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永乐:将中美争议类比于“英德之争”是恰当的吗?

来源:经略网刊

2018-11-16 07:11

章永乐

章永乐作者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

在全球秩序的动荡之中,我们迎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一百周年。这场血腥的大战源于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利益争夺,但同时也以戏剧性的方式,集中凸显了列强之间治理模式与发展道路的差异与冲突。不同的历史发展基础与地缘政治条件,加上资本主义固有的发展不平衡,带来了列强发展道路的分叉,进而衍生出了相应的政治话语。考虑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诱因之一是德国对英国霸权的挑战,英德之争,尤值历史的回顾者反复玩味。

本文作者与提出“修昔底德陷阱”的Graham Allison教授的合影

一百多年前的英德之争,在今天还经常被用来作为历史影射的素材。比如说,美国政治学者格雷厄姆·艾利森(Graham Allison)从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提炼出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概念,渲染崛起的强权挑战守成霸权极有可能导致战争,其著作中浓墨重彩渲染的20世纪案例,就是德国对英国的挑战。而中国崛起对美国的冲击,也被类比为德国对英国的挑战。[1] 考虑到发动两次世界大战的德国在美国的形象,艾利森的类比当然暗含了对中国极其负面的看法。但是,英德之间的不同道路、模式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话语的对比,却是值得我们细致讨论的。尤其考虑到晚清与民国中国许多政治-文化精英对德国道路的重视,这样的梳理与辨析更有必要。

英德两国在许多方面具有亲缘性:19世纪许多英国人与德国人相信,盎格鲁-萨克逊人与德意志人的起源都可以被追溯到罗马史家塔西佗(Tacitus)《日耳曼尼亚志》(Germania)中日耳曼森林里的那些自由的野蛮人;德语和英语有很多接近之处;近代英国人与大部分德国人也共享了新教的宗教传统,在16-17世纪诸多德意志邦国曾与英国站在一起,反对罗马天主教会与西班牙帝国;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皇室与大英帝国的王室也具有血缘上的亲近,德国皇帝威廉二世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的外孙。但是,两国的道路仍然不可避免地出现分叉。德国长期在英国压力之下发展,通过不断反思英国经验而推进自身的发展,比英国更早从理论上总结两国的发展模式与道路之差异。但英国也需要“他者”的形象来维持自己的身份认同。到了19世纪90年代乃至一战,两国舆论界在政治话语层面的对立,日益显著。

一 地缘政治与历史路径依赖

1871年建立的德意志第二帝国打着深刻的普鲁士烙印。而普鲁士又有着非常独特的起源:中世纪参与十字军东征的条顿骑士团在回归欧洲之后,获得了教皇的封授开辟东普鲁士蛮荒之地。而这是一块贫瘠的,缺乏天然屏障的土地,周边强藩林立。条顿骑士团只能依靠教士的信仰、纪律和武德来捍卫自己的领地。在16世纪宗教改革的风潮中,条顿骑士团世俗化,成为普鲁士公国,后又与勃兰登堡合并,由勃兰登堡选帝统率。而条顿骑士团的诸多精神和制度,也被用来改造勃兰登堡的管理。

普鲁士贫瘠而缺乏天然屏障,商品经济落后,君主没有足够的资金,所以只能够依靠加强组织的密度和强度来汲取资源,从而建构一个现代国家。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将普鲁士的国家建构道路称为一条“强制密集型”(coercion-intensive)道路,与西欧出现的依靠大量流动资金雇佣军队打仗的资本密集型(capital-intensive)建国道路形成对比。[2] 德意志地区当然也有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部分,比如汉萨同盟诸邦、巴伐利亚和莱茵兰地区。但是,在德国统一的过程中,是“强制密集型”的普鲁士依靠铁血政策,征服了诸多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普鲁士的精神,也就成为德意志的主导精神。

在1066年诺曼征服之初,英格兰曾经是欧洲君权最为强大的国家,诺曼君主能够迫使全国各级封建领主向其效忠,并收取“丹麦金”这样的普遍税收,这在西欧绝大部分地区是难以想象的。英格兰国王长期在欧洲大陆拥有领地,参与欧洲大陆的霸权战争。英格兰与法国的“百年战争”促进了英格兰的国家建设。在16世纪,都铎王朝宣布脱离罗马天主教管辖,国王自任英国国教教主。但都铎王朝在大陆争夺领土频频失利,最终将重点转向海外开拓,同时在大陆上实施离岸平衡(offshore balance)策略。这一战略转向使得英国从一个兼具海陆雄心的国家,逐渐变成一个海洋帝国。

光荣革命

海岛是英国的天然屏障,使得其无需建设强大的陆军常备军即能维持基本安全。在17世纪上半叶,当英国君主试图建立一支强大的常备军之时,引发了议会的强烈反弹,进而出现君主与议会对绝对主权的争夺;在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英国确立了由“King in Parliament”(王在议会中)掌握主权的原则,后来进一步发展出了政党内阁制度,英王从实权君主逐渐沦为“虚君”。

“光荣革命”巩固了资产阶级与新贵族在英国的寡头统治,使其能够更加残酷无情地推行“圈地运动”,将失地农民变成不断扩大的工业的廉价劳动力,而失去稳定生计的农民,也为英国的海外殖民提供了必备的剩余人口与强劲的扩张动力。海外扩张加上英国本土产业与技术的积累等条件,其结果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爆发在英国,英国在19世纪成为“世界工厂”,其本土的经济与广大的殖民地形成一个循环圈,“日不落帝国”的地位如日中天。

二 经济模式与社会政策

德国统一之后,英德两国经济逐渐呈现出不同的模式。19世纪后半期的英国大讲自由贸易,相比于重商主义时期,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貌似大大减少,进入自由资本主义的黄金时期;而德国在统一后不久即推行贸易保护政策,政府为加速工业化,深深介入产业的组织过程,从而发展出了复杂的垄断资本主义的模式。

在这一对比之中,一些差异可能仅仅源于发展阶段的差异。英国在历史上长期实行重商主义的政策,比如通过法案打击竞争对手并垄断航运利润、支持东印度公司,实行关税保护,等等。但经过第一次工业革命,英国工业的竞争力自不待言,其农业也已经强大到能与国外农业相抗衡,英国可以通过降低农业关税,换取向其他国家倾销工业品,以赚取剪刀差。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的比较优势理论可用以支持《谷物法》的废除和关税的降低。而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前一个世纪提出的理论,到了这个时代,才与英国实践之间产生了显著的呼应关系。

来自符腾堡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受到美国贸易保护实践的启发,于1841年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主张以国家为单位来思考经济竞争,因此主张在本国工业发展壮大之前,建立关税壁垒,实行贸易保护。李斯特生前在其故国怀才不遇,在死后才获得重视。1873-1879年欧洲爆发经济危机,当时法国与奥匈帝国都提高了关税,德国作为农业国,其农产品面临美国与俄国产品的竞争,而金本位也使得德国政府很难运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作为反周期手段。在此背景下,俾斯麦推动实施了关税保护政策。俾斯麦此举当然具有明确的政治意图,即拉拢德国的容克地主与工业家,削弱工人的政治反抗。

到了90年代威廉二世时期,德国的工业已经足够发达,卡普里维(Georg Leo von Caprivi)首相降低农业关税,以换取周边一系列国家降低自己的工业品关税,这样德国就可以向这些国家倾销工业产品,赚取剪刀差。所以,在贸易自由还是贸易保护的问题上,德国在19世纪下半叶一度体现出来的与英国的差异,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达则自由贸易,穷则关税保护”,可以说是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普遍规律。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与英国相比,德国的农业与土地改革更具渐进色彩。英国的地主依靠国家机器,强迫农民服从圈地法案,一方面发展商品化的农场生产,另一方面将农民迅速变成廉价的雇佣劳动力。英国的做法相当激进,因此也造成了大量的无业游民,成为海外殖民的重要力量。而普鲁士-德国的做法是逐渐改造封建土地占有制度,使之逐渐适应新的资本主义条件——列宁称之为农业改革的“普鲁士道路”。[3] 在这个过程中,容克地主保留了经济上的优越地位以及农民对于他们的诸多人身依附关系。德意志诸邦长期以来并没有海外殖民地来吸纳失业的农业人口,而是通过工业的发展,逐渐吸纳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人口。德国的农业关税保护,同时也保护了容克地主们的经济政治地位。其结果是容克势力在政治生活中长期保持领导地位,普鲁士-德国的政治呈现出很大的保守性。

但是,时间差仍然不可忽略。德国的工业化是后发国家的工业化,面临着发达国家的压力,但同时也没有发达国家已经形成的既得利益结构的障碍。经过第一次工业革命,英国已经以自己的殖民体系为基础,形成了一个经济体系。英国本土的经济运作发展出了与整个大英帝国体系相适应的模式——殖民地为英国工业提供原材料,大量产品又返销殖民地。许多企业只要把原材料从殖民地运到伦敦,转手一卖,就可以大发其财。但这就跟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房地产利润过高抑制制造业相似,与帝国体系相配套的本土企业,也就没有动力在彼此之间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盟。英国的金融体系亦服务于整个帝国体系,英国银行可以放眼英国的全球殖民体系,寻找赢利机会,其结果也是缺乏在英伦三岛上深耕工业的动力。

1871年统一的德国并没有一个海外殖民体系来支持本国的工业。它抓住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机会,深耕其国土。在赶超英国的过程中,德国发展出了不同于英国的政商关系。简而言之,在德国,政府、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更加紧密。德国政府鼓励德国的银行发展为兼具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特征的金融机构。而事实上,德国银行作为工业投资者的角色更为突出,银行家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而不是储户的存款来进行中长期的工业投资,甚至直接委派银行职员担任工业企业董事,影响企业的重大决策。而工业企业也通过银行来获取商业客户。如此,德国的工业与金融系统实现了紧密的结合。

在企业组织方面,20世纪初访德的康有为注意到德国存在着“工业连合之法”,上下游产业经常抱团,一起做大本国产业,挤垮外国同类产品。康有为提到了造船业与铸铁业的联合,而铁路部门也尽力为这种联合减少运营成本。[4] 这些现象背后存着深刻的制度性因素。1878年德国颁布《德意志公司法》承认卡特尔组织的法律效力。德国政府与银行都大力推动工业的卡特尔化。拥有一定规模的卡特尔组织有能力建立实验室,吸引大学里的科学家来帮助企业改良产品,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技术创新。到了20世纪初,德国的经济命脉已经掌握在一系列卡特尔组织的手中。

德国工业的迅速发展,与其教育体系的成功有很大的关系。康有为曾在其德国游记中总结:“英人昔无工商专门学,故以百年工艺先进国骤为德国争长,近亦师德而增立矣。”[5] 19世纪德国爆发了一场教育革命,其高等教育设立诸多工科专业,努力推进产、学、研的一体化。其结果是,工匠们所面对的技术难题,就能够在大学里得到研究和解决。与之相比,英国的大学与工匠长期是两条线,前者不研究工匠们在生产中碰到的问题,后者则缺乏高深理论的指导。

与此同时,德国大力推行中等技术教育,培养了大批技术工人,为工业化提供了优质的人力资本。在康有为看来,这使得德国之“学”具备了独特的风格:“……使学问之理论与实业之练习合同而化,工人皆有新学之知识而创新改良,学人皆有实测之试验而不蹈空泛论。”[6] 德国统一之后,德国政府在教育上的投资不断增加。1913年德国设立威廉皇帝科学促进协会(今马克斯·普朗克科学促进协会的前身),德国政府在科技发展上的大笔资金投入,甚至让英国皇家学会的研究者都深感羡慕。[7]

在19世纪70年代,社会主义运动一度在欧洲风起云涌。面对社会革命的压力,俾斯麦决定为工人建立一系列社会保险制度,以防止社会民主党力量的壮大。在1883-1889年间,德国政府颁布《劳工疾病保险法》《劳工意外灾难保险法》《劳工伤残及老年保险法》,1911年,三法合一。 同年再推出《遗族保险法》《职员保险法》。德国政府又颁布了涉及军官养老、士兵抚恤等问题的法律。到一战之前,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其内容囊括了疾病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养老保险、妇女儿童保护险、遗嘱险等,堪称全球最为先进的社会保险制度。与之相比,在资产阶级力量强大的英国,19世纪英国的工人运动主要成果还只是政治权利的扩大,社会政策成果有限。在20世纪初,英国舆论界赞许和羡慕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已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

三 政治模式的差异

在政治制度方面,1688年的“光荣革命”尚未将英王变成今天的“虚君”。英王仍然掌握行政权,参与立法,并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具有否决权。但英国连续出现弱势国王,导致了内阁制在英国的持续发展,行政逐渐脱离国王直接控制,而被议会多数党产生的内阁掌握。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根据英国经验提出“三权分立”理论,但严格来说,英国的政制并不是“三权分立”,英国议会分上下两院,但选举产生的代表构成的下议院在19世纪日益变成权力重心,尽管上议院对下议院立法仍具有否决权,但下议院多次威胁通过册封新贵族法案,迫使上议院贵族临阵退缩。到了1911年,上议院对于下议院的立法,仅具有极其有限的延宕否决权。下议院多数党组织内阁,其党魁担任首相。多数党内阁因此对于行政权与立法权,都具有极大的控制力。而哪个政党能够成为多数党,又需要通过选举来决定。19世纪英国经历了1832年、1867年、1882年等多次议会改革,陈旧的选区划分得到改变,拥有选举权的选民数量有了非常显著的增长。英国的议会制政体,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

到了19世纪,英国的君主基本上已经是一个虚位国家元首。尽管从理论上来说,国王仍然拥有立法否决权,但这一权力由于长期不行使而接近于消亡。正如英国宪法理论家白哲特(Walter Bagehot)以略带夸张的方式指出的那样:“如果两院一致同意发给她(即女王——作者注)死亡判决,那么她也必须签署它。”[8] 至于统率军队打仗,更是英王早已失去的权力。

与英国国王/女王不同,身兼普鲁士国王的德国皇帝并非“虚君”,而是名副其实的实权君主。皇帝颁发政府公文需要帝国首相的副署,但皇帝又可以自主任命与罢免首相与责任大臣,而不必顾虑帝国议会之中谁是多数党,而这使得首相实质上是对皇帝而非议会负责。而在军事事务上,除了军事行政方面,皇帝行使军事指挥权并不需要首相的副署。鉴于首相并不拥有军事指挥权(尽管俾斯麦在军队中一度拥有很大的影响力),皇帝处于协调文官系统与军事力量的枢纽地位。在俾斯麦领导德国的时代,人们可以看到首相行使着巨大权力,但这种权力有赖于威廉一世个人的自制与对俾斯麦的信任。在威廉二世亲政之后,君相很快发生冲突,威廉二世于1890年辞退俾斯麦而未引起巨大的政局动荡,本身就说明首相的宪法地位是多么脆弱。

德意志第二帝国实行两院制,1871年4月16日公布的德意志第二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由帝国议会(Reichstag)和联邦参议院(Bundsrat)组成。联邦参议院由来自22个诸侯国和3个自由城市政府的58名全权代表组成,议员代表各邦,按照各邦的指令而非个人意愿投票。帝国议会则是由全德选民通过“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的选举产生。帝国议会在帝国宪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提出法案,尤其是财政法案,但相关法案只有经过联邦参议院的通过才能生效。尽管宪法并没有明文规定皇帝对于立法的否决权,但皇帝完全可以通过联邦参议院实现自己对于立法的否决——普鲁士的首相是联邦议会主席,联邦议会全部58个席位中,普鲁士一个邦就占据了17席,同时作为帝国直属领地的阿尔萨斯-洛林以及由普鲁士管理的小邦瓦尔德克(Waldeck)也都会按照普鲁士的意图来投票;而否决一个议案对皇帝来说更是轻而易举,因为只要14席反对就可以了。皇帝有权在联邦参议院同意的前提下提前解散帝国议会,既然普鲁士控制了联邦参议院,皇帝提前解散帝国议会,就不存在任何实质上的权力障碍。

因此,就政治整合的模式而言,英国的政治中心是议会与政党,而德国的政治中心则是君主领导的行政体系,议会只起辅助作用。而就政治的领导力量而言,英国掌权的是资产阶级与新贵族的联盟,其中工业资产阶级的势力不断上升。而在德国,尽管工业的发展使得资产阶级的力量显著增长,容克贵族仍然牢牢掌握着政治权力,与此同时,工人阶级的力量在帝国议会中崛起——社会民主党1893年在帝国议会中拥有44 个议席,到1912年即拥有110个议席,成为第一大党。工人政治力量的崛起,进一步压缩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空间,并使得资产阶级向容克贵族靠拢,变得保守化。

四 话语塑造

到了世纪之交,英国与德国的道路与模式已经如此不同,但英国人与德国人是怎么表述他们之间的不同呢?在从德国统一到一战爆发之前的大多数时间里,两国的舆论相互之间还是比较友好的。但随着德国力量的上升,尤其是自从德皇威廉二世上台以来,两国舆论界的负面评价也就不断增加。

英国对德意志的印象变化与其自我认同的变迁密切相关,自从17世纪英国革命以来,对英国历史的辉格派解释(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English History)对于英国的自我认同塑造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话语将英国的自由追溯到诺曼入侵之前的盎格鲁-萨克逊社会,而后者的源头又进一步可以追溯到罗马史家的塔西佗(Tacitus)的《日耳曼尼亚志》(Germania)对于日耳曼森林中自由的蛮族的描写,而这正是一个“高贵的野蛮人”的形象。[9] 受此种族神话影响,德意志在英国的形象长期体现出强烈的浪漫主义色彩:德意志是一片诗人与哲学家的土地,德意志人是一个不尚实利、充满诗意、随着音乐翩翩起舞的族群。[10]

然而1870年普鲁士在色当战役中俘虏法国拿破仑三世,让英国舆论界意识到了普鲁士的军事力量。尽管法国是英国宿敌,一些英国人仍然收回对普鲁士的同情,强调普鲁士代表了贵族统治、封建主义、神圣权利等野蛮的原则,对文明的法国发动攻击。[11] 德国统一之后,德国科技与工业突飞猛进,开始对英国产生一定冲击。英国人曾经诋毁德国的商品都是粗制滥造,甚至要求德国进口的商品贴上“Made in Germany”标签,以示区分。但是,德国的产业不断升级,产品质量日益提升,呈现出后来居上之势。英国舆论界最后被迫承认了德国工业与科技发达,甚至还羡慕起德国的科技政策、高等教育与社会保险政策——当然,羡慕同时也会带来某种恐惧。但直到19世纪80年代中期,英德两国关系仍然保持平稳。

但自从威廉二世上台,逼迫俾斯麦辞职之后,英德两国关系就不断恶化。德国与英国展开海军军备竞赛,威廉二世在1900年的“匈奴”演说(Huns Speech)、1908年的《每日电讯报》事件(The Daily Telegraph Affair)以及两次摩洛哥危机等事件中的表现,都令英国舆论十分不快。许多英国人强调,德国如同一个由工业与技术武装起来的现代野蛮人,它的政治制度和心智还是前现代的,对世界和平构成威胁。[12] 有评论甚至将德皇威廉二世与被英国1688年推翻的国王詹姆士二世相类比。[13] 而这些批评的基础是一种“文明”(civilization)话语——英国自居“文明”,指责德国的种种“野蛮”之处。

威廉二世

而德意志人士又是如何看待英国的呢?自从拿破仑战争以来,英国经常是德意志各邦自由派人士倾慕的对象,后者认为英国提供了一条渐进的改良道路,比法国的道路更为优越。英国19世纪的议会制改革尤受赞赏。然而,经历过自上而下改革的普鲁士国家,治理状况不断改善,这给一些德意志人士带来了某种制度自信。黑格尔在其对英国议会改革的评论中曾批评英国大大落后于欧洲其他文明国家,原因在于它的统治权力掌握在拥有大量特权的人的手中,因而与理性的宪法及真正的立法相矛盾。[14] 市民社会中的特殊利益阶层未经公务员这一“普遍等级”的中介而直接掌握政治权力,这在黑格尔眼中并不符合理性国家的理念。与英国相比,普鲁士的治理,其关键在于代表普遍利益的公务员等级,甚至其君主腓特烈大王都自称“第一公仆”。

18世纪,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并无恶意地称英国为“店主的国度”(a nation of shopkeepers),这一说法在19世纪却成为德意志地区的流行语,进而与一种物质主义、自私自利的英国人形象关联在一起,在19世纪不断得到加强。埃里希·马克斯 (Erich Marcks)、马克斯·伦茨(Max Lenz)与奥托·欣茨(Otto Hitze)等德国学者强调英国的帝国主义源于其物质主义追求。[15] 尼采嘲讽英国人的功利主义,并视英国的政治制度为贵族精神堕落的典范。

德国人不断强化Kultur(文化)观念,而将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各国视为Zivilisation(文明)。1918年世界大战结束之前出版的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将Kultur与Zivilisation之间的对立系统化。在斯宾格勒笔下,一个族群经历的“文化”阶段是生机勃勃、充满创造力的,具有心灵的深度与广度。但当人们失去创造力,只是消费文化创造的果实,只是在数量与外形上进行扩张,这时候就进入了缺乏生机的“文明”阶段。德国思想家对Zivilisation的批判中当然包含了他们对德国的自我批判,但这种自我批判的存在,却又可以被用来证明德国仍然保留着高贵的品质。

一战进一步激发了德意志民族主义,德意志优越论盛极一时。1914年10月4日93位德国知识分子在一份题为《对文化界的号召》(Aufruf an die Kulturwelt)的宣言书上签字,支持德国的战争政策与军事制度[16];到10月16日,三千多名德国教授(全国教授的80%)在《德意志帝国高校教师宣言》(Die Erklärung der Hochschullehrer des Deutschen Reiches)上签字,支持德国军国主义,赞美“die Manneszucht, die Treue, der Opfermut des einträchtigen freien deutschen Volkes(纪律、忠诚、和谐自由的德意志民族的自我牺牲的勇气)”。[17]

德国在一战中的失败,并没有结束德国优越论。斯宾格勒在1919年撰写的政论《普鲁士主义与社会主义》更集中地体现Kultur与Zivilisation之对立的政治意涵。在斯宾格勒看来,英国人是资本主义、物质主义、实用主义、个人主义的代表,他们有市民社会,但缺乏真正的伦理国家,其社会等级的划分标准就是金钱财富;与之相比,普鲁士主义是一种真正的社会主义,它有着真正的国家有机体,有真正的按照每个人的内在品质分配地位的社会等级,有着服务于全体人的道德伦理。普鲁士人因此生活得更加高贵。斯宾格勒甚至将马克思主义都视为一种英国色彩浓厚的主义。[18] 类似的德国优越论在魏玛时期继续流行,滋养着德国人对凡尔赛体系的深刻不满。

中国是新德国吗?

杨度所作《湖南少年歌》有云:“中国将为德意志,湖南当作普鲁士”。近代以来,德国的发展道路与思想在中国发生过巨大的影响。这绝非偶然。从19世纪到20世纪初,非西方国家中真正跻身列强的只有日本一个国家,尽管克里米亚战争后列强曾在名义上吸收奥斯曼土耳其加入所谓“民族大家庭”(the family of nations)。而日本模仿的榜样就是普鲁士-德国。一战之前,德国国势仍在不断上升过程之中,这就给晚清的一些立宪派人士带来普鲁士-德国代表了世界潮流方向的印象。康有为甚至预测德国将在一战中打败英国,成为欧洲一体化的中心力量。[19]

但中国文化-政治精英也并没有因为德国在一战中落败而放弃对其学习借鉴,1919年魏玛宪法诞生不久,就被翻译成中文,并直接影响了中国立法者的制宪讨论。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中国很容易找到自身与德国历史境遇的相似性。后发展国家的特点是,其发展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发达国家的沉重压力,即便用尽全力解决了“挨打”“挨饿”问题之后,还面临着“挨骂”问题。德国的赶超战略曾给予近代中国以一定启发,而德国知识分子对于先发展的西欧各国的批判,对于自身发展道路的解释与反思,其思想的启发力量,至今还没有被穷尽。

然而,近年来,大量的“中国威胁论”话语试图将中国代入20世纪初挑战英国霸权的德意志第二帝国的位置,以英德之争来类比美中之争,生造出一个政治上自由民主、经济上国家尊重市场自主性、奉行自由贸易政策的模式与一个威权主义、重商主义、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的模式之间的对立,这却是值得深入辨析的。这一类比暗示中国是一个咄咄逼人的挑战者,本身就基于对事实的高度扭曲。

威廉二世时期的德国放弃了俾斯麦在欧洲大陆通过结盟保持“均势”的路线,谋求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对英国的“均势”,积极推动全球殖民活动,体现出咄咄逼人的单边主义进攻态势。但中国恰恰是在后冷战的国际体系下获得了人类历史上少见的持续高速增长,正因如此,中国没有谋求剧烈改变当下的国际体系的动机,中国的国际体系改革主张是温和与渐进的,重点在于倡导多边主义,虽然对美国的单边主义有所批评,但从未像当年的德国威廉二世那样,要在全球范围内谋求相对于霸权国家的均势。

国际上有目共睹的事实是,突然提出大幅度修改国际规则的国家并不是中国,而是美国。2018年1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网站发布报告称当初美国支持中国加入WTO是一个错误。然而,中国一直是努力适应美国主导制定的贸易规则,国内生产总值从2001年刚加入WTO之初的1.34万亿美元,增长到2017年的12.24万亿美元。这是人类历史上极其少有的经济增速。同期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也从10.62万亿美元增加到19.39万亿美元,然而与中国相比,许多美国“鹰派”人士感觉便宜都被中国占了,自己国家吃了亏。而中国并没有按照他们所设想的那样,在搞市场经济之后在政治社会制度上也向西方靠拢,中国经济的增长反而巩固了执政党的地位。而这就让美国长期宣称的社会普遍发展规律在地理空间上面临着一个很大的缺口,越来越难以自圆其说。于是,即便中国一再声明维护现有国际秩序的框架,但美国“鹰派”仍然认定,中国是居心叵测的国际秩序修正者(revisionist)。对付这样的修正者,只能是“先发制人”,修改国际游戏规则。

美国着手修改国际游戏规则,首当其冲的就是其在冷战后一手打造的自由贸易体系。特朗普总统打出了“美国第一”旗号,抛弃“自由贸易”旗帜,代之以“公平贸易”口号,不仅对中国,也对自己的一系列西方盟友发动了贸易战,以减少美国的巨额贸易逆差,并阻碍中国的产业升级。美国自己抛弃“自由贸易”旗帜,但也不允许中国举这面旗帜,反复指责中国不是合格的市场经济体,违反国际贸易规则,干预市场自主性,猛攻所谓的“知识产权盗窃”和“巨额国家补贴”等问题。这些指责事实依据十分薄弱,但欧盟与日本政客的摇摆与对美国话语的附和,也使得中国坚持的“自由贸易”口号的效果呈现出巨大的不确定性。

美国“先发制人”修改国际规则的根本原因,仍在于自身失去优势地位的恐惧。一个人口总和相当于发达国家人口总和的经济体的崛起,在世界历史上是前所未有之事。哪怕中国完全保持沉默,其不断增长的经济体量和不断升级的产业,就已经形同“原罪”。正是这种恐惧在主导着种种话语的生产,从对中国市场经济的抹黑,到对中国政治体制的攻击。将中国摆到当年德国的位置上,就是这种恐惧的产物。我们不能低估霸权力量的恐惧所带来的话语生产能力。正如20世纪初的英德冲突所表明的那样,即便英德两国同属于西方文明,即便两国政治制度只不过是君主立宪制的两种不同模式,也毫不影响英国舆论将德国政治体制贬斥为“野蛮”。作为非西方国家的中国,只能时刻准备迎接更大的话语风暴。

六 余论

“根治”霸权力量的恐惧几乎是不可能之事——因为这意味着自我抑制乃至放弃本国的发展。然而,中国有必要、也有可能致力于消除第三方力量的疑虑。许多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与中国在根本利益上一致,但同时受到西方话语较大的影响,消除他们被植入的“英德之争”的印象,颇为重要。需要反复辨析清楚的是,英德冲突发生在一个帝国主义时代,近代西方列强的发展乃是以广大殖民地半殖民地地区的依附地位为代价的,19世纪德国的崛起并不改变这个基本游戏规则,英德冲突,终究是两个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冲突。

相比之下,中国的崛起,是一个相当于发达国家人口总和的非西方人口大国,在一个仍然充满剥削与压迫的国际秩序中,通过本国人民的辛勤劳动而崛起,它客观上冲击了国际秩序中仍然盛行的种种“不劳而获”的逻辑,因而也会引起既得利益者的阻挡,但这从本质上不同于一百多年前的英德冲突。

一百年前的德国最终因为“失道寡助”而落败,而今日的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如能“不忘初心”,坚持与渴望平等发展的大多数国家与民族站在一起,就会始终走在“得道多助”的道路上。即便有种种艰难险阻,中国的道路终将越来越宽广。

注释:

[1] Graham Allison,Destined for War: Can America and China Escape Thucydides’ Trap?  Boston: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2017,pp.55-88

[2] 〔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3] 《列宁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05页。

[4] 康有为:《德国游记》,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七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42页。

[5] 同前注,第442页。

[6] 康有为:《德国游记》,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七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41-442页。

[7] J. Leonhard, "Construction and Perception of National Images: Germany and Britain,1870-1914," The Linacre Journal 4 (2000): 52.

[8] 〔英〕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1页。

[9] Hugh A. MacDougall, Racial Myth in English History: Trojans, Teutons, and Anglo-Saxons, Montreal: Harvest House, 1982.

[10] 一个典型的表述,可参见F. W. Maitland, "The Making of the German Civil Code,” H. A. L. Fisher Eds.,The Collected Papers of Frederic William Maitland, vol.iii.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p.475

[11] J. Morley, "France and Germany," The Fortnightly Review 8 (1870) :370.

[12] 大众文化层面的德国形象塑造,see Richard Scully, "The Other Kaiser: Wilhelm I and British Cartoonists, 1861–1914," Victorian Periodicals Review, Vol. 44, No. 1 (SPRING 2011), pp. 69-98。

[13] 71“Germans and Their Kaiser,” Contemporary Review 71 (June 1897): 805.

[14] Hegel, "The English Reform Bill," in ‎Thomas Malcolm Knox & ‎Z. A. Pelczynski trans., Hegel's Political Writing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p.300

[15] J. Leonhard, "Construction and Perception of National Images: Germany and Britain,1870-1914," The Linacre Journal 4 (2000): 57-58.

[16] 宣言书全文参见:http://germanhistorydocs.ghi-dc.org/pdf/deu/817_Bernhard_vom_Brocke_156.pdf,2018年6月25日最后访问。

[17] 宣言书全文参见:http://histmath-heidelberg.de/zitat/erkl1914.htm,2018年6月25日最后访问。

[18]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决定时刻:德国与世界历史的演变》,郭子林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版,第176-263页。

[19] 康有为:《示留东诸子》,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八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73页;康有为:《大同书》,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七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2页。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经略网刊”)

责任编辑:马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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