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终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双反关税 认定补贴幅度上升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4-12-17 10:19

在美国国内太阳能行业的反对声中,“损人不利己”的对华光伏二次“双反”继续升级。美国商务部当地时间16日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美方将征收“双反”关税,同时认定中国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将征收反倾销税。与初裁结果相比,认定中国大陆产品的补贴幅度有所上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在关税拍板定案前作最后裁决,结果将在下个月29日出炉。此前有分析指出,美国新一轮双反将影响中国光伏产品出口20亿至30亿美元。

美国商务部当天发布了对中国大陆和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的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与美国商务部数月前公布的初裁结果相比,终裁结果认定的台湾地区产品倾销幅度下降,但中国大陆产品的补贴幅度有所上升。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大陆产品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美国终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双反关税(资料图)

根据美方贸易救济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明年1月29日左右做出终裁,如果这家机构也做出肯定性终裁,美国海关将正式开征“双反”关税;如果该机构否决中国相关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美方将不征收“双反”关税。

这不是美国第一次将“双反”大棒挥向中国光伏产业。2011年11月,美方不顾中方反对,执意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29.18%—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的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

2012年7月,中国商务部实施反击,对美国产多晶硅进行双反立案调查,并于2013年7月判决并开始征收关税,然而此后美产多晶硅多以“加工贸易”形式销往中国以规避双反关税,该反击措施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为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美国商务部今年1月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与首次“双反”调查相比,二次“双反”调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光伏电池扩大到光伏组件、层压板、面板等,对象也由中国大陆扩大到包括台湾,意在堵死大陆光伏公司海外代工和采购以规避关税的做法。

根据美方统计,2013年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总额为15亿美元,中国台湾输美相关产品总额为6.57亿美元。分析人士认为,美方此次终裁结果出炉意在全面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体硅光伏产品。

在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中,出口美国去年占到13.64%。按美国预计,今年光伏安装量约在5GW至6GW,其中一半以上是中国组件产品。这意味着,美国新一轮双反将影响中国光伏产品出口20亿至30亿美元。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此前表示,美方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进行限制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保护色彩十分明显,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

美国的光伏双反,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许多美国太阳能制造商依赖于全球光伏供应链,美国征收双反关税的做法也会损害美国太阳能产业下游企业的利益。在美国国内,拥有70多家太阳能行业会员企业的平价太阳能联盟不支持美方推进“双反”措施。该机构表示,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将会导致美国太阳能产业增速放缓,抬高太阳能产品价格,减少美国就业岗位,美中应通过谈判解决贸易摩擦。

加拿大对华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也临近裁决。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宣布启动对来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薄膜太阳能产品进行反补贴、反倾销调查。按照加对华光伏企业的“双反”计划,加国际贸易法庭将在2015年2月3日前核实中国企业是否有低价倾销或享受补贴,并于2015年3月5日进行初步裁决。代表全加太阳能生产和组装企业的加太阳能产业协会总裁约翰·戈尔曼表示,业界对此“双反”调查反应不一,意见存在分歧。

(综合中新网、商务部网站、《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责任编辑: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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