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锐:当全能神潜入农村教会……
来源:观察者网
2016-04-29 07:49
关注农村家庭教会,完全是调研的意外。起先是住在房东家里,问她闲暇时间都做啥,她随便点出几类常规活动,然后严肃地告诉我们她不信教,我们继续追问时她不愿再多讲,只是提示碰到教徒后无须惊讶。
没过多久我们就碰到一个女教徒,当时只是想问她的交往和家庭生活,她却将话题岔开给我们讲述信教经历,并引出信教时间长社会名声好的教首刘祥。村书记对刘祥的印象很好,直接打电话后让我们去找。很快,我们见到面善的刘祥,在简短介绍后他直入主题,向我们介绍了当地的信教情况。我们前后找到刘祥访谈三次,又通过他的引荐去找信徒访谈,逐渐廓清A村教会变迁情况。对于敏感且复杂的家庭教会来说,任何褒贬不一的评论都显得浅陋。笔者只能依据有限的理解能力,在勾勒A村教会的变迁及现状之余,语境化地提出农村教会有效管理的建议。
随着农村信教人群的增多,如何管理农村教会成为一大难题
农村教会的崛起
A村所在的县在解放前就有教会活动,传教密集、教徒众多的地方设立有教堂,当时村民称为“洋教”。新中国成立后,吴耀宗提出“三自宣言”,各地纷纷成立“三自教会”。1950年,A村所在县成立三自教会,在各乡镇片区设有负责人,往下是村一级的教堂。若信教人数不到50人,就设立祈祷组联系点,不再设置专门的教堂。
刘祥开始信教时25岁,信教与妻子生病有关。当时他结婚不久,妻子就失去理智,说哭就哭,说笑就笑。他回忆说,妻子老说见鬼,但他看不见鬼,说是病又找不出病因,打针吃药均不见效果。不久,有个教徒找到刘祥,说是只要信教病就能好。刘祥出于试一试的想法,陪着妻子参加了该教派的活动。为了让妻子尽快好起来,他一有时间就看圣经,后来妻子病慢慢好了,自己和妻子都信教了。
刘祥说,文革前他信教要严守秘密,随便祷告被发现后会被打倒。从他的讲述看,他信的教不属于三自教会,否则不会不设置正规堂点。文革期间不少教会领袖、精英被打压,刘祥不再参加活动而在家里自学。一方面,他虔诚地信着耶稣,一方面,他喊“毛主席万岁”,日常生活中他烧纸不跪拜偶像,而是按照圣经的要求先尊国家。他在顺从的前提下灵活地信着教,对我们说“国家叫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硬着头皮干,没好处”。
集体化时期的系列政治运动,不仅打掉封建社会的坛坛罐罐,非三自教会活动空间也几乎消失。当所有的菩萨、族谱、牌位被毁掉后,1980年代国家权力上移并没有带来传统信仰的回归。相反,A村所在的县于1988年恢复宗教信仰自由后,蛰伏在民间的非三自教会如雨后春笋般半公开活动起来。
刘祥于1988年参加教会活动,那时20多个人聚在教首的家里。学习了一个月他就不去了,原因是他与教首的脾性不合,对教首为人和处事看不惯,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觉得教首对教义的讲解,与他所信奉的真理有偏差。刘祥不久加入另一个聚会点,参加活动的有10多个人,刘祥很快发现讲解的不合理,他便再次回家自己学习领会。刘祥参加的第一个教会,信教者很快增至30多人。有人聚会就有奉献,就需要会计和保管员,但是该教会经常有人撬奉献箱,不久教会就宣告解散。刘祥认为,主要是教首信的不真,不带头向好没好名声。
随着村庄活动空间的自由,不少信徒认识和频繁地交流。不久就有信徒找到刘祥,希望在他家里办聚会。第一个安息日来了十多个信徒,后来因隔壁村村长的家属也信教,该村长就批给刘祥一点集体废地。刘祥加大宣传力度要求信徒多奉献,加上他人捐赠不久就筹到7000块钱,他拿着这笔钱在废地上盖起三间砖房。占用公共土地且得到村长认可,为刘祥所在的教会赢得合法性。很快,房屋容纳不下骤增的教徒,刘祥就找到村里和组里商议,在三间房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正式组织对刘祥很“照顾”,刘祥当然会支持村里工作。在农业税时期村里下达任务,刘祥不仅动员教徒完成,还主动为村里义务宣传。
非三自教会在去政治化环境中成长,又在半正式治理机缘下获得发展。问题是,相较于三自教会的爱国取向和政治服从,非三自教派的政治取向是晦暗不清的。坚强的意志和灵活的策略,使刘祥所在的教派成员骤增,但策略性依附引出的发展,不一定保证农村教会健康。1980年代刘祥加入又退出两个教会,教派理念分歧远大于具体运作问题,刘祥所在教会在后来也遭遇了类似的问题。
农村教会的纷争
A村所在县统计的信徒有10万多人,不包括普遍没有上报的非三自教徒。三自教会的组织架构很清晰,全县有1个牧师,管县域教会工作,下面是长老,有30-40人,管教务、财务、事务,其次是执事,管后勤,再下面是传道员,负责讲解《圣经》。三自教会下面分片区,片面下面是聚会点,全县正规教堂有480个。一般情况下,1个点1个负责人,2个传道员,下面就是堂委,常规设置是5人,星期六是安息日,教会教着学《圣经》,主要原则是爱国爱教,既遵国法又遵天法,天法主要是十条戒律,国法主要是国家法律。
刘祥虽非严格意义的三自教徒,但他在信教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且他以自己的服从和协助,赢得了村组织和村民的一致认同。因此,当他所在教会走上地面后,不仅没有被有关部门制止,还于1993年被批准设立堂点。相较而言,A村其他教会虽然也会地上化,但大多没有被赋予合法符号。尽管在A村众多的堂点中,仅有刘祥所在教会被批准,但它却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如果说集体化时期宗教管理是政治挂帅,以信徒是否爱国爱党来区分教会正当性,改革开放以来的宗教管理坚持法治原则,即只要不触犯法律不公开挑战党和政府权威,管理部门就以教会活动确定是否扩大其发展空间。它引出的潜在治理问题是,若农村教会现时无敛财行为、不危机人身和社会安全,管理部门是无权干涉教会活动的。在新时期新型治理逻辑下,刘祥所在的教会快速发展,不久即暴露出若干组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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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祥出走两个教会,曾带出一部分信徒,在他成为教会的负责人后,带出的人自然依附于他。其中有个叫徐宁的年轻人,他对基督教教义理解较深,自恃有才不时会提出意见,因此遭致教会堂委的不满,他就带一拨人重新组建教会。跟随徐宁出走的还有钱梅,他们均成为新教会的讲道员。经过若干年的发展,钱梅所在教会有100多信徒,在A村已经算是很大的教会。后来钱梅的侄子发现她与全能神的人混在一起,并在钱梅家里发现了有关世界末日的一些册子,她侄子拿来小册了交给刘祥。刘祥就向上反应请牧区领导人来处理,他们过来收缴了册子并找钱梅谈话,钱梅主动认错,说自己一时糊涂,并表示以后会改正,牧区的人就走了。
全能神是邪教,发现即应制裁。但牧区领导管理教会要依法,仅仅依据小册子就给予重罚,很难讲得通。2013年时,同一教会的徐宁发现钱梅并没有悔改,加上徐宁和钱梅作为骨干有过节,徐宁就上报给县宗教局、三自和派出所。钱梅又表示自己悔改了,表态说宣传全能神是非法的,以后不再与全能神搅和在一起,钱梅甚至写了好几封保证书。有全能神倾向的人,终于不再过去活动。
刘祥作为资深教徒,对宗教管理有体会。他告诉我们,即使知道谁是邪教徒,公安部门也不能动,因为要讲人证和物语。举报后可抓人的部门只有国保大队,如果没人举报国保大队就无从搜集信息。问题来了,谁愿意去举报呢?在特殊时候,国保大队主动出击抓过邪教徒,派出所也曾召集刘祥等人开过会,提醒他们一旦发现邪教要即刻举报。那么,刘祥如何看待与全能神接触的钱梅呢?
刘祥的回答是,“钱梅不是带头传邪教的,是被人诱惑的。人的头脑不一样,智慧不一样,信仰不一样,动机不纯,别人一说,他就试试看,就信了”。我们对该回答稍微解析下,就会发现刘祥表达的意思,即钱梅对教义的理解不深,还没有像他那样虔诚信教。我们了解到,钱梅从刘祥的教会出走后,刘祥就不再与他们有来往,不仅如此,A村的教会相互之间不交流,除开担心本教会人员流失外,主要原因是教义理解有差别。即使不同教派见了面,他们也不会坦诚交流。问题是,在教义理解上谁更能接近真理,是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之事,刘祥的说法从侧面说明教会管理难度。
农村教会礼拜堂(资料图)
农村教会的管理
追究刘祥的信教历程会发现,尽管他开始与三自教会无关系,但后来的招来信徒和办堂点,使他与三自教会建立起体制联系,他的信仰因此越来越受三自的影响。刘祥很是自豪地说,他是因为自学时间长能讲道,然后又到县三自被培训了半个月,所以他能从教义角度区分出正邪教。
其实,在三自教会的管理体系里,很重要的一环就是培训。A村所在县的正规教会,对堂委要求一直较高。堂委一般年龄大、信教时间长、信仰要虔诚,且堂委搭配注意老中青结合,以保证三自教会理念的无缝传播。正常情况下,老牧师带小牧师、老长老带小长老,他们均受国家支持的神学院培养。正因为如此,国法与天法才不会有冲突。
对于正规的教会,若有事务要做,必须开会同意。一般是先开堂委会,然后开信徒会。经大家无记名投票选举,从几个堂委中选出负责人,负责人不仅要信仰虔诚,而且要在教会有好名声。选举负责人时,上面会来人主持,如县三自派人监督。选出的人须得到上级同意,堂委重要职责是传达精神。信得真、有智慧的信徒,可以调动到县三自去工作。
A村所在县在镇一级设片长,负责本辖区内的教会管理,教徒提升要经过他的考察。地下教会要想合法在地上传播,必须首先得到县宗教局认可盖章,不少农村教会为了获得体制认可,甚至主动要求上交每年一次的奉献。对于正规教会,相关部门会一年一查,主要是看电器设备、是否有危房的问题,以便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除开垂直化的宗教部门条线,还有一条线依照政府层级设置,县里要求乡镇领导抓宗教管理,乡镇领导再抓下级组织负责人,统战部门、派出所等是直接责任主体。做个假设,如果农教会得到政府部门管理,教会堂委经过正规神学院培养,基督教的农村传播就不会出问题。实践地看,这个假设很难成立。
农村教会在举行联谊活动(资料图)
建国后我们之所以区分三自和非三自,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的基督教派众多,不同教派对党和政府的政治认同存有差异。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中央政府以爱党爱国为政治原则,调动起群众检举揭发的积极性,再辅以层级制组织的强有力治理,农村教会的不良影响因此被扼制住。现在的问题是,从地下走向地上的农村教会,不少是非三自教会的残存物,不同教派对体制和社会理解不同,会造就出不同政治色彩的教徒行动。从管理主体角度看,我国有三种宗教管理办法,它们能区分出正教邪教,促进农村教会健康发展,以下简要介绍:
第一个是从教义角度区分。同样的圣经教义,讲道方式有差异。对于初入教会者来讲,很难在短期内听出正邪。尤其是那些急于得到保佑的人,很容易误入歧途。但那些年长的信徒能听出来,尤其是堂委对传道有辨别力。当然,若是常看《圣经》,对教义有理解,也能分辨出正邪。如果相关部门加强对堂委的管理,其信仰端正能够扼制邪教的传播,前文中刘祥的举报即是例证。如果宗教部门调动堂委监督积极性,多下基层走访了解教徒信息,布道者一旦偏离《圣经》内容是能被查出的。
第二个是从社会表现区分。我们访谈刘祥时他说,“不去拉人入教会,人是不能拉的”,换言之,如果有某教会成员不断劝说,信教能治病有诸多的好处,至少是很可疑的。有些教会活动很隐秘,且传教方式也很隐秘,成员一天到晚不回家,影响到正常的家庭生活,或者被要求多奉献以得永生,其邪教属性是很容易判断的。我们在调研时,村民说某某信的是邪教,就是从生活常识感知的。如果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挥群众监督积极性,就以很快甄别出正邪教。
第三个是从常规管理区分。限于独特历史和发展现实,要将复杂的农村教会屡清楚,并不是一件易事。就我们的调查看,基层相关部门有两大管理问题,一是如何甄别和对待正邪教会,二是如何做好常态化的教会管理。前者不仅是个管理问题而且是个政治问题,浙江省“三改一拆中”出现的教会政治化反抗,在基层宗教部门管理实践中同样存在,如何协调好管理与政治关系需要进一步探索。常态化宗教管理的关键是,在克服官僚主义气基础上,加强相关主体的责任建设,提高常态化认证和监督水平,尤其要强化基层组织治理能力。
总结起来,宗教管理需要“三位一体”,只有宗教业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联合起来,践行群众路线实现常态化管理,决策部门制定出清晰的宗教管理原则,上下合力、多方齐心、社会参与,才能去伪存真的推动农村教会良性发展。
(本文刘祥、徐宁、钱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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