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韦诺:在香港,“爱国”与“民主”为何看似水火不容?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4-30 07:50

梁韦诺

梁韦诺作者

香港新范式基金会副研究员

【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梁韦诺】

缘起

早前,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在文章中提出:“在香港的政治环境里,没有人可以既爱国、又爱民主”。无独有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亦指出:“你的爱国,我的民主,成为香港政治生态中油水难融的持久裂痕。”

在香港,你几乎找不到有任何政治人物会同时高举“爱国”与“民主”,有的也是极少数,而且早已被边缘化。在香港,“爱国”与“民主”就像在天秤的两端,仿佛你爱国,就跟民主作对;你爱民主,就跟国家作对。

然而,“爱国”及“民主”,两个价值本身绝不违背。党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同时包含了“爱国”及“民主”。五四运动也是爱国民主运动。即使在西方,“爱国”及“民主”的关系都是互不排斥的,但为何在香港,两者就看似变得水火不容?

港人独特的“爱国主义”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曾说:“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看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之下来决定。”按我的理解,当我们谈及“爱国”时,必须同时考虑背后具体的历史条件。

早于1980年代,哈佛大学教授杜维明就提出“文化中国”,用以于“政治中国”区分。按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的说法,就是将中国分成文化历史传统的Country和法律及政治制度的State。

在香港,笔者最常听到的指责就是:“爱国?‘独裁’国家你也爱?”可见,对“爱国”的批评,都是针对着法律及政治制度的State。

在香港,“爱国”有很多层次,可以分成很多种。总括而言,同时爱“文化中国”及“政治中国”,占港人的极少数;

爱“文化中国”但不爱“政治中国”,可能超过半数,这从几次选举的结果也能看出来;

爱“文化中国”但不爱“政治中国”,同时深爱着英国和美国,以及既不爱“文化中国”、又不爱“政治中国”,只爱英国和美国,这两种“爱国”在香港的精英阶层及部分中产阶级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当然,在青年里似乎也愈来愈多。

至于“民主”,毛泽东亦曾说:“实际上,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

换言之,除了“爱国”,我们也要具体地看“民主”。棘手的是,现时“民主”在香港已被严重地抽象化,上升至形而上(甚至神学化,把“民主”和“普选”弄成拜物教)的层面。你问支持民主的港人“民主为何物”,大多数人都无法准确回答,只能支吾以对说它是好东西,就像你问教徒“神为何物”一样,他们只能回答衪是至善至美的。

作家陈冠中指出:“爱国和民主一样,对我们来说都是后天慢慢建构出来的。”这意味着“爱国”和“民主”都是实实在在的、有历史的东西。因此,要准确理解两者的内容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就要从香港的历史背景中出发探讨。

一直以来,香港都有充满爱国意识的政治活动。孙中山的“反清”革命,二十年代的省港大罢工,抗日战争时作为救国基地,建立东江纵队港九独立大队,这些都是港人的爱国主义表现。

然而,学者强世功指出:“爱国主义在香港依然是一个特别的概念。香港人确实爱国,保钓运动比内地还积极,可不少人说他们爱的‘国’是祖国河山、历史文化等等,而不一定是政治实体。”要理解这里所指的那种特别的爱国主义概念,就必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说起。

形成这种特殊的爱国主义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所谓“用脚投票的移民”。国共内战引发了第一次“难民潮”。为了逃避战乱,大量内地难民逃难到香港,当中不乏由上海逃港的资本家及国民党成员。

其后内地的两次政治运动相继引发第二、第三次的难民潮。不难发现,他们逃到香港的原因,是希望逃避国内的战争及政治运动。因此,能够逃到香港的移民,他们几乎都拥有着恐共、反共情绪。

然而,由于他们长期在国内生活,视中国为他们的祖国、他们的根,所以他们即使有多害怕及痛恨中共政权,亦不会否定中国。这样一来,就形成了港人“反共不反中”的特殊爱国主义。根本上来看,这种“爱国主义”是冷战的特殊产物,它建基于能够将政权从国家独立分割出来的假设。

至于“民主”,当时港人的生活条件非常差,所谓“搵朝唔得晚”(早上赚的钱,不足以支持到晚上),为了生存“搵食”(工作),根本无闲理会政治,而且教育水平低,不了解自己的公民权利及自由,形成政治冷感。

即使有政治意识,在当时港英政府的独裁政治制度下,政治只是富人和精英的玩意,一般平民百姓根本没有任何渠道参与政治,因此当时只有零星的政治团体,例如香港革新会、香港公民协会,以及香港民主自治党等等。

火红年代:“爱国”与“民主”的萌芽

到了六十年代,六六年“反天星小轮加价”运动及六七年“反英抗暴”的爆发,象征着“爱国”与“民主”在香港的萌芽。其后的七十年代,更加被称为“火红年代”。自1970年起,当时的大学生相继发动及参与“争取中文成为法定语文运动”、“保卫钓鱼台运动”、“盲人工潮事件”、“仁义新村事件”、“反贪污、捉葛柏运动”等社会运动。 “爱国”及“民主”这些概念逐渐在学生的脑海中扎根。

“反贪污、捉葛柏运动”,图片来源:羊城晚报

可惜的是,“火红年代”非常短暂。根据何家驹所言:

“香港的学生运动真正能够担当起社会运动的先锋角色的,事实上仅有由七零至七三年之三数年……七三年后,学运便逐渐转移内在化于学界内......七六年……后,学运的热潮迅速冷却下来,虽然经过金禧事件和艇户事件的一番挣扎,学运还是一蹶不振;最后,香港的学生运动随着七十年代的终结终于淡然地消失于历史的舞台上。”(《序言》,《学运春秋——香港学生运动》, 1982年,页4)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学运维持很短暂,但当时的学生非常支持社会主义。当时的社会派学生领袖曾澍基教授明言:“中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破烂摊子,发展至现今初步昌盛繁荣的社会主义社会,其间实在经历了不少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论是国粹派那种几乎盲目地支持,还是社会派带有批判地支持,当时的学生普遍是左倾的、拥护社会主义的,这个情况在香港的政治环境来说是相当罕见的。

民主回归:“爱国”与“民主”结合的尝试

上文提及过,“火红年代”虽然非常短暂(用昙花一现来形容也未有过),但不代表它的遗产也一并消失。 “爱国”与“民主”在当时的知识分子中扎了根,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八十年代,面对着香港前途谈判,英国政府出于“光荣撤退”及往后保留英国在港势力的考虑,在香港引入选举成分,开始了香港的政制改革。

当时的学运领袖陈文鸿教授指出:“从香港的社会与政治运动来看,这个过渡期引发了民主回归的大议题。把从争取中文成为法定语文运动,和保钓运动带来的民族主义,结合到反殖的民主主义,1982年成立了论政团体:汇点。”

《汇点》由七十年代学运的社会派分子组成,他们将“爱国”与“民主”两者结合起来,形成“民主回归”路线。“民主回归派”设想,透过两地的良性互动,消除两地人民之间隔膜,达致人心回归。

曾澍基指出:“‘民主回归派’的设想,集中于前提与后果的反馈,形成所谓‘中港关系的良性循环’(注:过去一度误将中港并称,此处保留引文原文):在互信的基础上,扩大改革(包括但不单是民主改革)的空间,以及吸收各自经验的可取部分。”

民主回归背后的理念,是新三民主义,即“民族”、“民主”及“民生”。 “民族”代表的正是民族主义及爱国主义。汇点在《我们对香港前途的建议》的“基本信念”部分中指出:

“民族主义是我们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们考虑香港前途问题的出发点,但民族主义并非唯一的原则。认同中华民族,不等于认同任何现存政权或政党。”

由此可见,“民主回归派”抱有一定的爱国主义立场。不过,即使是他们,亦对中国社会主义的制度及政权保持一定的戒心,难以轻易地摆脱历史条件所成的限制。这样亦反映出当时港人的普遍心态。

因此,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邓小平提出了宽松的爱国者标准:

“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

邓小平的这番话,意思就是不需要港人支持社会主义制度,不需要港人赞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要尊重及接受这个现实,正如中央尊重港人不支持社会主义这个现实一样。

因此,基于对港人心态的尊重,邓小平认为只要不把这种心态转变成“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的实际行动,中央还是容许“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 。

至于民主,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影响下,“民主回归派”大多数成员都对西方式民主抱有一定好感,相信西方式民主比当时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好。当中支持社会民主(以及社会主义民主)的只有极少数,包括上文提到的曾澍基与陈文鸿。

然而,即使支持中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但当时他们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仍然很模糊。当然,我们不能怪责他们为何没有尝试丰富这个概念,毕竟不止他们,当时全世界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也很模糊,甚至对之失去信心。

虽然“民主回归派”的“民主”理念很大程度上是建基于西方式民主,但他们的原意是希望在香港推动民主,改革旧有的殖民地独裁体制,发挥实验和示范作用,让中国吸收有益的部分,与日后意图把香港变成独立政治实体,甚至妄图动摇中国政府的“民主抗共”路线相差甚远。

当“民主”被加上“抗共”二字

可惜,好景不常,“爱国”与“民主”在香港的蜜月期非常短暂。八十年代末的政治风波后,“爱国”与“民主”被“民主抗共”派捆绑起来,成为了反对派的一面大旗。

“民主抗共”派主张,假如你爱中国,就要把中国从“专制政权”手中拯救出来,唯一方法就是将中国“全盘西化”,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制。自此,“民主”就被变成了反共的手段,一方面成为攻击中国政府的武器,另一方面成为香港抗拒中央政府的护盾。从此,“民主抗共”路线取代“民主回归”路线成为主流。

同时,“苏东波”浪潮也加强了英美打击中国的决心。它们认定中国必将步苏联的后尘。因此,英国政府一改此前与中国谈判的友善态度。

学者强世功指出:“由于1989年全球政治形势的变化,英国在美国的支持下试图扭转原来的被动局面,采取主动攻势,即改变中英联合声明的‘措词’,改变它的‘语气’,把香港理解为一个‘国家’,通过政制改革的民主化运动,将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或者在中国的内部培植出反对和分裂的政治力量。”

虽然如此,中央并没有因此而修改《基本法》有关普选的条文,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普选目标依旧得到保留。前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邵善波认为,“之所以需要承诺(笔者注:普选),是因为香港在英国管治的百多年间原本并无这一实际现实,既然社会有一定期望,在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下,待条件及时机成熟时,即可落实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双普选。”可见,中央之所以保留相关条文,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为了顺应港人民意,维持回归过程稳定。

还有一个原因,是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下,西方式民主上升成“普世价值”。除了上述提及的香港知识分子,连内地知识分子,甚至某些官员也深受其影响。邵善波指出:“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中央起草《基本法》的时候,内地确实有一些人认为香港的制度优良、先进,期望内地将来也逐渐与香港一样,最后‘两制’向香港这‘一制’靠拢。”

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亦提到:“回归前,我曾参与特别行政区筹备工作、咨询《基本法》。当时香港很多人设计制度,对中央官员的看法有一定了解。设计特区制度时,当时大家相信回归前现时政治制度非常有效,《基本法》起草于1985年至1989年,当时香港经济发展起飞。大家以为香港制度优越,才有现在的成就。80年代都是大家相信民主的年代,所以将普选列入《基本法》内。”

其后,英国政府撤换被视为“亲中”的港督卫奕信,改由保守党党魁彭定康担任。彭定康单方面违反早前英方与中方订下的协议,于1992年10月发表施政报告,宣布大规模政制改革。

彭定康到香港后,很快发起“改革”,图片来源:港媒视频截图

这样一来,民主从此就被“武器化”。强世功认为,彭定康政改方案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民主普选把香港基本法中确立的行政主导体制改变为立法主导,因为港督不是选举产生的,香港回归之后的行政长官自然没有直选的基础,而且中央政府也不会很快放手让行政长官直选,但港英政府可以推动立法局直选,让他们所扶持的代理人名正言顺地通过选举进入立法局。若香港回归后的政治体制变成立法主导,他们的代理人也就自然获得了特区政府的管治权。”

基于彭定康政改方案出现了“三违反”,中央唯有取消“直通车方案”,1995年选出来的立法局议员无法过渡至回归后成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自此,中央就被反对派塑造成“民主的敌人”,是阻碍香港的民主进程、扼杀了香港民主政制改革的“元凶”。

强世功指出:“香港‘民主派’把香港政制发展问题简单地等同于民主化问题,从而想当然地认为阻挠香港急速实现普选的根源在于中央,因为中央本身就是专制政权而非民主政权。由此,香港政制发展问题在‘民主派’的话语中就变成了‘中央vs香港’、‘专制vs民主’问题。”

与此同时,《汇点》元老刘迺强、王卓祺、曾澍基三人因反对《汇点》支持“彭定康方案”而退出,象征着坚持“爱国”与“民主”相结合的“民主回归”路线逐渐被边缘化,被“民主抗共”路线所取代。自此以后,“民主”的意义就被反对派完全歪曲了,他们成功地将本应是在尊重国家主权下追求的目标,变成对付中国政府的武器。

回归后被建构出来的对立

2003年,《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失败。笔者认为,二十三条立法的意义并不在于法例之上,反正港英时期的相关法例已被保留下来,当时的国家安全立法只是在相关条文上作出修订及增补。二十三条立法的重点,在于展现港府有能力维护国家安全,以及展现港人(包括政治人物和普通市民)尊重“一国”原则的态度。

立法的失败,大大增加了内地对普选制度设计的担忧。邓小平早在1987年就提出这方面的质疑:“我们说,这些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

反对派阻挠二十三条立法的表现,加上他们的所作所为(当时,反对派当中,民阵提出“香港要做中国民主先锋”的口号;民主党李柱铭接受美国国会邀请参与听证会,呼吁英美等国支持香港实行普选;刘慧卿则到访台湾参与由台独组织举办的研讨会),已充分显示出他们绝不符合爱国者治港的标准,哪怕标准已极其宽松。

问题是,普选制度能否确保藐视国家主权、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不会担任行政长官?基于这种担忧,中央于2004年主动释法,在有关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表决程序”当中,增添二项程序,即:

(1)行政长官就是否需要进行修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及

(2)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并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予以确定。

之后的政制发展过程,笔者就不详述了,反正就是恶性循环:中央依旧推动政制改革,反对派则批评中央不实行普选,要求立即实行“真普选”。反对派成功从英国手中继承了“民主”这个武器。他们高举着“民主”这个旗帜,透过不断提高“叫价”(要求“最大、最优”的民主),使他们长期占据着道德高地。

“民主”令反对派立于不败之地。对反对派来说,建成按他们标准的普选制度固然最好。即使不成功,也不是坏事。他们一方面能利用立法会继续“搞局”;另一方面能继续把中央塑造成阻碍民主进程的敌人,维持港府的低认受性,积累民怨,吸纳政治能量,壮大反中乱港势力。

因此,即使中央履行普选承诺,希望2017年推行普选,反对派也拒绝支持政改方案,坚持包含公民提名权(能确保反对派可参选特首)的所谓“真普选”,然后积累及引爆民怨,发动占领运动。

单从逼使中央实行“真普选”的角度来看,“雨伞运动”看似是失败的。但它确实达到了“反中乱港”的效果。 “雨伞运动”打开了潘朵拉盒子,其鼓吹的“公民抗命”,实质上就是为了达到政治目标,可以违法犯罪。它对我这一代香港青年有着不可磨灭的痕迹。

“民主抗共”与“港独”的关系

占领运动后,“港独”作为一种思潮出现了。 “港独”思想的出现看似很神秘,好像无故在港人(尤其是青年)脑海中浮现一样。然而,“港独”思想其实与“民主抗共”路线一脉相承。

前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认为:“争取民主与争取独立是一回事,处于同一方向。”

“港独”学者徐承恩更细致地分析“民主抗共”与“港独”的关系,他指出:“近年香港年轻的抗争者主张‘民主自决’,甚至提倡香港独立,乃历年民主运动、公民运动的自然延伸。”

“争取民主就是争取大众主权,那么在中国的特区内争取民主,就必然是某种或明或暗的独立运动。这是基本逻辑。”

事实上,不少传统“泛民主派”,他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支持“港独”。

杜叶锡恩女士在其回忆录里指出:“继宣布香港将于1997年回归中国后,少数反华分子便粉墨登场了……起初他们表示希望香港成为一个独立于中国的像新加坡那样的城市国家。但是,当他们发现根本没有这种可能之后,他们便开始支持英国的建议,即在1997年之后让香港再由英国治理30年,仅以更换旗帜作为回归的象征。他们的观点居少数,所以他们再次失败了。”——(杜叶锡恩《我眼中的殖民时代香港》,页126)

据吴仲贤所言,当时中文大学的政治行政系讲师、后来担任第一届立法会主席的黄宏发鼓吹香港独立最为积极。

前立法会议员、公民党成员吴霭仪于1983年更直言:“要坚持长远保留香港现有的一切特殊有利条件,保留一切居民现有的权益自由,保留目前这种不受中、英政府干预的实际自主,则事实上只有一条路可行,那就是独立。”

由此可见,当年主张“港独”的,正是现在一些“传统泛民”,说他们为“港独先锋”绝不为过。不过,后来他们发觉没有这个可能,而且得不到英国及港人的支持,才转而支持香港回归中国。

然而,他们的所谓“爱国”,只是出于现实政治的考虑。当时,妄想动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支联会”,与支持香港回归中国、坚称不参与国内政治活动的“港同盟”,两个组织的成员基本都是一样的,所以才会被戏称为“两顶帽子,一套班子”。“港同盟”(后来的“民主党”),之所以口头“爱国”支持回归,目的只在“打擦边球”,方便自己日后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

“民主抗共”派的信念,建基于“中国崩溃论”:认为中国崩溃是必然的,只是时间问题,与上述英国政府的设想相同。因此,他们才愿意在口头上尊重“一国”的原则下,试图将香港变成以“民主”为幌子的独立政治实体,利用香港作为撬动中国的反共基地。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非凡成就,党亦通过持续改革,不断完善自身,成功维持了政治形势稳定。这样一来,中国崩溃的机会变得很渺茫,令“民主抗共”派大大失望。提出“香港革新论”的香港学者方志恒认为:“如果中国已变成‘天朝中国’,而这个‘天朝中国’是稳定的、你不能想像它明日就倒台,香港民主化面对的环境会比我们想像的更恶劣。”

《香港民族论》编辑之一李启迪则指责:“前辈(注:民主抗共派)相信中国必会逐步走上开明、自由、民主、法治的现代化道路,现实却是民主进程在1989年后毫无寸进,反而愈收愈紧。”当然,中国并非没有走上“开明、自由、民主、法治的现代化道路”,只是没有走上合他们心意的“全盘西化”道路。

对政治形势的失望,滋生了比“民主抗共”更为极端与激进的“港独”主张。

他们认为,既然中国崩溃已经遥遥无期;既然在“一国”原则、在基本法框架下,已无法将香港变成名义上在中国主权下、以“民主”为幌子的独立政治实体,那倒不如明目张胆地主张分离主义,要求香港从中国独立出来。

基于这个逻辑,我们才能理解“港独”学者徐承恩这番话:“香港要有民主政制,要么是令中国成为真正的自由民主国家、要么是建立主权独立的香港共和国。”

而且,“港独”分子认为,既然旧有“民主抗共”路线已失败,自然要发展另一种讲述去填补,去丰富“反共”论述,增加一种“思维”去凝聚港人。李启迪认为,“如果抗争可以令港人越来越团结、累积力量,并削弱中国对港统治,才是有意义”。因此,“港独”分子利用长期积累下来的“陆港矛盾”,将它转化成“香港人与中国人”的身份认同对立,从而建构出所谓的“香港民族主义”。这种做法就与“台独”分子建构“台湾民族主义”一样。

在他们眼中,推动“香港独立”与建设香港“民主”政制一样,都并非必须要达成的目标,因为他们从头到尾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反中乱港,在内地搞颠覆,所以有人一直以“港独不可能成功”来尝试说服他们,当然不会见效。

传统“泛民”与“港独”本质上都属同一个阵营(黄营),有着同一个目标,他们之间的分歧只是手段上的分歧(甚至连手段上的分歧也不大,在“反修例运动”中,就看到他们里应外合,相辅相承)。因此,尝试将两者区分,恐怕并不容易。

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港独”分子离经叛道的主张及违法犯罪行径太“耀眼”,而把他们视为整个黄营的代表,毕竟真正的大佬还是英美老早扶植出来的民主抗共派,在体制内从事颠覆活动还是他们阵营的主调。

现时,反对派就提出所谓的“夺权路线图”,意图在九月的立法会选举赢取过半数议席,然后利用立法会瘫痪政府施政,引发宪制危机,并筹划在后年的特首选举中选出反对派特首。

未完成,但并非失败的实验

作家陈冠中曾说:“爱国和民主都是香港这场实验早该完成却未完成的部分。”

虽然未完成,但并不代表这场实验已经失败或必然失败。失望和气馁无助我们完成它。

上文已经证明“爱国”与“民主”本来并非对立。只是反对派长期将民主歪曲,加上公权力的缺位(国家主权缺乏实质维护),两者才会被塑造成对立关系,形成今时今日的困局。

“一国两制”是新事物,而在“一国两制”下实践“爱国”与“民主”必然会面对前所未有的的挑战及困难。

事实上,“爱国”与“民主”在香港的关系,就是中国与世界资本主义关系的投射,两者的含义及关系伴随着世界局势而变化。香港回归祖国之时,是“西风压倒东风”的时代。但到了现时,“西风”正不断减弱、大国博弈进入“白热化”阶段之时,斗争自然会更激烈。这意味着,完成这场实验的任务更加急切,否则有可能继续恶化。

对于“爱国”,期望港人会突然拥护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切实际的,但要他们尊重及接受现实。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认为:“争议有增无减,主要是有些人根本没有接受回归的事实。”因此,要港人接受这个事实(不需要认同),就是最急切的任务。

要提高港人的爱国思想,爱国主义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中央已多次提到它的重要性及急切性。

令港人深刻接触到自己的中国公民身份也非常重要。港人对自己的中国公民身份感受不深,只是出国才有机会接触。例如,在国外出了事,才会到中国大使馆,以中国公民身份求助。难怪,有人说港人的“爱国”都是出于功利,但在日常生活中,港人与中国公民身份关系确实非常疏远。

强世功教授指出:“香港市民不能参军保家卫国,不能参加内地高考接受国家教育,不能参加国家公务考试当人民公仆,在内地上学被看作是留学生,教育合作也属于国际合作等等。一个普通市民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在国家那里找不到寻求正义的渠道;一个贫民生活处于绝境,也没有在国家那里获得救济的渠道。一句话,只要存在着这些法律强制性的公民认同区隔,怎样能培养起香港人对国家的忠诚?因为公民身份认同不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而是由于与自己的生活和命运息息相关而产生的自然情感。国家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的存在。”

这意味着,港人在内地需要有同等待遇,包括生活、就业、创业、教育等等。在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中,我们已经看到愈来愈多这方面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同等待遇”就是要取消港人过往拥有的某些特殊地位。

至为重要的是国家公权力的强化。有前辈跟笔者分享过,一直有人错误地认为当前的乱局是由于中央太过强硬,导致港人恐惧,所以要妥协,放弃更多权力。然而,从事实上看,香港之所以有那么多反中动乱,是公权力的缺位(或太放松),国家主权得不到确实的维护,导致港人不尊重回归现实,藐视中央。

列宁指出,国家是“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要维持对社会的统治,统治力量必须掌握及控制上层建筑全部领域。

镇压性国家机器方面,与国家权力相关的法律机制的完善及运用至为重要。除了要有相关法律及执行机制,更加需要有足够强大政治力量的机构去执行相关法律和抵御反对派的进攻。

当然,除了强化对镇压性国家机器的控制,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控制亦是不可或缺的,包括教育、传媒、家庭等等。正如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阿尔都塞所言:“就我所知,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在掌握政权的同时对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并在这套机器中行使其领导权的话,那么它的政权就不会持久。”

对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控制,除了法律的管控,论述的建构亦非常重要,毕竟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大多属私人领域,不可单靠法律,需要以意识形态讲述去占领它们。

这就引申出对民主的思考。

西方国家多年来的运作,充分证实了西方民主的失败,“历史终结论”已沦为笑话。是否还要执迷于这种制度?在追求民主的时候,能否拓宽对民主的想像,思考西方民主以外的民主形式?爱国阵营又能否建构出一套论述,与反对派的论述作斗争?

2020年的今天,当世界(包括西方民主国家)在反思西方民主的恶果时,香港还是否还要往死胡同走,继续将“民主”狭隘地局限在西方民主制度上?

更重要的是,反对派长期以来的行动,已证实民主在他们的眼中从来只是用作反共的手段或幌子,而不是目标。那么,我们是否还要任由民主被反对派主导及歪曲?

需要反思的是,形成今时今日的困局,是否与一直以来错误地把反对派高举的所谓“民主”,视为一种可与内地民主相通的目标,幻想可以与其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一致,使其转变为“忠诚反对派”有关?是否因此忽略或轻视了这种所谓的“民主”被反对派用来反共的危险性,使我们陷于被动,往往只能消极地回应反对派的进攻,逐渐形成困局?

这引申出那个经典的问题:“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

无论如何,“爱国”与“民主”的结合,不单是可以,而且是必须的。许多后殖民时代悬而未决的问题必须以两者结合起来才能解决。正如吕大乐教授所言:“谁说‘民主回归’的议题已再无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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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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