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灿星和解 《中国新歌声》将改回《中国好声音》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6-26 15:35

6月25日,上海灿星制作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唐德宣布三方和解,并申请将已经确定于今年7月13日回归的《中国新歌声》更名为《中国好声音》。

公告内容称,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各方就与“中国好声音”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并承诺在协议签署后及时递交撤销各相关法律程序的申请。

唐德之所选择与灿星和解的原因之一或许是其制作电视剧《巴清传》男女主的双重负面打击。今年3月,该剧男主角高云翔在澳大利亚卷入性侵丑闻,导致唐德股价崩盘,两日之内市值缩水10.2亿。6月,女主角范冰冰则卷入4天6000万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事件,这让唐德股价一路大跌遭受重创。

双方纠纷回顾:

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入《TheVoice Of…》节目模式,打造的《中国好声音》成为综艺爆款。

2016年1月28日,唐德影视宣布与Talpa签署了《“……好声音”协议》,以6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98亿元)的价格获得“好声音”节目模式在中国的独家授权,包括制作、改编、转播、发行、商品化、游戏开发等多项权利。

就在《中国好声音》第五季启动之时,Talpa宣布与唐德影视达成版权合作,禁止灿星制作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对于版权终止事宜,灿星方面指责Talpa违背国际惯例、索要天价模式费,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不顾合约中承诺给予灿星的独家续约权。同时,灿星方面启动了针对Talpa的国际诉讼,拟在荷兰、英国和美国同步提起国际诉讼,状告Talpa单方面毁约。此外,灿星方面也向唐德影视发出律师函,指其与Talpa公司达成的合作协议,严重侵犯灿星的合法权益。

2016年7月4日,北京知产法院最终裁定,责令灿星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该汉字最终归属仍等待法院裁决。尽管灿星无法使用“中国好声音”作为节目名称,但这一裁决也并不意味着唐德影视就可以拥有“中国好声音”的名称。

2016年7月6日,浙江卫视宣布将《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的声明。与此同时,浙江卫视声明,“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由浙江卫视独立自主创意、创作完成,经浙江卫视逐级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并获批准后,进行合法使用至今。任何个人或机构对“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主张权益,均是对浙江卫视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2017年12月6日,“好声音”节目模式创始人荷兰Talpa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唐德公司无权再于大中华地区内制作‘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同时将放弃对中文“中国好声音”的使用及商标主张和索赔,并不再就“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再寻求授权合作。

唐德影视(300426)13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好声音》版权方荷兰Talpa传媒发来的关于要求终止协议的函件。协议终止后,唐德影视仍应向Talpa支付剩余412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7亿元)许可费。

6月25日,各方就与“中国好声音”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程北墨
中国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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