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法官后,犯袭警罪的两名香港男子被加刑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2-25 14:19

(观察者网讯)在更换审理法官后,被判袭警罪的两名香港男子刑期从3个月各加至10个月。香港上诉法庭特别指出,原审裁判官判刑时原则性犯错,刑期明显不足。

据香港“东网”2月25日报道,一名便衣港警去年元旦日晚上,在旺角欲拍摄黑衣人非法活动时遭人喝止及追打,一度不省人事。两名被告被负责把风,见到增援警力就提醒其他人逃走,他们经审讯后被裁定袭警罪成,裁判官林子勤判他们各入狱3个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不满判刑过轻提起刑期复核。香港上诉法庭今日(25日)开庭听取陈词后,认为原审裁判官判刑时原则性犯错,刑期明显不足,直指本案罪行及情节十分严重,故改以监禁12个月作量刑起点,考虑到两名答辩人早已服刑完毕,故酙情减刑至监禁10个月。

两名答辩人分别是李炳希(22岁,侍应)及利子恒(25岁,经理)。判决后他们要实时返回监狱服刑。他们被控于去年1月1日,在旺角山东街与通菜街交界袭击警员何思骏。

利子恒(左)与李炳希(右) 图自“东网”

原审指2人的角色明显是把风者,他们的意图是让施袭者可以全身而退,这正是施袭计划的一部分,故裁定他们罪成。而虽然2人伙同他人犯案,案情严重,警员受伤颇重,但原审考虑他们对法律无知,“以为自己不动手就不犯法”,最终判他们各判刑3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李炳希和利子恒3个月的法官林子勤已于去年11月被调职,短期内不会处理“修例风波”案件。

林子勤 图自“东网”

据港媒报道,林子勤在审理“修例风波”相关案件中,多次批评警方“夸大供词并不可信”,而裁定案中被告袭警或阻差办公等罪均罪名不成立。

在审理本案时,林子勤认为证人女警供词质片段不符,被告李俊贤没有挣扎却被警员弄至严重受伤,指责警员使用武力不合比例,存心推搪及夸大证供。至于警员在辨认被告钟兆濠时,仅观察了一两秒,林子勤声称警员认人素质差,裁定二人均罪脱,同案另两被告李炳希和利子恒则因曾承认协助在场人士避免拘捕,令施袭者成功逃走,属履行把风角色,裁定袭警罪成,各判刑3个月。

责任编辑:于文凯
香港 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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