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深:“考拉”们长点心,他们背后水很深

来源:观察者网

2016-07-15 19:55

李深

李深作者

独立撰稿人

原来,我在某些人心中,只是一张可以利用的“牌”,或一枚“棋子”。我不过就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助理”,我的名声与清白不重要,我的自由与安全也不重要,我个人幸福更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被某些人榨干用尽,然后弃之才不令人惋惜。想想,真是觉得步步惊心,令人齿寒。——考拉

这就是不久前,“考拉”在被所谓“维权律师”群体再三欺骗、利用和伤害之后,忍无可忍发出的第三封公开信。

“考拉”原名赵威。2014年,23岁的赵威成为“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助理,却不由自主地成为某境外机构在中国进行渗透的“棋子”,并因涉嫌犯罪于2015年被捕;一年后,因态度良好而取保候审的她刚回到家人怀抱,就愤怒地发现,自己的代理律师任全牛竟造谣自己“在狱中被性侵”,并意图以此煽动更大的波澜。

随着中国社会法治进程的推进,这些年来,法律工作者在中国社会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敬业较真的“死磕派律师”以及心怀理想的“维权律师”也越来越活跃,“考拉”本人就深受这种氛围的影响,回想起2014年她满怀欣喜入职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在公开信中她说:“为李和平律师工作期间,我对他忠心不二,他所交代的工作我照单全收,没有任何分辨思考,还曾为所谓‘维权律师’、‘民主人士’群体鼓与呼、支持与声援,还以为这是热爱国家、心怀公益。”

然而,正如“考拉”很久以后才明白的,并不是所有的维权律师都心系国家的法治建设。其中的一些人甚至根本无视法律,正像对待她一样,利用、背叛和伤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

“考拉”赵威本人

钱从何来?

人都要穿衣吃饭,这就得用钱,这是常识,律师也不例外。一些在网络上极其活跃的律师总喜欢把自己打扮成正义的守护者和法治的推动者,但却很少老老实实地告诉网友,律师作为一个职业,首先是他们这些人的饭碗。那么,这些热衷于参与各种公共事件,甚至自掏机票到事发地实际参与,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是,他们这种自带干粮帮别人维权的行动,钱从哪儿来?

要说那些动辄赶赴现场参与的所谓公民调查团、律师团之类,都是自己掏钱,显然不符合一般人的常识。毕竟,谁挣钱都不容易,要说在网上为别人发几条微博、写几段话维权,这属于举手之劳,可以顺手为之,但是要自掏腰包买机票赶赴事发地现场,煽动当事人、家属,联络媒体,这都得用钱,就不太可能顺手为之了。就算有人热血,一两次也可以理解,但要长期、频繁参与这种事,钱从哪儿来的问题显然得优先考虑。

“考拉”的现身说法终于让大家了解了许多真相。据中国警察网报道,赵威在帮李和平办理一些项目时才明白,原来这些项目的资金、包括自己的工资都是某境外机构资助的。 于是,这些律师的维权行为,经常就不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为了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严重时甚至会牺牲当事人的权益。他们在网络上突然关注和推动某个公共事件,并主动制造和传播某些所谓的“内幕”信息,并不只是为了维护正义和推动法治,背后有实实在在的利益。

境外机构干嘛要给律师投钱?

根据“考拉”的自述,她后来才发现,这家境外机构名义上是做“反酷刑”的研究,实际上是通过资助项目来搜集、整理一些国内敏感案事件的资料并进行炒作,借此抨击中国的司法体制和社会制度,鼓动改变现行体制,以实现中国“和平转型”。他们组织的所谓“研讨会”实际是给“维权律师”和敏感人士提供认识和交流的平台,使这些人成为他们在中国进行渗透和平演变的帮手和棋子。

所以,与一般的维权律师不同,我们能发现这部分律师的几个特点:1)与境外势力深度合作,被境外势力利用,成为颜色革命的工具。2)蔑视法律,他们似乎更在乎煽动媒体。比如黑龙江“庆安事件”中,竟能通过造谣将徐纯合炒作成被枪杀的访民。而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专门聘任的行政助理,根本就不是律师,但在所里却“地位”特殊,月薪过万还有专门的“活动经费”,深受周世锋的倚重,直接参与该所的重要决策。3)与律师应承担的职能正相反,往往通过欺骗、出卖和牺牲他人来完成自己的目的,捞取不义之财。有时候是牺牲当事人的利益,而有的时候,就像“考拉”的遭遇一样,牺牲的是蒙在鼓里的年轻人。

考拉说:“有一次我陪同李律师去参加一个活动,他要求我通过个人微博发布消息,制造舆论影响。刚开始我还认为他是自己懒得发才让我发,现在才明白他是刻意在规避风险。”而当她提出辞职时,李和平却称,“因为境外机构不再支付你的工资,我这里也无法支付。”

当律师根本不在乎法律,他们连一个女孩三个月的工资都能拖欠。

一个典型的套路

“考拉”的亲身经历和自省是很有意义的。简单来说,这些所谓的维权律师的典型套路是,某个地方出现恶性案件,他们马上赶赴当地,煽动和组织当事人家属闹事,扩大事态,然后他们通过网络扩大舆论,同时联络媒体进行采访和报道,这样就可以迫使事发地政府陷入被动应对舆论风暴的处境,从而干预案件本身的调查和处理。

比如,按照警方已经公布的信息,2015年5月下旬突然爆发的黑龙江庆安事件,就是一次典型的这种方式的操作。案发后,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立刻赶往当地,联络家属,获取信息,然后添油加醋,再交给当时专门负责为锋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周世锋维护微博账号的“考拉”发布,再主动联络其他律师和大V转发,制造舆论压力。当地干部到现场处置时,他们又拍下当事干部的照片,上传到网络,发动网友进行人肉搜索,进一步扩大事态。

曾有人说,虽然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自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网络的兴起和普及,网络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也是舆论主战场。经过长期实践和磨合,基本形成了律师、媒体与网络大V联动推动司法个案发展成为公共舆论危机事件的模式。多年以来,邓玉娇案、唐慧案、钱云会案、李天一案、宜黄事件直到最近发生的雷洋案等,无一不是这种“模式”。

借用《人民日报》的说法,这个套路就是一个由“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的涉嫌犯罪团伙,其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实、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正因为这种“模式”日益发展成熟,从而让某些境外势力觉得有机可趁,利用这种“模式”来达到他们的目的,于是他们就主动参与进来,进而形成了一个通过利用个案制造舆论危机的利益链条。

如果放任这类行为……

首当其冲的,当然是对法律本身的损害。长安网发文指出,这些行径不仅损害当事人利益,更是对法治秩序的严重破坏。作为律师,这个职业得以存在,他的执业行为能够进行,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法律秩序的建立。用造谣的方式给办案机关施压,用制造混乱的手法追求真相,用违法的手段追求法治,就像播下“跳蚤”却奢望“龙种”。更何况,其中一些人根本不是在追求真相,追求法治,而是歪曲法律谋取私利,这无疑在损害着法治的品性。

进一步的,通过常年的对这类司法个案的持续炒作,基层政府和干部、城管、警察、医生、教师等,凡是能够和政府挂钩的单位和个人,几乎都被妖魔化了,只要出现在公共舆论危机中,就会被认定为坏人。这种炒作甚至影响到了社会风气和基本道德素质,如通过对彭宇案的反复炒作,连老人摔倒了扶不扶都成了问题。

考拉自述说,她当初也是热血青年,想自己的国家变得更好,才被这些人欺骗,掉进了陷阱。年轻人有热血,这是好事,但也要明白一个道理,推动法治只能以法治的方式,通过造谣传谣制造舆论压力,或者是哄闹法庭、蔑视法律来推动法治进步,那种所谓“谣言倒逼真相”不过都是造谣传谣的遮羞布。真相从来不是谣言倒逼出来的,而是通过司法机关的调查获得的。

目前,“考拉”所涉一案正在开庭起诉的过程中,但和“考拉”有同样想法的年轻人应当尽快明白,什么是法治的推动力,谁又是法治的敌人。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关注观察者网微信guanchacn,每日阅读趣味文章。

责任编辑:张建鑫
法制 死磕派 维权律师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嫦娥六号成功发射!开启人类首次月球背面取样之旅

“美军还没撤,俄军就把这里占了”

土耳其暂停与以色列所有贸易

菲律宾称在黄岩岛已越过红线?中方回应

以色列警告美国:一旦逮捕令下发,我们就对它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