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日为核协定条款起争执 印官员称是对日本特殊照顾
来源:观察者网
2016-11-15 09:17
【观察者网 综合】印度总理莫迪上周访日时,与日本签署了一项民用核合作协议。这项协议两国花六年时间谈判终于达成。然而访问刚结束,两国就因协定的有关条款各执一词,发生争执。
莫迪上周末访日,会见安倍
据《印度教徒报》14日报道,日印在签署民用核协定后,还签署了一份“观点和谅解笔记”。该条款写明,如果印度进行核试验,日本即可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暂停对印度供给相关物资,并有权拒绝赔偿要求。印度政府消息指出,这项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一位日本官员坚持该条款是在安倍与莫迪在场时签署的,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印度时报》14日也报道称,多名印度官员表示,政府没有在与日本签署民用核能协定时做出额外的承诺,相关条款不具法律效力。
《印度教徒报》称,印度历来拒绝核能合作与核试验挂钩,认为这关系到国家主权问题。
作为此问题的回应,印度政府官员表示,这项笔记只是单纯记录“在某些议题上两国不同看法的记录”。由于日本是唯一遭受核打击的国家,所以给日本一个特殊的照顾。
印媒列举两国说法分歧
印度政府官员还解释,由于印度尚未签署《不扩散武器条约》(NPT),这项“笔记”是为了帮助日本通过2017年国会审议,但并没有签署任何额外条款。
《印度教徒报》联系到的一位日本政府官员则强调,他们的理解是,这项“笔记”是包含在协定中的,是双方的共同意见而不是各自的看法。
该日本官员表示,该文件清楚表示,如果印度进行核试验,日本有权终止谈好的合作和其他承诺。
一名印度方面参与谈判的关键人物给出与印度外交部不同的解释。他指出,这项“笔记”是给日本的特殊条款,“两国用一个单独文件记录他们协定中彼此关心的问题,这很常见”。
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一些日本企业,如日立、东芝和三菱,现在将能够向印度出售核电站。这些公司迫切需要新订单,此前2011年福岛发生的核泄露事故使该行业在国内几乎得不到任何业务。在日本看来,印度一方面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机遇,另一方面也是抗衡中国的战略伙伴。
《印度教徒报》称,这项被称为“里程碑式”的条款,也让人想起2015年1月起印美民用核交易之间的论战。
尽管莫迪和奥巴马去年1月宣布两国在民用核合作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美国公司仍然拒绝接受印度政府在相关责任上的保证。直到两国经过数月的讨论,才在去年底同意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在印度的安得拉邦建造6个核反应堆的计划。自2008年两国签订一项标志性民用核协议以来,这是双方签订的首个此类协议。
新德里电视台评论称,印日民用核协议刚刚签署,两国就在相关条款问题上口径不一,前景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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