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峰:罚的是高通,立的是中国规矩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2-13 07:43

魏峰

魏峰作者

财经从业人士,观察者网特约作者

罚的多哉?不多哉?

又一个新的中国市场纪录!周一高通公司发表声明承认:经过14个月的调查和九轮直接约谈后,发改委对高通公司发起的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调查已经结束,将对高通公司处以60.88亿元人民币,约折9.75亿美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在未来经营中做出多项重要整改。由于高通公司同时宣布,他们将服从这项裁决,不会再提出异议,这意味着中国市场监管史上又一次重大的纪录刷新基本尘埃落定。

与之前中国最大的反垄断罚单——2014年8月对串通操纵价格的10家汽车零部件行业日企开出的12.354亿元——相比,此次罚款额度几乎增长了5倍,不仅成为中国至今为止最大的反垄断罚款,也远远超过了2009年韩国对高通公司2600亿韩元(按当时汇率约折合2。08亿美元)罚款,成为了亚洲史上最大的反垄断案。甚至从全球来看,此案规模也相当罕见,此前在欧美之外的反垄断调查中,还从未出现过罚的接近十亿美元级别的案例。必须承认,笔者在看到这条消息时也有点小小的激动,可以坦率的说,就在高通宣布完全接受处罚的时刻,中国作为世界三大反垄断司法管辖区之一的地位真正确立了,不可动摇。当然,这并不完全是由于罚的钱足够多。

其实还是有人觉得意犹未尽的,就有评论认为尽管绝对金额超过60亿元,但发改委开出的罚单仍并不算重。理由是60.88亿元的罚金数额,发改委是依据高通公司2013年度在中国境内761亿元的营业额,按8%处以罚款的。而对比同样是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惩罚,韩国的2.08亿美元虽然绝对金额要少得多,但罚款比例却是高通在韩国前一年度营业额的10%。

其实这是出于理解歧义。韩国是高通公司全球第二大市场,根据公开资料,它2007年度在韩国的营业额高达38.7亿美元,即使数据有所误差,但10%显然也不止2亿美元。其实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计算罚款的基础,是采用了据其自己称“相当复杂的计算公式”,但从实际结果来看,毕竟是减轻了高通的负担。所以总的来说,中国此次反垄断罚款的力度,在相对程度上也比韩国更加严厉。

更何况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可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而各国反垄断执法的实际经验,基本都极少见同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具体的“违法所得”金额确认上有很麻烦的法律技术问题,所以各国监管机构一般都是采用直接单独罚款的方式对违规者进行惩罚。从这个角度看,发改委这次处罚即使还没有顶格,但也已经相去不远了。不能说只有罚10%才是严厉的态度,8%就是放高通一马。

另外,在本案裁决前后,有相当多评论都注意到了中韩反垄断监管机构近期的频繁交流,因而认为中国相关机构是向韩国取经去了。更由于韩国在几年前刚也处罚了高通,还认为中国官员们很可能还直接去向韩国同行们请求了技术支持。

当然,不必否认中国正式的反垄断监管历史仅有短短几年,执法经验和配备人员不足都是存在的事实,尤其是前者,向走在前头的国际同行虚心求教完全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见人的地方。但就调查高通涉疑垄断这个具体案例来说,实际上却不太可能直接获得韩国的帮助,韩方至多是提供一些思路上的参考。原因很简单,虽然两国监管机构都发起了对高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调查,但调查的大多数具体内容却是完全不同的。韩国调查的主要是歧视性定价——高通针对使用高通公司以外企业芯片的手机厂商收取更高的专利费,并向购买其芯片的公司提供退税,构成变相折扣与回扣。而中国发起的反垄断调查内,即使名义同样的“歧视性定性”,重点也是指向高通对中国企业的收费标准过高,两国只有在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的问题上才有基本一致的调查方向。因此,韩国相关机构自然无法为中国同行提供多少直接证据或线索了。

要习惯变化的不是中国,而是只希望中国承担责任,却不愿与中国分享规则制订权的老庄家们。

整改条件比罚款多少更重要

仅仅看罚金,不管是从绝对额还是比例上着手分析,还都是忽视了此案裁决中长远影响更大的整改部分。

发改委给高通开出的整改要求包括:

降低4G专利费,从原来高通希望的5%以上降低为3.5%。

从2015年起,高通在中国市场上计算专利费的基础从手机实际售价的100%降为65%

提供详细的专利清单,从而取消过期专利的继续收费,并不再捆绑高通的其他专利。

取消高通原先强制中国手机厂商使用高通专利,就必须向其和其芯片用户的免费授予自己专利的反授权条款。

据作为向发改委投诉高通公司的举报人之一中国手机联盟的估计,由于发改委的整改要求,从2015年起高通在华的营收将会减少2-3亿美元。不过根据笔者的大概测算,这可能还是仅仅考虑了计算专利费基础和取消过期专利收费的变化。由于高通在4G和3G设备专利费的收费标准已经被拉开,在4G终端成为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主流制式后,高通从中国手机厂商身上的专利权收入将会相对大幅下降,考虑到高通去年所有盈利中有58%来自专利授权收费部分,这部分的影响在未来应该相当可观。

而取消反授权条款的影响更为深远,原来由于高通的强力压制,中国手机厂商在专利技术的积累厚度,对它们间的竞争并没有太多实际影响——由于高通在手机业内难以绕开的地位,一家没有多少技术底蕴的手机厂商,只要采购了高通的芯片,就能自动根据高通的反授权条款,免费获得大部分中国手机厂商的全部专利使用权。——无形中,这不小的影响了中国手机厂商在技术研发上的积极性,而且也很不公平。

根据去年下半年的一次统计,全球4G标准必要专利中,美国以1661件核心专利排行第一,其中高通655件,而中国大陆以1247件排第二。但高通或者说美国企业利用更好的专利整合度和对国际专利法律的更加擅长,却吞掉了其中大部分的利润。目前看,在中国企业这方面的短板短期内难以迅速弥补的时候,发改委等监管机构站出来恢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意义就更重要了。

最后,还有一条协议在很多相关报道中其实漏了,那就是高通立即接受并执行全部裁决。在与各国监管机构的周旋中,利用漫长的司法程序拖延时间往往是大公司对付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的常用手段之一。就以高通公司为例,同样的反垄断调查,它在美国国内的官司初审就打了四年;而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2009年对它做出的处罚,至今尚在韩国的最高法院审理中,其实还并没有落实执行呢。从这个角度观察对比,中国发改委的威慑力确实已经相当接近于无远弗至,即便是对于外国产业巨头们。实际上,据悉日韩和欧盟也在得知高通向中国全面认错妥协后,开始考虑再次启动对它的反垄断调查,由此中国发改委很可能会成为这一轮全球调查的领先者。

当然,西方媒体对此是热衷传播所谓“据匿名知情人士透露”,发改委是采取了“高压和恫吓手段”对待被调查外企和相关高管——中国反垄断法律其实并没有对个人的刑事追究条款——云云。对这种段子最好的回复其实是微笑:各国中以硬汉形象示人,隔三差五公开表示自己毫不畏惧西方,要跨国巨头们向本国低头的政客们有的是,比如委内瑞拉的马杜罗,比如阿根廷的克里斯蒂娜,更有普京领导下的俄罗斯这样的重量级大国,但又有几个真能成功的。

或者更直白的说,即使威胁要对违抗者动用经济制裁,也是要有雄厚的市场实力作为后盾的,十年前恐怕中国再怎么威胁也没用,而如今甚至根本不用暗示都有人自己会想到。高通在宣布收到了公司有史以来最大罚单的消息后,市场上的第一反应却是其股价当天大涨了约3%。这当然不会是高通的投资者们犯了毛病,而是中国连续三年稳居世界最大智能手机消费国的事实令他们不得不揪心。尽管西方经济学界和媒体一直“公认”,中国的消费比例极低,远远匹配不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但每当用真金白银而不是空口白话投票时,西方投资家们似乎也从来不太相信他们的专家的意见。

压力下的成长

其实,虽然高通看似在第一时间就全部接受了裁决,态度十分顺从,但从各方面的信息综合,实际在这一年多的调查中,针对中国对以其为代表的外企进行反垄断调查,各种抵抗的力量是相当强大的。除了高通公司在正面采取各种手段,包括雇佣原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成员对发改委“反戈一击”,进行自我辩护外,还有更多间接和侧面的压力纷涌而来。

大约从2014年年中开始,大量西方媒体就开始频繁报道中国的反垄断调查,但是态度几乎无一例外的指责中国这样做的目的是“经济民族主义”,并借此激烈唱衰中国的投资环境——当然这并不新鲜,在关系到西方企业切身利益的时候,西方主流媒体的立场、态度一向是坚定利己主义的。它们还得到了在华最大的两家外企组织平台,欧盟商会和美国商会的积极配合。欧盟商会发表公开声明质疑中国反垄断部门调查执法程序与公正性,美国商会更在去年4月直接向美国国务卿克里和财政部长雅各布写信,催促美国政府对中国就利用反垄断法以追求“中国工业政策目标”采取“强硬手段”。而美国政府果然也在去年7月举行的中美领导人高层战略对话直接提及了这个问题。

从历史上看,这种盘外的反击手段是掌握国际舆论主导权的西方在“软实力”上的杀手锏之一。不必讳言,其甚至能在相当程度以间接或迂回的方式影响到国内的舆论倾向。由于可能感受到了压力不同以往,这轮抨击中甚至包括了大量对实际执行反垄断调查工作的中国中层官员个人点名攻击。这倒是让我们更切身的了解到,原来真急了的时候,西方媒体一样不讲什么费厄泼赖的风度。

笔者在前次汽车零部件业反垄断案裁决时就曾提到,西方时不时就有人抱怨中国只搭便车不出力,比如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去年8月接受纽约日报专档作家弗里德曼访问时,就不得体的公开指责中国“搭了30年便车”,于是再三要求中国为维护现有国际机制多做贡献。但那其实根本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中国已经开始越来越多、越来越快的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同时自然而然的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快的参与到全球规则的制定与管理中。要习惯变化的不是中国,而是只希望中国承担责任,却不愿与中国分享规则制订权的老庄家们。

奥巴马在不久前的2015年国情咨文中,公开表示美国不能接受中国为东亚或亚太地区(原文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地区”)制订规则,虽然事后白宫声称,这仅是指美国应该尽快推动TPP协议达成,并不代表美国反对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订。但全世界恐怕也没几个人真相信这些解释。不过谁又真在乎?当中国和美欧一样,坐在家里就能制订让全世界都不得不尊重的规则时,行动终究重于言词。

责任编辑:钟晓雯
高通 反垄断 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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