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 携手打造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6-03-23 17:37

综合新华社3月23日报道,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登场,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会议,同与会国家领导人围绕“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的会议主题,共商澜湄合作发展大计,强调要携手打造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泰国总理巴育、柬埔寨首相洪森、老挝总理通邢、缅甸副总统赛茂康和越南副总理范平明出席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

当天,举行了象征着“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的仪式,宣告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正式启动。六国领导人共同出席记者会时表示,会议达成共识,每两年召开一次领导人会议,下次会议将在柬埔寨举行。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3月23日发布《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打造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及《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

会议开始前六国领导人合影

李克强主持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

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发表开幕致词时强调,中国与湄公河5国在地缘上是天然合作伙伴,这次会议有助推进地区和平稳定。

他指出,澜湄六国开展机制性合作,有利于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有益于更好发挥地缘相近、人文相亲的优势,也有助于充分发挥各国资源、产业、市场的互补性,将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更加广阔的舞台,对中国-东盟关系也是有益补充。

李克强会议讲话中强调,要携手打造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中国同湄公河五国山水相连,传统友谊世代相传,是天然的合作伙伴和紧密的友好邻邦。中国同湄公河五国都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益紧密交融,合作基础扎实。创建澜湄合作机制可谓水到渠成,有利于激发各国的内在发展潜力,也将为亚洲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澜湄合作机制作为新生事物,应坚持四个导向,促进发展。六国通过澜湄合作能形成6个1相加大于6的效应,既能顶住外部经济下行压力,促进自身发展,也可以为促进次区域发展振兴探索新路。(全文见附录一)

“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仪式宣告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正式启动

当天,李克强总理与泰、柬、老、缅、越五国领导人,从身穿各自国家民族服装礼仪人员手中接过盛有澜湄江水的竹筒,共同将水注入启动台水槽内,随即六水合一。这一象征“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的仪式,宣告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正式启动。

此外,李克强还与湄公河五国领导人共同参观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合作展,详细了解铁路、电子、先进制造、农业等领域中国企业同五国合作情况。在国家杂交水稻技术中心展台听取袁隆平院士介绍时,李克强向五国领导人赠送了大米,鼓励杂交水稻要优先走进湄公河国家。

李克强向湄公河五国领导人赠送杂交水稻大米

随后,出席澜湄合作会议的六国领导人共同出席记者会。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说,本次会议就合作机制确定了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支柱,以及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五个优先方向。六国达成共识,每两年召开一次领导人会议,下次会议将在柬埔寨举行。

六国领导人记者会

翻页可看:

附录一    李克强:携手打造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附录二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打造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附录三    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

附录一    李克强:携手打造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中国同湄公河五国山水相连,传统友谊世代相传,是天然的合作伙伴和紧密的友好邻邦。中国同湄公河五国都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益紧密交融,合作基础扎实。创建澜湄合作机制可谓水到渠成,有利于激发各国的内在发展潜力,也将为亚洲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湄公河五国是东盟的重要成员,中国坚定支持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澜湄合作机制是对中国-东盟合作框架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助力构建中国-东盟全方位合作升级版。澜湄合作也是南南合作的新实践,以实际行动展现我们携手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坚定决心。

李克强指出,加强澜湄合作,让澜湄各国好上加好、亲上加亲,是地区国家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我们就是要握指成拳,齐心协力谋求合作,集中精力推动发展,携手打造团结互助、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李克强强调,亚洲的发展离不开和平稳定的地区环境,澜湄次区域国家也是受益者,这是我们谋发展、促合作的前提。中国与湄公河五国有着互尊互信、和睦相处、守望相助的良好传统,这也是我们开展合作的优势。好邻居是福,我们要用好成熟的沟通机制,以诚相待、互谅互让,有事商量着办,就能够不断增加澜湄国家间的政治互信,共同维护澜湄次区域和平稳定的好局面。

李克强指出,澜湄合作是新生事物,应坚持以下四个导向:

——共促和平稳定。无论国际、地区形势如何变幻,澜湄流域各国都是分不开的利益和命运共同体。我们要为各国乃至本地区的发展和安全利益多做加法和乘法,培育持久和平、稳定发展的深厚土壤。

——坚持发展为先。要把发展作为贯穿澜湄合作始终的优先目标,把经济互补性转化为发展互助力。要坚持平等协商、优势互补、务实前瞻、开放包容的原则,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精神参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依托项目推进。现阶段可根据各国国情,在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五个优先方向探索合作,同时重点落实好“早期收获项目联合清单”确定的项目,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合作。

——促进开放包容。澜湄合作并不封闭排他,而是开放包容的。澜湄合作的三大支柱,与东盟共同体建设三大支柱高度契合,我们欢迎其他东盟成员国积极参与和提供支持。澜湄合作也完全可以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等既有机制相互补充。我们也欢迎域内外其他国家支持澜湄合作进程。

李克强强调,当前,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经济发展虽然也遇到一些新挑战,但仍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六国通过澜湄合作能形成6个1相加大于6的效应,既能顶住外部经济下行压力,促进自身发展,也可以为促进次区域发展振兴探索新路。李克强就澜湄合作未来发展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各国要增进政治互信,密切高层交往,加强治国理政交流,坚定支持彼此走符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精心培育富有特色的澜湄合作文化,共建团结互助、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为在更广范围内构建亚洲命运共同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加强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中国已同多个湄公河国家签署或正在商谈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愿加强同各国的发展战略对接。要加速推进中老、中泰铁路,中缅陆水联运等大项目,探讨建立澜湄边境地区经济区和产业园区、投资区和交通网,不断完善澜湄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在基础设施、工程机械、电力、建材、通讯等领域的合作。中国可以通过产能合作帮助湄公河国家提升工业化产业化水平,愿设立优惠贷款和信贷额度,支持澜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项目。中方将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平台,积极支持澜湄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开发。进一步扩大与湄公河国家贸易和投资本币结算,完善跨境人民币清算安排,提高澜湄次区域贸易规模和水平。

第三,聚焦可持续发展议题。中方将继续推动落实“东亚减贫合作倡议”,在湄公河国家开展减贫合作示范项目。将优先使用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帮助五国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设定的各项目标。还将设立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六国提出的中小型合作项目。愿与湄公河国家共同设立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和环境合作中心,加强技术合作、人才和信息交流,促进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为五国培养更多公共卫生领域专业人才。

第四,构筑人文交流桥梁。六国应在教育、科技、文化、旅游、青年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文交流。中方愿同湄公河国家加强人力资源培训合作,未来3年将提供1.8万人年政府奖学金和5000名来华培训名额,并探讨设立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议设立澜湄流域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开展联合执法、人员培训等活动,为澜湄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营造和平安宁的环境。

李克强表示,中国的全国两会审议通过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我们将继续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经济,这将为包括湄公河流域国家在内的亚洲地区带来投资与合作的机会。中方愿同各方共同努力,推动澜湄合作健康持续发展,民生得到改善,既让中国-东盟合作更上一层楼,也为亚洲的和平稳定与世界的繁荣发展作出新贡献!

与会外国领导人高度赞赏中方为推动澜湄合作所作的重要贡献,他们表示,举办首次领导人会议具有里程碑意义,体现了各国共同期待。澜湄合作建立在睦邻友好、相互信任、平等尊重、互利共赢、共享发展基础之上,符合各国发展目标,顺应东盟一体化进程,是现有区域合作机制有益补充,将成为南南合作新范例。愿抓住机遇,落实共识,完善机制,深化在互联互通、产能合作、跨境经济区建设、农业减贫、防灾抗灾、医疗卫生、环境和水资源、人文交流、执法安全等领域合作,应对共同挑战,促进本地区和平与发展,造福各国人民。他们还一致感谢中方近期对澜湄下游应急补水,认为这是中国睦邻友好政策的具体体现。

杨晶出席会议。

附录二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打造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我们,柬埔寨王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联邦共和国、泰王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于2016年3月23日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举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简称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

我们一致认为,六国山水相连,人文相通,传统睦邻友好深厚,安全与发展利益紧密攸关。

我们高兴地注意到,六国已在双边层面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政治互信不断加深,各领域合作健康发展,同时在地区和国际机制中加强多边协调以促进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

我们认识到,六国同属澜沧江—湄公河流域,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共同任务,同时,各国也面临全球及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恐怖主义、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环境问题、传染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带来的共同挑战。

我们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呼应泰国提出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可持续发展倡议,提议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

我们确认六国关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的共同愿景,即其有利于促进澜湄沿岸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增进各国人民福祉,缩小本区域国家发展差距,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并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促进南南合作。

我们欢迎澜湄合作首次外长会于2015年11月12日在中国云南景洪成功举行,会议发表了《关于澜湄合作框架的概念文件》和《联合新闻公报》。

我们重申对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和平、稳定、可持续发展和繁荣的承诺,决心加强相互信任与理解,合力应对地区面临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挑战,以释放本地区巨大的发展潜力。

我们强调澜湄合作应秉持开放包容精神,与东盟共同体建设优先领域和中国—东盟合作全面对接,与现有次区域机制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我们进一步强调澜湄合作将建立在协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协商和协调、自愿参与、共建、共享的基础上,尊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我们一致认为澜湄合作将在“领导人引领、全方位覆盖、各部门参与”的架构下,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项目为本的模式运作,旨在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树立为以合作共赢为特征的新型国际关系典范。

同意澜湄务实合作包括三大合作支柱,即(1)政治安全,(2)经济和可持续发展,(3)社会人文。

认可作为澜湄合作首次外长会成果的澜湄合作初期五个优先领域,即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和农业减贫合作。

一致同意采取以下措施:

1、推动高层往来和对话合作,增进次区域互信理解,以加强可持续安全。

2、鼓励各国议会、政府官员、防务和执法人员、政党和民间团体加强交流合作,增进互信与了解。支持举办澜湄合作政策对话和官员交流互访等活动。

3、根据各成员规定和程序,通过信息交换、能力建设和联合行动协调等加强执法安全合作,支持建立执法合作机构,推进有关合作。

4、加强应对恐怖主义、跨国犯罪、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开展人道主义援助,确保粮食、水和能源安全。

5、推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加强在东盟与中日韩、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等区域合作机制中的合作。

6、鼓励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澜湄合作活动和项目及包括《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在内的湄公河国家相关发展规划之间的对接。

7、加强澜湄国家软硬件联通,改善澜湄流域线、公路线和铁路线网络,推进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在澜湄地区打造公路、铁路、水路、港口、航空互联互通综合网络。加快电力网络、电信和互联网建设。落实贸易便利化措施,提升贸易投资,促进商务旅行便利化。

8、如本次会议通过的《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所述,拓展工程、建材、支撑产业、机械设备、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产能合作,构建次区域综合产业链,共同应对成员国面临的经济挑战。

9、支持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建设边境地区经济合作区、产业区和科技园区。

10、通过各种活动加强澜湄国家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及利用方面合作,如在中国建立澜湄流域水资源合作中心,作为澜湄国家加强技术交流、能力建设、旱涝灾害管理、信息交流、联合研究等综合合作的平台。

11、开展农业技术交流与农业能力建设合作,在湄公河国家合作建立更多的农业技术促进中心,建设优质高产农作物推广站(基地),加强渔业、畜牧业和粮食安全合作,提高农业发展水平。

12.落实“东亚减贫合作倡议”,在湄公河国家建立减贫合作示范点,交流减贫经验,实施相关项目。

13、强调稳定的金融市场和健全的金融架构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支持各国努力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和协调。继续研究并分享经验,以推进双边本币互换和本币结算,深化金融机构合作。

14、作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员国,支持亚投行高效运营,为弥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融资缺口,向亚投行寻求支持。

15、鼓励可持续与绿色发展,加强环保和自然资源管理,可持续和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建设区域电力市场,加强清洁能源技术交流与转让。

16、共同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期待谈判于2016年如期完成,促进东亚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17、加强成员国之间文化交流,支持文化机构和艺术家间的交流合作,探讨建立澜湄人文交流平台的可能性。推动政府建立的文化中心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

18、提升科技合作和经验分享,深化人力资源开发、教育政策、职业培训合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大学间交流。

19、加强公共卫生合作,特别是在传染病疫情监测、联防联控、技术设备、人员培训等领域加强合作,推动建立澜湄热带病监测预警平台,推动传统医药合作。

20、增进旅游交流与合作,改善旅游环境,提升区域旅游便利化水平,建立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

21、鼓励媒体、智库、妇女、青年等交流,打造六国智库联盟和媒体论坛,继续举办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

22、每两年举行一次澜湄合作领导人会议,并根据需要举行领导人特别会议或非正式会议,旨在为澜湄合作长远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外长会每年举行一次,负责合作政策规划和协调。根据需要举行外交高官会和工作组会,商讨具体领域合作。未来视合作需要不断完善澜湄合作机制建设。

23、欢迎中方设立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优惠性质贷款和专项贷款,用于推进澜湄合作。欢迎中方承诺未来3年向湄公河国家提供1.8万人年奖学金和5000个来华培训名额,用于支持澜湄国家间加强合作。

24、认可“早期收获”项目联合清单,期待有关项目尽早实施,惠及所有成员国。各国领域部门应组建联合工作组,规划落实具体项目。

25、加强各领域人才培训合作,提升澜湄国家能力建设,为澜湄合作的长远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26、鼓励六国政府部门、地方省区、商业协会、民间组织等加强交流,商讨和开展相关合作。

附录三    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

一、我们,澜沧江-湄公河国家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忆及澜沧江-湄公河国家经济交往取得了迅速、长足发展,各方已成为重要经济合作伙伴,同意进一步促进澜沧江-湄公河国家间合作。

二、我们认识到,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都面临挑战。同时,当前各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推进,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

三、我们一致认为,产能合作旨在通过充分利用澜沧江-湄公河国家竞争优势、制造能力和市场规模,采用直接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和装备进出口等多种合作方式促进地区贸易投资合作和所有合作伙伴的产业发展能力。

四、我们同意,产能合作是促进澜湄合作的重要方式,有助于优化地区产能分布,提升各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提高各国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我们强调,产能合作应遵循互利、平等、共赢的原则,遵守各国国内法律以及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均为缔约方的国际条约和协定。

六、我们强调,产能合作应通过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七、我们同意,产能合作应以共同促进相关国家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上述合作应增加企业员工和采购的本地化程度,加强本地员工培训,促进当地就业,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生产环节中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支持。

八、我们认为,各成员国应在制订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方面加强经验和专业知识交流,在建设人力资源、促进创新以及先进技术转让方面开展合作,实现竞争优势互补和发展需要对接,将合作潜力转化为持续的合作成果。

九、我们鼓励成员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以双赢为目的推进产能合作项目。同时,政府层面需要维护稳定和可持续的宏观经济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要素自由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强政策沟通协调,为开展产能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十、我们同意,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框架和发展实际,依托交通互联互通和产业集聚区平台,优先推进电力、电网、汽车、冶金、建材、配套工业、轻工纺织、医疗设备、信息通信、轨道交通、水路交通、航空运输、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农业以及农产品和水产加工等领域的产能合作。各国将共同努力,推动符合各国发展需要的重大项目合作取得进展,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

十一、我们同意,充分利用现有双边和多边金融资源,包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用于支持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产能合作,并继续探讨其他可用的金融资源。

十二、我们坚信,开展产能合作将进一步巩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业已紧密的经济纽带。各成员国应通过开展产能合作共享机遇、共迎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让产能合作成果惠及各国民众。

(观察者网综合新华社、@新华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等消息)

责任编辑:朱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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