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2017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7-01-08 11:30

【观察者网 综合】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终出时间表。据新华社1月6日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表示,今年公立医院改革将在所有城市推开,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推进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

资料图

报道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60多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医药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今年,我国将把挤压药价空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政府落实补偿政策联动起来。

李斌强调,2017年要持续深化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

此外,李斌表示,年内将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全行业监管,加快形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

另外,还将进一步主动优化调控医疗资源布局,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此前在去年11月,国务院就出台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透明度、医务人员薪酬制度进行了解答。

据中新网报道,为解决看病贵的问题,《意见》明确提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强调,要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另外,价格调整要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要通过综合施策,逐步增加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数据表明,我国的药费占到整个医疗费用的50%以上,而其他国家药品费用占比一般是在20%上下。《中国质量报》此前刊发评论指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意味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将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旧模式。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在公立医院开展了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36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药费普遍下调。其中武昌医院在去年2月就已开始此项改革,该院整体药占比由2015年的42%降至29%,住院病人均次费用下降到6100余元,在武汉市同级医院中处于较低水平。

而作为我国首部地方医疗基本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下称《医疗条例》)也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圳医改挺进“深水区”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在去年的11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就在调研深圳医改时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指出,深圳的下一步医改要大力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等。

(综合新华社、中新网、界面、深圳特区报等)

责任编辑: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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