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法院内捅伤4法官 用报纸将刀包住带进办公楼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5-09-10 11:30

男子法院内捅伤法官,4名法官被捅伤,昨天上午,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内,一名男子将4名法官捅伤。伤者均已脱离生命危险,凶手已被警方控制。据官方通报,该男子因对劳动争议判决不满动手伤人。男子法院内捅伤法官,因为捅伤部位多是要害部位,专家表示,此事件的当事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那么现在大家更关心的是这名男子为什么这么残忍在法院内捅伤法官。

男子法院内捅伤法官

男子法院内捅伤法官

昨天下午1点多,网上一条关于十堰法官被捅伤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消息称,昨天上午9点50分左右,一名男子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内,将包括民三庭庭长胡韧在内的4名法官捅伤。案发后,凶手逃离现场,法警闻讯赶来,在地下室将凶手抓获。目前,4名伤者正在十堰市人民医院抢救。4名伤者中,一名法官因受伤很重,正在紧急抢救,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另外3名法官伤势稍轻,还在进行手术处理。消息称,法院在一楼大厅设置有安检门,外人需要经此安检才能进入。据了解,凶手当时是用报纸将刀包住,带进办公楼。十堰市公安局宣传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捅人男子仍在控制中,捅人原因可能是一起公司内部劳务纠纷案中,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十堰市茅箭公安分局刑警队还在调查此事,原因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庆刚,男,42岁,家住茅箭区张家巷。2014年,胡庆刚因与十堰方鼎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向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胡庆刚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十堰方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裁决驳回其仲裁请求。胡庆刚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至茅箭区人民法院。2014年5月,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胡庆刚的诉讼请求,胡庆刚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决定维持一审判决,并通知胡庆刚的律师到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二审判决书,律师则通知胡庆刚前往法院领取。

9日上午9时33分,胡庆刚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院门口处,经法院值班法警联系,胡庆刚案主审法官刘坦(女)下楼将胡庆刚带至自己在6楼的办公室。在送达文书时,胡庆刚对判决结果不服,突然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伤刘坦,后又将刘坦同一办公室的审判员郑飞捅伤。同楼层的民三庭庭长胡韧、审判员刘占省闻讯而来,也先后被胡庆刚捅伤。

案件发生后,受伤的4名法官被及时送往人民医院救治,其中郑飞伤势严重,还在重症监护室救治,经抢救目前伤势平稳可控。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细化处置措施,全力做好救治安抚工作,快速查明案情、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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