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华仍然在微博阳界“穿越”

来源:观察者网

2012-08-20 13:57

一周微博观察

一周微博观察作者

不上微博,尽揽江湖是非,青年原创专栏为您观察每周微博舆情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2010年王菲唱《传奇》的时候大概想都不会想到,两年后,一个重庆姑娘一眼等于60万元。这几天微博上疯转的段子告诉我们,“周克华8年抢了55.5万元,重庆女孩只看了周克华一眼,获奖励60万元。这就是人生,关键在于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时机很重要,其实眼神更重要。

周克华一死微博上就有不少人给他“洗地”,以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理由来批评警察。最典型的就是质疑警察不活捉。比如@赵大叔V5版 就急不可待地质问“为什么不活捉?隐瞒什么?”,@东三古月 则认为警方试图借此把未破的案全部推到周克华身上,“活捉了也要直接打死。多起要案要结案着落在他身上,他死才能直接办成铁案,活捉了人家不认不麻烦了。”我倒是宁愿相信他们是眼神真心不好,他们真心没有看到周克华先向警察开枪,他们真心没看清歹徒的险恶、枪战的危险,他们真心是只看到击毙二字就开始了质疑。

可这活捉与否的事嘛,普通网友都是看得很明白的,@重庆梦 就说,“网评《公知等于畜生?》:罪大恶极的悍匪周克华被击毙。一时间,学者、律师、教授等等公知们纷纷站出来为恶匪洗地,扬言政府是否为了掩盖什么一定要击毙而不活捉?MMP!为了抓周克华,已经牺牲了一位铁警。难道为了所谓活捉,不惜再让那些年轻战士去冒生命危险?敢情他们不是你们家的孩子。” 警察出于自我保护应该开枪还击,出于对周围群众的保护也应该开枪还击。这道理持活捉论调的人还不明白?对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要求活捉周克华的人,我只能说真心希望把他们丢到重庆沙坪坝童家桥的枪战现场,搞不好一颗子弹飞到自己边上。危险应该能擦亮他们的双眼。

同样是不相信公安机关,最离谱的是 @馬天仁1010,“俺猜测,警方根本没有找到周克华,也不用找替罪羊,随便找一个警员,化妆一下,做个现场,拍照。然后说周的尸体已被火化,随便给家属一盒骨灰,就一切OK。照片上的被击毙的嫌犯衣着光鲜,裤线直挺、头发整齐,体肥肤白,手臂脸上无植物割伤与虫咬痕迹,很像上班白领,而非藏在山中数日的歹徒。”这哥们儿的微博简介是:“探究歷史,會讓你痛苦,因為會發現真理,真理就像陽光,對于長期生活在黑暗裏面的人們,眼睛會感到刺痛。” 翻译一下就是,我的眼睛能看到真理。这哥们儿假装眼神很好,却装成了仙儿。拜托,演TVB啊。要么我给你配段TVB旁白?“发微博呢,最要紧的就是开心,真的假的无所谓啦。你知不知道大家都很关注周克华啊。我发了微博,要不要来转一下啊。”呐,不要说我没有提醒你,TVB除了说“最要紧的就是开心”,还说过“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

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南京网友 @薇小安,看到周克华被击毙的新闻后,反应竟然是假新闻,“又吹牛皮咯……求爆头哥出来再作案,击破他们的谎言!”离谱归离谱,说到底,比电视剧还夸张的表演,也迷惑不了众网友。相比而言,一些假装眼神好,又没装成仙儿的才真正具有迷惑性。这些眼睛往往能看到一些旁人不太注意的细节,稍不留神还真以为他们是中国的福尔摩斯。

@广州胡朝晖律师 是就是假装眼神很好的人中细节分析最多的一个,他自称“本人作为一名律师,从刑事诉讼的角度,总觉得周克华是否被击毙,以及怎样被击毙,的确严重存疑。被击毙的不是周克华,这样的事情可能发生吗?本人综合大量现场图片以及网民质疑,冒死从五个方面深入分析该案的种种疑点。”

看看内容,这位律师表现得非常“专业”,图文并茂,细节突显,通过对现场图片的分析,从血迹、弹痕等疑点上,提出周克华是自杀,很可能不是周克华,同样还是胡朝晖,打着“有网友分析”的旗号,通过对死者身高、耳朵轮廓的分析,提出死者可能不是周克华。官方披露了很多现场细节,这些人偏偏不相信,还美其名曰寻求真相。非觉得大家看到的都是假象,只有自己最清醒。带了个有色眼镜,还打心眼里觉得自己的眼神最好。装到自己都信了,也是一种境界。微博上谣言不断发酵,甚至传出被击毙的是一位便衣,传得有名有姓有板有眼。《北京文学》编辑@萧夏林转发胡朝晖的微博,竟然指名道姓地说“被枪杀的是湖南便衣警察陈子河,非周克华。”不过这一说也很快得到网友的更正。@曹国星斥以讹传讹的编辑为“文盲”,“搜索一下陈子河很难吗?搜一下就会知道此人写了关于周克华事件的帖子,认为是死者是长沙警察,居然被你以讹传讹,当成警察陈子河 了,你是编辑??我看是文盲吧?”陈子河的谣言还在传播的时候,又有新的谣言以辟谣的方式开始传播。刚过8月20日的零点,@五星飘侠就在微博上散布“@it女民工: 更正一下,死的是叫方斌。一个帅哥。下图那个说是长沙公安的一个菊长”,同样也配合了方斌的图片。看看简介发现这位新浪加了V的@五星飘侠是泛美好莱坞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所在地还是美国。

8月19日,@重庆网警已经明确回应网友质疑,“【重要信息播报】近日,重庆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正在组织民警,深入排查、搜查周克华曾经的藏身之地,请市民理解予以支持。对于网上质疑周克华未被击毙的信息纯属误解与造谣,悍匪周克华已被击毙毫无疑问。”可谣言依然接谣言,没有停止的意思。说到底,可怕的不是谣言,可怕的是那些加了V的谣言传播者。@馬天仁1010 没加V,就算推测周克华没死,警方找了个替身,也不会有很多网友严肃对待。恰恰是@广州胡朝晖律师、@萧夏林这些V们,带来了混乱。

 

有些人是眼神真不好,有些人是假装自己眼神超级好,还有些人是压根就不会在乎眼神好不好,因为不管看到的是什么,只要进了他们的法眼,就能变成他们的工具,无关真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副院长何兵大教授就是属于这种眼有神功护体型的人物。这几天@揭露社会黑与白发了一条转发近万的热微博,讲“榴莲配酒变夺命砒霜”,几页评论翻下来,发现网友要么提醒喝酒当心,要么庆幸自己不吃榴莲,也有一些人会问一句“真的吗?”当然,还有些靠谱好青年会顺手辟个谣,@Gundam闪电标就说,“评论里就没有人看科普吗?果壳网在四天前就辟谣了,还转!”但不管怎么说,转发的微博中,你信,或者不信,榴莲都在那里,不舍不弃。可我们的何兵大教授,偏偏思维创新独辟蹊径,来了个“谷律师要是早知道这个,哪会有今天?”何教授可谓是用情至深,一招情意绵绵拳,堪比乾坤大挪移,世间万物都能纳入他的轨道,榴莲也能导到谷律师。可是你有考虑过榴莲的感受吗。当然,传播这种不靠谱的“生活小常识”也不是啥伤天害理危害社会的大事,无非确实证明了何兵确实是一个法学教授,正如网友@东南叶评论里问的那样,“学文科的?”哦,对不起,我忘记了,法学是一门很严谨的学科。

其实嘛,张悟本都成神医了,我们再去嘲笑法学教授何兵转一条这样的微博是不对的!榴莲配酒事小,周克华生死事大。普通的V瞎起哄也就算了,一位教书育人的法学教授,也跟着起哄问“死的到底是谁?”重庆公安机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得很清楚,“周克华被击毙后经过其指纹和DNA进行检验,确定系周克华本人无疑”。关注这个事的堂堂法学大教授不会没有看到吧。@重庆网警辟谣,再次申明“悍匪周克华已被击毙毫无疑问”,何兵教授还是不信。那我倒是问一句,何教授你信啥?同样是经常批评官方的人,记者石扉客就靠谱得多,至少他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对错杀的谣言,@还是石扉客就说,“不妨想想,如果真是错杀,警方要立即面临以下漏洞:1、周克华随时可能继续爆头作案;2、错杀的便衣家属以及同僚如何抚恤与安抚;3、安排人看护隔离周家属直至永远;4、内部知情人、现场目击证人和媒体的封堵。以上任一环节,都不能出任何纰漏,必须滴水不漏到永远。各位觉得可能吗?特别是第1条。”

传播学上有一个接触性理论,讲的是受众会根据自己的态度对信息进行选择性接触、选择性理解和选择性记忆。这点在微博上体现得尤其明显,你信什么就会传播什么。比如信春哥就会传生男生女都一样。质疑周克华之死的嘴炮达人们,永远都在打游击战,活捉没市场了,换成自杀,自杀被辟谣,就说死的是便衣,陈子河是作者,没事,我们搞错名字了,死的是方斌。周克华的死成为铁案,他们也肯定不会停止攻击。信息无法歪曲,他们还可以攻击信息源,还会千方百计掘地三尺挖一些蛛丝马迹来证明官方的不可信。

本文作者系上海社科院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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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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