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会:免去学诚龙泉寺住持职务

来源: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

2018-08-30 09:41

据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8月25日消息,8月24日,北京市佛教协会召开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听取了《北京市佛教协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传达了《中国佛教协会九届三次理事会会议决议》、北京市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工作部署会等会议精神,宣读了国家宗教局《关于对举报学诚和北京龙泉寺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的有关规定,免去学诚北京市海淀区龙泉寺住持(方丈)职务。市佛协全体常务理事、监事、各寺庙负责人等50余人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落实《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全国、全市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意见和《中国佛教协会九届三次理事会会议决议》,引领北京佛教界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不断加大规范管理力度,推进自身建设,树立北京佛教界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要提升教风建设,自觉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现象;要落实制度建设,加强佛教活动场所财务与基础建设的依法管理;要引领僧团不断增进自我修学水平,肩负好佛教自利利他的社会使命;要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发挥佛教界在社会上的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方向,首都佛教界要回归佛教本源,牢固信仰根基,摒弃庸俗化、世俗化、商业化,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北京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引以为戒、以法为依,着眼佛教未来发展,北京佛教界要以戒为师,依教奉行、以法为依、正信正行,树立北京佛教界良好形象。要端正教风、勇猛精进,教风是佛教发展的根本、信仰的根基,要加强学修体系、制度体系、生活体系建设,保证僧众自我净化、内外兼修的良好教风。要弘法利生、保持定力,始终坚持爱国爱教、弘法利生、团结进取、不忘初心、依法管理,才能荷担如来家业,保持佛教的生命力,保证北京佛教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号召,北京佛教界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佛协九届三次理事会议决议,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道风建设,以戒为师,爱国爱教,正信正行。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开展活动,学法、遵法、守法。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人间佛教思想,自觉抵御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不良影响,推动北京佛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做出佛教界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于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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