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密歇根州法院:政府没义务保证公立学校教学质量

来源:观察者网

2014-11-26 15:56

117日,美国密歇根州上诉法院裁决:密歇根州没有法律义务为苦苦挣扎于的高地公园校区的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教育,这对于该州全体小学生也是一个打击。该起诉由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于20127月提交,起诉对象为密歇根州政府以及高地公园学校——该校区甚至有部分高三学生文字能力只有小学5年级水平。

高地公园校区的家长米歇尔·约翰逊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针对密歇根州政府诉讼案中的原告代表之一。她说“学生们应该得到公平的教育”

据“密歇根公民”网站1113日报道,一项2:1的决议颠覆了先前巡回法院做出的一项规定,即规定“在为所有的孩子提供教育方面,包含了广泛有力的国家利益”。

上诉法庭表示,国家实际上并无宪法规定要确保学生能学到像阅读这样的基本技能,国家只有建立和负担一个公共教育体系的义务,它并不保证教育质量。

几十年来美国教育改革中一直存在历史性、司法性的影响,大多数人的意见也认为“法官们不具有裁定教育政策的权利。”

“这项决议会激怒任何一位关心我们的公共教育体系的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密歇根分部的执行理事凯瑞·莫斯说。“对于这个已经辜负并且依然在辜负孩子们的地区,法院在洗脱了自己对此的干系同时也开脱了国家对此应负的责任。”

此决议驳回了一起被称为“阅读权益”的上诉,该诉讼由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密歇根分部在20127月份提交,该联盟代表了密歇根州高地公园地区公立学校的8名学生,这些学生则是当地1000名加入K-12的儿童的代表(观察者网注:K-12即从幼儿园到12年级的儿童教育)。该诉讼直指负责监管公共教育和高地公园校区的密歇根州政府,并坚持认为国家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孩子们拥有与其年级相对应的阅读水平方面是失职的。据悉,被起诉的学校管理混乱,师资匮乏,教材落后,只有不到10%的学生能达到规定的教育水平,甚至有的高三学生文字能力只有5年级水平。

莫斯表示,“让我们记住,正是这个政府,把整个地区的教育都搞得像只知道赚钱的公司,充斥于其中的都是些表现恶劣并鲜有成功业绩的学校”,“正是这个政府,面对那些读写水平没有达到年级平均水准的孩子时,在立法上无动于衷。政府有责任为所有孩子确保和维护教育体制。”

在诸异见中,上诉法院的法官道格拉斯·沙皮罗对法院提出控诉,主要内容包括在以下情况中“必要司法角色的缺失”:政府成为被告时,社会法治的实施;保护密歇根州境内所有的居民的权益,尤其是那些在政治程序中无法发声的孩子们的权益。

参考2012密歇根州教育评估计划的测评结果,高地公园的学生和家长可谓前景堪忧。2013-2014学年,至少78.9%的应届四年级学生和73%的应届七年级学生需要政府的特别介入。此前一个学年,65%的四年级学生和75%的七年级学生需要法令介入。

“我们用这样的方式来尊重法院的决议,”密歇根州教育厅的比尔·迪色撒表示。“我们建议密歇根州的所有教育工作者让所有学生在三年级结束之前,把阅读水平提高到年级平均水平”,“一般来说,提高三年级的阅读熟练程度已经是教育机构最为优先的任务之一了。在三年级之前,学生们学习如何去阅读,过了这个阶段呢,就要通过阅读去学习了。”

密歇根州教育厅厅长麦克·弗拉纳根在7曾宣布,他将暂停低水平的民营学校授权人开办新学校,迪色撒表示:“教育厅想要确定,州内所有的公立及民办学校都有责任。”

观察者网综合密歇根公民网、独家网、赫芬顿邮报消息

责任编辑: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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