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户籍”非彼“户籍”

来源:观察者网

2013-01-30 12:32

鲁宁

鲁宁作者

资深媒体人

陕西神木县“房姐”龚爱爱拥有4个户籍(1真3假)事件本月16日被网络踢爆。时至今日,公安部、最高检及陕西、山西、北京三省市的纪委相继介入调查。据公开报道显示,至少已有9名三地警方人士涉嫌其中。

要那么多户口做啥用?

媒体迄今仍在寻找“房姐”本人下落,有关各方对此皆含糊其辞。笔者以为,“房姐”本人很可能已被有关方面以适当方式“掌控”,一来可避免与媒体接触,二来利于查案。

在有关方面对“房姐”的多处房产一一核实其来源是否“干净”前——也即如果能排除“房姐”的多处房产属于合法持有,且其在办理3个假户籍时所用“通关费”数目有限,那么“房姐”就很难构成犯罪嫌疑。果真如是,除了注销假户籍和撤销其在银行的职务(均已实施)外,还真拿她没办法。

反之,倘若能够确认其多处房产来路不正,那“房姐”就得吃不了兜着走。此外,假如“房姐”在办理假户籍时向三地警方人士行贿且数目较大,亦可拿《刑法》之行贿罪惩处“房姐”。

但无论“房姐”本人是否涉嫌犯罪,对那些收受“房姐”好处替她办理假户籍的警方人士而言可得遭报应了。公安部的态度已经明朗,只要干警故意为“房姐”办理假户籍的事实予以确认,一律予以开除。这还只是最低处罚,若过程之中收受“房姐”好处数目过大,弄不好还得以受贿罪蹲上几年大狱。

大约在一周多前,闻公安部宣布派调查组介入“房姐”假户籍事件,笔者旋即隐约感到,类似“房姐”这样的假户籍事件,恐怕在神木县、榆林市、陕西省乃至全国各地都不是个别现象。否则,“房姐”假户籍事件即如涉及警方人士违纪违法乃至犯罪,只须地方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就是,何至于惊动公安部哩!

不出所料,笔者的感觉在本周得到了证实。1月28日,陕西省榆林市做出决定,在全市包括下辖的神木县范围内,对假户籍现象进行全面排查。这足以说明,上至公安部下到各地公安机关,对假户籍泛滥其实早有察觉,只是需要严饬警风警纪的事项何止假户籍一项,若不是“房姐”假户籍被意外引爆,公安部一时半会儿恐怕还抽不精力来整治这类“亚腐败”。

明明有合法户籍,可以堂堂正正做人办事,为何非得去弄几个假户籍?答案只有一个:无非是利用假户籍转移财(资)产或洗钱,规避限购政策购置房产套利,从事非光明正大的投资等等。因此,对于政府,打击假户籍,已然成为一个必须严肃面对的反腐新领域;对于社会,则开启了网络监督的一个新窗口。

在这个意义上,那些在网上揭露“房姐”、“房妹”、“房叔”、“房祖宗”的网友,甭管其初始动机是什么,其行为所展现的社会效果都是不容质疑的,对深化全社会反腐斗争是有益的。

社会舆论尤其是互联网上,对“房姐”们手眼通天获取假户籍极为痛恨,对那些为五斗米折腰的警方人士极为鄙视,形成了两股深化反腐斗争的“正能量”,这是必须予以充分肯定的!

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不能感情用事

此外,一方面有人可以手眼通天想到哪儿办户籍就能办下来;另一方面大量农民工包括外来的城市小白领,想在所工作城市办理户籍却困难重重,甚至压根就没有可能性。这就导致“房姐”事件一经踢爆,国内立即形成了一股对现有户籍制度的同声谴责,并将“房姐”事件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直接挂钩,认为“一但某个有关系的人的户口出现问题,伤害的还是那些没有关系且没有户口的人,让他们更难上户口。”甚至谈到“怎么样让农民能留在城里生活,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能实现人的城镇化,户籍制度的桎梏会慢慢淡化。”在这些人手中,“房姐”事件显然成为攻击现行社会制度、道路、理论的最新口实和武器。

事实上,“房姐”事件更多表明户籍管理有问题,由“房姐”们所引发的假户籍事件,无论是报假户籍的目的动机,还是假户籍屡屡得手背后的制度成因,“浑身上下”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形成的历史原因、现实困惑不沾边儿,实属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纠结。硬将二者扯到一起,那是某些自诩的“意见领袖”和自贴标签的“公知”在成心搅浑水,而网络上的起哄者多半对其一知半解。

受限篇幅,本短文不对城乡二元户籍的历史成因和现实困惑再炒冷饭。笔者着重与观察者网众网友及粉丝们探讨的只限于目前处于模糊认知的三个方面:

其一,国家一路发展到今天,目前申报户籍真正受限的城市,只剩北京、上海及少数环境较为宜居的省会城市譬如杭州。以北京和上海为例,由于城市土地、水资源、交通等容量已逼近城市容纳人口之极限,就算有朝一日中国最终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继而采取自由迁徙制度,诸如北京、上海等城市也不可能再开放户籍。

其二,除此之外,虽说政策更主张并试图引导广大农民向县城或其它中小城镇定居,但多数省会城市包括地级城市,虽对农民入籍或外来人口落户有名义上的限制,但基本上都呈摆设。只要有落户意愿,并具备在城市居家生活的“基本约束条件”,报户口其实已不成为问题或大问题。且不说“蓝本户籍”在1980年代未就已经盛行,伴随互联网成长的年青网友们大都不知,1990年代未,河北省会石家庄市就已成为国内最早开放户籍的省会城市,可时至今日,这项已实施十数年的“入城政策”依然不受该城周边的广大农民青睐。

这看似不可理喻,实乃非常正常。因为世界各国的城市化均遵循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农民要入城,其前提是放弃(以变卖形式)在农村的土地(在中国包括承包田、口粮田、自留地、宅基地)。由于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对“两田”和“两地”只有使用权而非财产权。这几年,由使用权又嬗变出使用权租赁,甚至多个省份包括上海早在2004年即开始对农民宅基地折价后置换城镇商品房试点,但这类试点终究不能突破现行《宪法》对农村土地的界定(笔者注:这一“界定”的核心是拥有使用权的农民不能对“两田”、“两地”私自变卖。由于农村土地制度是国家根本制度之一,系历史形成,轻率变动必伤及国本,因此,未来几十年间不可能对此制度推倒重置),这就意味着,广大农民要大批转变为市民,目前已不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否从形式上取消的障碍,而是欲做市民的农民如何筹集进城定居的“原始资本”,以及从何处筹措的难题?

明白了这层意思,网友们自然能够体味到,为什么十八大把大力推进城镇化而不是“大城市化”作为未来10年中国发展的主要抓手之原委。这一定位不是保守而是基于清醒的务实。因为相对于“大城市化”,农民进镇的成本比入城要低得多。而且城镇化过程一定是以现有城镇为圆心,一圈圈往外扩张,通过城镇扩张之征地补偿,正好为农民进镇定居提供“原始资本”。这样相对易于操作。

其三,广大农民要变身为市民,除了购房或用宅基地作价交换商品房外,还必须有稳定的工作并纳入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真正在城里立住脚。这其中,稳定的工作既是一家老小的生存饭碗,亦是纳入城市社保的前置条件。可大量农民进城后的饭碗又在哪里?在城市经济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中——这需要足够的时间,不是单凭情感可以在一夜间解决的。

所以,取消城乡二元户籍若感情用事其实很容易,但要让进城农民分期分批在城市立住脚,至少还需费时数十年,而且还必须保障这几十年不“改旗易帜”搞瞎折腾!所以,城乡二元户籍更改之难,在今天的中国,已然不是政府不作为,而是发展跟不上。由是,现阶段的中国,城乡二元户籍的取消首先不是制度满后而是发展滞后。

任何借某类社会现象譬如假户籍现象抨击政府和制度,只能进一步扩大社会阶层之间的裂痕,分散全社会致力于发展的精力,于解决实际问题非但无补反倒添乱。笔者的看法是对是错,恭请观察网诸网友及粉丝思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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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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