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生效后,港警首次举起新警告旗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7-01 15:14

(观察者网讯)《港区国安法》已于6月30日正式生效,香港警方表明将果断执法。7月1日下午,警方首次在非法集会现场举起紫色旗进行警告。

据《星岛日报》等港媒报道,警方此前已反对“民阵”发起的“七一游行”。然而,该组织召集人陈皓桓及多名区议员及立法会议员等,1日下午仍以个人身份发起游行。近13时,有人群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一带聚集,警方一度喷胡椒喷雾,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被警方制服带走。

13时许,警方首次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于记利佐治街举起写有相关警告内容的紫色旗帜,警告现场人士可能违反国安法。

紫色旗正反面分别用中英文标注:你们现在展示旗帜或横额/叫喊口号/或其他行为,有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意图,有可能构成《港区国安法》的罪行,你们可能会被拘捕及刑事检控。

港警首次举起紫色警告旗  图源:星岛日报

此外,警方也多次举起蓝旗,警告现场人士正参与非法集结,不排除用武力驱散。

警方表示,警方在现场先后向人群发出多次警告,明确指出进行相关活动有机会干犯《公安条例》有关未经批准集结的罪行。然而,人群依然拒绝离开,警方遂采取执法行动。警方要求集结群众停止集结及立即离开,市民亦不应前往参与相关活动。警方会严正执法,果断采取拘捕行动。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王恺雯
港区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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