国在“西化”背景下东西方社会治理理念混乱的体现。

这些年来,在社会治理领域伴随着与国际的全方位“接轨”, 很多本民族的治政理念、治政道德和治国经验丢掉了,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经常被排斥在国家、地方以及社区事务决策与管理之外,当今中国社会诸多问题不能不说与此高度相关。

当今的中国,居于庙堂之上的官员、体制内外的学者中,缺乏基层实践经验的人居多,在这些人头脑中多有舶来的教条、少有对国情的深刻理解。如果让没有任何实践经验,既不懂企业、也不懂基层政府的书生来制定农村政策,乡村治理不出问题才怪。中国真正需要的是基于中华传统文化的现实主义和经验主义,在此基础上借鉴吸收西方近现代社会改革成果。

基于上述认识,周口平坟“平坟复耕”如果因为社会舆论的压力,或因《殡葬管理条例》个别条款的修改而半途而废,其负面效应影响的就不光是周口市,也不光是河南省而是全国。我国的殡葬改革无疑将遭遇重创,同时,其他类似涉及千家万户、需要进行社会动员的农村工作必将受到影响,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将受到打击,最终影响的是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是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实现。因此,应当支持周口的“平坟复耕”,可以按照“鼓励试、允许看、不争论”原则让河南搞下去。同时,河南省应针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完善制度,要做过细的群众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和平衡社会各方的利益要求,使殡葬改革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好事,籍此带动和促进全国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作者系江西宜黄政协委员,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曾撰文《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责任编辑:张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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