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深:安徽大学生扶老人,谁撞倒了人心?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9-26 08:10

李深

李深作者

独立撰稿人

虽然说这几年来,扶倒地老人是一个可能给自己带来危险的举动,但更危险的是由此引发的舆论风暴。

9月8日,安徽淮南女大学生袁大宸发了一条微博,声称自己扶了一位倒地的老人,却被老人及其家属指认为撞倒老人在先,应负全责。情急之下,她才发了这条微博,希望能找到路过的目击者为自己作证。

从袁大宸个人角度而言,这条微博并没有什么问题。但这里有几个要素需要注意:1.扶老人反被要求负全责;2.扶老人的是个大三女学生;3.事发地刚好是监控死角,也就是说,除了目击证人证言,任何人都无法还原当时的真相,即使警方介入调查,最后也只能靠证人证言来推测。最后,小袁说“请给大学生一个公道吧”,这句话从修辞上说,在这些年来媒体上频频出现扶老人反被讹的舆论环境下,就意味着她率先以一个弱者的姿态向社会和舆论求助。

但需要注意的是,小袁的这条微博并没有出现“被讹”的字样。因为这条微博没有得到太多回应,半小时后,小袁自己转发了这条微博,并@了所在学校的几个相关单位。

这次,小袁自己对事情的定性升级,出现了“被别人讹”。女大学生做好事扶老人,反而被“老了的坏人”讹上了。这件事情就符合媒体对同类事件的判断模式了。因为对社会常态来说,如果没有发生纠纷,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没有新闻价值;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扶起了一个倒地的老人,也没有新闻价值;但现在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扶起一个倒地老人,反而被讹了,就与此前媒体上曾经多次热炒的同类事件的模式相符合了。

媒体来了,真相也来了?

9月10日,安徽当地媒体《新安晚报》率先报道了这一事件。《新安晚报》的报道题为“淮南大学生称扶老太被讹 家属:没撞为何垫付医药费”。

这个报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对小袁在9月8日当天活动情况的描述,以小袁的叙述为新闻报道的主干,讲了事情的过程。虽然这篇文章并没有认定事实,但因为只有小袁的叙述,所以整体立场上明显倾向于相信小袁的叙述,并对她抱有同情。

第二部分是对小袁和倒地老人的儿媳的分别访谈。但两人对事实的陈述完全不同。小袁认为,她只是在做好事,怎么反而被赖上了?而老人家属的访谈中则有一个重要的却被第一轮报道忽略的细节,家属称:“这个学生在医院的时候,还道歉,说是她不小心碰到的,为什么回到学校之后,马上就变了呢?”对双方的采访大体上仍然保持了平衡,双方各自表达自己的观点,新闻报道本身没有明显的立场。

俗话说,魔鬼都在细节里。而在这几年的新闻报道中,魔鬼多数都在标题里。这篇新闻报道对当事双方的采访分别用了两个小标题,小袁的是“学生小袁:我是在做好事怎么还赖上我了呢?”老人家属的是“老人家属:如果不是她撞的为什么陪我母亲去医院?”这个小标题就体现了采编人员的判断介入。小袁的小标题意思是清楚的,表明她只是一个做好事反被讹的无辜者;而老人家属的小标题在大众舆论语境中,就显得十分荒唐,不符合逻辑:不是她撞的为什么陪着去医院,这就等于假设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做好事,既然你扶了,那就肯定是你撞的。

果然,新安晚报的这个报道当天就引爆了舆论,各大新闻网站纷纷转载,网友纷纷表达了“好心没好报”的义愤。但因为没有监控视频,所以只能各自找证人。

就在小袁发出求助微博的第二天晚上,微博上有人站出来了,网友“任梵僮”声称她是目击者,就在现场,小袁并没有撞倒老人。

在这条微博下面,多数网友对博主在危难之中挺身而出的义举表示支持,同时声讨了倒地老人和家属“没有良心”。但也有少数网友认为,从她在微博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中,并看不出她目击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只是推断“不是小袁撞的”而已。

9月11日,《新安晚报》采访了这个目击者,报道题为《安徽女大学生称扶老人被讹 目击者:老人并非被撞倒》。这位自称为目击者的网友对记者的陈述是:

“这名目击者说,当时她和室友去淮南师范学院吃饭,与小袁对向而行。事情发生之前,她看到老人走路不稳,一崴一崴的。后来,小袁骑车从老太身边经过,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老太就倒地了。当时小袁骑车已经过去了,老太又喊住小袁,小袁把车子停下,将老太扶着坐了起来。她当时犹豫是不是过去,后来还是过去了,和小袁一起帮老人揉腿。

目击者明确说,小袁骑车从老太身边经过时,两者之间是有距离的,且不足以撞倒老人,她并没有看到老人身上有擦伤之类的,老人被抬上120急救车前,一直是坐在地上的。”

这个目击证人的陈述强化了之前报道的倾向,更加让人认为小袁并没有撞倒老人,而是路过的时候做好事。当然,网友的愤怒更加强烈了,对“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的谴责也更加强烈了。

既然一方能找到目击证人,另一方当然也能。小袁通过网络找到证人两天后,9月13日,“磊磊0324”在微博发布了3段视频,指证女生撞人,舆论哗然,女大学生成为舆论谴责的对象。事件出现了第一次反转。

不过,这三段视频并没有直接显示是小袁撞倒了老人,而是显示了之前毫无异议的几个事实:老人先进入画面,小袁在之后;老人倒在地上,小袁将老人扶起。至于老人是不是小袁撞的,是如何倒地的,视频并未直接显示这个过程。但在视频中,证人称,小袁在现场承认是自己撞倒了老人。老人的家属也在接受采访时说,刚到医院的时候,小袁就承认是她撞的,并表示道歉。

但社会舆论还是迅速逆转了。网友之前一边倒地谴责老人没有良心,现在又反过来谴责小袁撒谎,撞了人还企图逃避责任。

可是很快就出现了第二次反转。有网友质疑,视频提供者与老人同姓,而且视频中出现的几个人与老人都是同村的人,是不是亲戚?更有网友提出,从视频画面看,出镜的两个人证人在说话的时候,偶尔会低头看,是不是照着稿子念的?事后证实,出镜的两个证人确实到过现场,也确实低头看了手里拿着的一张纸,但那张纸并不是写好的稿子,而是采访者的问题,因为她们都是普通农民,没有面对摄像讲话的经验,有些紧张,所以需要提示。

随着双方各自找到证人,并提供了部分目击证言,舆论开始分化。一部分网友仍然坚持相信小袁,认为她没撞人,是老人要讹人;另一部分网友则倾向于相信小袁确实撞倒了老人。但双方提供的直接证据都不多,无法直接证明他们所主张的事实,只能靠目击者证言推测。

这种争论当然很难有什么直接结论。小袁的支持者认为,过去几年里,媒体上多次报道过类似事件,老人就是想讹钱。但这个“讹人”的说法家属之前就已经反驳过了。老人的儿媳称,她在医院并未向小袁提出任何赔偿要求,而且是小袁主动提出,她还是个学生,没钱,所以希望能用老人的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以便报销,他们也同意了。她还说,“如果真的不是那个学生撞的,那她就是做好事,我们会带着礼品当面向她表示感谢。”

就在公共舆论空间的战争处于胶着状态的时候,作为第一个被媒体热炒的此类事件,彭宇案也自然而然地重新浮出水面,进入公众视野。9月1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个央视一套2月份的节目,其中提到,彭宇案的最终结果是彭宇承认撞倒老人在先,扶老人在后,是为了逃避责任才谎称不是自己撞的。然而,当初热衷于报道和讨论此事的媒体对这个调查结果却并未进行太多宣传,也未反思媒体在类似事件报道中所起的作用,而是以“没有赢家”做了结论。

警察调查结论也不信,信什么?

9月21日,警方公布调查了结果。经交警田家庵二大队缜密调查,认定属于一起交通事故。袁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桂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这是第三次反转。一般而言,事情到此就可以盖棺定论了,然而却没有。原因很简单,随着调查结果公布,舆论的天平开始向老人一边倾斜,对小袁的谴责越来越多。

9月23日,中国青年网刊发的一个评论代表了这种声音。文章题为《“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只有真相没有“坏老人”》,文中认为,“面对扶摔倒老人,最好的办法是还原真相,用事实说话,我们既要防止被老人讹诈,但更要避免片面误认为‘老人讹诈’。如果一味地认为摔倒的老人都是会讹诈,这是对老人的侮辱,但如果认为扶老人是没有风险的事,这显然也是天真的想法。”

有人的地方就有坏人,这是不争的事实,倒地的老人中有坏人,这也完全可能。但并不能因为倒地的老人中有坏人,就做出“倒地的老人都是坏人”的绝对判断。而这些年来,从彭宇案开始,媒体上多次报道类似事件,给人们一个“倒地的老人就是坏人”的片面印象,似乎扶老人就一定会被讹,以至于一些人在扶之前,只好让人帮忙拍照再扶。

在社会舆论的谴责声中沉默了两天后,9月23日,小袁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一篇长微博,发出了“六连问”:我做错了吗?在文章的最后,小袁表示,她不能接受警方的调查结论,已经提起行政复议。

不同意警方的调查结论,提起行政复议,这是任何当事人的正当权利,无可非议。但由于之前事件戏剧性的一波三折,使小袁的这个决定具有了特别的意义。而且,小袁在长微博中称:“警方的解释让我很诧异——多方取证,我离老人最近,虽然老人身体有病,走路摇晃,但不至于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说肯定是我的后车轮接触到了老人导致其摔倒”。

由于小袁转述的这个“警方的解释”等于说,警方只给了小袁结论,而没有给出证据。再次引爆媒体舆论。央视《东方时空》对此发出了质疑:被认定主责 安徽女大学生提交复核申请:淮南警方该不该公布调查依据?

但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小袁微博中提到的“警察的解释”,并没有写在《事故认定书》上,“那是小女孩说的”。他说:“我们已经下达了《事故认定书》给她,那个才是具有法律权威的,上面说了她为什么负主要责任,老人为什么负次要责任。她说的那个解释,也许是别人私下跟她说的,也许是她自己说的,那都是很不负责任的。如果她说警察这样说了,那她可以拿出证据来。”也就是说,小袁在长微博中说的“警察的解释”并不是警方给小袁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说法。

小袁还在长微博中表示,在最早的关于事件的报道中,媒体采用的“女大学生扶老人反被讹”的“刺眼标题”表示了不满:“多么刺眼的标题!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换谁谁都会很气愤。再看看微博,下面都是对老人及其家属的谩骂,请问这是我能控制的吗?”但正如前文已经提到的,小袁自己在第一条寻找证人的微博发出后,自己转发时就已经采用了“被讹”这个说法,这也是能够引爆媒体关注点的主要原因。

对小袁提起行政复议,老人的家属表示,她相信警方的结论,并表示“人要凭良心”。她还称,老人被撞倒的地点,距离自己家有几百米,所以闻讯后,她最先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女大学生亲口对我承认是她撞了老人,并道了歉。”徐女士说,“当时,还有一些送孩子上学和买菜路过的人,也都听到了这句话。”

人心倒了?谁撞倒的?

回顾这个过程,媒体在其中起的作用至为关键。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纠纷,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并不难操作。但媒体介入后,由于社会舆论被引爆,无疑会给当地警方处理造成无形或有形的压力。而且,正如有网友指出的,媒体在对整个事件的报道中,并没有保持中立和客观,而是选择性的采用当事人的陈述,以增加事件本身的矛盾冲突,使事件更具戏剧性。媒体这样选择当然有自身的利益考量,但在客观上却给人造成了“到处都是坏人”、“倒地老人不能扶,一扶就要被讹”的印象,对公共道德而言,这无疑会造成巨大的伤害。

天涯社区一位网友认为,众所周知,媒体在介入争议性事件报道时,需要遵循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这也是媒体理应坚守的起码底线。然而,在事件的起初阶段,部分媒体报道将重心集中在女大学生的说辞上面,极力渲染女大学生“无辜”、“被讹”的悲情故事,却缺乏目击者的有力证词以及事件受害者对于该事件的详细陈述,显得厚此薄彼,让人难以信服。媒体为了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背离了新闻报道的原则,也从一个侧面诱导舆论放大“好人没好报”的不良情绪,撕裂社会向善的基本面。

作为受众一方,在此次事件中,网友的舆论风向也完全跟着媒体的报道走,媒体说是老人讹女大学生,网友就对老人群起攻之;媒体说证人证明是小袁撞人在先,网友就转过来头来骂小袁是骗子;媒体说老人的证人可能不能信,网友又跟着转过头骂老人;媒体说警方调查结论是小袁承担主要责任,网友又转过头骂小袁。

如果媒体在采访报道的时候,能够对采访对象的陈述多一点质疑,不完全偏听偏信,在标题上也不会为了引爆舆论就故意夸大冲突,事情就不至于如此。反过来,网友对媒体的报道如果能多一点质疑,也不会导致事态持续发展,多次反转,变成一部狗血剧。可以说,这个过程中,无论媒体还是网友,对自己看到的二手信息都缺乏基本的怀疑精神,唯独到了警方公布结论,当事人、媒体和网友都有了怀疑精神,纷纷认为警方的处理有问题。甚至有人干脆认为,事态扩大到这个地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司法介入。彭宇案司法倒是介入了,最后也做出了判断,可是有多少人知道呢?

事实上,2012年初,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就在接受采访时公开表示,彭宇最后自己承认了撞人在先。而且,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发布许云鹤与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等四起典型案例,首次提及彭宇案,表示彭宇案事实认定清楚,双方的确发生了碰撞。而且,最高人民法院还特别指出,法院审判要排除社会舆论干扰。

但这次彭宇案再次被提出后,仍然有媒体坚持说,彭宇案没有真相,而且很多案子最终的结果就是没有真相,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对做好事的人做“有罪推定”。这话当然没错,但无罪推定不能只对被告适用,对原告应同样适用。真相肯定只有一个,两者之间必有一方撒谎,法院无法认定是技术因素造成的,但不能据此就说没有真相。因为没有视频证明彭宇撞人,难道就有证据证明被撞倒的老人是碰瓷,是讹人?如果彭宇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么是否意味着撞了人之后,只要没有视频,都可以说不是自己撞的?至于说所谓秘密调解,在当时的社会舆论条件下,这显然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在交通事故引发的司法纠纷中,调解是大量存在的,并不能说明彭宇就没有责任,更不能证明彭宇没有撞倒老人。即使按照媒体公布的事实,彭宇也确实承认了,自己在扶老人之前撞了人,只不过不是被扶的老人。但在当时并无其他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反推出倒地老人就是彭宇撞倒的人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怎么能说没有真相?至于说司法机关没有及时澄清,以今天媒体对安徽事件的反映看,恐怕也是澄而不清——因为没有视频,没有其它物证,媒体只要抓住这一点,就可以永远质疑下去。

近些年来,不可否认,媒体报道过的许多案子确实帮助一些人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媒体过分热衷于介入司法案件,在事实尚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根据自己采访得到的信息进行有倾向性的报道,制造社会舆论,向司法机关施加压力,比比皆是。今天媒体对此不仅没有丝毫反思,反而因为彭宇案最终也没有拿出视频证据,就说“老人倒地不敢扶”与媒体舆论无关,未免也太急于撇清责任了。

其实,社会道德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而逐步提高,这是一个基本常识,所谓从“扶不扶”引申出来的“人心倒了”的问题,其实在真实的社会生活中是个伪命题。就是那些在网上满怀义愤的一会儿声讨老人一会儿声讨小袁的网友,在网络之外,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碰到类似的情况,也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社会生活经验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不会像近来媒体上频频报道的那样,碰到倒地的老人,一定要先拍照才敢去扶。毕竟,虽然这个社会上确实有坏人,但还是好人多,起码是正常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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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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