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一、余潇潇:大学招考制度改革的愿景与方案

来源:观察者网

2014-03-12 08:45

陆一

陆一作者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余潇潇

余潇潇作者

任职于清华大学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

【观察者按:2013年11月,观察者网转载北京青年报对李中清先生的专访,谈高考制度的公平性,引发读者热议。3月4日,在政协教育界讨论会上,北京语言大学教授石定果委员对政协主席俞振声说:结合我国国情,全国统一高考不仅是个教育问题,而且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在自主招生等高考改革上一定要慎重,因为让工农子弟、中下层人民的孩子平等接受教育非常重要。她提起李中清教授与人合著的《无声的革命》。石定果说:“我推荐俞主席看一下。”俞正声当场告诉她,自己读过此书,并已向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做了推荐。一段时间以来,高校教育市场化、招生自主化的口号响亮。时髦口号掩盖了历史遗产,却遮挡不住现实问题。若干年前,甘阳教授曾经毅然撰文阻止了北京大学的公司化改革。近日,甘阳教授向观察者网推荐两位青年学者的文章,再次探讨高教改革,别具一格。现全文发表。】

新年伊始,大学招考制度被政府列为高等教育改革中的头号要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解决“一考定终身”成为改革的要旨,同时也留下了不小的解读空间。大学招考制度关系到家家户户的希望,大学人才培养的成效,更深远地影响着社会正义、国计民生和国家发展。如果缺乏改革的科学依据,可能使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招考改革仅仅呈现为教育权与利的此消彼长,最终难免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应声行动之前紧要的是问对问题,甄别症结。

招考制度改革不容易找准方向。首先必须强调,招生本身并不是目的,人才培养才是真正的目的。因此,招生和培养不能割裂来看,让人才得到最适合的培养才是大学改革招考的目的和行动准则。招考制度决定着教育资源的分配,教育规律却告诉我们对于教育资源“合适”比“多占”更优。教育着眼于人的发展性,承认学生在求学阶段总还有未显露的潜力。寄望于彻底识别出人的潜力违背教育规律,是任何招考制度都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现行制度的最大弊病即在于使招生异化为“招分”,诱使大学忽略学生个体潜力与学校培养特色的适配。结果是,一校的招生能力再强,只可能招到所有最高分的学生,却不可能尽揽未来发展得最好、最优秀的人群。

目前的社会舆论或许以为,这次改革将使原高考制度被功能拆分,大学自主招生制度则有所抬头。但本文认为,改革不应纠缠于统一考试和自主招生谁取代谁的问题,也不应抛弃三十多年的高考及十多年大学自主招生所积累下的制度基础与选才经验。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恰如其分地运用组合手段发挥比单一手段更好的效果,改革整体方案的根本目标应该是:努力实现把原先“高分掐尖”导向的招考制度,转变为大学与考生之间相互“识别匹配”的模式,还原招考以选才为本。

在本文下面提出的方案中,高考(即全国统一标准化考试)将继续维护统一国家的教育权威,保障基于学业选拔的社会公正,并提供大学招考所需的稳定、可比的参考指标。但与此同时,把招生决定权从高考中分离出来,使大学和考生都能更自主地去追求、定义什么是好学生、好大学,而分数只是构成“好”的一个必要而不充分的参考值。学生能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大学较细致地考察。大学则可以通过办学定位、学科优势、文化精神和培养特色等,在与同水平大学的竞争中发挥特长吸引学生。这项改革方案也将促进大学办学水平和对人才培养的深度探究,促使招生工作和育人工作在大学里不能各自为政,从而形成合力。

以下我们先对现行高考制度与自主招生制度的利弊各做简要分析,以甄别目前大学招考制度的症结何在。

高考:掐尖没有赢家

高考的要旨是通过统一的命题、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来提供一个稳定、共同的学业评价标准,最大程度保证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的公正,并且节省人力、物力,减轻考生、中学、大学负担,节约社会成本。高考的存在奠定了现代中国学校教育的秩序,体现着社会阶层流动的公平、正义,凝聚着通过知识、能力、才干而非家庭出身等先天条件实现人生梦想的国民信仰。

参与这种凭借知识、才智而非出身的举国竞争性选拔必然是辛苦的。如果妄图消灭这种辛苦,那唯有反智一途,更不用提国际竞争了。相信这不是改革的目标。王阳明曾劝诫为科举苦读的弟子们说“不患妨功,惟患夺志”。然而现今的高考制度弊病之大,确已不止妨功、夺志。下面列举三点,以厘清哪些制度问题造成了不必要的痛苦。

1、选才异化为“招分”

在与高考相匹配的统招制度下,大学只能决定各省录取分数线,招生这件非常人格化的双向选择工作被分数自动决定,大学和考生的质量都被异化为抽象可比的分数。考生只能用分数证明自己。假使多考了一分,在学业成就上并不能说明什么,但是在高考统招制度下却能实实在在地把上万人比下去,这不仅造成巨大的学业压力,还对成才的价值观构成最有说服力的误导,严重违背教育原则。大学也没能从学生的激励竞争中获益。因为大学及其专业的质量被录取分数线遮蔽。考分把大学之间复杂综合的培养能力竞争简化为单调的排序,为了确保较高的录取分数作为来年招生时办学优势的信号,大学的招生操作中不得不把录取多高的分数置于录取什么样的考生之上。

这也就是顶尖大学连年争夺“状元”、比拼“分数线”的深层原因。据了解,许多大学领导和资深教师都坦诚其实招到更多的“状元”,除了对大学表面的声誉和来年的招生有利,并无更多好处。“状元”现象凸显了高考统招制度把“分数”看得比“人”重要的偏差。

不仅大学争夺高考“状元”,许多地方政府也会重奖他们

2、被考分胁迫的大学

由于高考是基于总分的一元学业评价,既是保证公平的“红线”,也成了非人性化的枷锁。高度集中的“独木桥”效应不仅对考生压力巨大,对大学也构成胁迫。加之近年“平行志愿”、“出分填志愿”等规则的推行,使顶尖大学在相对单一的排名序列中具有绝对优势。考分最高的清华、北大录取的最低分仍会高于其他C9大学[“C9大学”指首批进入国家“985工程”的九所著名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的录取分数。从国家全局来讲这并不合理,因为中国一流大学之间并不存在如此绝对的培养优势,高度中心化的招生制度正在加剧中国一流大学之间的差距,变相剥夺着许多优秀大学的生源和百家争鸣的机会,抑制着中国大学总体上改进人才培养的活力。这也使全国各地的人才过于集中,长期不利于地域间均衡的发展。

另一方面,即使清华、北大对现状也不能满足,他们认为高考成绩排出的序列的最前段与真正想要的最优秀人才群体的交集越来越小。这主要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区分度不够和形式单一所致。外界看来清华、北大已经成功达到了掐尖的目的,但他们事实上正是自主招生改革的先锋。

3、“状元变笨了”

任何一种有0分、满分、最小累进单位的考试,区分度总是有限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后,需要区分的人群扩大至过去的10多倍,考试的内容和分数变化却不大,区分度自然畸变。如今,虽然基础教育水平总体上提高了,照顾到全体考生,再加上近年来“减负”的舆论助推,考试的难度只能以大部分中段学生的负担程度为标准,一些考题难度甚至低于十多年前高等教育处于精英阶段[高教学界共认的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理论定义:当毛入学率在15%以下时属于精英教育阶段,15%-50%为大众化阶段,50%以上为普及化阶段。三阶段递进,在后一阶段中前一阶段的高教样态虽然继续存在,但总体上三个阶段的高等教育具有全面质的不同。]的试题就不足为怪了。所以,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全国统考对考生群体大体上的分段、分层是有效的,精确到对个体的识别则需要补充手段。值得一提的是,2002年中国大学毛入学率首次超过15%,标志着从精英阶段步入大众化阶段,翌年,顶尖大学开始试行自主招生,这个时间关系恰好与我们的判断契合。

对顶尖大学来说,考题难度的下降趋势还导致得最高分的考生群体与最聪明、有潜力、创造力的群体间分歧扩大。较低难度下的得最高分意味着对智力、禀赋要求不高,而对细心、不出差错的品质要求更高,甚至鼓励守陈规的解题套路而不是冒险创新。这就是我们在顶尖大学的教授的访谈中经常听到抱怨“现在的学生越来越不聪明了”的主因。

4、命题权分化与统考变质

我国可能的考试主办者、命题方有:1. 国家教育部(集权)、2. 省级教育主管单位(分权)、3. 大学自主/联盟(分权)、4. 社会考试机构(集权或分权)。2004年左右起至今我们逐渐从国家统一命题转变为分省命题。此举看似因地制宜,符合地域间基础教育水平的差异,命题压力和组织难度较小,却背离了高考的基本性质。于是就出现了一系列统一高考本不应有的弊端:1)大学教师(特别是理工科)发现不同生源地学生的数理基础差异越来越大,造成教学困难。由于大学教育更侧重自学,这给本省高考考纲要求较低的学生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自信的挫折。2)分省命题进一步强化、固化教育的地域差距,且省级命题水平不齐,总成本更高。3)高考命题是基础教育的标杆,分省命题将逐渐削弱国民统一教育,乃至国家政教的统一。4)统一命题才能体现全国一体的公平标准,分省命题客观上维护了设定分省录取名额的做法,助长了各省之间竞争激烈程度的巨大差异。


 


自主招生:错置与误用

中国高校2003 年起为改进统招制度试行自主招生,政策初衷包括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和培养创造性人才等。此举确能使大学在录取之前有了了解学生更多侧面的机会,甚至可以面对面识人。可是,先由大学自主认定加分,再通过高考录取的模式试行至今很难说达到了预期效果。对自主招生的批评很多,许多问题交互关联,下面着重讨论三个原生性的问题。

1、“粗筛”与“细筛”错置

自主招生不应在高考之前,顺序的颠倒致使本来互补的两种手段矛盾对立。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不可能满足大众化后高等教育所需的区分度,应作为评价学生的一个重要指标(粗筛),而非唯一指标(决定录取的细筛)。自主招生相当于细筛,考生和大学能够一对一,面对面,细致多元地相互识别匹配。

现行制度颠倒顺序,反而由细筛决定入围,由粗筛决定录取。于是,实际操作中自主招生功能与高考发生重叠,细筛被做粗,如某校在上海认定自主加分的人数远多于最后录取人数,自主招生变相成为高考的提前圈地,大学不断提前工作以争夺生源,又如为了提高总体业绩,中学会采取“推良不推优”的策略,还可能滋生腐败等。粗筛则被做细,造成“只认分数不认人”,结果还是无法真正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和创造性人才的培养。美、英、日等兼有统一考试和大学自主招考的发达国家均能解读为先粗后细的方式。

2、多元评价的误用

假设大学获得了真正自主的招生权,大学的选才能力准备好了吗?许多关于自主招生生源质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褒贬不一。我们追踪调查得到的结论是,全国总体通过自主招生上大学的学生质量并不明显好于高考学生质量,但是清华、北大等优势大学却能够在自主招生群体中争取到真正最好的学生。

进一步分析,普通大学自主招生的优越性不明显的原因是,他们对区分度的要求不如顶尖大学那么高,高考易保证公平性,组织成本较低,而自主招生、多元评价投入的人力、物力逐年上升,多数大学录取后的流失率也呈不断上升趋势,甚至南京大学一度每年流失约10%。[叶赋桂, 李越, 史静寰. 统一考试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研究[J]. 中国高教研究, 2010, 1: 26-30.]对顶尖大学而言,高考有限的区分度使选才诉求难以被满足,难度不受限制的自主考试及多元面试能有效弥补,且他们更有实力负担自主招考高昂的人力、财力成本,其录取的学生一般也不会落空。清华、北大的相关实证调查也佐证,自主招生的生源质量明显好于高考,他们能力更综合、性格更阳光、价值观更成熟、对问题的思辨、判断力更强。

可见,自主招生承载的多元评价成本很高,多元本身也不是最终目的,当原先手段区分度不足时才值得逐步引入。越是精英化的高教机构越需要精确识别、遴选个体,反之,相对大众化的高教机构应根据其确实需要的遴选精度以及可负担的成本来决策需要什么程度的多元评价。

社会上对自主招生的多元评价自有应对之道

3、公正的迷思

许多文章指出,复杂的自主招生比单纯的考试对优势阶层文化再生产有利,将加剧阶层固化。而文章中警示的自主招生可能带来的不公平远不如分省招生计划实际已经造成的不公平来得严重。中国大学的分省招生计划指标受制于行政审批,这是计划体制的残余,或许起初出于某种权衡原则,可如今已然成为少数优势地区的固步自封的城墙,消除受教育权差距的巨大障碍。于是,高考“移民”问题、大学为完成招生计划大幅降低分数线,录取的“大年小年”现象等皆由此而来。不首先解决全国以同一标准选才却争论自主招生的公平问题,未免反裘负薪。

实际上,许多大学的自主招生政策都积极地处理公平问题,给予弱势群体相对优待,如清华大学专门设立了“自强计划”。问题是这些新政策尚缺乏深思熟虑的理据,行权的分寸不明,有时社会宣传效应大过教育意义。美国大学优待录取黑人也是一种行政干预,他们在平权行动经历违宪挫折后精明地声称多元族裔的校园环境具有教育价值,而不强调种族间教育权公平分配的理由,以免陷入价值两难的困境。[“平权行动”旨在用教育机会的优先权去补偿黑人过去遭受的不公。但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医学院却因逆向宗族歧视(招生政策具有种族意识,反而对白人不公)被判违宪。其后,密歇根大学在最高法院法官的授意下找到了新的合法理据:种族多元的校园本身具有教育意义,据此在格拉茨案中胜诉。]中国大学也需要为招生计划准备一套经得起推敲的正义原则。

改,就要动真格

1、真正的进步:组合式精细化选才

我国在高考的框架下实施自主招生已有十年之久。两者并存期间争议不绝,政策反复,对招生结果的不满以及两种手段的分歧都在加剧。然而,我们认为改革不应纠缠于讨论统一考试和自主招生哪个更优、用谁取代谁的问题,也不应抛弃三十多年的高考及十多年大学自主招生所积累下的制度基础与选才经验。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恰如其分地运用组合手段发挥比单一手段更好的效果,我们要摸索出一套比过去“一考定终身”更全面、丰富、精巧的考试遴选系统,这才是真正的进步。

2、先“粗筛”后“细筛”

在大众化之后的高等教育系统内,各大学的定位发生分化。人才培养的目标相对精英化的大学要求精选学生,于是“粗筛”之后加一轮“细筛”是必要的。而哪些大学、需要什么样的“细筛”应由大学自主决定,毕竟细筛的难度和成本都不低。我们的基本原则是不管有几轮筛选,“粗”在“细”前才符合常识。

现行手段中,高考应是第一轮,最大规模的粗筛,既保证全国的公平基准,又为大学提供稳定、可比的基本参考指标。进而,将招生录取的决定权归于大学,在进入门槛的考生范围内实现个性化双向识别匹配。由此形成“考-招”两级筛选体系,方能解决千人一面、一考定终身等教育粗放、“工业化”的毛病。

3、公平竞争取代行政计划

现行的行政审批招生计划制度将招考的利益分配、政治取向置于为教育选才的目的之前,结果不但没能显现公正的调控作用,反而使全国的选才降级为各省的选才。不管有多少历史与现实的因素支撑着行政计划的存在,它使大学无法充分选才,还加剧了对考生的不公平。公正地分配教育资源是个大难题,实践中政府没能通过硬性的审批缓解矛盾。如将此职责交给大学与社会的柔性协调机制,既符合大学之道,也避免行政计划的简单粗暴。

统一考试所决定的入围门槛应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排除分省计划实现公平竞争。然后,大学在招生录取时发挥的自主权应包括决定以何种方式兼顾地域、阶层、城乡差距,致力于教育公平和长远的国家大义。大学在多元录取政策中自主拿捏分寸为寒门子弟中的璞玉打开机会之门,而不再需要预设定量的“计划”供审批。行权的同时,大学也要将实际录取结果数据(如各省生源比例、农村生源比例、少数民族生源比例等)向社会公开,与其他大学可比,接受各方监督,供考生权衡取舍。如此,自主录取便不至于陷入无序。

4、监督与认定:政府职能归位

数十年来在大学招考工作中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不仅是使既有制度得以运转的核心部门,在涉及利益错综复杂的工作中也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经验和分寸感,具有充沛的组织资源,其中一些还不乏招考、命题相关的学术研究积淀。改革的顺利推进有赖于两级政府承担录取投档和监督防腐等职责。招生过程中,省级行政部门应帮助大学与考生实现双向选择、匹配,并对录取结果作最终权威认定。由于大学自主权的扩大,两级行政部门还要对自主招生全程监督,并为社会监督机制的形成创造条件。

 


方案愿景

1、统一考试:提供选才的基础

理想的招考制度中,应该先有全国统一标准化考试,作为大学选拔人才的基准。考试面向所有考生,统一命题,难度适中,涵盖高中所有科目。考试结果仅分等第(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不给分数,作为粗筛,让善于应试的和聪明、有潜力、创造力的学生都能进入同一梯队即可。考试可一年多次举办,考生也可多次参加。需强调,如果此阶段粗筛即给出分数,等于架空了细筛的决定作用,因为大学自主的公信力不可能挑战国民对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平信仰。

2、自主招生:多元选才贯通人才培养

在自主招生前,大学应向社会公布申请本校的入围资格要求并设定不同专业对特定科目的等第要求,考生凭考试成绩获得申请资格。这一统考划定的入围门槛不得被大学突破,而大学对已入围考生的遴选录取则不再受全国统考成绩限制。

不同大学的办学定位、培养人才的优势各不相同,对生源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应据此设计适宜的选材评价机制。大学可参考标准化考试成绩,再通过申请材料、竞赛成绩、综合面试等环节对申请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对于有条件、有需要的大学还可针对性地组织更有挑战性的选拔测试,提高区分度更好的甄选人才。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相近的大学可组织联盟考试,以降低大学和考生双方的成本。具体选才标准与本科培养模式将有直接关联:

如果入学后直接进入专业学习,那么专业院系可能有较大发言权,更具专业知识、能力特色的考试加上对学生专业志趣匹配度的考察相结合,是比较接近中国大学本科培养现状的可行方案。

如果入学后首先接受通识教育(类似大类招生的理念),先赋予大学的“基因”,再进入专业,那么就要从人的志向、知识、能力、素养等综合判断是否达到该大学的标准。美、英、日的一流大学都采取此类方式。虽然更理想,但需要根本上改革本科培养,招生识别的难度也更大。

3、双向匹配:信息化升级

为了实现考生与大学的双向选择,考生需申报志愿的大学与专业的序列,大学在结束自主考试后也应申报预录取名单序列(大于实际录取人数)。要避免大量志愿落空、大量招生不足的问题,双向匹配的公正运转离不开省级考试院从中协调。目前在不同省份实施着考前填志愿、考后估分填志愿和出分填志愿等几种做法,这些算法的公平性与匹配效率均在社会接受的范围内。那么,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和既有投档录取算法的经验,双向匹配录取应该可以走通。

省级考试院的职责转变为根据双方意愿的序列而非分数来确定投档。政府不再替大学招生,而更多扮演协助双向沟通匹配的中间角色,并承担监管职责,这就真正体现了“招考相对分离”的目标。

改革的暗礁

1、大学的公信力

以上改革方案赋予大学更大的权力,而当前大学的公信力不免受到质疑。可是,假如不要求大学承担起这份责任与压力,去大力建构、维护自己的公信力,那么不仅大学的招生,大学的教育也将是无力和无望的。大学如果放弃成为社会中道德、公正的标杆,大学将无以为大,教师将无以为范。我们的改革岂能朝着把危机做实的方向去推进?

如果社会信任大学的教育培养,就没理由不能信任大学的选才。实践中,正如大学的培养能力有差异,组织管理、选才的水平和道德操守也不免存在差异,改革需要一定程度有区别、分步骤的措施与监管。如能借招考改革促使大学提升威望以及与之相衬的自主权,善莫大焉。

2、招生投入与能力

大学开展自主招生必须有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对于顶尖大学而言则更需要有经验的教师的参与。以对选才要求相当高的哈佛大学为例,2013年的招生工作量是从35023名申请者中录取了1659人,为此每年不少于20名全职招生专员和约200名教授兼职稳定参与招生工作。目前国内没有一所大学能满足这样的人力投入,还不论参与者积累识人经验的不足,以及多元评价制度设计、防止腐败的管理约束水平等。这将是中国顶尖大学在招考改革中长期存在的实质问题。

3、新的竞争

改革后,招生权回归于大学,高考状元和分数线将不复存在。其他国家的实践预示:届时代表大学之间生源竞争结果的指标将转变为统一同一大学的“录取率”(录取人数/申请人数)之争。录取率越低,说明该校越热门、越难考,这将被社会解读为该校质量更高的一个信号。

4、考试时间牵动学制

目前先自主、后高考的方式下,一般大学从上一年12月或当年1、2月开始组织实施当年的自主招生工作。如果先高考,后自主的话,高考时间需大幅调整提前,否则自主招生相当费时费力,难以在9月开学前完成。可以预见这种学制调整将大大影响基础教育的节奏进度。我们上面提出的考试可一年多次举办,考生也可多次参加是值得考虑的,也是美国等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考试机制。

招考改革中个体、局部和整体的利益复杂纠葛,历史积弊和参与方的本位局限性更加剧了凝聚共识的难度。改革最终能否趋向于整体的公益将取决于各权力主体、利益相关方能否关照全局——不仅明确什么是必争之地,更认识到什么是顾全大局的妥协。不论牵涉多么复杂,招考归根到底是大学和学生之间的选择问题,更是有效教育的前提。我们的制度设计不是在零和博弈中重新分配资源,也不能在政策的摇摆中来回折腾全社会,更不必陷改革于价值之争。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清华大学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本文部分发表于《社会观察》杂志2014年3月刊)

责任编辑:陈轩甫
高等教育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这是美国自信心下降的表现”

“美国没料到遇上中国这样的对手,出现战略失误”

“美国搞的鬼,针对中国”

福建舰今日首次海试

31.5公斤,中国航天员带回“太空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