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菲儿:“为什么回来?”——一个中部农业村村干部与小组长的回村选择

来源:新乡土

2026-01-15 09:12

艾菲儿

艾菲儿作者

乡村治理观察者

编者按:在关于农村的公共讨论中,离开几乎被视为一种必然。在这一叙事框架下,村级治理岗位往往被视为负担重、回报低、缺乏吸引力的“没人愿意干的活”。但在一个中部农业村里,村干部与小组长却选择了“回来”。

作者调研发现,“回到村里”并非一种单一的价值选择,而是在多重结构条件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现实结果。他们的回归揭示了基层治理在人力资源上的结构性依赖,也凸显了制度化支持与激励机制的缺失。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新乡土”,观察者网转载,供各位读者参考。

【文/艾菲儿】

本文讨论的D村,位于中部地区某县城郊区,距离县城车程不足十公里,与镇政府的空间距离更近。这种地理位置,使它既不完全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偏远乡村,也尚未被城市空间真正吸纳。

在行政与政策体系中,该村同样处于一种“中间位置”。它并非国家或省级重点扶贫对象,也不是依靠产业或文旅资源而声名在外的“明星村”。长期以来,它与上级政府保持着一种相对稳定却并不紧密的关系:日常事务有人过问,重大项目需要竞争,既不会被完全忽视,也很难获得持续、密集的政策倾斜。

从社会结构上看,这是一个人口规模不大、存在人口流出问题的农业化村庄。农业资源有限,土地制度仍以小组为核心单元运行,小组在土地分配、流转与资源使用中拥有较强实际权力。外出务工比例较高,留守群体与返乡群体并存,家庭代际分工清晰而紧张。

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并不极端、却高度“常态化”的村庄情境中,村干部与小组长这一群体的来源、动机与行动逻辑,呈现出值得细致分析的复杂面貌。也让我们得以提出一个问题:村干部与小组长,为何回来、或者选择留在村里?

在关于农村的公共讨论中,离开几乎被视为一种必然。年轻人外出求学、务工、定居,中年人为了收入不得不离乡,村庄被不断描述为“被抽空的空间”。在这一叙事框架下,村级治理岗位往往被视为负担重、回报低、缺乏吸引力的“没人愿意干的活”。

但在本村的调研中,一个并不张扬却反复出现的事实引人注意:仍然有人回来了,并且承担起了公共事务的责任。

他们并非统一的一类人。有人从沿海城市返乡,有人从未真正离开,有人因为家庭责任停留,也有人在外漂泊多年后被重新吸纳进村庄治理体系。他们的回归,并不总是主动的选择,也并非完全出于理想主义。

这就引出了本文试图回答的核心问题:在当前的社会结构与制度环境下,是什么力量促使这些人“回来”?他们又是通过什么路径进入村庄公共事务体系的?

资料图:新华社

一、留下来的人

刘主任进入村庄公共事务,并不是一次经过深思熟虑的职业选择,而更像是在多重现实约束下的一种“顺势而为”。

她清楚地记得,自己真正开始参与村里事务,是在原有的妇女主任退下之后。当时,村里并没有太多人主动表达意愿。她的孩子还小,需要有人全天照看;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后来身体状况逐渐变差,既不适应外面的生活,也无法再从事高强度劳动,最终选择回村做一些零散的泥工活。

“那时候出去打工不现实。”她反复强调这一点。在她的叙述中,“不现实”并不仅仅指收入问题,更是一种家庭运转层面的不可能性:孩子没人带,老人年纪也大了,夫妻分工已经没有太多腾挪空间。

相比之下,留在村里,反而显得“更划算”。一方面,村里的岗位虽然收入不高,但时间相对可控;另一方面,熟人社会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支持网络,孩子、生病、突发情况,都不需要额外付出高昂的金钱成本。

她并不否认,这份工作在村里并不好做。妇女事务往往琐碎、情绪性强,调解家庭矛盾、组织活动、对接上级检查,都需要投入大量精力。但在她看来,这些事务至少是“在家门口完成的”。

她的子女结构也进一步强化了这种选择。大女儿早早出嫁到外地,二女儿嫁到邻县,小儿子在城市从事音乐相关工作,基本实现了自给自足,不再需要父母经济支持。家庭再生产的重心,已经从“供养子女”转向“照料孙辈与维持自身生活”。

在这样的阶段,村庄岗位并非上升通道,而是一种稳定装置。它帮助她把家庭照料、经济补贴和社会角色整合在一起,使“留下来”成为一种可以被接受、也被社会认可的选择。

二、外出回流者

洪主任的回村经历,常常被村里人视为“运气好”,但如果顺着他的生命史细看,会发现这并非偶然。

他小学文化,早年跟着爷爷学手艺。后来家庭变故,爷爷再婚,家庭资源重新分配,他逐渐被边缘化。分田到户后,他分到几亩地,开始独立务农。1990年代,结婚成家后,家庭经济压力迅速显现,仅靠农业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他开始选择外出打工。

他的打工经历并不稳定。深圳、义乌,不同工地、不同季节,哪里有活就去哪里。“一年里,只有下半年收完稻谷,才能安心出去几个月。”这种高度不确定的流动状态,使他始终无法真正离开村庄。

2000年春节,是他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节点。那一年,他像往常一样回家过年。不同的是,他主动去找队长,把土地相关费用交清。这在当时并不算普遍行为——不少外出务工的人,土地已经交给别人代种,税费也常常拖欠。

正是这一举动,引起了老书记的注意。在老书记看来,这是一个“讲规矩、心里有集体的人”。不久之后,他被叫去帮忙处理一些村里的事务,从临时跑腿到逐渐参与具体工作。

洪主任自己并不把这次转变理解为“被提拔”,而是“被拉了一把”。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并没有文化优势,也没有资源背景,唯一被认可的,是一种可被观察到的守序行为。

在村庄治理中,这种行为往往比学历或技能更重要。它意味着可靠、可控,也意味着在关键时刻不会“掉链子”。

2024年1月5日,在广西柳州融安县浮石镇六寮村议事协商主题广场,镇、村干部和村民正在议事。资料图:新华社

三、被推上台前的人

如果说前两类回村路径仍然带有一定程度的主动性,那么更多进入村庄公共事务体系的人,其实并不是“选择了治理”,而是在具体的制度情境与人情结构中,被推到了治理的位置上。

以袁组长的经历为例。20世纪80年代初,他原本以木工为业,农业生产并非其主要收入来源。当时正值生产队向家庭承包制过渡的时期,原有的组长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承担工作。在一次组内群众会议上,他被多名村民推举出来。尽管本人并不情愿,但在当时的村庄伦理中,“被大家选中”意味着一种难以拒绝的责任。

在那个阶段,小组长的角色与今天存在显著差异。他们不仅要承担事务协调职责,更深度嵌入生产组织之中:要组织劳作时间、协调人力分配、调解因劳动强度与收益分配引发的矛盾,甚至需要在生产现场以身作则。小组长的权威,更多来自个人付出与日常在场,而非制度授权。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这种“生产型治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小组长的事务性负担并未因此减少,反而在后续政策叠加中不断增加。从土地调整、资源分配,到政策宣传、矛盾调解,再到近年来的项目对接与数据填报,小组长逐渐成为最基层、也最容易被忽视的治理节点。

进入21世纪后,村内公共岗位的吸引力持续下降。一方面,事务繁杂、责任模糊、回报有限;另一方面,村庄内部可供动员的中青年劳动力持续外流。在这一背景下,“指定”“劝说”“返聘”逐渐取代了严格意义上的竞争性选举。

于主任的经历便反映了这一现实。他并非通过群众选举进入岗位,而是在“没人愿意干”的情况下,被村级领导直接起用。即便年岁渐高、已到退休年龄,仍被返聘继续承担工作。这种做法在制度层面看似临时,但在实践中却逐渐常态化。

由此可以看到,当基层治理岗位无法通过制度化渠道持续吸引合适人选时,村庄不得不依赖既有社会关系网络,通过非正式方式维持治理运转。

这种“被推上台前”的过程,正是基层治理供需结构失衡的直接体现。

四、长期在场者

与前述几类不同,崔书记的经历并非在出去与回来之间反复摆动,而是呈现出一种长期在场、不断转换角色的连续轨迹。他的个人生涯,几乎完整地嵌入在村庄近四十年的制度与日常运作之中。

他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童年与少年时期正值社会秩序重建阶段,受教育经历并不完整。恢复高考后,他先后两次参加考试,但成绩并不理想。与许多同龄人一样,在升学机会有限的情况下,他选择参军入伍。对他而言,当兵既是一条现实出路,也是一种被普遍认可的选择。

服役期间,他并未获得进一步升学或留任的机会。八十年代初退伍后,他回到村庄。与一些退伍后继续外出谋生的人不同,他很快被吸纳进村庄公共事务体系,开始从事基层工作。最初的岗位并不固定,主要承担治安、民兵、计划生育、党群事务、出纳等具体工作,属于典型的“哪里需要补哪里”的角色。

在随后的十余年中,他长期处于副职位置。工作内容琐碎而具体,包括协助处理纠纷、组织会议、对接上级部门、落实各类指标。尽管职务层级不高,但他几乎参与了村庄日常运转的各个环节,对村内人口、家庭情况和事务流程极为熟悉。

九十年代初,他曾短暂离开村庄,选择下海经商。在这一阶段,他以停薪留职、挂职副书记的方式外出,先后从事过工厂经营等活动。这段经历持续数年,为其积累了一定经济基础,也使他接触到更为市场化的运行方式。但由于家庭与村庄事务的牵连,他最终完全离开企业经营,再次回到村庄。

二十一世纪初,在原有村庄主要负责人转入国家干部体系后,他正式回到村庄担任核心职务。此后十余年间,他长期负责统筹村庄事务,直至退休。在这一阶段,他的工作重心更多转向协调、决策与对外沟通,同时也依然保留着对具体事务的直接介入。

从个体特征上看,崔书记对制度语言较为熟悉,能够完成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同时也熟知村庄内部的社会关系,对人情往来、矛盾处理有着长期积累的经验。在访谈中,他很少主动评价自己的工作价值,也较少使用宏大叙述来解释个人选择。他更倾向于以“当时需要”“有人要做”“事情总要有人管”来描述自己的长期在场。这种表述方式,既反映出个人性格的克制,也体现出一种对公共事务的习惯性承担。

从结果上看,崔书记的个人经历并未呈现出明显的跃升轨迹,但却构成了村庄治理中一种稳定而持续的存在。他的长期在场,使村庄在多次制度调整与人员更替中,始终保留着一条经验连续的线索。

在会宁县韩家集镇袁家坪村,已当了近15年的村党支部书记任长太(右)在村民家和村民沟通。 资料图:新华社

五、回村的逻辑

综合不同个体的回村经历可以看到,“回到村里”并非一种单一的价值选择,而是在多重结构条件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现实结果。

首先,家庭照料责任构成了最直接、也最具约束力的动因。无论是抚育子女、陪读,还是照顾年迈父母、看护孙辈,中年阶段的个体往往难以在外地长期维持高强度务工与家庭责任的双重负担,村庄由此成为承载家庭再生产的关键空间。

其次,村庄公共事务的进入路径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特征。选举、指定、返聘、被动接任等方式并存,反映出基层治理并非完全依赖制度化流程,而是在制度框架内高度依赖地方社会关系与现实判断。在人手短缺、待遇有限的背景下,是否“靠得住”“讲规矩”“愿意承担”,往往比形式上的程序更具决定性意义。

再次,外出务工经验在回流过程中被重新赋予治理价值。外出并未切断个体与村庄的联系,反而在回归时转化为一种隐性的社会资本,使其更容易被纳入公共事务体系。这种从“迁移”到“回流”的转化,揭示了流动并非对村庄治理的单向消解,而是可能成为补充其人力资源的重要来源。

然而,这种以个人承担为基础的治理模式,也暴露出明显的结构性风险。当回村更多依赖家庭责任、道德压力与临时补位时,基层治理的可持续性便高度依赖少数个体的持续付出。

由此可见,真正需要反思的并非“为什么他们回来了”,而是如何通过制度设计,为这些回来的人提供更稳定的支持,使回村不再只是被迫的选择,而成为一种可以长期维系的公共参与路径。

未来应通过稳定的制度保障、明确的激励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为回村者提供长期可持续的支持,使“回村”不再仅是被迫承担的现实选择,而能够转化为一种长期可维系、受认可的公共参与路径。

责任编辑: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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