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用户账号、内容生态与公众举报管理制度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1-01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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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网举报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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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网用户协议


本《观察者网用户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与观察者网之间关于使用观察者网各项服务的法律协议。“观察者网”是指观察者网的运营公司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本协议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免除观察者网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及司法管辖条款等),观察者网已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来特别提醒您,请您留意重点查阅。请您确保您在使用观察者网服务前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观察者网隐私政策》以及观察者网公布的其他协议规范、规则、声明、公告、政策等(以下统称“其他观察者网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在使用观察者网服务时应同样遵守。您接受并同意本协议的行为即视为您同意并接受其他观察者网规则,您接受并同意任一其他观察者网规则的行为亦视为您接受并同意本协议。

您确认您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能力同意并遵守本协议,并对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应获得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如您尚未成年,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请特别注意未成年人条款。未成年人行使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视为已获得法定监护人的认可。

1.    服务说明

1.1.    观察者网向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1.1.1.    观察者网弹幕网网站:www.guancha.cn(及其他由观察者网运营的任何网站);

1.1.2.    观察者网直接运营或与第三方合作运营的包括但不限于PC、平板、手机、等全部终端客户端产品;

1.1.3.    观察者网风闻、编辑部、观课堂;

1.1.4.    观察者网直接拥有或运营的服务器、网络存储空间;

1.1.5.    观察者网提供给您的各类增值服务;

1.1.6.    观察者网提供给您的其他技术和/或服务,具体以观察者网实际提供的为准。

1.2.  观察者网所提供的服务,均限于在上述1.1.1及1.1.2所述平台(以下简称“观察者网平台”)内使用,任何以恶意破解等非法手段将观察者网所提供的服务与观察者网平台分离的行为,皆不属于本协议约定的由观察者网提供的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行为人负责,观察者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观察者网所提供的服务仅供用户非商业性使用,用户在未经观察者网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商业性目的使用观察者网所提供的服务。

1.3.  观察者网官方所公布的方式为注册、登录、下载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iOS、Android等智能平台)、使用观察者网服务的唯一合法方式,用户通过其他任何途径、任何渠道、任何方式获取的观察者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客户端下载等)均为非法所得,观察者网概不承认其效力,且一经发现,观察者网有权立即作出删除、清零、封号等处理,任何因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请用户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加强密码安全性,谨防账号泄露或被盗。因用户账号被泄露或被盗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观察者网不承担补偿责任。

1.4.  观察者网有权提前向用户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弹出公告、网站首页公告、系统消息)以修改、替换、升级与观察者网服务相关的任何软件。如果用户不同意或者不接受观察者网相关软件的修改、替代、升级,请直接拒绝、停止、取消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用户同意并接受观察者网相关软件的修改、替代、升级,同时该同意并接受的行为仍受本协议约束。

1.5.  本协议所称“用户”,包括注册获得观察者网账号的用户(以下简称“注册用户”)及未注册获得观察者网账号的用户(以下简称“非注册用户”)。凡未注册观察者网的产品和/或服务的用户,自下载或安装观察者网的产品和/或使用观察者网的服务时即自动成为观察者网的“非注册用户”。

1.6.  特别提醒:由于观察者网的产品和服务较多,为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内容也有所不同,本协议为观察者网统一适用的一般性用户服务条款。针对观察者网的某些特定产品/服务,观察者网还将制定特定用户服务协议,以便更具体地与您约定观察者网的服务内容、服务规则等内容,您应在充分阅读并同意特定用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后再使用该特定产品/服务。

2.      注册账号

2.1.  部分观察者网服务仅向注册用户提供,如果您使用观察者网提供的网络存储空间进行文字、美术摄影等内容的上传及传播等,请先根据本协议及其他观察者网规则提示的规则、流程注册成为注册用户,并确保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上述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您应及时更改。

2.2.  您应对注册获得的观察者网账号(以下简称“账号”)项下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侵犯包括但不限于观察者网在内的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

2.3.  您理解并同意,您仅享有账号及账号项下由观察者网提供的虚拟产品及服务的使用权,账号及该等虚拟产品及服务的所有权归观察者网所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观察者网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账号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赠与、出借、转让、销售、抵押、继承、许可他人使用)。如果观察者网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观察者网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向该注册账号提供服务,并注销该账号。

2.4.  您应妥善保管账号信息、账号密码以及其他与账号相关的信息、资料。如因您的原因,造成账号信息、资料、数据的变动、灭失或财产损失等,您应立即通知观察者网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2.5.  您同意并承诺做到:

2.5.1.    当您的账号或密码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任何安全问题时,您会立即有效地通知到观察者网;

2.5.2.    当您每次登录观察者网或使用相关服务后,会将有关账号等安全退出;

2.5.3.    您同意接受观察者网通过电子邮件、客户端、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您发送通知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

2.6.    您同意并承诺不从事以下行为:

2.6.1.    冒用他人信息为自己注册观察者网账号;

2.6.2.    未经他人合法授权以他人名义注册观察者网账号;

2.6.3.    使用同一身份认证信息注册多个观察者网账号(包括经观察者网审核认定多个观察者网账号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6.4.    窃取、盗用他人的观察者网账号、硬币、会员标识等;

2.6.5.    使用侮辱、诽谤、色情、政治等违反法律、道德及公序良俗的词语注册观察者网账号;

2.6.6.    以非法占有观察者网相关服务资源为目的,通过正当或非正当手段恶意利用网站漏洞;

2.6.7.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内容。

2.7.  您理解并同意,观察者网有权对违反上述条款的用户作出禁止注册及/或封号的处理。

2.8.  您了解并知悉,您可以使用账号登录观察者网提供的观察者网体系下全部产品。

2.9.  您理解并同意,观察者网有权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视情况决定收回账号使用权,无需另行通知用户亦无需征得用户同意。

3.      观察者网上的内容

3.1.  观察者网上的内容是指经由观察者网提供的服务,以上传、张贴或任何其他方式传送或传播的任何资讯、资料、文字、音频、照片、图形、视频、信息、链接或其他资料,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以下简称“内容”),内容提供者、上传者应对其提供、上传的内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给观察者网造成损失的,还应向观察者网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第三方因用户上传的内容向观察者网主张权利的,观察者网有权在不事先通知内容提供者、上传者的情况下直接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3.2.  若您使用上传或发布的内容的功能,则您保证对您在观察者网上传或发布的内容享有合法的著作权或相应授权,观察者网有权展示、散布及推广前述内容。

3.3.  为提高您内容曝光量及发布效率,观察者网将额外为您提供全球范围内的展示和推广服务,您同意观察者网将您账号项下发布的全部内容展示于观察者网直接运营或与第三方合作运营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PC、平板、手机等全部客户端软件和/或网站。同时,您允许观察者网在展示内容时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必要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翻译、汇编、改编等)。您在此确认并同意,观察者网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在与上述内容、观察者网产品及相关服务、观察者网和/或观察者网品牌有关的任何宣传、推广和/或研究中以适当的方式开发和使用上述内容(全部或部分)。为避免疑义,您理解并同意,上述内容包括您拥有或被许可使用并植入内容中的个人形象、肖像、姓名、商标、服务标志、品牌、名称、标识和公司标记等。您可以随时通知观察者网取消本服务。

3.4.  观察者网无法预先知晓并合理控制经由观察者网服务上传之内容,因此,您已预知在使用观察者网的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部分令您感到不快、不适或厌恶的内容,您同意放弃由此产生的针对观察者网的任何追索权。但观察者网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您继续使用观察者网的部分或全部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

4.      使用规则

4.1.  用户在使用观察者网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4.1.4.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4.1.5.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4.1.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4.1.8.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4.2.  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4.2.1.    制作、上传、复制、传送、传播包含任何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或其他令人反感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4.2.2.    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4.2.3.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4.2.4.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观察者网所传送;

4.2.5.    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进行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4.2.6.    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4.2.7.    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4.2.8.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4.2.9.    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4.2.10.    干扰或破坏观察者网服务或与观察者网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4.2.11.    未经观察者网事先明确书面许可,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等任何自动程序、脚本、软件)和任何理由自行或委托他人、协助他人获取平台的服务、内容、数据;

4.2.12.    用户需保证其上传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上传内容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    宣扬邪教、迷信的;

(6)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4.2.13.    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需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观察者网公布的创作规则,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您在发布或传播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的非真实内容时,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否则观察者网有权对相关内容和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标识、限制、封禁等措施。

4.2.14.    如用户提供的上传内容含有以上违反政策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者内容的,由用户直接承担以上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如因此给观察者网造成不利后果的,用户应负责消除影响,并且赔偿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4.3.  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渠道或媒体(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等)发出“与观察者网合作”、“与观察者网共同出品”等任何携带“观察者网”品牌的字样。如用户需宣传推广合作内容,用户只能在宣传中提及内容本身而不得提及与观察者网关系或者擅自以观察者网品牌进行推广。凡是用户的发稿带有“观察者网”的一切宣传稿件必须通过观察者网相应合作部门之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观察者网造成的一切损失用户应予以赔偿。

5.      第三方链接

观察者网服务可能会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网站或资源进行链接。除非另有声明,观察者网无法对第三方网站之服务进行控制,用户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观察者网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建议您在离开观察者网,访问其他网站或资源前仔细阅读其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

6.      知识产权

6.1.  

受国际版权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保护,观察者网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商标、材料等的所有知识产权归观察者网所有和享有。“知识产权”包括在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规定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以及其中的任何和所有应用、更新、扩展和恢复。

6.2.  

用户不得修改、改编、翻译观察者网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材料等,或者创作与之相关的派生作品,不得通过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类似行为获得其的源代码,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负责,观察者网将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6.3.  

用户不得恶意修改、复制、传播观察者网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材料等。否则,用户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对其他人的损害,或者造成对观察者网公司形象损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  

用户不得擅自删除、掩盖或更改观察者网的版权声明、商标或其它权利声明。观察者网平台所有设计图样以及其他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观察者网所享有的商标、标识。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6.5.  

观察者网对其自制内容和其他通过授权取得的独占内容享有完全知识产权,未经观察者网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载、传播和提供观看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观察者网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观察者网将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6.6.  

观察者网所有和享有的知识产权,不因用户的任何使用行为而发生权利转移。

7.      免责声明

7.1.  

观察者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或连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有关本网络服务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用户经本服务上的广告、展示而购买、取得的任何产品、信息或资料,观察者网不负保证责任。用户自行负担使用本服务的风险。

7.2.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观察者网提供给您的全部产品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

7.3.  

观察者网对如下事项不做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7.3.1.    

观察者网提供的网站、客户端等软件虽然均已经过观察者网测试,但由于技术本身的局限性,观察者网不能保证其与其他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如果出现不兼容的情况,用户可将情况报告观察者网,以获得技术支持。如果无法解决问题,用户可以选择卸载、停止使用观察者网服务。

7.3.2.    

使用观察者网服务涉及到Internet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不可抗力、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网络中断、用户关机、通信线路等原因,均可能造成观察者网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情况。观察者网不保证观察者网服务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7.3.3.    

由于观察者网提供的客户端等软件可以通过网络途径下载、传播,因此对于从非观察者网指定官方站点下载、非观察者网指定途径获得的观察者网服务相关软件,观察者网无法保证其是否感染计算机病毒、是否隐藏有伪装的木马程序等黑客软件,也不承担用户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7.3.4.    

观察者网不做任何与观察者网服务、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及时性和性能有关的担保。

7.3.5.    

观察者网不保证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7.4.  

用户使用经由观察者网服务下载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由用户自行负担,因该使用而导致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7.5.  

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观察者网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7.5.1.    

观察者网服务全部或部分无法使用;

7.5.2.    

经由观察者网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或服务;

7.5.3.    

用户资料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修改;

7.5.4.    

其他与观察者网服务相关的事宜。

7.6.  

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加强密码安全性,谨防账号泄露或被盗。因用户账号被泄露或被盗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观察者网不承担补偿责任。用户因电信和网通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网络或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不可抗力(如服务器宕机)等非观察者网原因造成账号、账号内财产等丢失、减少的,观察者网不承担补偿等责任。

7.7.  

用户理解并同意自主选择免费下载和使用观察者网服务,风险自负,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观察者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因使用观察者网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如因下载或使用观察者网服务而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的损坏或数据的丢失等,用户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8.  

用户因认证信息不真实而导致账号、账号内财产等丢失、减少而无法找回的,观察者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8.1.  

您理解并同意,观察者网基于经营策略的调整,可能会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也可能会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

8.2.  

您理解并同意,如观察者网发生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时,观察者网可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下相关资产;观察者网亦可在单方通知您后,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及相应的权利义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

8.3.  

您理解并同意,如您在使用观察者网服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其他观察者网规则、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和/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观察者网有权不经通知而单方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8.4.  

您理解并同意,如您实施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和/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并因此影响或可能影响观察者网和/或他人的名誉、声誉或其他合法权益,观察者网有权不经通知而单方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8.5.  

观察者网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有权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亦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继续保存您留存于我方平台的其他内容和信息。

9.      注销

9.1.  

用户有权向观察者网提出账号注销申请,您可以通过观察者网的指定链接申请客服注销您的账号(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其他观察者网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9.2.  

特别提醒:注销观察者网账号后,您将无法再以此账号登录和使用观察者网的所有产品与服务以及产品及服务中与第三方合作的服务内容,观察者网也将同时终止在该账号下为您提供我们各项产品与服务,这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给您的售后维权带来不便。且观察者网账号一旦注销完成,将无法恢复。请您在注销前慎重考虑。

9.3.  

如您确定需要注销观察者网账号的,您已充分知晓并确认,账号注销后该账号仍然存在,但您将不再拥有账号相关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9.3.1.    

账号注销后,您将无法再以该账号登录、使用观察者网旗下的全部产品和服务;

9.3.2.    

账号注销后,您曾通过该账号登录、使用观察者网旗下的全部产品和服务的所有内容、信息、数据、记录将会被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也无法再搜索、访问、获取、使用和找回,包括但不限于:账号信息(头像、昵称、签名等)、绑定信息;

9.3.3.    

账号注销后,该账号的交易记录将被清空且无法恢复;

9.3.4.    

账号注销后,观察者网有权不再为用户提供任何与账号有关的服务;

9.3.5.    

您同意通过账号注销的方式放弃该账号在观察者网旗下的产品与服务使用期间已产生但未消耗完毕的权益及未来的预期利益。观察者网将对该账号下的全部权益做清除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您尚未到期的包括观察员权益和观课堂权益在内的付费服务权益、您尚未使用的各类优惠券、包括“观点”在内的虚拟道具、您在观察者网各产品和/或服务中的各类身份权益、您在观察者网各产品和/或服务中已经购买的未到期的在线服务内容、其他已经产生但未消耗完毕的权益或未来预期的利益。

9.4.  

在您向我们申请注销观察者网账号之前,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和财产权益,您需先行检查与确保您申请注销的账号已经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9.4.1.    

账号系用户通过官方渠道注册,符合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账号;且为您本人的会员账号;

9.4.2.    

按照客服要求的注销流程进行注销操作;

9.4.3.    

账号处于安全状态,包括:未处于申请找密码、修改手机号的状态中;无未处理完毕的(被)投诉、举报;其他不安全/异常状态;

9.4.4.    

账号内无未处理完毕的交易;

9.4.5.    

账号内无您发起的但尚未完成的抽奖活动;

9.4.6.    

账号与观察者网全部业务都不存在合约关系或尚在合约期的;

9.4.7.    

如账号曾开通了“自动续费”服务的,您已经自行取消该服务;

9.4.8.    

其他应满足的条件。

9.5.  

如您已充分阅读并理解9.2和9.3条的内容,并确认已经满足9.4条的全部条件,可以向客服提出账号注销申请。客服将对您的账号安全状态以及您的相关产品与服务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综合判断您的账号是否符合条件。

9.6.  

观察者网账号一旦注销,您与我们曾签署过的相关用户协议、其他权利义务性文件等相应终止(但已约定继续生效的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您知悉并同意:即使您的账号被注销,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您在协议期间内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规则等(可能)需要承担的相关责任。

10.    隐私政策

10.1.

观察者网注重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您在下载、安装、启动、浏览、注册、登录、使用观察者网的产品与/或服务时,观察者网将按照平台公布的《观察者网隐私政策》的约定处理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因此希望您能够仔细阅读、充分理解《观察者网隐私政策》的全文,并在需要时,按照《观察者网隐私政策》的指引,作出您认为适当的选择。

10.2.

您应当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观察者网隐私政策》后使用观察者网的产品与/或服务,如果您不同意政策的内容,将可能导致观察者网的产品与/或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达到观察者网拟达到的服务效果。您使用或继续使用观察者网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的行为,都表示您充分理解和同意《观察者网隐私政策》(包括更新版本)的全 部内容。

10.3.

如您对《观察者网隐私政策》或对您的个人信息相关内容有任何问题(包括问题咨询、投诉等),您可通过《观察者网隐私政策》第10条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11.    未成年人条款

11.1.

观察者网非常注重未成年人的保护。若您为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取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观察者网的产品与/或服务。

11.2.

法定监护人应指导子女上网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观察者网不鼓励未成年人使用观察者网的产品/服务进行任何消费行为,如有消费,未成年人应以法定监护人名义申请消费或在法定监护人明示同意下操作。未成年人使用观察者网服务的行为即视为已获得了法定监护人认可。

11.3.

观察者网提醒未成年人在使用观察者网服务时,要善于网上学习,认清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影响日常的学习生活。

11.4.

对于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观察者网将严格按照平台公布的《观察者网隐私政策》 中阐述的方式、方法执行。

12.    法律适用和管辖

12.1.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双方同意,解决争议时,应以您同意的最新版《观察者网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为准。

12.2.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各方均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2.3.

为免疑义,除另有相反书面约定外,本条法律适用和管辖条款效力及于本协议及其他观察者网规则,包括其修订、补充及更新。

13.    协议的修改与通知

13.1.

观察者网有权依据国家政策、技术条件、产品功能等变化需要而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协议予以发布。

13.2.

前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观察者网将以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弹窗、邮件、站内信、网站公告等)提醒您更新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

13.3.

您知悉,本协议的名称、各章节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且因本协议在我们平台展示之处较多,全部协议更名完毕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两个名称的同时存在并不影响正文其中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13.4.

修改后的内容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应同样遵守。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使用观察者网及相关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观察者网及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后的本协议并愿意受更新后的本协议的约束。




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观察者网论坛社区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试行)

为了维护开放、友善、理性的社区氛围,本网站将根据《观察者网用户协议》和本规范中的条款对注册用户和发布在社区的内容进行管理。网站鼓励用户创作、发布优质内容,同时也将采取必要措施管理违法、侵权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

第一条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鼓励用户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

二、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

三、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

五、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

六、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

七、其他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的内容。

第二条 网站可能采取删除违规内容、断开违规内容链接、暂停或终止违规用户帐号功能等方式,对以下违法、不良信息或存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处理。

一、 违反法律法规信息:

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2)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3)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6)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8)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9)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不得含有以下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信息:

(1)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

(2)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

(3)利用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或者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欺骗、胁迫取得财物的;

(4)违背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5)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

(6)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

(7)从事违法宗教活动或者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便利的;

(8)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9)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

(10)假冒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活动的;

(1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行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三、发布垃圾信息,影响用户体验、扰乱评论秩序的信息或相关行为:

(1)重复发布相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问及其补充说明,话题及其描述,回答,评论,收藏夹及其补充说明,文章,私信);

(2)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

(3)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社区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4)发布与主题不相关的讨论内容及话题;

(5)使用严重影响用户体验的违规手段进行恶意营销;

(6)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四、恶意行为:

(1)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与他人或机构相等同或有关联;

(2)骚扰他人,以评论、私信等方式对他人反复发送重复或者相似的诉求;

(3)发布含有钓鱼网站、木马、病毒网站链接及相关内容;

(4)发布含有潜在危险、窃取用户隐私等相关内容;

(5)抄袭他人,在未经原作者合法授权使用相关内容;

(6)未经核实、捏造情节、夸大事实、侵权假冒、侮辱诽谤他人的虚假谣言信息;

(7)恶意拼接、旧闻翻炒、断章取义、真假掺杂的误导性信息;

(8)通过蹭、炒社会热点、打“擦边球”进行自我营销,引发负面影响的恶意营销信息;

五、传播封建迷信: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宣扬鼓励封建迷信等活动,推广算命等理论知识学习及讨论;

六、文章标题党:

(1)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七、有偿删帖与“黑公关”:

(1)为“有偿删帖”等网络“黑公关”进行宣介推广的信息。包括:“招募水军”“删除差评”“负面消除”“负面优化”“有偿删帖”等涉网络“黑公关”业务宣介推广信息;

(2)涉网络“黑公关”技术交流信息;

(3)涉网络“黑公关”参与人员沟通联络和非法交易信息。

(4)通过有偿发布或删除信息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的账号;

(5)收取费用对未经核实的企业负面信息进行转发的网络名人和权威机构账号;

(6)通过人工或机器手段参与批量转发文章、诋毁攻击个人与企业或进行恶意炒作营销、数据流量造假的“水军”账号;

(7)未经许可,不具备新闻采编资质,却以“新闻媒体”“新闻网”“记者”“媒体人”“舆论监督”等名义从事新闻活动的公众账号;

八、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含有性暗示、性挑逗倾向等“软色情”的;

(5)宣扬传播 “泛清真化”、“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的;

(6)发布扩散“翻墙”相关专用穿透工具、软件及代理的相关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九、不鼓励行为:

(1)非理性或攻击言论

心平气和的讨论问题才能产生更多有价值的内容,通过冷言冷语来蓄意引起争端的内容可能会引发更多非良性讨论。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对他人进行阴阳怪气的言论,如: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你……;

无端怀疑他人行为动机,如:你是慕洋犬吧;你是小粉红吧;

不尊重他人所创作的内容,如:太长不看,写得真烂;

发布宣泄情绪的负面言论,如:就看不惯那群……。

(2)无事实依据的观点

第三条  违规行为处理流程及规则

一、本网站通过主动发现和接受用户举报两种方式发现违规行为。用户可以使用该条评论下方「举报」功能对涉嫌违规的行为和用户进行举报。违规的信息由本网站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

二、如果某位用户发布的内容属于违规情形,帐号将会被警告、短期禁言(1天、3天、15天、7天、一个月)、长期封禁或注销停用。

•如果一名用户在1天内:

有1条严重违规内容被删除,该帐号将被警告或禁言1天;

有多条违规内容被删除,该帐号将被禁言3天、7天或一个月,严重违规者将视情节严重对帐号进行封禁。

•如果一名用户因内容被删除,帐号被禁言过,再次发布的内容被删除时禁言天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如果一名用户3个月内因内容删除,被禁言过2次,再次发布了违规内容,帐号会被长期封禁停用;

•如果一名用户在6个月前发布的违规内容被举报和处理,则不会被处罚,但内容会被删除。

三、本网站会将长期或多次违规的用户列入用户黑名单,对其所有发布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或限制其使用网站提供的部分功能。

第四条  附则

一、网站站方可以出于维护本网站氛围和秩序的目的,不断完善丰富本规定的内容。



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5日


观察者网举报制度规范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举报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与本网站《观察者网用户协议》、《观察者网论坛社区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网站制度,制定本规范。

二、负责部门与受理范围

观察者网用户管理部门与内容管理部门负责网站内容信息举报接受、研判与处理工作;

举报信息受理范围为观察者网微博、微信及网站自有平台。内容包含:网站用户发布信息与新闻内容。

三、用户发布信息举报

一、违反法律法规信息:

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2)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3)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6)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8)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9)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不得含有以下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信息:

(1)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

(2)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

(3)利用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或者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欺骗、胁迫取得财物的;

(4)违背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5)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

(6)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

(7)从事违法宗教活动或者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便利的;

(8)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9)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

(10)假冒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活动的;

(1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友善、不尊重用户及其所贡献内容的行为:

(1)轻蔑:贬低、轻视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2)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嘲讽:以比喻、夸张、侮辱性的手法对他人或其行为进行揭露或描述,以此来激怒他人;

(4)挑衅: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图使对方对自己的言论作出回应,蓄意制造事端;

(5)羞辱:贬低他人的能力、行为、生理或身份特征,让对方难堪;

(6)谩骂:以不文明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负面评价;

(7)歧视:针对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取向、性别、年龄、地域、生理特征等身份或者归类的攻击;

(8)威胁:许诺以不良的后果来迫使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三、发布垃圾信息,影响用户体验、扰乱评论秩序的信息或相关行为:

(1)重复发布相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问及其补充说明,话题及其描述,回答,评论,收藏夹及其补充说明,文章,私信);

(2)多次发布包含售卖产品、提供服务、宣传推广内容的垃圾广告。

(3)购买或出售帐号之间虚假地互动,发布干扰社区秩序的推广内容及相关交易。

(4)发布与主题不相关的讨论内容及话题;

(5)使用严重影响用户体验的违规手段进行恶意营销。

(6)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的广告内容

四、恶意行为:

(1)冒充他人,通过头像、用户名等个人信息暗示自己与他人或机构相等同或有关联;

(2)骚扰他人,以评论、私信等方式对他人反复发送重复或者相似的诉求;

(3)发布含有钓鱼网站、木马、病毒网站链接及相关内容;

(4)发布含有潜在危险、窃取用户隐私等相关内容;

(5)抄袭他人,在未经原作者合法授权使用相关内容;

(6)未经核实、捏造情节、夸大事实、侵权假冒、侮辱诽谤他人的虚假谣言信息;

(7)恶意拼接、旧闻翻炒、断章取义、真假掺杂的误导性信息;

(8)通过蹭、炒社会热点、打“擦边球”进行自我营销,引发负面影响的恶意营销信息;

五、传播封建迷信:

(1)找人算命、测字、占卜、解梦、化解厄运、使用迷信方式治病;

(2)宣扬鼓励封建迷信等活动,推广算命等理论知识学习及讨论;

六、文章标题党:

(1)各种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表现手法等行为来诱导用户;

(2)内容与标题之间存在严重不实或者原意扭曲;

(3)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七、有偿删帖与“黑公关”:

(1)为“有偿删帖”等网络“黑公关”进行宣介推广的信息。包括:“招募水军”“删除差评”“负面消除”“负面优化”“有偿删帖”等涉网络“黑公关”业务宣介推广信息;

(2)涉网络“黑公关”技术交流信息;

(3)涉网络“黑公关”参与人员沟通联络和非法交易信息。

(4)通过有偿发布或删除信息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的账号;

(5)收取费用对未经核实的企业负面信息进行转发的网络名人和权威机构账号;

(6)通过人工或机器手段参与批量转发文章、诋毁攻击个人与企业或进行恶意炒作营销、数据流量造假的“水军”账号;

(7)未经许可,不具备新闻采编资质,却以“新闻媒体”“新闻网”“记者”“媒体人”“舆论监督”等名义从事新闻活动的公众账号;

八、其他危害行为或内容:

(1)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

(2)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3)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4)含有性暗示、性挑逗倾向等“软色情”的;

(5)宣扬传播 “泛清真化”、“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的;

(6)发布扩散“翻墙”相关专用穿透工具、软件及代理的相关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可能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九、不鼓励行为:

(1)非理性或攻击言论。

心平气和的讨论问题才能产生更多有价值的内容,通过冷言冷语来蓄意引起争端的内容可能会引发更多非良性讨论。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对他人进行阴阳怪气的言论,如: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你……;

无端怀疑他人行为动机,如:你是慕洋犬吧;你是小粉红吧;

不尊重他人所创作的内容,如:太长不看,写得真烂;

发布宣泄情绪的负面言论,如:就看不惯那群……。

(2)无事实依据的观点。

四、新闻内容信息举报

违规行为界定:

1、违反法律法规:发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七条底线」、「九不准」管理规定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新闻信息其他违规行为

(1)新闻内容信息不充分,缺少事实依据;

(2)标题与内容不符,标题脱离新闻内容所表达的本意;

(3)新闻稿件来源不明确或未在文内注明稿件来源;

(4)存在敲诈勒索“有偿删帖”与“黑公关”行为;

五、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专项举报

(1)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2)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3)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4)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5)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6)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六、举报方法

1、用户可以使用该条评论/私信下方「举报」按键(APP端长按被举报内容,有弹窗提示)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违规的信息由本网站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

2、新闻内容、用户账号与其他信息举报,通过首页的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链接向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联系官方微信/微博、举报电话、举报联系邮箱五类进行举报。

3、网站在首页已添加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链接;

4、观察者网举报电话:02162376571(工作日:6:30-24:00,休息日:7:00-24:00);

5、举报联系邮箱:shequ@guancha.cn。

七、举报处理

1、用户发布信息举报处理流程

举报将由本网站用户管理部门在接收到举报信息后会在24小时内进行举报信息的处理,研判被举报信息是否有效,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有效举报信息按情节给予违规账号先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警告、短期禁言、永久封禁、注销账号或转报有关部门等处理);

(1)如果某位用户发布的内容属于违规情形,帐号将会被警告、短期禁言(1天、3天、15天、7天、一个月)、长期封禁或注销停用;

(2)如果一名用户在1天内:

有1条严重违规内容被删除,该帐号将被警告或禁言1天;

有多条违规内容被删除,该帐号将被禁言3天、7天或一个月,严重违规者将视情节严重对帐号进行封禁。

(3)如果一名用户因内容被删除,帐号被禁言过,再次发布的内容被删除时禁言天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4)如果一名用户3个月内因内容删除,被禁言过2次,再次发布了违规内容,帐号会被长期封禁停用;

(5)如果一名用户在6个月前发布的违规内容被举报和处理,则不会被处罚,但内容会被删除。

2、新闻内容信息举报处理流程

举报将由本网站用户管理部门在接收到举报信息后会在24小时内进行举报信息的处理,由当班的新闻主编(正副)研判被举报信息是否有效。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删除、撤稿等处理。

八、举报信息处理情况反馈

由网站用户管理部门对所有留下联系方式举报人统一进行反馈。

九、附则

本网站定期将举报记录上报至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对恶意、滥用举报功能的用户我们将进行黑名单管理,包括不限于屏蔽邮件、拦截电话或取消用户举报按键。

所有举报信息保存6个月,用户评论举报信息记录由后台日志长期保存。

网站有义务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所有相关工作人员新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权声明

1.    

引言

1.1.  

本《观察者网隐私政策》(以下称“本隐私政策”)适用于观察者网直接运营或与第三方合作运营的全部客户端应用程序、官方网站以及供第三方网站和应用程序使用的软件开发工具包(SDK)和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上述产品/服务的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PC、平板、手机设备等。

1.2.  

特别提醒:由于观察者网的产品/服务较多,为您提供的产品/服务内容也有所不同,本隐私政策为观察者网统一适用的一般性隐私政策条款。针对观察者网的某些特定产品/服务,观察者网还将制定特定隐私政策,您应在充分阅读并同意特定隐私政策的全部内容后再使用该特定产品/服务。

1.3.  

请您在使用观察者网各项产品/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隐私政策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或继续使用观察者网的产品/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使用和处理您的相关信息。

1.4.  

我们可能会不时依据法律法规或业务调整对本隐私政策进行修订。当本隐私政策发生变更后,我们会在版本更新后通过在显著位置提示或推送通知、消息等形式向您展示变更后的内容。

1.5.  

您需理解,只有在您确认并同意变更后的《观察者网隐私政策》,我们才会依据变更后的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处理和存储您的个人信息;您有权拒绝同意变更后的隐私政策,但请您知悉,一旦您拒绝同意变更后的隐私政策,可能导致您不能或不能继续完整使用观察者网的相关服务和功能,或者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服务效果。

2.      关于我们

2.1.  

观察者网指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我们”)。

2.2.  

关联公司是指在现在、将来控制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制或与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于共同控制下的公司、机构。控制指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实际运营关联或其他被依法认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被控制对象管理/经营的能力。

2.3.  

我们的主要运营主体的基本信息如下: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06日,联系电话为021-62808296,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41号20幢(2号楼)301B室,常用办公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300弄7号。

3.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3.1.  

观察者网依据法律法规以及遵循正当、合法、必要的原则而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由于产品/服务需要而产生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欲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隐私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或基于特定目的将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我们会及时以合理的方式向您告知,并在使用前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3.2.  

我们收集和使用的您的个人信息类型包括两种:第一种:我们产品/服务的核心业务功能所必需的信息:此类信息为产品/服务正常运行的必备信息,您须授权我们收集。如您拒绝提供,您将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第二种:附加业务功能可能需要收集的信息:此信息为非核心业务功能所需的信息,您可以选择是否授权我们收集。如您拒绝提供,将导致附加业务功能无法实现或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效果,但不影响您对核心业务功能的正常使用。

3.3.  

您可以通过《观察者网向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具体查看我们收集、使用您个人信息的情况。

3.4.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在以下场景中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3.4.1.    

登陆和注册

3.4.1.1.    

您注册并登录观察者网账号时,需要按照我们的指引完成一系列注册程序,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向我们提供以下信息:手机号码、手机SIM卡状态权限     (Android设备时将外包括设备IMSI/IMEI号)(敏感个人信息,用于接受验证码匹配个人身份)。您只有提供真实准确的上述信息,才能成功注册观察者网账号并使用产品/服务的核心功能。如果您选择不提供上述为实现观察者网核心产品功能的必备信息,或将导致我们无法为您提供该核心产品功能。

3.4.1.2.    

我们的产品支持您使用第三方平台的账号(AppleID/微信账号/QQ账号/微博账号)进行登录。如您使用第三方平台的账号登录的,我们将根据您的授权获取该第三方账号下的相关信息(包括:用户ID、昵称、头像)以及身份验证信息(敏感个人信息)。我们承诺,收集上述信息是用于为您提供账号登录服务以及保障您的账号安全,防范安全风险。如您拒绝授权此类信息,则您将无法使用第三方平台的账号登录我们平台,但不影响我们提供的其他产品/服务的正常使用。

3.4.1.3.    

同时,您需理解,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匹配结果属于您的敏感个人信息,我们收集该类信息是基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您拒绝提供可能导致您无法注册账号并使用相关产品功能,请您谨慎考虑后再选择是否提供。

3.4.2.    

实名认证

3.4.2.1.    

观察者网提供的部分产品或服务(例如:风闻社区)需要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们的指引完成实名认证,您可以在APP端通过【我的-设置-账号密码-实名认证】使用实名认证服务,您也可自行登陆网页(www.guancha.cn)通过【账号设置-认证中心-实名认证(立即认证)】页面使用实名认证服务。

3.4.2.2.    

我们提供人工认证方式完成实名认证程序。为了完成实名认证服务,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取并存储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如下:姓名(敏感个人信息)、身份证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证件号码和相应的证件正反面图片(敏感个人信息)、您手持相应身份证件的照片(敏感个人信息)。

3.4.2.3.    

如您因改名、移民等原因需要换绑您的实名认证信息,您可以联系人工客服完成实名认证。

3.4.2.4.    

若您使用中国境外的手机号码注册、登陆并希望使用风闻社区中文章发表的功能的,则您应当于PC端完成实名认证后才能享受相关的服务或使用相关功能。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您提供您的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您手持证件的照片以及您有效绑定的手机号码。

3.4.2.5.    

您需理解,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您手持身份证件的照片属于您的个人敏感信息,我们收集该类信息是基于实名认证程序要求,如您拒绝提供可能导致您无法登录账号并使用相关产品功能,请您谨慎考虑后再选择是否提供。

3.4.3.    

图文内容浏览和音视频播放

3.4.3.1.    

我们的产品/服务为您提供图文内容浏览和音视频播放服务。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收集(包括在后台状态下收集)您的如下个人信息:设备内存储存写入权限,WiFi和移动数据(以保证图片能储存在用户手机内存,移动数据和WiFi切换)。我们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向您提供图文内容浏览和音视频播放服务,如您拒绝提供上述权限将可能导致您无法使用我们的相关产品与服务。请您理解,单独的设备信息、日志信息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如果我们将这类非个人信息与其他信息结合用于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将其与个人信息结合使用,则在结合使用期间,这类非个人信息将被视为个人信息,除取得您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会将该类个人信息做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使用移动数据浏览时,图片仅显示默认标识,最大限度保证用户浏览图较大图片花费移动数据流量。

3.4.3.2.    

当您使用移动设备登陆我们的产品并使用图文内容浏览和音视频播放服务时,我们可能会获取有关您设备的无线数据权限。观察者网APP(iOS端)的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访问无线数据权限】。观察者网APP(Android端)的移动网络信息访问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查看电话信息】。您可以随时通过前述路径设置(开启或关闭)相关权限。您开启第本条所涉权限即视为您授权我们可以访问、获取、收集、使用您的该等个人信息;但当您取消该授权后,我们将不再收集该信息,也无法再为您提供上述与之对应的服务;但除非您依照法律的规定删除了您的个人信息,否则您的取消行为不会影响我们基于您之前的授权进行的您个人信息的处理、存储。当您更新APP版本后,未经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不会更改您之前设置的权限状态。

3.4.3.3.    

请您理解,您只有提供上述信息才能使用观察者网产品/服务的核心功能,如果您选择不提供上述为实现观察者网核心产品功能的必备信息,或将导致我们无法为您提供该核心产品功能。

3.4.4.    

图片和音视频缓存

当您使用移动设备登陆我们的产品并使用图片和音视频缓存服务时,我们可能会获取有关您设备的相册使用权限。观察者网APP(iOS端)的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访问相册权限】。观察者网APP(Android端)的移动网络信息访问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使用文件存储和访问功能】。您可以随时通过前述路径设置(开启或关闭)相关权限。如您拒绝提供仅会使您无法使用该功能,但并不影响您正常使用产品/服务的其他功能。您开启该权限即视为您授权我们可以访问、获取、收集、使用您的该等个人信息;但当您取消该授权后,我们将不再收集该信息,也无法再为您提供上述与之对应的服务;但除非您依照法律的规定删除了您的个人信息,否则您的取消行为不会影响我们基于您之前的授权进行的您个人信息的处理、存储。当您更新APP版本后,未经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不会更改您之前设置的权限状态。

3.4.5.    

图文和视频的调用

3.4.5.1.    

我们的产品/服务为您提供评论、发帖(投稿)、头像设置功能服务。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收集您的如下个人信息:图片、视频信息。我们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向您提供图文和视频上传服务,如您拒绝提供上述权限将可能导致您无法使用我们的相关产品与服务。

3.4.5.2.    

当您使用移动设备登陆我们的产品并使用评论、发帖(投稿)、头像设置功能时,我们可能会获取有关您设备的相册、相机使用权限。观察者网APP(iOS端)的相册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访问相册权限】;观察者网APP(iOS端)的相机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访问相册权限】。观察者网APP(Android端)的相册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使用文件存储和访问功能】;观察者网APP(Android端)的相机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使用相机拍摄功能】。如您拒绝提供仅会使您无法使用该功能,但并不影响您正常使用产品/服务的其他功能。您开启该权限即视为您授权我们可以访问、获取、收集、使用您的该等个人信息;当您取消该授权后,我们将不再收集该信息,也无法再为您提供上述与之对应的服务;但除非您依照法律的规定删除了您的个人信息,否则您的取消行为不会影响我们基于您之前的授权进行的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存储。当您更新APP版本后,未经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不会更改您之前设置的权限状态。

3.4.6.    

分享

3.4.6.1.    

我们的产品/服务为您提供分享功能服务。在读取被分享的短链进行自动跳转及口令跳转时,您的剪贴板功能将会被调用。同时我们还将为便于您分享图文内容和视频而经过您的同意后访问您的手机相册权限。观察者网APP(iOS端)的相册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访问相册权限】;观察者网APP(Android端)的相册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使用文件存储和访问功能】。如您拒绝提供仅会使您无法使用该功能,但并不影响您正常使用产品/服务的其他功能。您开启该权限即视为您授权我们可以访问、获取、收集、使用您的该等个人信息;当您取消该授权后,我们将不再收集该信息,也无法再为您提供上述与之对应的服务;但除非您依照法律的规定删除了您的个人信息,否则您的取消行为不会影响我们基于您之前的授权进行的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存储。当您更新APP版本后,未经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不会更改您之前设置的权限状态。

3.4.7.    

客户服务

当您向观察者网发起系统反馈时,为了您的账号与系统安全,我们可能需要您先行提供账号信息,并与您之前的个人信息相匹配以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同时,为了方便与您联系或帮助您解决问题,我们可能还需要您提供以下敏感个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所在城市/地区信息。

另外,我们还会收集您与我们的沟通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通话记录形式)、与您的需求相关联的其他必要信息。我们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调查事实与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拒绝提供上述信息,我们可能无法向您及时答复反馈的结果。

3.4.8.    

支付

当您在观察者网上开通观察员服务、购买道具“观点”等发生支付行为时,需要使用到支付功能。在支付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的第三方支付渠道的User ID(例如支付宝User ID、微信Open ID)(敏感个人信息)。上述信息为我们向您提供您购买商品和/或服务所必须的信息,我们无法仅根据该信息获得您的个人财产信息,也不能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信息。

3.4.9.    

认证服务

我们为个人用户提供在观察者网平台的身份认证服务。当您申请观察者网为您进行身份认证时,我们需要收集您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关身份证明材料(敏感个人信息),以证实您的个人身份。我们会在对您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会为您标记认证标识,并提供认证账号的专属服务。

3.4.10.  

捷径(Siri)

当您使用iOS设备登录我们的产品并使用捷径功能时,我们可能会获取您设备的Siri使用权限,并收集您的语音信息、语音交互信息(个人信息)。您理解并确认,我们不会收集或储存您的语音数据、个人信息,如您拒绝提供仅会使您无法使用该功能,但并不影响您正常使用产品/服务的其他功能。同时,如果您的设备系统为iOS10及以上时,您也可以随时通过您的设备系统或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的相关功能设置页面开启/取消该权限。iOS端观察者网APP的Siri使用权限设置路径为:“我的—设置—隐私权限设置—允许观察者网访问Siri”。您开启上述权限即视为您授权我们可以访问、获取、收集、使用您的该等个人信息;但当您取消该授权后,我们将不再收集该信息,也无法再为您提供上述与之对应的服务;但除非您依照法律的规定删除了您的个人信息,否则您的取消行为不会影响我们基于您之前的授权进行的您个人信息的处理。当您更新APP版本后,未经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不会更改您之前设置的权限状态。

3.5.    

除上述情况外,我们还可能在以下场景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3.5.1.    

从第三方间接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

3.5.1.1.    

您理解并知悉,您向外部第三方(观察者网旗下关联公司不在此限)提供的个人信息,或外部第三方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我们无法获取,更不会使用非常规方式(如:恶意干预对方系列APP数据)擅自以软件程序获得您的个人信息。观察者网可能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而确实需要从第三方间接收集(如共享等)您的个人信息的,且由我们直接或共同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我们(或第三方)在收集前会向您明示共享的您个人信息的来源、类型、使用目的、方式和所用于的业务功能、授权同意范围(如果使用方式和范围超出您在第三方原授权范围的,我们会再次征得您的授权同意)。我们的某些产品或服务由第三方业务合作伙伴提供或共同提供时,为了必要且合理的开展业务,我们可能会从部分业务合作伙伴处间接收集的您的部分信息、其他方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时所提供有关您的信息。

3.5.1.2.    

我们的专业安全团队对个人信息将进行安全加固(包括敏感信息报备、敏感信息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控制等)。我们会使用不低于我们对自身用户个人信息同等的保护手段与措施对间接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3.5.2.    

消息通知

我们可能会通过您在使用产品/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向您发送一种或多种类型的通知,用于用户消息告知、身份验证、安全验证、用户使用体验调研;此外,我们也可能会通过短信、电话的方式向您提供您可能感兴趣的服务、功能或活动等商业性信息。如您不愿接收我们的商业性信息,您可通过手机短信中提供的退订方式进行退订,您也可以联系我们退订(本《观察者网隐私政策》第10条“联系我们”)。

3.5.3.    

我们可能在移动终端发生内容加载问题时,为了帮助用户排查网络连接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您再次允许获取网络状态访问的权限。

3.5.4.    

为了使得用户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在iOS设备中我们会取得监测新版本下载进度权限以便于了解APP的下载情况,并使得观察者APP可以在下载完毕后自动安装。在Android设备中我们会取得监听状态栏权限,使得我们可以了解下载文件的进度及版本更新下载的情况。

3.5.5.    

出于其他合理且必要的目的

如果某一需要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产品/服务未能在本隐私政策中予以说明的,或者我们超出了与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时所声称的目的及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范围的,我们将在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前,通过更新本隐私政策、页面提示、弹窗、私信、网站公告或其他便于您获知的方式另行向您说明,并为您提供自主选择同意的方式,且在征得您明示同意后收集和使用。

3.5.6.    

依法豁免征得同意的情形

您理解并同意,在以下情况下,我们无需取得您的授权同意即可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3.5.6.1.    

为订立、履行我们与您签署的合同所必需;

3.5.6.2.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例如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

3.5.6.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3.5.6.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3.5.6.5.    

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3.5.6.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4.1.    

共享

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会与任何公司、组织、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完善、优质的产品/服务,我们可能会在遵守“合法正当、最小必要、目的明确原则”的前提下,与第三方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此时,我们会与合作伙伴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隐私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拒绝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提供服务时收集为提供服务所必须的个人信息,将可能导致您无法在我们的平台中使用该第三方服务。通常我们的合作伙伴有如下几类:

4.1.1.    

为我们的产品/服务提供功能支持的服务提供商:例如提供支付服务的支付机构、手机号码一键登录、手机号码认证功能的机构,我们共享信息的目的仅为实现我们产品/服务的功能;

4.1.2.    

第三方SDK类服务商:我们的产品中可能会包含第三方SDK或其他类似的应用程序,如您在我们平台上使用这类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将由其直接收集和处理您的信息(如以嵌入代码、插件等形式)。目前我们产品中包含的第三方SDK服务请具体查阅《观察者网向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 。前述服务商收集和处理信息等行为遵守其自身的隐私条款,而不适用于本政策。为了最大程度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建议您在使用任何第三方SDK类服务前先行查看其隐私条款。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如您发现这等SDK或其他类似的应用程序存在风险时,建议您立即终止相关操作并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4.2.      

转让

除获取您的明示同意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如因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的情形需要转移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如接收方变更本隐私政策中约定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我们将要求接收方重新获取您的授权同意。

4.3.      

公开披露

除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披露或获得您单独同意外,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未自行公开或者其他未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如需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提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采用符合行业内标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手段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4.4.      

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的例外

请您知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4.4.1.    

为订立、履行我们与您签署的合同所必需;

4.4.2.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例如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

4.4.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4.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4.4.5.    

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4.4.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您管理个人信息的权利

我们理解您对个人信息的关注,并尽全力确保您对于自己个人信息访问、更正、删除以及撤回授权的权利,以使您拥有充分的能力保障您的隐私和安全。您的权利包括:

5.1.    

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可以按照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说明(或设置),对您已提供给我们的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查阅。包括:

5.1.1.    

账号信息:您可以通过相关产品页面随时登陆您的个人中心,以访问您账号中的个人资料信息,包括:头像、昵称、性别、出生年月日、个人签名、毕业院校、职业;

5.1.2.    

使用信息:您可以通过相关产品页面随时查阅您的使用信息,包括:浏览历史、投稿内容、收藏记录、点赞记录、回复记录、账单记录、订单信息、下载信息等;

5.1.3.    

其他信息:如您在访问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需获取其他前述无法获知的个人信息内容,您可通过本隐私政策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

5.2.    

您有权更正/修改您的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存在登记错误、不完整或有更新的,您可在我们的产品/服务中更正/修改您的个人信息。

5.2.1.    

对于您的部分个人信息,我们在产品的相关功能页面为您提供了操作设置,您可以直接进行更正/修改,例如:“头像、昵称、性别、出生年月日、个人签名、毕业院校、职业”在观察者网iOS客户端中的更正/修改路径为:【我的-头像所在条幅-编辑】。

5.2.2.    

对于您在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者其他可能目前无法向您提供在线自行更正/修改服务的,经过对您身份的验证,且更正/修改不影响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的情况下,您有权对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作出更正或修改,或在特定情况下,尤其是数据错误时,通过我们公布的反馈与报错等措施将您的更正/修改申请提交给我们,要求我们更正或修改您的数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交的某些初始注册信息。

5.3.    

您有权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5.3.1.    

对于您的部分个人信息,您也可以自行通过我们提供的相关产品/服务的功能页面,主动删除您提供信息。例如:“历史记录”信息在观察者网iOS客户端中的删除路径为:【我的-浏览历史】。您也可以自主删除您发布的文字、图片等。一旦您删除后,我们即会对此类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5.3.2.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您可以直接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但已做匿名化处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3.2.1.    

当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时;

5.3.2.2.    

当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时;

5.3.2.3.    

当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时;

5.3.2.4.    

当您注销了观察者网账号时;

5.3.2.5.    

当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时。

5.4.    

您有权撤回您对个人信息的授权

如前文所述,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的部分功能需要获得您使用设备的相关权限(包括:相册、相机等,具体以本隐私政策第3条为准)。您可以在授权后随时撤回(或停止)对该权限的继续授权。当您更新APP版本后,未经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不会更改您之前设置的权限状态。例如您可以通过移动设备中的“设置-隐私-照片”来关闭您对手机相册的授权。您也可以通过注销账号的方式,永久撤回我们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全部授权。您需理解,当您撤回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授权所对应的特定功产品/服务。但您撤回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5.5.    

您有权注销您的账号

您可以通过在线申请注销或客服或通过其他我们公示的方式申请注销您的账号。当您注销账号后,您将无法再以该账号登录和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您曾经发表的评论、文章,曾经收藏的文章记忆观察员身份等);且该账号在观察者网及旗下的其他产品与服务使用期间已产生的但未消耗完毕的权益及未来的逾期利益等全部权益将被清除;该账号下的内容、信息、数据、记录等将会被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您的网络操作日志将至少保留六个月的时间);观察者网账号注销完成后,将无法恢复。

更多关于观察者网账号注销的流程、条件等事项请详见《观察者网账号注销协议》。

如您在谨慎考虑后仍执意决定注销您的观察者网账号的,您可以在您使用的我们的产品/服务的相关功能设置页面或根据操作指引向我们提交注销申请,观察者网APP的注销路径为:“我的>设置>帐号密码>永久注销帐号”。

我们会在收到您的注销申请,并在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尽快向您回复。如果您在处置您的个人信息时有任何疑问,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第10条“联系我们”中公示的联系方式与我们沟通解决。

6.    

关于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6.1.  

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时,我们可能会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收集您的一些个人信息,包括:您访问网站的习惯、您的浏览信息、您的登录信息,Cookie和同类技术收集该类信息是为了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的必要、简化您重复操作的步骤(如注册、登录)、便于您查看使用历史(如视频观看历史)、向您提供更切合您个人需要的服务内容和您可能更感兴趣的内容、保护您的信息和账号安全性、提升我们的产品/服务等。

6.2.  

如果您拒绝我们使用Cookie及同类技术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信息,您可在浏览器具备该功能的前提下,通过您的浏览器的设置以管理、(部分/全部)拒绝Cookie与/或同类技术;或删除已经储存在您的计算机、移动设备或其他装置内的Cookie与/或同类技术,从而实现我们无法全部或部分追踪您的个人信息。您如需详细了解如何更改浏览器设置,请具体查看您使用的浏览器的相关设置页面。您理解并知悉:我们的某些产品/服务只能通过使用Cookie或同类技术才可得到实现,如您拒绝使用或删除的,您可能将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相关产品/服务或无法通过我们的产品/服务获得最佳的服务体验,同时也可能会对您的信息保护和账号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7.    

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7.1.    

信息存储

7.1.1.    

存储地点:我们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仅会将收集到的有关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目前我们暂时不存在跨境存储您的个人信息或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场景。如果确有必要进行数据的跨境传输,我们会单独向您明确告知(包括数据出境的目的、接收方、使用方式与范围、使用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风险等),并征得您的授权同意,我们会确保数据接收方有充足的数据保护能力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7.1.2.    

存储期限:我们在为您提供满足产品/服务目的所必需且最短的期间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例如:当您使用我们的注册及会员功能时,我们需要收集您的手机号码,且在您提供后并在您使用该功能期间,我们需要持续保存您的手机号码,以向您正常提供该功能、保障您的账号和系统安全。此外,我们或对您的相关信息保存至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必要期限(例如《电子商务法》规定: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7.1.3.    

在超出上述存储期限后,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7.2.    

信息保护

7.2.1.    

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对于我们至关重要。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业内认可的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披露、使用、修改,避免信息损坏或丢失。

7.2.2.    

安全技术措施:我们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防止数据发生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使用SSL对数据进行加密保护。

7.2.3.    

管理制度:我们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安全部门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妥善的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我们通过建立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以访问个人信息;我们不时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一旦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和对您的补救措施,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力求将损失最小化。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同时,我们还设立观察者网安全应急响应中心,由专业的安全技术和运营团队负责维护,便于及时有效的响应、处置各类安全漏洞和突发事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事件溯源和打击。安全提示: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我们无法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但我们将竭尽所能提供安全措施保障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您知悉并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出现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安全问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杂密码、定期修改密码、不将自己的帐号密码及相关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等。

如您离开观察者网,前往第三方提供的浏览页面或其他产品/服务,我们将没有能力和直接义务保护您向第三方提交的任何个人信息,无论您登录、浏览或使用上述产品或服务是否基于观察者网的链接或引导。但我们会提示您注意将进入第三方产品或服务,以便您更好地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8.    

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

8.1.  

未成年人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前应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如您为未成年人,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前,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共同阅读本隐私政策及《观察者网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指引》 且应在监护人明确同意和指导下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提交个人信息。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只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监护人明确同意或保护您的权益所必要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或公开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8.2.  

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时,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第10条“联系我们”中公示的联系方式与我们沟通解决。如果我们发现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9.    

我们对去世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

9.1.  

观察者网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保护死者个人信息。观察者网用户(仅限自然人)去世后,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第10条“联系我们”中公示的联系方式,对去世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但是去世用户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9.2.  

您理解并确认,为了充分保护去世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申请行使本条权利的去世用户近亲属需要根据观察者网的指定流程或客服提示,提交去世用户的身份证明文件、死亡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与去世用户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并提供申请行使的权利种类、目的。

10.  

联系我们

10.1.

如您对本《观察者网隐私政策》的内容或使用我们的服务时遇到的与隐私保护相关的事宜有任何疑问或进行咨询或投诉时,您均可以通过如下任一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10.1.1.  

您可找到我们平台上产品/服务的功能页面中在线客服与其联系或者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10.1.2.  

您可以向我们开通的shequ@guancha.cn邮箱发送邮件与我们联系;

10.1.3.  

您可以写信至: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300弄7号7层 法务部(收);邮编:200052。

10.2.

我们会在收到您的意见及建议后,并在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尽快向您回复。此外,您理解并知悉,在与个人信息有关的如下情形下,我们将无法回复您的请求:

10.2.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10.2.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10.2.3.  

与犯罪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有关的;

10.2.4.  

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10.2.5.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10.2.6.  

涉及商业秘密的;

10.2.7.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本政策如何更新

11.1.

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会根据产品的更新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更新本《隐私政策》的条款,该等更新构成本《隐私政策》的一部分。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将在更新后的本隐私政策生效前通过在显著位置提示或向您发送推送消息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如该等更新造成您在本隐私政策下权利的实质减少或重大变更,我们会再次征求您的明示同意。

11.2.

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1.2.1.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11.2.2.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11.2.3.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11.2.4.  

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11.2.5.  

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11.2.6.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12.  

争议解决

12.1.

本隐私政策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任何因本隐私政策以及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事宜引起的争议,您同意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该仲裁一裁终局,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2.2.

如果您认为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也可以选择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反映。

12.3.

本隐私政策的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正文其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13.  

名词解释

除非另有约定,本隐私政策中使用到的名词,通常仅具有以下定义:

13.1.

个人信息(出自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3.2.

敏感个人信息(出自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3.3.

设备信息:通常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硬件序列号、MAC地址、设备标识信息(IMEI/MEID/AndroidID/OpenUDID/IMSI/IDFA/IDFV/OAID/ICCID及其他综合设备参数及系统信息形成的设备标识符)、移动应用列表等软硬件特征信息、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版本、语言设置、分辨率、服务提供商网络ID(PLMN)、IP地址、浏览器类型。

13.4.

SSL:SSL(Secure Socket Layer)又称为安全套接层,是在传输通信协议(TCP/IP)上实现的一种安全协议。SSL支持各种类型的网络,同时提供三种基本的安全服务,均通过使用公开密钥和对称密钥技术以达到信息保密的效果。

13.5.

Cookie:Cookie是包含字符串的小文件,在您登入和使用网站或其他网络内容时发送、存放在您的计算机、移动设备或其他装置内(通常经过加密)。Cookie同类技术是可用于与Cookie类似用途的其他技术,例如:Web Beacon、Proxy、嵌入式脚本等。

13.6.

匿名化:是指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技术处理,使得个人信息主体无法被识别或者关联,且处理后的信息不能被复原的过程。

13.7.

去标识化:是指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技术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或关联个人信息主体的过程。



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官方认证服务协议

欢迎您阅读《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官方认证服务协议》并使用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官方认证服务!

【重要须知】

为使用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官方认证服务(以下简称“认证服务”或“本服务”),请您仔细阅读、理解并遵守《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官方认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由您及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

您申请使用本服务应当阅读并充分理解遵守本协议以及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服务条款,本协议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免除观察者网风闻社区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司法管辖条款等)已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来特别提醒您,请您留意重点查阅。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中所述任何条款或其后对协议条款的修改,请立即申请停止使用本服务。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将被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如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本服务。

一、定义及说明

1.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官方认证服务:是基于您的申请及提交的资料和信息为您提供的一项用户身份/资质校验并视审核情况确定认证结果和认证信息的服务。本服务是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在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网页及客户端中设立的网络增值服务,您可向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申请对您的观察者网风闻社区账号(以下简称“账号”)进行认证审核,通过认证审核后您有权以官方认证信息所公示的身份对外运营,并通过官方认证标识及/或身份展示区别于其他未认证的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用户。

2.服务提供方:指向您提供风闻社区认证服务的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观察者网”或“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或“我们”。

3.用户,又称“您”:指使用风闻社区认证服务的观察者网注册用户,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数据:指您在使用观察者网提供的各类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被服务器记录的各种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登录记录、浏览记录、发帖记录、虚拟物品数据、操作行为日志、购买日志、充值记录、留言、评论等数据。

5.您同意,观察者网有权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产品更新及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需要,对本协议内容及本服务相关权益细则等进行不时的变更,变更后内容将以公告、滚动提示等方式在观察者网网站、APP客户端等终端予以公布并公示,或者用户在重新登录时需重新勾选阅读,不再另行单独通知您。您在相关内容变更公告发出后或者重新登录时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及权益细则;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内容,则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6.服务确认:

(1)若您代表公司使用本服务时,在此您须特别承诺有权代表公司,您对本服务条款的接受将被自动视为您所代表的公司对本服务条款的接受。本服务条款构成您使用本服务之先决条件。除法律禁止外,您的访问或使用行为将被视为您对本服务条款及其随时修改版本的完全接受。

(2)如果您是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用户,您订立或履行本协议还需要同时遵守您所属和/或所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二、协议构成

本协议基于《观察者网用户协议》、《观察者网论坛社区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观察者网举报制度规范》、《观察者网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权声明》以及其他观察者网及风闻社区的相关协议规范(统称为“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服务条款”)制定,本协议被视为“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服务条款”的补充协议,是前述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与前述协议相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观察者网已发布的及可能不断发布或不时更新的相关协议、平台规则、声明、公告、政策、活动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样对本协议双方生效。

三、授权与许可

1. 为了向您提供本服务,我们需对您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所填写或提供的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必要的复制、收集与存储,同时为了准确核验您的身份,尽量防止您的身份被冒用,您授权我们收集使用您的[真实姓名、照片、电话、身份证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资质证明]等信息。

2.为准确验证您的身份,我们可能需将前款载明的信息提供给合法存有您信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比对核验,以便我们核验您的身份真实性。该等情形下,我们会与该等第三方签订协议并要求其做好用户信息安全保障。

3.为了更好的保障各方权利,如遇第三方对用户账号进行投诉,或行政司法机关要求等情况,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可为解决争议之需向相关方披露用户身份信息。

四、您的权利与义务

1. 您理解并同意,您提交的资料和信息是我们作出认证结果的重要依据,您应保证提供给我们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任何资料和信息的变更将可能影响认证结果,您应当在资料和信息变更时及时提出补充认证申请,或根据我们的最新认证要求提供更新认证资料。您承诺您已取得申请认证的行业/领域需要取得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或备案手续,您应提交相应许可或备案证明。如您违反前述约定,我们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2. 您不得采取任何违法违规、不正当或欺骗手段使用本服务。您确保使用本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的任何争议。如您违反前述约定,我们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3. 您承诺您未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协议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等)。

4. 您不得通过非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官方的其他任何渠道使用本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5. 在您申请认证的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帐号通过认证后,为便于其他用户知悉认证主体信息,您同意我们公开全部/部分认证资料信息,我们会对相应信息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 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相关部门规范的行为,本协议已有约定的适用本协议,本协议尚未涉及的,我们有权酌情处理,但不免除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相关服务时的全部行为,都应同时遵守与我们签订的各项协议及规则。

五、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的权利义务

1. 我们应按本协议约定向您提供本服务,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观察者网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权声明》保护您的信息。

2. 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行业标准及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平台运营规则,针对不同类型的认证需求制定不同的认证审核标准、要求,并在必要时进行必要的修改/更新。同时,我们会根据认证技术的发展及市场风险环境的需要,不断调整完善相应本服务的内容及形式。

3. 我们有权根据对您提交的资料及信息的审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您是否拥有合法主体资质、是否取得所申请认证的行业/领域的相应资质许可/备案),确定是否给予认证及生成/展示相应的认证名称、认证标识及认证信息。

4. 我们有权对您的官方认证账号的资质进行定期(每年)评估。

5. 本服务内容仅限于对您提交的资料及信息进行甄别与核实,我们只能在合法权限和合理能力的范围内将对前述资料及信息进行合理、谨慎的形式审查,我们无法实质审查您的实际经营、运营及推广等行为,并不为此提供任何担保,我们的认证结果并不意味着我们对该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帐号下所发布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可靠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六、认证审核流程

1. 本服务仅向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用户提供,如您还未注册成为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用户,请先根据本协议及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服务条款提示的规则、流程注册成为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用户。

2. 您应当通过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官方渠道申请本服务,并根据申请页面提示的规则、流程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联系方式等申请资料以完成官方认证,您承诺您提交的申请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3.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认证审核,如您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存在瑕疵,或者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拒绝为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如果您的申请资料不完整或发生变化,请立即重新提供或补充提供。

4. 您理解并同意,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向您提供不同类型的官方认证服务,根据官方认证类型的不同,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可能向您及您的账号要求不同的认证条件、申请资料等,不同官方认证类型的具体内容请以申请页面的信息为准。

5. 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根据认证审核结果独立判断您是否满足本服务的认证条件。认证审核包括如下环节:

(1)用户信息审核。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要求您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并审查核实相关申请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如您提供的服务或内容需要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或备案,您应当主动说明并提交相关许可或备案。

(2)昵称/称号审核。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审查核实您申请的账号昵称及认证称号是否符合官方认证要求,并有权向您提出修改账号昵称的建议。如您在收到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的建议后拒绝修改账号昵称,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自行修改您的账号昵称或拒绝为您提供本服务。

(3)认证资质审核。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要求您根据不同的官方认证类型提交不同的申请资料,并审查核实您及您的账号是否符合该官方认证类型的认证条件。

6.通过认证审核的所有环节视为认证审核成功,未通过认证审核的任一环节视为认证审核失败。

7.如您成功通过认证审核,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将根据您的申请资料为您生成官方认证信息并予以展示,官方认证信息包括官方认证标识以及根据您提交的申请资料信息生成的认证昵称、认证称号以及称号后缀等。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根据不同类型的官方认证服务为您生成不同组合与类型的官方认证展示信息,并且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根据经营策略的调整,随时更改官方认证展示信息的内容及格式。

8.您理解并同意,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的认证审核仅限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的认证审核不视为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对通过认证审核的用户及其账号(以下简称“官方认证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观察者网风闻社区不对此承担任何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

、账号管理

1.您同意,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对您注册的公众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进行合法合规性核验,发现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与注册主体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的,特别是擅自使用或者关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或者社会知名人士名义的,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并通知用户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终止提供服务;发现相关注册信息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将依法及时处置。

2.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对同一主体在本平台注册公众账号的数量合理设定上限。对申请注册多个公众账号的用户,对其主体性质、服务资质、业务范围、信用评价等进行必要核验。

3.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对用户注册后超过六个月不登录、不使用的公众账号,可以根据本协议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4.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对用户超限量注册、恶意注册、虚假注册等违规注册行为,有权予以查处,严重者将给予封号处理。

5.用户拟转让账户的,应当向观察者网风闻社区递交申请文件,经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核验通过并进行合理公示的,方能转让。用户不得随意转让、买卖账户扰乱社区秩序。否则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对相关用户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6.未经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允许,用户不得发布任何广告信息。

八、协议变更、中止及终止

1. 您理解并同意,如存在以下情形,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选择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及本协议,上述权利的行使无期限限制:

(1) 您与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经友好协商一致,均同意书面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 您明确表示放弃或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合理理由认为您已放弃官方认证账号的运营;

(3) 官方认证账号未通过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的定期评估,或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发现官方认证账号已不符合最新的认证条件;

(4) 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取消或终止某项官方认证类型,或附期限的官方认证类型的有效期已届满;

(5) 您存在或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经独立判断后认为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服务条款、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和/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

(6)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7) 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8)为维护账号与系统安全等紧急情况之需要的;

(9)在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结争议的情况下,用户向观察者网风闻社区申请终止账号使用的;

(10)其他符合本服务中止或终止条件的情形以及其他可能导致本服务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2. 当发生前述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时,您认可如下处理方式:

(1) 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单方中止或终止账号的官方认证资格并取消官方认证信息的展示;

(2)如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服务条款、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和/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导致中止或终止的,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有权视情况要求您承担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支出、损害或责任(包括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向第三方支付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

(3)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观察者网风闻社区另有说明外,观察者网风闻社区无须向您和/或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他

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冲突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2.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双方均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4.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观察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观察者网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


为保障观察者网相关功能的实现与应用安全稳定的运行,我们可能会接入由合作方提供的软件开发包(SDK)、应用程序接口(API)、应用程序插件等代码或通过其他合作方式,以实现相关目的。

我们会对获取信息的合作方的代码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测,以保护数据安全。

我们对接入的相关合作方在目录中列明,合作方具体的处理情况请参见合作方的隐私政策或服务协议。

请注意,合作方的代码可能因为其版本升级、策略调整等原因导致数据处理类型存在一定变化,请以其公示的官方说明为准。

以下共同适用观察者网APP,如有单独适用的目的将在下列列表说明。


安卓操作系统第三方SDK目录


Alipay(支付宝) SDK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MEID、IMSI、Android ID、Serial、ICCID),MAC地址,IP 地址,WLAN接入点

使用目的:帮助用户在应用内使用支付宝

使用场景:在用户使用支付宝支付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render.alipay.com/p/f/fd-iwwyijeh/index.html

隐私政策:
https://docs.open.alipay.com/54

备注:适用观察者网


小米PUSH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Android ID、MEID、OAID、Serial、uuid)、WLAN接入点

使用目的:推送消息

使用场景:在小米手机终端推送消息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dev.mi.com/console/appservice/push.html

隐私政策:
https://dev.mi.com/console/doc/detail?pId=1822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魅族PUSH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Serial)、MAC地址、IP地址、WLAN接入点

使用目的:推送消息

使用场景:在魅族手机终端推送消息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珠海市魅族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简称魅族)、与魅族建立合作的合作方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open.flyme.cn/open-web/views/push.html

隐私政策:
https://www.meizu.com/legal.html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华为PUSH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应用匿名标识(AAID),应用Token,应用列表

使用目的:推送消息

使用场景:在华为手机终端推送消息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developer.huawei.com/consumer/cn/doc/app/20213

隐私政策:
https://developer.huawei.com/consumer/cn/doc/development/HMSCore-Guides/privacy-statement-0000001050042021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荣耀PUSH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应用匿名标识 (AAID),应用Token

使用目的:推送消息

使用场景:在荣耀手机终端推送消息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developer.hihonor.com/cn/doc/guides/100226

隐私政策:
https://www.hihonor.com/cn/privacy/privacy-policy/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OPPO PUSH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SIM卡序列号、IMSI)、应用信息(如应用包名、版本号和运行状态)、网络信息(如IP或域名连接结果,当前网络类型)

使用目的:推送消息

使用场景:在OPPO手机终端推送消息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open.oppomobile.com/wiki/doc#id=10194

隐私政策:
https://open.oppomobile.com/wiki/doc#id=10288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VIVO PUSH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信息

使用目的:推送消息

使用场景:在VIVO手机终端推送消息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将来受让运营vivo开放平台的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dev.vivo.com.cn/documentCenter/doc/366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友盟umengSDK 分享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MEID、IMSI、Android ID、Serial),WLAN接入点

使用目的:分享信息

使用场景:在分享消息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北京锐讯灵通科技有限公司、友盟同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云计算有限公司、北京缔元信互联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等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developer.umeng.com/docs/147377/detail/210024

隐私政策:
https://developer.umeng.com/docs/147377/detail/209997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微信SDK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Android ID、Serial),MAC地址、WLAN接入点

使用目的:支持微信登录和分享

使用场景:在用户使用微信登录或者分享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open.weixin.qq.com/

隐私政策:
https://weixin.qq.com/cgi-bin/readtemplate?lang=zh_CN&t=weixin_agreement&s=privacy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微信支付SDK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Android ID、Serial),MAC地址、WLAN接入点

使用目的:支持微信支付

使用场景:在用户使用微信支付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open.weixin.qq.com/

隐私政策:
https://weixin.qq.com/cgi-bin/readtemplate?lang=zh_CN&t=weixin_agreement&s=privacy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QQ SDK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Android ID、IMSI、MEID)、MAC地址、IP 地址、位置信息(如GPS)

使用目的:QQ登录/分享功能

使用场景:在用户使用QQ登录/分享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wiki.connect.qq.com/%e5%bc%80%e5%8f%91%e8%80%85%e5%8d%8f%e8%ae%ae

隐私政策:
https://wiki.connect.qq.com/qq%e4%ba%92%e8%81%94sdk%e9%9a%90%e7%a7%81%e4%bf%9d%e6%8a%a4%e5%a3%b0%e6%98%8e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移动一键登录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SI、ICCID),IP地址

使用目的:一键登录

使用场景:在用户使用移动手机号一键登录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隐私政策:
https://wap.cmpassport.com/resources/html/contract.html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联通一键登录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IP地址、WLAN接入点信息

使用目的:一键登录

使用场景:在用户使用联通手机号一键登录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隐私政策:
https://opencloud.wostore.cn/authz/resource/html/disclaimer.html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电信一键登录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Android ID)、IP地址

使用目的:一键登录

使用场景:在用户使用电信手机号一键登录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隐私政策:
https://e.189.cn/sdk/agreement/content.do?type=main&appKey=&hidetop=true&returnUrl=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腾讯播放器SDK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Android ID、OAID、Serial),MAC地址,IP地址,位置信息(如GPS),WLAN接入点,应用列表

使用目的:播放视频

使用场景:在用户点击app内视频使用

第三方主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cloud.tencent.com/document/product/881/20213

隐私政策:
https://cloud.tencent.com/document/product/881/65679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腾讯验证码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Android ID、),WLAN接入点

使用目的:安全验证

使用场景:在用户登录账号获取手机验证码校验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cloud.tencent.com/document/product/1110/36839

隐私政策:
https://cloud.tencent.com/document/product/1110/36345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极光获取手机短信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Android ID、MEID、OAID、Serial、uuid)、WLAN接入点

使用目的:登录账号获取短信

使用场景:在用户手机终端登录账号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www.jiguang.cn/sms

隐私政策:
https://www.jiguang.cn/license/privacy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极光一键登录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SI、ICCID),IP地址

使用目的:一键登录

使用场景:在用户使用手机号一键登录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www.jiguang.cn/sms

隐私政策:
https://www.jiguang.cn/license/privacy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神策数据埋点

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如IMEI、Android ID、MEID、OAID、Serial、uuid)、WLAN接入点

使用目的:数据分析

使用场景:在用户点击事件统计时使用

第三方主体:神策网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官网链接:
https://www.sensorsdata.cn/

隐私政策:
https://www.sensorsdata.cn/compliance/privacy.html

备注:适用于观察者网

责任编辑:董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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