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东等17省已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 立法工作正在推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等

2014-06-14 11:41

日前,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工作已全面铺开。同时,不动产立法工作也在推动。由于此前媒体解读将不动产登记制度与“反腐”、“房价”等话题相联系,以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为核心内容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推进工作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截至4月中旬,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5个省已经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

关于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不动产登记是指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除了民众接触最多的房屋,还包括土地、林地、草原、水域等资源。此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不统一,登记机关也不统一,土地在国土部门登记,房屋在住建房管部门登记,承包经营权和草原在农业部门登记,滩涂在海洋部门登记,林权则在林业部门登记等。2007年《物权法》颁布后,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备受瞩目。

自2014年年初以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步伐不断加速。1月21日,中央编办发布《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国土资源部被赋予“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根据《通知》,将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但涉密、个人隐私的事项除外。5月8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消息称,经中央编办批复,国土资源部已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

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工作已全面铺开

立法工作在国家层面推动

与此同时,不动产立法工作在国家层面推动。

前天(12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处长陈幸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浙江将采取“省市同步推进”,目前国土资源厅已向省政府递交“报告”。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10日透露,湖南决定在长沙浏阳市、常德澧县、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先行开展试点,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各试点县市抓紧研究制订具体试点工作方案。

一个月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会议明确,力争6月底前将《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报出。

另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实现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

浙江省市同步推进

“国家层面职能部门已经明确,但省市层面还没有明确下来。”陈幸德认为,首要是省、市职能整合,“职能没整合,你不知道由哪部门负责。”浙江会根据即将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下称《条例》),再制定具体的执行条例。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调控与监管处处长赵恩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6月底《条例》出来后,速度会快一些。

赵恩铭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人员已在相关各部门进行调研,对各职能部门管辖的权力进行梳理,主要了解哪些职能该归口哪些部门。

“我们正在起草职能整合与机构建设方案,并将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牵头各部门进行职能、资源整合,预计还需要一段时间。”

各地“蓄势待发”

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在加速推进,是为了落实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并非主要为了降房价和反腐。

湖南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纳入该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明确由省国土厅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求对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尽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工作,重点研究登记现状、体制机制,同时提出政策建议。

此外,湖南省还要求选择部分市县先行试点,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系列基础工作。

《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江苏将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信息联网。

对此,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通过《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批准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记者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负责该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不动产登记处现在还未成立,不动产登记工作可能年内在济南和青岛两地率先实施。

今年3月,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将分散在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的土地、房屋、林地、海洋、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厅。4月,山东省编委明确整合方案,在国土资源厅机关设立不动产登记处。

山东当地媒体近日引述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的话称,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部署,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要在今年年底前进入操作阶段,其他城市这一时间延后到2015年底前。

有限制地放开个人“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称,最新版本的《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总共8章84条,其中最敏感的“以人查房”问题,在第6章第72条得以体现,第72条的主旨是秉承“依法查询”的原则对社会职能服务部门开放查询服务系统,同时有限制地放开个人“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

送审稿具体内容如下:“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查询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起草。”

条例第74条则明确规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不动产登记资料共享单位以及工作人员需对不动产保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提供查询服务,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

条例不仅令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确切化,更与婚姻登记信息等系统“并轨”和“共享”。按照该条例,男女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前只要经过双方认可,输入权属人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就可查询其联网城市内所有同一权属人名下的不动产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等,可以避免骗婚等行为。

(观察者网综合第一财经日报、经济观察报、时代周报等报道)

责任编辑:李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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