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提醒国民在华勿从事疑似“间谍行为”:拍照需谨慎

来源:环球时报等

2017-06-15 13:22

据环球时报6月15日援引日媒报道,现在至少有12名日籍男女因涉嫌间谍行为被中方拘留。日本外务省最近更新“海外安全”主页中有关中国方面的信息,向在华工作的日本人及赴中国的日本游客发出提醒,要求谨防被怀疑从事间谍行为。

日经中文网报道截图

6月初,一名日本人因涉间谍行为在辽宁被拘留。《日本经济新闻》称,中国国内接连发生日本人因涉嫌间谍行为等而被扣留的事件,现在已经超过12人。如加上因贩毒等其他嫌疑而被扣留的日本人,已有总共78人被扣。日本外务省未公布在世界各国的被扣留日本人人数,但在中国被认为尤其多。

明明是自己理亏,但是文章称,日本政府认为赴华旅游或工作的日本人需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日本外务省更新了“海外安全”主页中有关中国方面的信息。

在日本外务省官网上,一份长达2万字,名为《安全对策基础数据》的文件声称,被怀疑从事间谍行为的原因被认为大致有两个,其中之一是用智能手机等拍照。

日本外务省官方主页上有关提醒日本国民谨防在中国被怀疑“间谍行为”的信息

日本外务省称,对于军事和国境管理相关的设施、设备严禁拍照,就算不至于被逮捕,遭到中国当局拘留、调查拍摄照片的情况不在少数。

拍摄对象如果涉及到国家机密,就是重罪,一定不要出于兴趣拍摄这些设施。另外,一些博物馆、美术馆也禁止拍摄。拍摄前务必“好好确认”。

文件还宣称,在中国,有的建筑仅从外观上很难区分是否属于军事设施,还有些港口和机场属于军民共用。因此,为安全起见,在旅游景区以外的地方拍照时都要特别小心。

外务省网页截图

除此之外,日本外务省称,另一项要注意的是,标注着“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设施,没有许可的情况下严禁进入、严禁拍摄,未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就进行测量、地质调查活动,都有可能被认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罪”,遭到国家安全部门的调查。日本外务省指出:“中国所指的间谍行为并不一定很明确,为避免被怀疑,要特别注意”。

文章非但不总结日本自身存在的问题却称,2017年是七七卢沟桥事件、南京事件80周年。日本外务省领事局呼吁日本民众注意中国人对日感情的变化,称“有可能发生针对日本人和日企的抗议行动”。

日本媒体曾介绍闻背景称,中国政府自2014年11月实施《反间谍法》,规定无论是否隶属于间谍组织,海外个人及团体一旦涉嫌从事窃取个人或国家情报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从事了间谍活动。根据中国法律,间谍行为最高可判死刑。

在之前5月24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回应说,希望日方加强管理、教育,杜绝这样的案件重复发生。并且表示,既然是以间谍罪起诉,检方应该是有确凿证据的。

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即构成本罪。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故意的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是间谍组织,或者明知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等等而参加或者予以接受。

根据中国法律,间谍行为最高可判死刑。

中国2014年11月出台了《反间谍法》,首次明确了间谍行为的法律定义,表现出严惩间谍行为的坚决态度。在《反间谍法》则更加详细地定义了“间谍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责任编辑:王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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