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反垄断调查 奔驰万余种配件9月起降价15%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4-08-04 10:10

拆一辆奔驰车卖零件,能买12辆奔驰。多年以来,面对如此高昂的汽车零配件价格,中国消费者只能默默承受。如今,面对中国反垄断部门的调查,奔驰也选择跟随捷豹路虎、奥迪等豪车,降低配件价格。

8月3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宣布,从9月1日起主动调整部分维修配件的价格。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执行副总裁南迪表示,通过此次调整,部分维修配件价格平均下调15%。此次部分维修配件的价格调整将涵盖梅赛德斯-奔驰全系车型,范围包括超过10000个配件。其中,挡风玻璃降价29%,转向助力泵降价24%,散热器价格下降16%。

奔驰明确表示,降价是为了回应中国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

奔驰中国销售有限公司总裁倪恺(Nicholas Speeks)(资料图)

此外,还有消息称,宝马或许也将于近日宣布降价。

新华网此前报道,多家知名车企的亚太区负责人到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受了反垄断调查。执法机构确认,一些车企存在横向限制、纵向限制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涉嫌垄断行为,很快将出台有关处罚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三大德系豪华车品牌ABB(奥迪宝马奔驰),奥迪和奔驰均有所反应,唯独宝马还没有降价措施。此前,宝马相关人士否认受到反垄断调查,近期也没有降价措施。不过,8月3日,内部人士表示,宝马也即将跟进进行降价,“这几天就会宣布”。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告诉记者,此轮降价将会带来连锁反应。“因为现在涉及降价的捷豹路虎和奥迪都属于豪华车,媒体和消费者对豪华品牌的诟病比较多,因为它们在国内的价格与国外的同等产品相比较高,大家怀疑它们在中国攫取了高额利润。既然它们降价了,它们的竞争对手应该也会跟进,否则先降价的将可能赢得更多市场份额。 ”罗磊说。

豪车品牌纷纷降价

罗兰贝格大中华区合伙人张君毅此前曾告诉记者,中国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从前两年就开始了。

近期,为了回应相关调查,一些车企已选择降价。

7月25日,捷豹路虎中国宣布,将从2014年8月1日起,对包括“路虎揽胜加长版5.0V8“、“路虎揽胜运动版5.0V8”,以及“捷豹F-TYPE敞篷版”全系车型的厂商指导价平均下调人民币20万元。

7月26日,一汽-大众奥迪宣布,将从8月1日起调降国产奥迪的配件价格。其中奥迪“A6LTFSI舒适型”的“2.0升TFSI”发动机价格将下降22%,“multitronic无级/手动一体式变速器”将降价38%,车身总成降价16%,“ABS单元”将降价25%。

此后,轮到奔驰。

今年4月1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在2014年4月10日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一辆奔驰W204汽车所有零部件的价格,加起来可以按照厂家指导价格买12辆同款新车。

这两家机构首次披露了18种常见车型的“整车配件零整比”和“50项易损配件零整比”两个系数。

零整比就是配件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即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在这次发布的整车配件零整比系数中,18个车型中系数最高的为1273%,最低的为272%。

零部件价格高出整车价格,是行业惯例。因为零部件与整车组装不一样,组装线成批组装周期快,零部件要单独包装,存储周期比生产周期长很多。不过,国外汽车零整比通常在300%左右,而在两协会披露的18种车型中,2种纯进口车型的零整比不过400%,而5种中国本土生产的合资品牌汽车超过了500%,更有奔驰这样高达1273%的极端例子。

打破垄断 中国将修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汽车领域的销售模式有望迎来实质性变革。

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发布《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工商总局对此次《公告》酝酿已久,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这是工商总局“简政放权”的表现。此外,记者也了解到,汽车流通行业最重要的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调整时间或将临近。

根据《公告》,在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同时,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XX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这是国家反垄断的一个阶段性胜利。”明华有道咨询总监封士明认为,经营范围去掉品牌限制,意味着一个经销店可以同时售卖多个品牌的汽车,比如这家经销店原来只能卖A品牌汽车,现在可以申请卖B、C品牌的汽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一位负责人表示,“多年来,商务部一直在关注汽车销售模式,去年下半年开始酝酿《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我国汽车销售的政策来源主要是《管理办法》,根据政策规定,我国汽车流通领域一直使用“XX品牌汽车销售”的登记方式。由此,这被认为赋予了汽车生产企业某些 “特权”,这是汽车行业存在垄断行为的根源。

比如,自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管理办法》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汽车供应商是指为汽车品牌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企业,包括汽车生产企业、汽车总经销商。

现实情况是,汽车供应商(包括汽车生产商和总经销商)严格要求经销商不得从其它渠道采购零部件。有经销商为降低成本从其它渠道采购了副厂件,不仅被罚款,甚至差点被取消授权。

在这样的框架下,厂家拥有绝对强势地位,强制规定经销商经营模式,收取建店保证金,强行压库、搭售等矛盾越来越多。

对此,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告》出台是推动《管理办法》改革的重要一步。这是由于总经销商制度和汽车品牌授权制度是其最为核心的内容,工商总局的这项新政策极大地削弱了《管理办法》的作用。

“通过我国相关部门或将出台的政策‘组合拳’,最终很可能将打破汽车流通领域的主机厂、经销商、消费者三方等的不对等性,推倒在汽车行业存在多年的垄断‘高墙’。”上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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