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亮:深圳警察因为查身份证与女子起冲突,我想起了大妈天使

来源:观察者网

2016-06-17 11:50

余亮

余亮作者

资深情怀党,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院长助理

昨日一篇长微博和一段视频刷屏。深圳两女子称过马路时被警察盘查身份证,由于没带身份证,被警察带上警车。在车上双方你来我往斗起嘴,警察言辞激烈粗鲁,说:“你没有身份证,还不接受调查!”这话听不出来错,但他还说了不少让人费解的话,比如:“我怀疑你是个男的,你上女厕所干吗?”“你就必须配合我,你就记住这一条,今天是你自己犯贱。”最后还说:“我要把你们跟那些小偷、艾滋病、强盗关到一起去,让你们享受去”。女子在车上公开录下视频并传到了网上,这位警察也没有拦阻对方录像,还声称自己有全程录像,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

最新消息是,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马上参加学习班,然后进一步处理。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当事人表示理解。

与女孩起冲突的警察

这是在大都市深圳。在北京雷洋案还没有公布结果前,警察这样执法会进一步刺激部分市民的神经。很多人自然会担心,我走在街上就要被查吗?

不过我注意到,长微博还说:在警察局,那个警察继续恐吓她们,但录资料的警察看不下去,就把领导叫过来,领导询问了大致的情况后,就放了两女孩。两女孩走出去时,之前与他们争吵的警察依然语言恐吓她们。

如果事情真如此文描述,可见这个警察在警局里也是个刺头,他的做法并不被同事认同。他一个人加深了警民间的隔阂,会让所有深圳警察都背锅。想必警方不会纵容他这种行为。

抛开这个警察不说,警察该不该在公共场所查身份证,一直是不少市民疑惑的事情。今年2月,上海发生过一位地铁乘客拒绝被查并抱摔警察,被判处拘役4个月又10天。

警察在地铁、火车抽检身份证是否合法,法律倒确实有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即使有这类法律,被查的人多少也会不自在——我像坏人吗?实际上,警察大部分时候检查的都是民工模样或者衣冠不整的人。我的朋友击哥说:“警察不以貌取人怎么办?难道每个人都查?”而多年前,我看到警察在地铁站抽查民工模样路人的身份证,总觉得这有歧视之嫌。虽然后来想法有所改变,但还是要思考:如何能减少这方面的警民摩擦?

我想起了一位大妈。

几年前在静安寺地铁站,我看到两警察抽查一民工小伙身份证。小伙拖着蛇皮袋急着赶路,很不耐烦,一拉扯,把警用笔碰掉了,找不到,小伙子也不肯找。抗拒执法的人一般会被警方认为更加可疑,这下警察就要把小伙子带走问询。矛盾将要激化,好在这时一位上海大妈出现了。这个路过的大妈赶紧劝小伙子配合执法,然后帮小伙找笔,我也帮着找,很快在蛇皮袋拖车里找到了。大妈说:“这不就好了嘛。他们警察也是工作,你要配合一下。”然后大妈再去劝警察。警察看了身份证,这事算过去了。不知道小伙误车没有。

如果从反歧视的角度说,警察不该以貌取人,要查也该查查衣冠楚楚的人。我的朋友司马就挺斯文,戴眼镜说话温柔。他告诉我,“我在北京被查身份证多次,带着就给刷一下,没带就报号码,没有出过问题。有次在五道口和同事两人还就枪是否装弹问题询问对方……我觉得那个警察会做人,看到感觉有问题的人他会查,然后他们会找一些带眼镜的人,配合度高,凑足要查的人头……”若真是如他所言,警察有这个任务,有时候也会凑人数。这就像白领热衷学习职场法则,聪明的警察也有自己的职场法则,又要完成治安任务又要少惹事,和反歧视什么的无关。

警察查身份证,确实能提高对潜在犯罪分子的威慑能力,对整体治安有好处,况且有很多逃犯就是这么被查到的。安全和绝对自由往往是一对不能两全的事情。对于被查的个人,总是一种不开心的事情。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不同人有不同看法。这里我没能力讨论法律,但是很怀念那些大妈。个人遇到这种时候,大妈心比公知心管用。

深圳这个事,单凭一方录制的视频还不能判断事情全貌。那个警察说的有些话非常不像话。但我隐约觉得,这伙计似乎有点自己不想好了的意思,好像憋了很久了,不管不顾,就算开除也不怕,估计领导都拿他没办法。貌似自己生活出了什么问题。

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广大背锅警察的日常工作。基层警察的日常工作就是和底层社会搅在一起,小摊小贩三教九流,工作有其外人难以想象的复杂性。混过点江湖的都知道,那个灰色地带不可能完全按照严格刻板的法治规则行事,不会像上层朋友圈里那样彬彬有礼,警察也有各种性格,肯定有出格的时候。本来这种事和中产没啥关系,但是因为雷洋事件,意外地把中产阶层卷了进来,引起普遍的紧张感。

中产市民和知识人,被传媒、阅读熏陶出的思维习惯是:往往一看到警察就认为这是“公权力”,一打交道就认为是对抗关系。看到有什么坏消息,一种“追求免于恐惧的自由”的心理就会自然发酵。这种想法本身有其道理,但也不接地气,发挥极端了就激化矛盾。警察也是人,公权力也首先是公民安全的保障。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对基层的警察一定要尊重,基层的人尤其在乎这种尊重。如果对警察的敌意扩散,反过来也会恶化警察执法环境,形成恶性循环。

遇到执法,还是应该先耐心一点。我读书时候有次在绿皮车上遇到警察查身份证,我就故意不给,问现在坐火车也要查?我没带。警察瞄了我一眼,让我报身份证号码,我报了,他在机器上一查,也就没事了。后来想想自己也是多事。据说被查者也可以要求看警方证件,不过事实上没多少人会这么做,最省事的办法就是赶紧配合了事。

大妈教我的事情是:要求法治没错,但如果警民间没有善意,缺少人之常情,互相带着敌意去用法条要求对方,这不会带来正常的法治,只会带来更多冷漠和阳奉阴违。几年前江西抚州有人用炸药炸伤无辜公务员多位,我有个朋友叫好,认为是反抗公权力,我就觉得不可思议,就问他:你的同学有没有考公务员考警察的,你就这么兴奋?

我小学一个老实同学现在某小城做110,平时处理各种麻烦事,听他说起来简直大开眼界。所以他也有不那么规范的时候,估计要是被拍成视频上网也够他受的。还有一位刑警大队的朋友,平时私人生活中烟酒都来,言行粗犷,但却是个破案能人,有点像小说里的人物。

警方内部当然也有问题,和任何组织内部都有问题一样。如果遇到上级不合理的命令,基层警察有时候也是硬着头皮去执法,还受气。警察里当然也有不良分子,该查就查,但是不该导致警民离心。警民关系融洽,很多事情可以迎刃而解。不是所有事情都能靠法律解决。就像婚姻,法律再完善,如果两人不讲感情了,那也就好不了了。

学学大妈吧,脑子里没那么多抽象理论,就事论事,从本心出发去化解矛盾。前些天晚上我在北京还遇到一件事:马路边一男两女扭停在一起,对,不是扭打,而是扭停。就是一小个女人揪住一高个女人头发,高个女人把头低下埋在一眼镜男臂弯里,眼镜男一手护住高个女生,一手挡住小个女生,三人就这样保持着一种静力学平衡,嘴里互相叫骂,看样子要在街上站一夜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艾玛,我又开始八卦了)。

他们这样僵持着,然后一个慈眉善目大妈上来了,问了问情况。什么情况各位也能猜到。大妈有条不紊,先安慰小个子女生,说我也是当妈的,理解你伤心。还说:“阿姨抱抱你。”接着批评那男的:你怎么这么不负责任?!然后让小个子女生先放手,再安慰高个子女生说你怎么能相信这男人呢?春风化雨半天,总算让三人放手,然后开始调解。

(有图为证。我糟糕的手机摄像倒是正好保护了肖像权。)

本来调解的好好的,但不知道谁报警说打人了。警察一来,这事就进入冰冷的法律渠道了,还增加警力负担。我忍不住和警察打招呼,说大妈调解的挺好,你们也少忙点。但现在警察规范化了,只能把人带走,留下大妈怅然一会儿,然后她的背影就消失在了人流中。

和谐社会还是需要大妈别动队,这个背后是社会主义调解传统。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善意、有经验的第三方充当润滑剂,全靠公权力和看客,事情就会僵掉。虽然在很多书本精英看来,大妈不是一种文明规范事物,不过那是因为他们少不更事,不懂珍惜,真的。

责任编辑:凌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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