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出台地方债“自发自还”方案 148亿近半用于交通

来源:新快报等

2014-05-29 15:09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广东成为试点发行“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的十个省市之一,规模控制数为148亿元(不含深圳数据,下同)。在昨日召开的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作了《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下简称《报告》),详细披露这148亿元地方债的“来龙去脉”。经查询,这是国内首个“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具体实施方案。

全国10省市自发自还试点

5月21日(上周三),国家财政部发布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的通知》,明确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等10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通知规定,试点地区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试点地区发行的政府债券期限为5年、7年和10年,结构比例为4:3:3。

所谓“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为了增加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财政部从2009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和2010年,所有地方政府债券都是财政部代理发行的。为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水平不断上升,以及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能力管理资金,到目前为止,我国地方政府尚不能直接发债。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需合理利用通过发行此类债券获得的资金,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及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资金支持。

首个自发自还具体方案

财政部此前要求,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要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

广东省财政厅上报省政府并经批准的方案,建议将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省内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转贷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转贷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以及地方重大产业项目落实配套建设等方面。

其中,安排广东省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70亿元,转贷市县使用78亿元。在转贷市县的78亿元里面,具体安排韶关市、梅州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4亿元,安排广州市南沙新区建设项目10亿元,安排潮州市、珠海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各4亿元,安排河源市、湛江市、惠州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各3亿元,安排肇庆市、茂名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各2亿元。另外的43亿元转贷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以及地方重大产业项目落实配套建设。

将以项目收益偿还本息

曾志权表示,广东这次的148亿元地方债券,主要用于省内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市县重点项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地方重大产业项目落实配套建设等方面。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收入将列省级财政“债务收入”科目。由此,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48亿元后,省级财政总收入相应调整为3039.67亿元,2014年省级财政总支出安排相应调整为3038.45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1.22亿元。

以下是《报告》中部分资金安排:

1 安排韶关市、梅州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4亿元(韶关3亿元、梅州1亿元,均用于棚户区改造)。

2 安排广州市南沙新区建设项目10亿元(用于南沙新区重点项目建设)。

3 安排潮州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4 亿元(用于潮州新区起步区建设以及主城区扩容提质建设)。

4 安排珠海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4 亿元(用于珠海市目前横琴新区建设、城际轨道交通拱北至横琴段交通项目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5 安排河源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3 亿元(用于河源江东新区建设等)。

6 安排湛江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3 亿元(用于湛江市海湾大桥西连线及疏港公路海大路口至蔚律港项目建设、港口码头工程、产业转移园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7 安排惠州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3 亿元(用于惠州市大亚湾疏港高速公路建设、港口码头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8 安排肇庆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2 亿元(用于肇庆市城东新区和火车站综合体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

9 安排茂名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2 亿元(用于茂名市石化基地建设、产业转移园建设、化工下游产品工业园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是否落实待人大会议审议

尽管在方案上领先一步,但目前仍只是“纸上谈兵”,广东“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的具体细则,仍需省人大审议,而就在昨天人大分组审议中,《报告》方案就引发了代表的激烈讨论。

有眼尖的代表发现:这35亿元安排中除了第一项用于改造棚户区外,其余31亿元全部都用于新区建设。“这样分配是否合理、是否与财政部的要求一致?”多位省人大代表指出,新区建设可以用市场化集资方式来建设,没有必要使用政府财政借贷。据悉,财政部在今年的地方政府债券通知中也要求,要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回应:去年广东省政府发放地方债券120亿元,其中30亿元也是用于新区建设。广东省的棚户区改造起步早,目前大部分地方的改造资金通过前几年的发债已经基本得到落实,这些债券不需要长期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反映,棚户区改造资金已经落实,其他建设项目缺钱。财政厅统筹考虑后,决定把这些资金用于急需的地方。另外,这些资金的最终用途,还要经过财政部的审批认可。

今年安排用于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70亿元,主要是包括高速公路和铁路两部分。这引来多位代表的异议:这两项均属于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筹资的项目,而粤东西北地区不少地区还需要建设普通公路,为何没有体现?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回应:与往年不同,今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需“自发自还”,因而必须在考虑项目分配时还要充分考虑还贷因素。因此在项目的选择上,结合了地方政府及项目本身所具备的还贷能力去考虑。

此外,还有代表还建议,去年广东对地方财政情况审计当中,发现有地方在财政资金使用上不规范,对于这些地市及相关单位,省财政厅应在再次考虑分配项目资金前也应充分调研,明确对方已整改并符合规范后,才予以考虑允许申报。

责任编辑:赵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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