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首次对水泥行业开反垄断罚单 下一步或处罚医疗行业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4-09-11 02:13

继9月2日对浙江保险行业开出1.1亿元罚单后,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吉林三家水泥企业进行反垄断处罚。涉及的三家企业分别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罚款共计1.1439亿元。其中,对亚泰公司处以罚款6004万元,对北方公司处以罚款4097万元,对冀东公司处以罚款1338万元。这是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首次对水泥企业进行处罚。半导体、医疗器械等相关行业将成为新的反垄断审查目标。

发改委首次动刀水泥行业

据了解,2013年3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一些地方水泥行业存在的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了反垄断调查。经调查,2011年4月14日,北方公司与亚泰公司、冀东公司的相关人员在亚泰公司召开会议,商定区域水泥(熟料)价格及执行政策,形成了《吉林省重点水泥企业区域价格制定会议决议》,约定外销熟料出厂价格按300元/吨执行,进入辽宁区域熟料出厂价格不低于300元/吨。

会议还形成了长春、松原、磐石区域水泥价格决议,三家公司约定自2011年4月16日零时起水泥价格全部调整至最新执行价格,并制定了《长春、松原、磐石区域水泥价格执行表》,列明了三家公司销售的三个品种的袋装及散装水泥销售的具体执行价格,明确了表内各品种水泥价格为三家公司最低出厂执行价格,挂牌价格及对外报价根据情况至少上调10-20元/吨。

会议还暂定2011年4月25日三家公司在冀东公司确定吉林区域5月份水泥执行价格及执行政策。在亚泰公司2011年4月15日向长春区域各部门、明城销售部下发的水泥价格调整执行通知中,明确提出与北方公司、冀东公司达成价格执行约定,并附有区域水泥价格约定执行表,列明了北方公司和冀东公司不同品种水泥的销售执行价格。

另查明,2011年5月11日,北方公司与亚泰公司的相关人员在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会议,商定通化、白山区域水泥价格,并形成了《2011年吉林省水泥行业通化、白山区域第二次价格制定会会议纪要》,制定了北方公司和亚泰公司在通化区域和白山区域水泥价格执行表,约定了PC32.5、PO42.5、PII52.5三个品种的袋装及散装水泥销售的具体执行价格,并明确了自2011年5月12日起本区域水泥价格执行本次会议确定的价格。会议还建议2011年5月26 日针对区域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研讨及确定下一阶段市场价格。

亚泰公司、北方公司和冀东公司通过频繁召开会议的方式,商定水泥的销售价格,并在经营中执行了会议决议约定的价格,达成并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控制了水泥销售价格,损害了下游产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发改委称,考虑到我国水泥产能过剩的情况,上述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持续的时间不长,对市场竞争的损害限于一定的区域范围,据此,对不积极配合调查的亚泰公司、冀东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分别计6004万元和1338万元;对能够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的北方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计4097万元。

三企业被罚情况

律师称罚金比例较低

此次处罚的垄断行为仍为行业内同行之间的价格横向垄断,与此前两次处罚(保险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相同。

从公告中不难发现,此次发改委并未提到有主动举报的企业,因此,罚单中并未出现因“宽恕原则”而获得“免罚”的企业。与此同时,此次罚金比例为1%和2%,与此前开出的罚单相比,比例较低。

对此,反垄断专业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志松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按照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罚金为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到10%,执法机构有自由裁量权,根据具体的违法性质、时间、情节等,选择最终处罚的比例。

上个月发改委对日本十二家汽车零部件、轴承企业开出罚单,处罚比例在4%和6%。邓志松认为,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超过十年的垄断,比上述水泥企业明显时间长得多,因此,处罚也就比较重。

亚泰集团定增恐受影响

9月9日晚间,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在数字水泥网上刊发署名文章指出,中国水泥行业严重过剩,虽然产量占到全球总量的60%,却有3500多家企业,市场集中度还不到发达国家的一半,反垄断的宗旨是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反垄断在当前环境下更要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和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作出贡献。

对于此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业内有观点认为,或波及亚泰集团当前的定增预案。据了解,亚泰集团5月21日公布非公开发行预案,拟以3.47元/股的价格向六家投资机构发行7.05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4.47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8月2日,亚泰集团又发布公告称,由于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月发布的定增预案中发行价格由3.47元/股调整为3.37元/股,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24.47亿元调整为不超过23.77亿元。

据了解,定增的发行对象为北方水泥、吉林敖东、华安基金、长春城发、冀东水泥和金塔投资。定增预案还显示,北方水泥和冀东水泥同意分别认购标的股票12947.7298万股和10848.2368万股。

亚泰集团发布的公告显示,7月9日,定增预案已经获得吉林省国资委批复;8月5日,定增预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但亚泰集团也提醒道,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直言,在亚泰集团定增预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节骨眼上,国家发改委宣布对亚泰公司、北方水泥和冀东公司实施价格垄断进行罚款,且后两家公司或其母公司都是亚泰公司的母公司亚泰集团定增预案的发行对象,这或将对定增预案造成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亚泰集团定增的募集资金不到24亿元,其中1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费用较大,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也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亚泰集团在定增预案中表示。

企业“抱团取暖”潜规则遭警示

今年5月初,工信部下达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其中水泥5050万吨。与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年目标相比,水泥行业淘汰任务量大幅上调850万吨。光大证券研究员陈浩武也在中报分析中表示,三季度为北方水泥传统旺季,但北方地区受困于产能过剩需求不振泥潭,短期内供需格局难以逆转。

罚单信息显示,三家被罚公司商议价格的地区多集中在东北地区。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报告,东北三省主要的水泥生产企业有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和北方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在东北的市场占有率合计已超过80%。

据财报显示,亚泰集团2013年度净利润2.18亿元,此次罚金占去年净利润的比例为27.5%。冀东水泥2013年度净利润3.44亿元,此次罚金占去年净利润的比例为3.9%。

卓创资讯水泥行业分析师卢宁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此次罚款除了影响利润外,也会影响到公司声誉。对行业而言,因水泥行业存在“抱团取暖”的潜规则,此次罚款或对其他区域的水泥企业产生一定的警示作用。如果国家发改委没有进一步对其他区域的水泥企业进行处罚,此次罚单并不会对整个水泥市场产生实质影响。

反垄断下一步或查医疗业

据反垄断法审查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史际春介绍,“任何一个行业只要有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都要反,和行业没有必然联系。”

此外,史际春引述了美国司法部部长就微软垄断的表述,“垄断不违法,违法的是利用垄断来损害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史际春指出,“反垄断反的就是后面一句话。反垄断反的是利用垄断地位在交易当中压迫别人,利用自身优势来损害消费者和同行权益,而不是垄断地位本身。”

近期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反垄断动作频频。最近消息显示,半导体、医疗器械等相关行业将成为新的反垄断审查目标。

据商务部网站日前披露,9月1日至3日,商务部反垄断局郑文副局长带队赴上海进行调研。“将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半导体、医疗器械等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国内正在积极推动半导体以及医疗器械行业的国产化和整合工作,以形成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责任编辑:夏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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